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週報|11/4-11/17】政府將修法管制 deepfake 性犯罪、數位捐款平臺 LINE Pay 最強、聯合國公布「反漂綠」準則

1. 性別|法務部將修法:管制 deepfake 換臉性犯罪,最嚴重可能被關 7 年

為防範性私密影像犯罪、深偽(deepfake)犯罪,法務部 11/17 完成《刑法》修法草案,增加「散布性私密影音罪」、「製作或散布他人不實性影音罪」等。

性私密影音:「性私密影音」方面,法務部從 2 個層面進行修法。首先針對「同意拍攝,但不同意散布者」,增加「散布性私密影音罪」,最重可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情侶間同意拍了性行為影片,但並不代表同意散布,散布、轉傳者就會構成此罪。

此外,針對偷拍性影音,原本的《刑法》第 315-1 條的「妨害祕密罪」就包含偷拍性影音(法條中稱為「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但刑期、處罰跟其他類型的竊聽、偷拍差不多,本刑都是 3 年。這次修法,將其中「偷拍性影音」的部分特別處理。若修法通過,「偷拍性影音」(例如偷拍別人性行為的影片)將加重處罰 1/2,最重可處 4 年 6 個月徒刑,如果「偷拍+散布性影音」,則最重可處 5 年徒刑。

Deepfake 犯罪:有關 deepfake 技術的新法也包含 2 個部分。第 1 是指利用電腦合成或 deepfake 等技術,製作不實影片,且損害公眾或他人利益,但跟「性」無關,稱為「製作或散布他人不實活動、言論、談話罪」,最重可處 3 年徒刑,如果意圖營利,最重可處 5 年徒刑。例如電腦合成政治人物在某個造勢活動談話影片,製作者就構成此罪。

第 2 則聚焦在有關「性」的 deepfake 影片,刑罰較重,稱「製作或散布他人不實性影音罪」,如果利用 deepfake 等技術製作性影片,或散布、播送、供人觀看,最重可處 5 年徒刑,如果是意圖營利,最重可處 7 年徒刑。deepfake 技術最常見的性犯罪手法,是將女性的頭部照片 P 圖到 A 片女優上,影響女性名譽、販賣影片,甚至藉此敲詐。

法務部表示,相關修正草案 11/17 已經陳報行政院審查,若行政院審查通過,還需經過立法院三讀才會正式通過、施行。

示意圖/Photo by Yuris Alhumaydy on Unsplash

2. 公益資源|數位捐款調查:85% 的人曾線上捐款、捐款平臺 LINE Pay 占大宗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自律聯盟)近日進行數位捐款相關調查,調查分 2 部分,第 1 部份是針對臺灣民眾發放線上問卷、詢問捐款狀況,第 2 部分則是針對臺灣的非營利組織進行線上調查。11/15,自律聯盟發表「2022 數位時代下的公益現況」調查報告,調查結果指出「數位捐款」已成趨勢,但「捐後不理」的捐款人也高達 44%。

捐款方式:超過 85% 的捐款人曾使用線上捐款,最常使用的方式分別是「線上信用卡刷卡」(82.7%)、手機行動支付工具(28.7%)、線上轉帳(22.7%)

線上捐款平臺:以「公益組織的官方網站」為大宗,占 77.8%,其次則是「LINE Pay 捐款」,占 32.1%,且 LINE Pay 捐款人中有高達 45% 的人不到 30 歲。

捐款頻率:對公益團體來說,能夠獲得「定期定額捐款」才是能夠持續經營的最好狀態,但調查報告指出,「定期定額」只占 36.1%、「不定期不定額」高達 70.9%。顯見推廣「定期定額」的觀念,還有努力空間。

捐款後追蹤:此外,捐款前後的責信與追蹤行為也值得注意,超過 8 成的人捐款前會搜尋相關資訊,但捐款後,只剩下 14% 的人「一定會持續追蹤」、18%「經常會持續追蹤」、24%「有時會持續追蹤」。進一步探究捐款人「捐後不理」的原因,發現除半數以上的人因為信任組織所以不特別追蹤,也有高達 46.2% 的人表示「純粹想發揮善心,有捐款就好」。

公益團體數位能力:這次調查也訪問了捐款人,請他們回答臺灣公益團體有哪些數位能力有待提升。最大宗的問題是「線上資訊未定期更新/正確性不足」(57.1%),其次是「線上資訊不易理解」(53.4%),接著是「公益團體還未發展線上服務」(40.6)。

3. 身心障礙|全臺縣市候選人超過 80 位,提出身心障礙政見的只有個位數

九合一大選快到了,正是臺灣 120 萬身心障礙選民檢視各候選人「無障礙政見」的好時機。但「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指出,縣市首長候選人中,曾關身心障礙者福利政策的只有 6 人,包括臺北市市長候選人陳時中、黃珊珊、蔣萬安;新北市林佳龍;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賴香伶;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中南部竟幾乎沒有。

