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26091 Cover

【雙週報 | 08/31-09/13】住宿式機構補助每月增至 1.5 萬元、共生宅試辦串接長照與居家醫療、民間社工起薪擬調至 40454 元

1. 長照|住宿式機構補助每月增至 1.5 萬元、全年最高 18 萬元,民團呼籲制度化

行政院會 9 月 10 日拍板通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針對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 4 級以上者,每月最高補助由 1 萬元提高至 1.5 萬元,每年最高由 12 萬元增至 18 萬元;115 年度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持中度以上身障證明者,原有身障住宿補助維持不變,再另加每月 5000 元住宿費用補助。

新制回溯自今年 1 月 1 日起適用,9 月 14 日起開放申請,10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者,地方政府預計在 11 月底前完成 1-8 月補助核撥;補助認定方式改為按月認列,當月實際入住達當月日曆天數 1/2 以上,即認列 1 個月,地方政府再按上、下半年分次檢核發給。

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涂心寧肯定加碼方向,但呼籲政府應將補助列為正式制度,她指出,機構長者所用尿布、營養品等物價持續上漲,5000 元恐不敷使用,加上高齡人口與需要補助者將持續增加,若補助僅為專案性質,恐隨國家財政狀況起伏不定。

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涂心寧。圖/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
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涂心寧。圖/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

2. 長照|衛福部試辦「共生宅」,約6名長者共住一般住宅、串接長照與居家醫療 

衛福部長石崇良 9 月 1 日宣布,最快今年第 3 季推出「共生宅」試辦計畫,參考日本「共生之家」模式,讓大約 6 名彼此無血緣關係的長者合租同一住宅,共用客廳廚房,導入長照資源並結合健保居家醫療服務,維持與一般家庭相近的「類家庭」生活方式,住民可以自行做飯或使用送餐服務。此計畫原本已由民間試行多年,現在將正式納入長照 3.0 服務,預計先試辦 2 年。

共生宅介於居家與機構之間,多利用既有的一般住宅或老舊獨棟建築,不同於傳統機構多人共住的病房型態,而是以獨立房間為主;長照人員將進駐提供照顧,家屬可參與照顧同時獲得喘息,未來也可導入在宅急症照護、居家安寧及在家住院等服務。

試辦計畫約 10 個據點,將優先設在土地取得困難的都會區或住宿機構分布不足的鄉鎮地區,如臺中梨山等,以及原鄉部落,期盼原住民長者能留在熟悉的部落生活。服務對象以失能等級第 4 級以上優先,若夫妻同住,不須兩人皆符合長照資格。目前收費還沒有統一標準,但預估將低於一般養生村。

衛福部長石崇良。圖/衛生福利部
衛福部長石崇良。圖/衛生福利部

3. 兒少|托育保額費擬設 5000 元上限,社家署草案明訂退費比例

衛福部社家署 9 月 1 日預告「托育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明定托育機構在確定收托名額並同意保留給兒童家長後,才能收取保額費,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 5000 元,入托後須折抵當月的月費。

草案針對家長放棄保留名額時的退費比例訂出明確標準:入托日前 14 天以上通知,可全額退費;提前 7-13 天通知可退還 6 成;提前 4-6 天通知可退 3 成;提前 2-3 天通知退 1 成;若在入托前 1 天或當天才通知,甚至沒有通知,托育機構可以不退費。

草案也明訂托育機構只能收取保額費、保險費、註冊費、月費、餐點費、延長托育費、超時費等經地方政府核定的項目,不得以其他名目變相加收費用。家長若要終止契約,須提前 5-14 天通知,未約定者視為 5 天;若沒有依規定通知,會按實際收托天數與短少的通知天數計算退補費用。此外,草案也要求托育機構建立兒童健康管理機制,孩子健康狀況不佳或疑似傳染病時應在家休息,通知家長接回,家長不得拒絕。

4. 兒少|剴剴案居家托育中心訪視員涉偽造訪視紀錄,開庭認罪求緩刑

臺北市文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林姓訪視員被控偽造保母劉彩萱的訪視紀錄,遭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臺北地院 9 月 2 日開庭,林女當庭認罪並求處緩刑。

