兒少保防線失守、社工超載,多次通報也無法阻止孩子受虐致死或重傷/1120 世界兒權日記者會

民國 109 年,南投縣的 4 歲女童彤彤(化名)遭埋屍案曝光,震驚各界。監委王美玉調查發現,彤彤受到母親男友長期殘忍的虐待,卻被政府保護系統一再漏接,最後遭到餵毒而死。此事突顯了臺灣衛政、警政、社政等各單位不但沒有即早通報、介入調查,且資訊無法整合、跨網絡合作斷裂等問題。

近年來,在校園、機構、幼托場所甚至家庭中,兒虐案仍層出不窮,尤其數位網路的發展,讓兒少受到性剝削、性虐待的風險大幅增加。而適逢 11/20 世界兒童人權日,衛福部在今日(11/19)發佈了《兒童權利公約》(CRC)第 2 次國家報告,立法委員王婉諭與監察院也相繼召開記者會。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在記者會中指出,體制上最根本的問題,就是社會與制度上普遍還存在對兒童的歧視。例如教師在教室內辱罵學生的言論,若是出現在成人之間,立即會成立公然侮辱,在教室內卻能以班級經營、輔導管教之名,正當化侮辱性的言論。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 圖/王婉諭辦公室提供

馮喬蘭也提到,社會對於兒童權利的想像很空泛的,常用「我們愛他」、「我們要保護他」、「我們要教育他」等理由將侵害兒少權利合理化。監察院也指出,我國防暴與承接體系的嚴重缺漏與失職,顯示臺灣目前連避免兒童受傷的消極層面都還遠遠不足,遑論《兒童權利公約》中在談的積極權利。

監院報告中也強調,政府的暴力防治網絡理論上是兒少保護的重要防線,一旦漏接將導致兒少死傷,或落入司法系統中身心受創、惡性循環,且其中無論是受虐兒少還是家庭本身,都存在著多元而複雜的需求,然而我國的三級預防與輔導機制卻遠遠不足。

不斷被漏接的悲劇,孩子在系統間流浪

監察委員王美玉指出,自民國 104 到 109 年,我國兒少人數驟減 42.7 萬人,但受虐兒少卻不減反增,通報增幅超過 50%。(103 年被通報人數 4.2 萬人,增加到 109 年 6.6 萬人)

在 108 年到 109 年 4 月間發生的 43 件重大兒虐案中,有 1 成案件的受害家庭不曾被通報過,其餘 9 成雖然都有進入政府的通報體系或有服務紀錄,甚至曾被多次通報,但防護網最終不但沒能安全接住這些孩子,反而發生虐待致死或重傷的悲劇。  

此外,根據衛福部截至去年底(109 年)的資料,曾經因觸法而進入司法體系的兒童與青少年,在結束「司法處遇」(司法系統的輔導)後,有繼續被追蹤服務的共有 1295 人。其中有 23.2% 其實來自社政單位,屬於保護性個案;曾接受高風險/脆弱家庭服務的個案,則達到 28.9%。

再從法務部矯正署的資料來看,在 110 年 1 月間仍在少年矯正學校及少年觀護所的 1124 位少年中,有 12.5% 在入校/入所前就已經出自失功能的家庭。

這突顯了兒少若早已身在脆弱的處境中,並且一再被政府的保護系統漏接,很可能接續出現行為問題或遁入幫派、違法事件中,從本該能提供輔導的社政體系落入司法體系,成為在社政及司法間反覆流轉的「跨界兒少」(Crossover Children/Youth),加重身心創傷。

初級預防漏洞百出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從3個層級的預防面向逐一檢視。在初級預防方面,自 108 年到 109 年 11 月間發生的 54 件重大兒虐案中,超過 7 成以上孩子未滿 6 歲,這還不算其他沒有被通報的黑數,是兒虐案中最大的受害族群。

然而,衛福部實施的「6 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本應成為預警篩檢的機制,卻只涵蓋到 0.1% 的 6 歲以下兒童,相關網絡的執行也未見落實。此外,未滿 20 歲的施虐者(即小爸媽)占了 2 成,但針對此類父母的育兒需求和篩檢預警,只有一紙家庭訪視中的意願調查表。

監察院。

為什麼許多施虐者常常就是父母本身?原因脫離不了「親職教養知能不足」、「婚姻/感情關係失調」,或父母自身的「童年受虐經驗」。但社區鄰里、家庭教育、學校輔導、公衛醫療體系等沒有充分發揮初級預防的功能,也是關鍵。

