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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婷宇/立法院資料找不到、看不懂?民間 LawTrace 立法足跡倡議實驗

對於人權會的發展,前人權委員葉大華認為,人權會應該逐步邁向獨立運作。因為監察權著重個案究責,人權機構則必須辨識系統性侵害、檢視政策並提出改革建議,但兩者功能與工作方法其實不同。

住院時生活難免受到干擾,多數人都不會想長期住院。真正讓許多患者不敢離開醫院的,是出院後仍有復健、照護等需求。過去復健治療高度集中在醫院,社區端的支持很稀缺,患者不知道出院後還有哪些資源,因此寧願繼續住院。

BSN 的案例提醒我們,要讓死亡成為可以談論的事,需要設計出居民能夠安心分享、有人承接情緒,也能把故事轉化為行動的場域,並且在生命末期前,就要創造空間讓人練習談愛、談照顧、談失去,也談自己想如何被記得。

傷友團體回應,即使政府強調沒有住院天數限制,實務上患者仍常常在需要急性醫療時,就被要求出院。若病況還不穩定就出院,後續出現問題,仍得往返醫院、掛不同科別就醫,反而可能耗費更多醫療資源。

2021 年慈濟採購疫苗遭詐事件,不只是單一組織的危機,更暴露臺灣公益法制長期分散、監督不足的問題。借鏡美、英、新、日經驗,從財務揭露、專責監督到租稅制度,思考臺灣如何建立更透明、健全的公益環境。

社宅無障礙房型數量有限,卻未必優先給真正需要的身障者,不少輪椅使用者只能住進一般房,或必須自費改裝浴室、廚房與家具等,搬離時還要恢復原狀。民團呼籲,無障礙房應改善分配優先次序、增加通用設計與居住年限。

我從小害怕孤單,也曾因母親酗酒、家暴而痛恨她。接觸戲劇後,我開始理解新住民女性面臨的處境、把生命經驗搬上舞臺,成立劇團「文藝工匠」,創作關於家庭、標籤和理解的作品。藝術沒有抹去傷口,卻讓我學會與自己和解。

嚴重精神病人如果在家中、鄰里陷入自傷或傷人風險被強制送醫,將須透過法官和專家參審制裁訂,考量的不再只是病人或醫師的想法,還有社區和家庭能提供哪些支援。想兼顧醫療專業和人權保障,還需要時間觀察實行後的發展。

身心障礙者的需求在各種公共參與的場合,都應能落實「個別化的需求」及「合理調整」。若人權機制希望真正落實平等參與,就要使不同身體條件的人,都能有實質參與的可能,這才是真正落實公約所追求的平等精神和社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