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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故事的照片:服藥、幻聽、住院、想家,和疾病和平共處/蓮心康家成果展
S先生/我是身心障礙者,也是照顧媽媽的人:我能做的,是陪她走完這段路
「大人的角度不等於事情的全貌」,一場由身心障礙孩子主動發起的交流大會

10 月 3 日,臺北警方搜索西門町男同志酒吧,將 51 名顧客帶回製作筆錄,引發執法過當及歧視爭議。警方事後認定多名員警言詞不當並予以懲處,市長蔣萬安也公開致歉。民間團體質疑搜索及帶離顧客的法律依據,要求獨立調查、公開執法紀錄,並建立多元性別場所執法準則。

對於人權會的發展,前人權委員葉大華認為,人權會應該逐步邁向獨立運作。因為監察權著重個案究責,人權機構則必須辨識系統性侵害、檢視政策並提出改革建議,但兩者功能與工作方法其實不同。

《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規定,未滿 18 歲的國民開立「台灣未來帳戶」與「兒少成長津貼專戶」。衛福部尚未完成這一版本的預算估算,且可能涉及《財政紀律法》爭議。

障權法通過 22 年,導盲犬遭拒進入公共場所事件仍不斷發生。監院調查指出,多數源自民眾將導盲犬誤認為寵物,不了解其受過專業訓練、不會隨意吠叫或攻擊,呼籲政府強化宣導、完善輔助犬法制,打造更友善的共融環境。

台灣露德協會呼籲各界不要以獵巫心態看待 HIV 感染者,並強調現今醫療已能有效控制病毒;疾管署也強調,有風險行為者應主動篩檢,及早發現、及早治療。

勞動部 6 月 2 日公告修正「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中的「合理調整」精神,本次修正涵蓋 3 大重點。

政府長年辦理社福委辦案,卻常把公益團體當「補助對象」而非合作夥伴,導致經費不足、付款延遲、招標時間過短,甚至完成服務仍被重罰,有的公益團體還得募款貼補成本。監察院因此糾正衛福部,要求改善制度問題。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於 5 月 8 日預告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預告期為 30 天。本次修法將兒少性犯罪案件的追訴權時效起算點,改為「自被害人年滿 20 歲後開始計算」,與刑法修正方向一致。

觀光列車對外售票,卻以「不是大眾運輸」為由未設無障礙,甚至限制障礙者搭乘。監察院指出,多款列車規畫、審查與監督皆未落實法規,導致改裝要再花公帑。當臺灣邁入超高齡社會,交通卻排除障礙者,誰還能安心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