障礙者權益促進會表示,根據內政部對各縣市無障礙環境的考評,被列為不及格「丙等」的就有苗栗縣、嘉義縣、花蓮縣、澎湖縣;在騎樓無障礙部分,更有高達 6 個縣市的騎樓被評定為零分,包括基隆市、嘉義市、苗栗縣、雲林縣、南投縣、臺東縣。這些縣市的無障礙環境都亟待改善。

至於無障礙交通情形,根據交通部調查,無障礙公車低於 20 輛以下的,就有 7 個縣市,包括新竹市(17 輛)、新竹縣(13 輛)、苗栗縣(4 輛)、南投縣(6 輛)、雲林縣(16 輛)、嘉義縣(18 輛)、臺東縣(2 輛)。通用計程車低於 10 輛以下的縣市也高達 11 個,其中澎湖縣、苗栗縣、南投縣 3 個縣甚至幾乎沒有通用計程車。

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劉家承表示,各縣市候選人應盡速提出無障礙交通運輸政策藍圖,並且具體檢討目前的服務流程和品質,以促使高齡者及障礙者有尊嚴的享有自由、平等,無礙的社區生活。

示意圖/Photo by Lisanto 李奕良 on Unsplash

4. 身心障礙|《身權法》公聽會:無障礙公車被踢皮球、個人助理資源超不足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15 年沒有大修,今年終於要與時俱進,朝野立委提出近 20 個修法版本,立法院也在 11/9 舉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現況與展望及修法方向」公聽會,搜集意見。會中,與會人員特別關注「無障礙公車的服務狀況」與「個人助理」2 方面。

無障礙公車方面,立委洪申翰指出,許多身障者都分享過搭乘市區公車的經驗,有些是公車司機根本不知道怎麼使用無障礙設備,包括不會扣安全帶,也不會使用斜坡板,許多身障朋友都有直接從斜坡板摔落的經驗。洪申翰和「身心障礙者聯盟」理事長劉金鐘都說,無論是跟交通部或公路總局反映,兩方都踢皮球,說市區公車不是他們的管轄範圍。國民黨立委陳以信則建議,交通部應設置單一窗口,專門受理無障礙申訴。

個人助理方面,「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指出,現在「個人助理」及「自立生活」相關的預算非常不足且不穩定,每個身心障礙者平均只能分配到每天 0.67 小時的協助,怎麼可能在社區生活。陽明交通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周月清也呼籲,應該效法日、韓等國家,新增「個人協助」專章,由障礙者來決定誰是他的個人助理、協助內容、協助方式,要包括各種障別,也要包括有聘請外籍看護的障礙者。

5. 永續|有種樹就算環保?聯合國公布「反漂綠」準則、避免「假淨零」

近年來,降低碳排成為全球共識,不少企業也宣稱要達到淨零碳排,實際做法卻是透過種樹等方式來「抵銷」排碳量,沒有真的「減少」碳排放量,甚至有些企業實際上擴大投資新化石燃料,卻以「抵銷」碳排的方式來掩蓋自己的行動,相當於欺騙大眾的「漂綠」行為。有鑑於此,今年的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7)期間,聯合國首度公布了「反漂綠」準則。

「反漂綠」準則由聯合國「反漂綠高階專業小組」擬定,小組成立於今年 3 月,由加拿大前環境及氣候變遷部長麥肯納( Catherine McKenna)擔任主席。準則內列出 10 項具體建議,包括減碳目標設定、減碳成果計算方式、零碳轉型計畫的公開項目等,以確定怎麼樣算是真正的「淨零碳排」。根據報告,企業在生產流程中減少的碳排,與生產流程外的減碳貢獻,必須分開計算。

這份準則對臺灣來說也有很大影響,「臺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表示,臺灣多數企業也都採「碳中和」概念展現減碳成果,也就是透過植樹、購買「碳權」的方式,來「抵換」企業產出的碳排。趙家緯說,若對照這份標準,連積極購買綠電、淨零轉型前段班的台積電都可能踩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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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身心障礙|視障、聽障不能報名臺語認證,民團:已違反 CRPD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11/4 開記者會表示,接獲一名視障者投訴,這名視障者報名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舉辦的 111 年秋季「全民臺語認證」,繳費後依簡章告知視障身分,希望給予特殊協助。但測驗中心卻表示,目前沒有對視障考生的考試標準及辦法,且評估人力、經費、設備也不能符合考生需求,因此不接受報名。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全民臺語認證網站中的 Q&A 曾寫明,歡迎身心障礙者報名,將盡量給予協助。但又說測驗項目包括聽、說、讀、寫,若有相關障礙則不適合報考,等同直接將視障、聽障者排除在外。侯俊良表示,通過全民臺語認證中高階,就符合閩南語師資,這攸關工作資格,應保障身心障礙者應考的機會,測驗中心此舉已經違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CRPD)。

成功大學發布新聞稿指出,測驗中心屬經費自籌單位,非教育部委託案,也沒有接受政府經費補助,編制人員非常有限,校方已建議這名考生報考教育部主辦的閩南語認證。

7. 弱勢|預立「醫療決定」前要先諮商,失智者、聽障想「決定怎麼死」更困難

2019 年《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每個人都可以透過「預立醫療決定」,來決定自己臨終前想接受什麼樣的醫療措施。不過,在「預立醫療決定」前,需要先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每次的諮商費介在 2000 元到 3000 元間,對弱勢來說是不小負擔,有的人則因疾病纏身、資訊落差、或者身障狀況造成溝通與行動困難,更難進行諮商。

