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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是一個無法改變的個體差異,公平是讓每個人能透過輔助完成程序;而不是以公平為理由,冷眼旁觀因為身心障礙而在程序上掙扎的人們。」

當倖存者開始分享自己的故事,讓他主導對話、避免任意指責,也不需要評斷加害人。把焦點放在當事人、尊重他的步調和選擇。同時衡量自己能陪伴的程度,不需要承擔超出能力範圍的事。

10 個小知識,寫給職場上的你我。包括遇到性騷能找誰求助、有權提出哪些要求;對企業/組織而言,能立即有效協助員工、減緩傷害、積極建立性平文化的義務有什麼?

唯有正確認識性暴力難以解釋的創傷反應,才能真正鼓勵、協助身邊的受害者勇敢開口。

法律尚未周全,需要仰賴各職場主動建立友善環境。包括設置安心的申訴管道、充分宣導、資訊透明、聆聽受創員工的身心影響、採取立即有效措施調動工作內容、在調查後懲處行為人等。

資源看似很多卻很難申請,各單位有相當多重疊或不完整,浪費資源又累死家長。處處碰壁的過程中,常感覺自己像在乞討幫助,好像需要幫助是我們的不對。重障兒的需求,是被社會遺忘的。

家人擔心失望、欲言又止的神情,對我來說太難了,我無法面對我的愧疚感。我很想念我 85 歲的阿嬤,但是不敢去探望她,我知道每一次騙她說我很好的時刻,她也知道這其實是謊言。

來臺灣後,從看護到茶室顧檯攬客,能賺錢供應家人是感到最有價值的時刻。但當客人來時,又覺得沒有價值,矛盾著自己做了上帝不喜歡的、有罪的事。

小時候爸爸開著車,載全家人上山追雪、環遊綠島,比手畫腳向路人問路的畫面,歷歷在目。長大後,旅行地點橫跨到了世界,一樣的探索每一個未知,一樣的感受著平凡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