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by chia ying Yang on flickr @ CC BY 2.0

S先生/我是身心障礙者,也是照顧媽媽的人:我能做的,是陪她走完這段路

編按:近年《Right Plus 多多益善》持續經營「經驗者擴大機」書寫計畫,邀請各種生命經驗者回望過去、書寫自己,讓這些原本常被社會忽略的處境,得以被更多人理解與看見。

這篇文章,由身心障礙者 S 先生以第一人稱分享,並由陪伴他的阿風社工協助書寫、潤稿完成。

因小兒麻痺而行動不便的 S 先生,同時也是長期照顧年邁母親的家庭照顧者。當一個原本常被想像為「需要被照顧」的人,成為家中主要的照顧者,生活會是什麼模樣?S 先生寫下自己與母親相伴的日常,以及身為身心障礙照顧者所面對的處境。

文章最後收錄阿風社工的後記,從陪伴者的角度,思考身心障礙者成為照顧者時,那些容易被忽略的支持需求。

經驗者/S 先生
陪伴書寫&潤稿者/阿風社工

某天半夜,我又起來確認媽媽的狀況。媽媽長期臥床,四肢已經攣縮僵硬,也沒有辦法自己出聲表達需求,很多時候看起來就像睡著了一樣。半夜她雖然不會特別叫我,但我還是會常常起來看看她有沒有呼吸,是不是好好的。

這樣的日子已經持續了多久?10年?20年?未來還會持續多久,我也不知道,我沒想那麼多,我只想著讓媽媽平穩的過日子,好好的就好了。

我是她的兒子,其他兄弟姊妹沒有要承擔照顧媽媽的責任,但我有我的責任。

很多人印象中,身心障礙者就是被照顧的那一個,但我不這麼覺得。我是一個身心障礙者,小時候因為小兒麻痺影響了雙腳,長得像 O 型腿,走路總是歪歪扭扭的。我個性又很急,走路常常會撞到,但久了也就習慣了。

不過,照顧媽媽的時候,我的身體確實帶來一些困難。例如我的雙腳沒辦法久站,站著的時候重心也不太穩,所以要幫已經無法自己活動的媽媽翻身、換尿布,對我來說其實也有跌倒的風險。

從打金師傅,到全職照顧媽媽

以前,大概20年前吧,那時候我還是一個打金師傅(製作、加工金銀首飾的技師),家裡只有我跟媽媽一起住。沒有上班的時候,我就會到附近的廟裡泡茶、跟其他人聊天。

那時候媽媽大概 70 歲,還可以自己走路,雖然走得慢慢的,但至少不用讓人太擔心。後來她罹患帕金森氏症,走路開始不自主的顫抖,一不小心就在家裡跌倒,讓她的身體狀況慢慢變差,後來走路需要使用四腳拐。

示意圖 by 明志 鍾 on flickr @ CC BY-NC-SA 2.0
示意圖 by 明志 鍾 on flickr @ CC BY-NC-SA 2.0

又經過了一陣子,因為我還需要上班,早餐通常是大姊幫媽媽帶來。有一天下班後,我聽大姊說,媽媽想自己走進廚房,結果又跌倒了。這次就沒那麼幸運,跌倒之後,她幾乎無法再下床行走,也開始需要包尿布。

對我來說,媽媽辛苦養育我長大,現在她需要人照顧,我認為自己也有責任。於是我辭掉工作,專心的在家裡陪媽媽。

真的開始照顧之後,我才知道,原來尿布這麼貴。

當時長照服務才剛推行不久,還不像現在這麼完善。我們期待能有人來家裡照顧媽媽,申請了居家照顧服務,但居服員能做的事情其實也不多。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媽媽年紀越來越大,身體功能也慢慢的衰退。大姊偶爾會回來看一下,但很多時候,家裡就只剩我跟媽媽,由我照顧著她的生活起居,每天 24 小時幾乎沒有休息。

每天早上,我需要在照服員來之前先準備好媽媽的餐食,因為我的雙腳沒辦法長久站立、餵臥床的媽媽吃飯,等照服員來幫忙餵食、照顧媽媽以後,我才能趁這段時間出門買菜。因為時間不多,每次出去都得趕在照服員離開前回家。到了下午,居服員來服務的時間,反而成了我可以稍微睡一下的時候。

