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像在賣命!連人帶輪椅摔落人行道、臥床月餘,身障者盼改善用路安全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6 月中旬行駛電動輪椅穿越中央聯合辦公大樓腹地時,因人行道與車道邊緣色差不明顯,無法辨識高低差而摔傷,讓本身已骨質脆弱的她臥床 1 個多月,至今仍未完全康復。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本月 1 日與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及多名身障者與家屬代表,召開「行人安全是人權,落實安全無障礙」記者會,呼籲內政部營建署正視建築物及人行道,緣石邊界辨識性不足的問題,並要求盡速檢討現行設計規範的不足,避免再有行人因同樣的問題而受傷。

障礙並不是悲劇,悲劇來自惡劣的環境

林君潔表示,事發那天她預計前往附近的台大國際會議中心,參加政府召開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結論性意見追蹤會議。

考慮到一般馬路上的人行道狀況通常都不好,她原本也認為聯合辦公大樓內的道路會比較安全、平坦,所以選擇切過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的腹地。但辦公大樓外面的步道與車道之間,有個約 16 公分的高低差,因為看不到那邊有臺階,結果連人帶輪椅摔落。

林君潔本身患有「先天性成骨不全症」,骨質比一般人還脆弱,平時生活就必須小心,若有閃失都很有可能骨折受傷甚至致命。這次事件造成她手腳骨頭斷裂,必須臥床 1 個多月,由於骨質本身脆弱,也無法開刀打鋼釘,只能等待自行癒合。

林君潔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腹地摔傷。因人行步道與車道邊緣(黃色紐澤西護欄交接處)色差不明顯,難以辨識有高低差。圖/取自林君潔 FB 公開貼文
人行步道與車道邊緣(黃色紐澤西護欄交接處),色差不明顯,且坐在輪椅上的視角,更難以辨識高低差。圖/取自王婉諭 FB

在這段期間,林君潔每天晚上都非常疼痛、難以入眠。也因為許多安排好的活動與會議行程必須取消,不但讓家人擔心,也間接影響生活周邊許多人和事務安排。目前預計還需 1-2 個月才能復元,雖然有慢慢變好,但生活還是很不便。

林君潔感嘆:「身為障礙者並不是悲劇,真正的悲劇是,像我現在這樣,透過各種方式努力在社會上生活、工作,卻仍然被惡劣的環境與結構侵害,生命與健康都受到威脅。」

臺灣取得身障礙證明的障礙者高達數十萬人,其中很多人都像林君潔一樣,努力在社區(而非機構)生活、工作,卻因為沒有從障礙者視角出發的無障礙環境思考與設計,造成生活風險大增、身體與健康受到侵害。

林君潔也提到, CRPD 施行法已經在 2014 年在臺灣生效,但仍需要靠政府做縝密的計畫,才能讓障礙者的權益受到保障。但她覺得很諷刺的是,受傷當時,她正是在要去政府召開的 CRPD 相關會議路上摔倒,而沒辦法開會。

林君潔還提供其他障礙朋友過去同樣因人行道高低差問題跌落的畫面,顯然她的例子並不是個案。她指出:「不管是法令、施政,都必須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及 CRPD 的內容依法行政,但實際上都沒有。」

「政府對於建物騎樓整平,以及友善人行的環境營造太過消極,造成障礙者受傷悲劇一再重演。」好的用路環境,需要兼顧所有人的需求,但現行法規沒有規定,當人行道緣石與車道間高低差達到幾公分、緣石和車道有色差過小的情形時,應該在緣石漆上警示線或提示,因此必須增修法令。

林君潔呼籲,應該要檢討現行制度的缺失,並納入障礙者本人參與制度設計與驗收。她也表示將提出國賠請求,要求政府正視行人的基本權利,不希望再有下一個遺憾發生。

林君潔提到許多障礙者努力的在社區中生活,但社區環境卻沒有從障礙者視角出發的思考和設計。攝/何宇軒
林君潔的朋友,過去也曾因人行道高低差問題,而從輪椅上跌落。圖/林君潔提供

有安全的公共空間,障礙者才能自立生活

本身是視障者的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教育推廣專員袁佳娣則表示,有些視障者不是全盲,而是低視能(視力減退),需要高對比的色差才能看得清楚;或有些人是單眼視障者,因為無法看到立體的物件,若路面有高低落差但顏色很相近,還是容易跌倒。

袁佳娣以自身經驗分享,人行道及騎樓的雜物、汽機車違停、懸空設置的廣告招牌、路阻等,對於視障者都是極大的威脅。有些小的巷弄沒有鋪設人行道,或只用顏色和畫線區隔出徒步區,對視障使用者來說也都很危險。