起訴指出,林女 2023 年 6 月 30 日、9 月 22 日實際前往劉彩萱居托處所訪視,卻偽造成 7 月 12 日、9 月 26 日的訪視紀錄表及請領單據,製作出曾訪視包括剴剴在內 5 名孩童的不實紀錄,傳送予不知情的督導員。剴剴案發生後,北市府及監察院召開專家會議並索取訪視紀錄,林女仍在會議中表示訪視時間正確。

林女表示,因訪視紀錄須在訪視後 7 日內上傳,加上在職進修、工作忙碌,才提前完成訪視並將日期向後填寫,並稱事隔約 2 年後,對當時訪視日期已記憶模糊。委任律師則主張,林女在專家會議中的錯誤陳述並非刻意隱瞞,請求法院考量其犯後態度給予緩刑。委任律師另指出,林女確實有實際完成訪視,並未涉及剴剴死亡案件,請法院審酌其過往工作情形及認罪態度。全案審理結果仍待法院判決。

5. 身心障礙|高雄 345 所市立學校無障礙設施,337 所不合格、缺失超過 1.2 萬項

根據媒體 9 月 4 日報導,審計部今年 7 月公布的《114 年度高雄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指出,高雄市公共建築及學校無障礙設施有多項缺失,查核 345 所市立學校,有 337 所不合格,缺失項目超過 1.2 萬項。

高雄市 113 年起推動改善計畫,工務局編列 3 年 2641 萬元經費執行清查輔導,但 114 年改善案件卻未見校園改善紀錄;部分社區活動中心、護理之家、長照中心及榮民之家等場所缺失雖列管,卻未落實複查,部分申請替代方案者也未依法核定期限、未追蹤改善狀況。當時的內政部營建署(現為國土署)早在 87 年訂定改善期限作業程序,要求地方政府訂定分期計畫並公告期限。

高雄市議員張博洋批評,市府各局處橫向聯繫不足、執行流於形式,呼籲訂定明確改善時程。高雄市身心障礙團體聯合總會副理事長蘇國禎則表示,公共空間入口阻隔設施是為了阻擋機車進入,卻也讓輪椅使用者與年長者難以通行;高雄市視障關懷發展協會理事長鄧元生說,部分候車亭跑馬燈缺乏語音提示,視障者難以掌握資訊。高雄市工務局回應,將依急迫性分類分期改善,並建立追蹤複查機制。

高雄那瑪夏區民權國小校內的無障礙避難層坡道和把手,被評定為優良無障礙場所。圖/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高雄那瑪夏區民權國小校內的無障礙避難層坡道和把手,被評定為優良無障礙場所。圖/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6. 身心障礙|南韓大法院認定影城未提供字幕、畫面解說構成歧視,大法院首度製作易讀版判決書

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9 月 3 日就視聽障者控告 CJ CGV、Lotte Cultureworks(樂天影城營運商)、Megabox 中央 3 家連鎖影城的歧視救濟訴訟做出判決,就歧視認定部分維持原審見解,認定影城未提供視障者畫面解說、聽障者字幕及接收設備,構成《障礙人歧視禁止及權利救濟等相關法律》所禁止的歧視行為。

但大法院同時撤銷二審關於救濟範圍的判決,發回首爾高等法院更審。二審曾將提供範圍限縮到「300 席以上放映廳、全部放映場次 3%」,大法院認為二審過度考量業者財政負擔,未充分權衡身心障礙者權益。此案自 2016 年起訴,10 年後獲大法院判決;歧視認定已獲確認,但具體救濟範圍仍待首爾高等法院更審。 

這次宣判,大法院首度製作易讀版判決書,以簡明文字及視覺資料說明判決意涵,現場並提供手語翻譯。障礙者團體在大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表達肯定,公益律師金載旺(김재왕)表示,此判決確認視聽障者平等享有電影文化的權利,具有重要意義;多名身心障礙團體代表則呼籲政府與國會儘速完善相關政策,保障障礙者觀影近用性。

易讀判決書中說明,首爾高等法院(二審)認定電影院沒有提供身心障者字幕和畫面解說,導致身心障礙者處於比其他人更不利的對待,構成歧視。圖/首爾大法院易讀版判決書
易讀判決書中說明,首爾高等法院(二審)認定電影院沒有提供身心障者字幕和畫面解說,導致身心障礙者處於比其他人更不利的對待,構成歧視。圖/首爾大法院易讀版判決書