王美玉還補充,衛福部保護司的「重大兒虐事件檢討機制」,有時檢討資訊也不夠完整、實際運作也有缺漏,導致撼事一再發生。

次級預防多所缺失,受暴「回頭率」高、社工超載

行政院從 107 年到 109 年推動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一期計畫。計畫中參照醫療體系的檢傷分級分類做法,輔導各地方政府成立集中篩案/派案中心,以此統一受理所有保護性與脆弱家庭案件。但因通報案件爆量,比預估高出 10 倍,還沒完全到位的社工人力根本無法應付。  

此外,仍然不夠清楚的分案標準、到什麼程度與狀況才能開案的爭議、處處受限的派案機制,也讓篩派案中心不斷面臨和各網絡單位間的爭執、內耗與壓力。   

另一方面,衛福部原有的「兒少高風險家庭服務」,在社安網推動後,轉型成「脆弱家庭服務」,由各地方社福中心接手。但制度轉型的過程中,孩子卻一再被漏接──  108 年底有 6 成的人(4892 人)在轉型中「被結案」。這些被結案的孩子,有 2 成的人在結案後的 1 年內,再度被通報進入社政系統。

事實上,「脆弱家庭服務」包含了全齡人口的各項需求,但因人力、多元、專精的各項後端服務銜接並沒有到位,使得業務內容「包山包海」的社工也跟著自己服務的家庭,變成既辛苦又脆弱的一群。

三級預防失職,兒少返家路迢迢

因為針對兒虐家庭強制執行的親職教育與輔導計畫,執行不力、資源也不夠,難以阻止兒少一再受虐的處境,許多孩子因此必須走上「家外安置」一途(由國家強行介入將孩子帶離原生家庭,交由親屬、寄養父母或機構照顧)。

理想的家外安置,本應期待兒少在安置過程中,原生家庭的功能被輔導重建,讓孩子早日返家。然而,調查中卻顯示許多被家外安置的兒少沒有歸期。目前被安置在寄養家庭超過 2 年的孩子已達到 3 成、在機構中滯留的孩子超過 4 成,超過 5 年以上的孩子也越來越多。

衛福部社安網計畫4個整合策略。圖/取自 107 年衛福部簡報

更令人憂心的是,受到家外安置的孩子不僅帶著原本受虐的身心創傷,其中還有 2 成具有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等議題。然而現況下,較難做到個別化輔導、被「機構安置」的孩子,比例卻高達 6 成(其中超過 1 成是不到 6 歲的幼童)、「親屬安置」只占 3 成。

再加上,許多受虐孩子頻繁在各種安置處所間流浪,無論是轉換安置機構的比率或次數都在逐年攀升,不僅不利兒少發展,也和國際人權公約的標準背道而馳。

調查報告中還指出,在《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後,「兒少觸法事件」從 109 年 6 月開始,從司法體系轉向回歸到教育與社政體系,然而部分地方法院並沒有和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妥善的轉銜機制,甚至各法院轉銜的方式都不一樣,導致教育部與衛福部必須大費周章才追得到兒少的下落,整個過程不斷凸顯政府各自為政的致命傷。

自立青少年成社會邊緣人,未來難測

至於離開安置體系後呢?原本便已無家可歸或家庭已失功能的少年,依法在結案或滿 18 歲後必須離開安置機構,自謀生路。然而獨立生活困難重重,後續理應有相應的輔導機制介入。

但根據衛福部統計,在 107 年到 109 年間離開安置機構的 2302 位 15 歲以上少年中,只有 2 成進入衛福部的「自立生活適應協助方案」。社政單位對於本應掌握的安置後少年經常斷線、常有追不到的窘境,使這群被漏接的孩子在各種生活面向中成為社會邊緣人,其中有超過 1 成的孩子最後會再度觸法,重回司法體系。

此外,臺灣將從後年(112 年) 7 月 1 日開始,將此類「曝險少年」由地方少年輔導委員會(少輔會)接手先行輔導,但監委在調查中指出,以目前少輔會的組織架構與輔導能量,專家學者和實務工作者都對此憂心忡忡。

王美玉提醒,社安網第二期計畫預計大幅補助增加政府及民間服務人力到 9000 多人,但後續是否因此引發「社工荒」及縣市間、跨體系間的人力流動潮,需要密切關注並及早妥善因應。

在今日的另一場記者會尾聲,身為立法院兒少權利促進會會長的王婉諭也偕同副會長邱臣遠、羅美玲委員,以及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兒童福利聯盟朱詩瑀組長等,現場簽署「終止兒少不當對待」宣言書,呼籲政府重視相關政策。

立法委員王婉諭偕同邱臣遠、羅美玲與王薇君、馮喬蘭、朱詩瑀今日(11/19)簽署「終止兒少不當對待」宣言書。圖/王婉諭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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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出生,熱愛海洋和貓,喜歡親近友善又創新的朋友,但也支持必須不友善才能往前衝的人、願意理解因為太辛苦而無法友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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