「之前也有朋友說,有一種路阻的欄杆,底下是空的,用手杖沒辦法碰到,要整個人撞上去以後才會發現這裡有路阻。還曾有朋友因此撞斷牙齒。」袁佳娣說。

法務工作者,同時也是障礙者家屬的黃婕華要求政府善盡無障礙設施的監督與管理責任,以及相關標示,「希望所有身障者家屬,不再需要因為身障者外出而擔憂」。

同樣也是家屬的臺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理事林玉娟也說,她到現在仍不放心讓孩子單獨出門。她的孩子因中度腦性麻痺,自國中起就使用電動輪椅代步。但即便臺北市路況已經比其他縣市良好,仍常因路阻、電訊箱等障礙,導致電動輪椅無法通行,被迫走在馬路上。

「道路規畫不完善,不僅對障礙者造成危險,也讓照顧者容易一起受傷。」林玉娟說。

被迫走上馬路與車爭道的情形,似乎並不少見。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自立生活主任 Yukih Pupuy 便提到,自己曾因人行道規畫不足而被迫行走在車道上,遭機車追撞受傷。他指出,2022 年 CRPD 國際審查報告曾提醒,安全且無障礙的公共空間與環境,才能使障礙者能夠「自立生活」。

鄭豐喜文教基金會身障權益行動總監黃俊男強調,政府若對於身障者最基本的安全需求都無法保障,則更不用談其他權益的推動與維護。相關單位應與民間合作,排除公共設施中的危險因子,全面提供安全且無障礙的生活環境。

示意圖/車阻或路阻的設計,讓視障者可能無法用手杖碰到;取自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實地測試此車阻是否會影響到障礙者通行。

營建署:相關標示待研議,將持續修正、納入使用者建議 

對於民間的抗議與訴求,內政部營建署道路工程組分隊長鄭惠心表示,關於人行道邊緣高低差是否可以用顏色畫線標示,因為目前國內道路主要區分為「公路系統」與「市區道路系統」,公路系統的主管機關是交通部、市區道路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

因此,如果要用顏色畫線做警示,必須與交通部共同討論,才能全國一體適用。目前臺北市會在緣石上畫「禁止臨停車」和「禁止停車」的紅、黃線,讓人行道與車道有顏色區別;但有些不會去畫紅、黃線的位置,例如公車停靠區域,目前沒有標示的方式。

鄭惠心舉例,假如要透過畫黃線來區分車道與人行道,但目前黃線在市區道路中,已經代表了禁止停車的意義。因此關於如何區隔車道與人行道、以及要用什麼顏色,因為是在「創造新的標線」,都需和交通部研議。若任意畫線,會讓用路人不知道這些線是什麼用途。

鄭惠心也提到,現行人行道相關設計規範,已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訂定無障礙專章,規定人行道至少應有 1.5 公尺淨寬,就變電箱、電桿、號誌箱等,也規範應設置於公共設施帶。

至於視障者安全通行方面,營建署將持續落實整齊邊界線及導盲設施,提供視障者安全行走的環境。

營建署的建築管理組科長陳雅芳則表示,目前建築基地內高低差警示不足的問題,確實在規範上有所缺漏,營建署將盡快通函要求各建築管理單位及縣市政府,提醒若建物基地內有類似狀況,應透過如移動式紐澤西護欄、盆栽等設置物,提醒用路人安全,未來在相關督導考核計畫中,也會加強檢視。

至於現行設計規範不足的問題,陳雅芳也表示將盡快啟動檢討研議,並邀請身心障礙者夥伴參與法規修正,廣徵意見。

示意圖/左側人行道與右側車道的區隔不明顯。by 玄 史生 on flickr @ CC0 1.0
示意圖/路面高低落差不均、騎樓停著大卡車的臺北街道。攝/曾玉婷

林君潔:人民要的只是安全

對於營建署提到不同路段標線分屬不同主管機關的說法,林君潔事後在本刊採訪中回應,這是政府機關行政上的問題。對行人或民眾來說,要的只是人行道與車道之間的安全。特別是像聯合辦公大樓這種政府機關的所在地都還這麼危險,政府部門講這些行政問題沒有助益,必須想辦法實際解決或串聯合作。

立委王婉諭最後表示,目前國內法規對於建築物及人行空間的設計規範仍有不足,她要求內政部營建署應盡速盤點,讓建物及人行空間設計能有清楚的指引;對於既有的無障礙法規,也應全盤檢視是否落實。

公部門尤其應該全面檢視現行公有建築及公共環境,確保所有行人能安全通行。王婉諭也發函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必須針對建築基地內高差變異警示不足的問題,通函各建築管理單位及縣市政府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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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立委王婉諭和多名身障者與家屬代表,召開「行人安全是人權,落實安全無障礙」記者會;攝/何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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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宇軒
何宇軒

Right Plus 特約記者。走過主流媒體與獨立媒體,也曾在 NGO 與國會助理間游走,盼能從全面的角度,在報導中呈現政策與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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