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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擔心失望、欲言又止的神情,對我來說太難了,我無法面對我的愧疚感。我很想念我 85 歲的阿嬤,但是不敢去探望她,我知道每一次騙她說我很好的時刻,她也知道這其實是謊言。

來臺灣後,從看護到茶室顧檯攬客,能賺錢供應家人是感到最有價值的時刻。但當客人來時,又覺得沒有價值,矛盾著自己做了上帝不喜歡的、有罪的事。

小時候爸爸開著車,載全家人上山追雪、環遊綠島,比手畫腳向路人問路的畫面,歷歷在目。長大後,旅行地點橫跨到了世界,一樣的探索每一個未知,一樣的感受著平凡的幸福。

我不認為任何人有義務要幫助誰,但我已經很努力的應付聽力障礙產生的不便,卻被一些一無所知的長輩質疑我為什麼不努力成為他們所謂正常的模樣。當下,我只感到非常的憤怒。

重災區居民的帳篷,不是政府支援,也僅有 NGO 提供生活援助。難民在強震後更是無工可找。從前烤肉餐廳老闆,臨時搭建流動攤位,說會一直留在這裡,給予其他災民一份希望。

除了街頭可見的露宿者,臺灣還有大量的無家預備軍。可能是經常遭房東驅趕、睡在網咖,或四處借宿親友家的極低收入貧窮者。這些都是長久缺乏生活保障,卻被社會福利漏接的人。

臺灣貧窮認定的門檻太高,導致能取得社會福利協助的低收入人口占比不到 2%,遠低於國際。與此同時,貧富差距卻創下 10 年新高,高達 220 萬人無法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部設計不良的濟貧法,如何排除數百萬窮人?立法者當初良善的立意、行政官僚眼中的貧窮,如何與現實社會逐漸脫節?

2017 至 2022 年間,臺灣共 44 起家人不堪長期照顧而殺害身心障礙者,其中半數以上選擇共同赴死或自殺。僵化的長照評估和欠缺自立生活協助,都逼人走上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