因為晚上沒有人可以幫忙,我大概每隔 1-2 個小時,就要起來看一下媽媽的狀況,根本沒辦法好好睡覺。

然而,更不幸的是後來又碰上新冠疫情爆發,媽媽也確診了。確診之後,媽媽失去了原本的口語能力,開始需要吃流質食物。她沒辦法告訴我自己需要什麼、身體哪裡不舒服,很多時候我只能用猜的,摸摸看她有沒有發燒,或從餵食的反應判斷她的狀況。

加上長期臥床、缺少活動,她的四肢逐漸萎縮,照顧起來也變得更加吃力。

示意圖/取自全民健康照護
示意圖/取自全民健康照護

照顧上的事我可以想辦法,最擔心的是錢

除了照顧上的事,經濟也是一個問題。

媽媽原本每個月都會領身障生活補助,後來二哥在我不知道的狀況下,幫媽媽申請了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時重新查了家裡的經濟狀況,因為二哥名下的資產超過標準,最後不只沒有申請成功,連媽媽原本領的身障生活補助也被取消了。少了這筆補助,我要負擔的錢也變得更多。 

但我沒有想要跟手足們多要錢,反正錢不夠,就是我自己先貼。我也從來沒有想過要放棄照顧媽媽。至於其他手足願不願意給、要不要給,那就只能看他們,我只能做到我能做的。現在生活還算過得去,但確實也有不小的經濟壓力。

還好在照顧媽媽的日子裡,也會有人來幫我。

以前我沒上班的時候,常常到廟裡泡茶聊天,那時候認識的朋友阿福,現在偶爾還是會來家裡找我,讓我有片刻的喘息。他得知我的情況後,主動幫我問了一些社會福利的申請和使用管道。

也是阿福,他發現我的耳朵似乎不太對勁,叫我去醫院檢查看看。經過醫院檢查出我兩邊耳朵的耳膜破裂,另外也發現我罹患肌少症。後來,我又做了聽覺障礙的身障鑑定,身障生活補助的金額因此增加了一些,剛好補上媽媽原本被取消的那一部分。

媽媽出不了門,身障鑑定怎麼做?

後來,媽媽身心障礙證明記載的 5 年 1 次重新鑑定1編註:身心障礙鑑定
申請身心障礙證明時,會由專業人員針對身體功能、活動及社會參與等面向進行鑑定,再由地方政府進行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依結果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障證明有效期限最長為 5 年,領有註明有效期限證明者,原則上須在期限屆滿前重新辦理鑑定及需求評估;若障礙情況符合無法減輕或恢復等規定,則可免重新鑑定。(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鑑定專區」《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期限又到了。但我也沒有交通工具,加上自己行動上的限制,根本沒辦法一個人帶媽媽出門就醫。我曾經為了這件事跟兄弟姊妹吵了一架,但一直到媽媽的身障證明過期,都沒有人願意處理。

後來社工來家裡訪視,知道這件事情後,建議我們試試看「到宅鑑定」2編註:到宅鑑定
一般身心障礙鑑定需由申請人前往指定醫療機構接受鑑定;若申請人因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 24 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長期重度昏迷,或有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的其他特殊困難,可向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到宅鑑定」。
經審核符合資格後,由指定鑑定機構派合格鑑定人員前往申請人的居住地進行鑑定。(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ICF)申請流程」
,讓醫師直接到家裡替媽媽進行身障鑑定。那當然好啊!媽媽不用出門,對我們來說方便很多。

但真的開始申請後,才發現事情沒有那麼簡單。因為媽媽已經許久沒到醫院就醫,缺少近期的就診紀錄和醫療資料。我們被告知,需要先讓居家醫療的醫師來家裡看診,之後才能繼續申請到宅鑑定 3編註: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 7 條規定,身障鑑定本身包括「診察、診斷或檢查」;如果申請人有最近 3 個月內的就診紀錄或診斷證明,而且資料已足以讓鑑定機構判斷障礙程度,就可以免除重複的診察、診斷或檢查。而實際辦理到宅鑑定時,各地也會要求相關醫療資料。例如新北市立聯合醫院目前的到宅鑑定流程要求「診斷書或病歷摘要」,初次到宅鑑定更明確要求備妥病歷摘要;臺南市目前也要求 3 個月內診斷證明及與鑑定類別相關的病歷摘要。

身心障礙到宅鑑定。示意圖/取自嘉義基督教醫院
身心障礙到宅鑑定。示意圖/取自嘉義基督教醫院

社工考量我行動不方便,協助我聯絡、處理申請程序。原本以為這樣就能順利完成,沒想到有一天,我卻接到醫院打來的電話,告知無法直接替媽媽做鑑定,一定要帶她到醫院,還需要再準備另一份診斷證明書。

聽到的時候,我真的又憤怒又無奈。媽媽已經長期臥床了,我不想再為了做鑑定,讓她往返醫院受折磨。那時候我甚至想著,要是這麼麻煩,要不然就算了吧!

