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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的需求在各種公共參與的場合,都應能落實「個別化的需求」及「合理調整」。若人權機制希望真正落實平等參與,就要使不同身體條件的人,都能有實質參與的可能,這才是真正落實公約所追求的平等精神和社會保障。

這個特輯收錄了 2024 年初案件爆發以來,一連串的紀錄,從兒盟的說法、工會的5大訴求、居托中心業者的看法,到一審檢辯雙方的攻防、陳社工的自白全文、北院宣判、1600 人集結抗議、收出養新制的衝擊等。同時也囊括相關的 Podcast 節目,包括資深兒少保社工的看法、學者觀點和司改會如何解讀一審判決書。

最重要的或許不是立法院釋出開放資料,而是做 LawTrace 的過程。NGO 透過做產品來進行倡議,是兼具實用性與傳播影響力的好方法:可望在過程中擴圈,造出的產品也可作為募資、示範自身理念時的具體標的。

從公開咖啡聚會、地方工作參與到穿越社區街道的接力行動,DFC 以建立各地失智友善城鎮據點、串聯地方行動為目標,希望失智者不被簡化為照顧服務的對象,而能繼續作為地方生活的一員。

戰時,社工需要在資訊不完整的情況下,判斷婦女現在是否安全?孩子的照顧者有沒有能力繼續照顧?獨居長者是否還能自我照料?後續的支持也很重要。然而,社工看見的困境是,時常不知道個案轉介後,服務是否能銜接上。

臺灣公共照顧服務仍不足,例如身心障礙自立生活支持,持續依賴看護移工填補缺口。臺灣障礙研究學會理事長周怡君強調,除了將看護移工納入勞基法,或制定專門的家事服務法,也要建立更適切的公共照顧服務與責任分擔機制。

分手的過程讓我懷疑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我才有勇氣告訴網友我是身心障礙者,會不會一說,就被晾在旁邊了?我希望你們看見我可以是一位有能力的人,和大家一樣,想對喜歡的人付出,也想證明能夠照顧自己、照顧喜歡的人。

樸恩美在失業期間創立 NEET Lifers,模仿職場運作招募青年,讓他們慢慢習慣打卡、設定目標、與他人互動;曾隱居 5 年的柳承圭也創立「不害怕公司」,讓參與者說出自身經驗,轉化成理解和陪伴他人的能力。

越窩的經驗也凸顯社區合作經濟的結構難題:「賺錢」與「培力」要如何兼顧?我們選擇在越窩投注較多的面向是「新住民就業培力」以及「個人發展培力」,讓小星星對新住民群體在社區或社會的議題產生意識,有理解制度的動能與反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