今年 11/7,「病人自主研究中心」舉辦「病人自主弱勢專題交流研討會」,會中,執行長楊玉欣表示,為了保障弱勢族群,民間團體集結推動「病人自主弱勢創新服務方案」,方案除了募集捐款、補助弱勢者與其家人的諮商費用外,還與醫療夥伴開發多元、友善的諮商模式,3 年來,已針對罕病病友、聽障、失智者,設計友善且人本的諮商模式。

病人自主弱勢創新服務方案今年新增失智者族群服務,失智者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非常有挑戰性,同時團隊也在與時間賽跑,需把握疾病初期認知能力較好的最佳簽署時間。

8. 公益資源|徵求公益「通訊傳播服務」,通過初選的 100 案就能獲得 10 萬元

為了鼓勵民眾提出公益創新的「通訊傳播應用服務」(通傳服務),數位部 11/17 推出「公益創新。徵案 100」活動,向民間廣徵 100 件以上公益通傳服務。數位部指出,英國曾有「剩食平臺」app,透過社區共享,讓剩食的終點不再是垃圾桶;最近 Meta 也投入視訊中繼服務,協助聽障朋友通話轉譯,可見有效的通傳服務,能夠為社會帶來極大效益。

這次徵件共分 4 階段,包括「創新徵案」、「概念及服務驗證」、「營運驗證」、「永續營運」,值得注意的是,只要通過第 1 階段的「創新徵案」100 案,就能夠獲得 10 萬元獎金,也有機會參加產業署提供的輔導、業師指導等。

此外,第 3 階段的「營運驗證」將引進「平方募資法」。數位部部長唐鳳解釋,「平方募資法」指募資時,不只看提案能募到多少錢、也不只看提案有多少人支持,而是將「人氣」與「金額」共同計算。實際計算方式是,將每筆募資金額開根號,全部加總後,再平方。

唐鳳解釋,假如某個提案只獲得 1 個人認同,而且他一口氣捐了 500 萬,500 萬開根號再平方,還是 500 萬,並不會得到額外的獎助;但若有個提案獲得 1 萬人的小額捐款 500 元,每筆 500 元開根號、加總後再平方,就會是一筆非常大的數字,數位部正是要找出「既可照顧到很多人的福祉、又有很多人願意貢獻」的提案。

這次徵件無論是個人、團體、公司、法人都可以參加,時間到 2023 年 1 月 9 日下午 5:00 截止。

圖/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9. 心智障礙|監護人申請流程好難懂,雲林縣出版「監護輔助宣告」易讀手冊

有的心智障礙者因為很難理解他人的意思、也很難表達自己的意思,平常在生活大小事上,需要有人協助做決定。心智障礙者的家人,就可以為他們聲請「輔助宣告」或「監護宣告」,成為他們的「監護人」。「輔助宣告」是指當事人「很難」表示自己的意思,或對別人說的話理解能力不夠,而「監護宣告」則是當事人「沒有」表示能力或理解意思的能力,他們都需要有人協助做決定。

但在臺灣,「輔助宣告」或「監護宣告」都需要上法院聲請,雲林縣政府的社工發現,大部分的心智障礙者及家屬一聽到要上法院就打退堂鼓,因此,雲林縣政府主動規畫製作相關規定的「易讀版宣導手冊」、並印成紙本手冊,讓心智障礙者及家屬能容易理解服務內容及聲請流程。

雖然衛福部在去年 12 月就製作類似的易讀手冊,並將電子版公布到網站上。但雲林縣副縣長謝淑亞說,這次縣府出版的易讀手冊,是由雲林縣邀請易讀專家、法官、設計師和 4 位智青朋友,透過一次次的工作小組會議討論出來,也獲得國家圖書館認證,希望未來有需要的人能多多利用。

10. 資訊平權|重視「知的權利」、製作易讀手冊,智總獲得社團公益貢獻獎

內政部 11/16 舉辦「111 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及績優職業團體表揚大會」頒獎典禮,共有 52 個人民團體及合作社獲獎。今年獲得社團公益貢獻金質獎的共有 10 個團體,「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智總)就是其中之一。

內政部說,智總不僅製作易讀資訊,疫情期間,也開發線上直播節目,協助心智障礙家庭及機構瞭解疫情資訊,確保心智障礙者「知的權利」。此外,智總也就政府社福政策,進行超過百場會議及意見交流,並提出修法及專業建議,朝完善社福政策網絡而努力。

註:各位讀者抱歉,編輯在 2022/11/18 發布本文時,對第 9 項的「輔助監護宣告」說明有誤。已於 2022/11/26 修正更新,之後撰寫文章內容時會更細心,再次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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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慧
李修慧

曾任「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採訪記者,專長原住民、性別、勞動權益報導;「每天為你讀一首詩」小編。目前就讀於東華大學華文所創作組,臉書專頁 Poem4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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