好在社工盡力的從中聯絡、溝通。後來再接到電話時,事情終於有了轉機,可以直接約醫師到宅幫媽媽做鑑定。

經過一番波折,媽媽最後終於完成鑑定,重新取得身障證明。對我來說,這也讓我在照顧媽媽的日子裡,少了一件煩心事。

現在媽媽的生活照顧逐漸穩定,長照服務也比之前更能幫到忙。每週一至六的白天,都會有居服員到家裡幫媽媽換尿布(罹患肌少症後,我右手不太能出力,沒辦法一手托著媽媽、一手幫她換尿布)、準備餐食、擦澡或洗澡。到了晚上,大姊也會回來協助。

不過到了半夜,還是只有我跟媽媽。我大概每隔 1 到 2 小時,就會起床看顧她的狀況一次。

社工曾經問我:「現在照顧媽媽,壓力最大的是什麼?」我覺得壓力最大的部分就是沒錢。

照顧媽媽這件事,我不會覺得太累,也沒有不想做,畢竟是自己的媽媽。可是錢的事情,我真的沒有辦法。大姊現在年紀也大了,自己也需要依靠她兒子,所以我沒辦法要求她太多。

還好阿福很好,會帶我去申請一些可以使用的福利和資源。我不方便出門的時候,都是他幫我去辦。

其實對未來,我沒那麼多的想像。我還能照顧她到什麼時候,我也不知道。現在我想的,就是只要好好照顧媽媽,讓她度過生命最後的一段路,那就好了。

示意圖 by 山姆CHEN on flickr @ CC BY-NC-SA 2.0
示意圖 by 山姆CHEN on flickr @ CC BY-NC-SA 2.0

社工阿風後記當照顧者也是身心障礙者,我們的制度看見了嗎?

初期與 S 先生討論,要不要寫下他身為身心障礙者,同時也是照顧者的經驗時,他似乎沒有思考那麼多,只覺得「你想知道,那就說吧」。但經過一次次嘗試深入探問後,也無意間瞥見他微紅的眼眶。

在 S 先生身上,我看見了障礙者與照顧者 2 種角色的交織作用,即使疲憊,仍堅持為了家庭付出與承擔責任;即使自身有著障礙限制,依然將自己能付出的做到極限,只為了一句「因為那是我的媽媽」。這也不禁讓我思考,專業人員(如社工)還能多做些什麼?

「不要想就沒事了」、「日子還過得去就好」,這類話語經常出現在照顧者口中,他們抽離對未來的想像、忽略自己的感受,似乎才能在這漫長無盡的照顧旅途中,持續緩步前行。

而到宅鑑定與居家醫療現況,對於身障照顧者而言,需要歷經層層關卡與阻礙。服務過程中,S 先生的母親長期臥床,居家醫療又因量能不足,僅有家醫科醫師入家服務,卻不能進行鑑定,更別說實務現場幾乎沒有醫師願意在初診時進行身障鑑定,導致身障到宅鑑定具有一定的難度。

雖然後續因母親曾有診所就醫紀錄而有解套,但也不禁讓我思考,現行到宅鑑定與居家醫療間的關係,及醫療量能持續不足的情況,對於這樣的家庭影響多少?我們又能如何調整制度呢?

現行協助照顧者的資源仍有限,但透過照顧者的訴說與經驗分享,能瞭解社會上仍有人過著這樣的生活,也或許將經驗匯集成力量,將有助於社會對障礙者的意識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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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收錄於《多多益善》的「經驗者擴大機」專欄,這個專欄的文章,是經過寫作者對生命經驗的回顧、編輯在寫作過程的陪伴與培力,才得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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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 Plus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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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出生,熱愛海洋和貓,喜歡親近友善又創新的朋友,但也支持必須不友善才能往前衝的人、願意理解因為太辛苦而無法友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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