7. 身心障礙|巴西立法保障妥瑞症者反歧視權,私人健康保險不得拒絕加入、學校不可拒絕入學

巴西總統魯拉(Luiz Inácio Lula da Silva)9 月 2 日簽署第 15492 號法律,訂定妥瑞症者權利保障全國政策,9 月 3 日公布生效。法律明定,妥瑞症者若症狀顯著影響功能及社會參與,經生物心理社會評估後,可依法認定為身心障礙者,適用《巴西身心障礙者融合與權利法》保障。私人健康保險不得因其身障狀況拒絕加入;依法提供優先服務的公私立場所,可使用向日葵掛繩辨識隱性身心障礙者的優先服務需求。

就讀普通班的學生經教育評估有需要者,可獲專業陪伴人員協助;校方若拒絕入學,將處 3-20 倍最低工資罰鍰,並須接受融合教育培訓;若再次違規,經行政程序確認並採取教育改善措施後,可能失去職務。 法律並保障患者尊嚴生活、免於虐待剝削及職場合理調整的權利,明定不得因身心障礙而遭歧視。

新法並未將所有妥瑞症者一律認定為身心障礙者,而是依功能與社會參與受限程度評估,並將教育、就業及反歧視納入保障。

8. 勞權|受補助民間社工 116 年起薪擬調至 40454 元,年資晉階擬由7階增至 15 階

衛福部 9 月 2 日公布 116 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修正草案,適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專業服務費的民間社工及社工督導,除了起薪擬配合軍公教待遇調整,現行最高 7 階的年資晉階制度,也規畫延長到 15 階。草案目前仍在徵詢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意見,最終內容尚未定案。

目前 115 年度民間社工起薪是 38898 元、督導是 45566 元,年資加給最高到 7 階。依修正草案,116 年度社工起薪是 40454 元,社工督導是 47389 元;每年經考核通過得晉階 1 次,每階增加 1000 元,最高晉到 15 階。

若不計碩士、社工師執照、專科社工師及風險等加給,社工若晉到 15 階可達 55454 元,督導 15 階是 62389 元。6 階以上資深社工轉任督導時,原有的年資待遇也可以銜接、依對應的督導薪資敘薪。

9. 公益|非營利組織理事長冒名詐騙信多,台灣臨床心理學會損失 150 萬元

根據媒體 9 月 3 日報導,近期陸續有公會、協會及學會接獲冒名理事長的詐騙信件,誘騙成員加入 LINE 群組,再將真正的理事長踢出群組,以安排工作為由要求轉帳。

台灣臨床心理學會 8 月 24 日即遭詐騙 150 萬元,當日已報案並配合警方進行金流追查,截至學會 9 月 4 日發出聲明,款項尚未追回;學會隨即加開常務理事會,向理監事及會員說明事件經過、諮詢法律意見,並召開臨時理監事會檢討防護機制。

高雄市社會工作師公會總幹事葉湘云表示,高雄公會已收到 3 次類似的詐騙信件,臺中、花蓮社工公會也陸續接獲;六都公會因規模較大、設有專職會務人員及取款機制,金流較不易匯出,但小型公會、協會多仰賴無給職理監事處理會務,較易在忙碌中誤入群組而受騙。

台中市社工師公會提醒,此波詐騙內容如出一轍,恐是有組織鎖定非營利組織。各公會呼籲,若收到要求加入 LINE 群組、掃描 QR Code、點擊不明連結或提供個資的信件,切勿回覆點擊,應透過官方管道查證。

10. 居住|內政部提高民間捐社宅容積獎勵,呼籲六都跟進修法以擴大社宅供給

內政部 8 月 31 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內政部在 8 月 12 日修正發布《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34 條之 4,提高民間捐贈社會住宅的容積獎勵,將捐贈容積樓地板面積獎勵倍數調高到 2 倍、法定容積上限放寬到 1.8 倍,適用都市計畫區內且非實施都市更新事業的地區,並增列中央主管機關為受贈對象,適用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 14 縣市。

國土署表示,依此獎勵取得的社會住宅,將優先提供新婚 2 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入住,以落實居住減壓目標,並朝「社會住宅 40% 作為婚育宅」及「0-6 歲育兒家庭可安心久住 12 年」等政策方向推進。

國土署 8 月 19 日已邀集 6 都、金門縣及連江縣政府,就民間捐建社宅容積獎勵機制及啟動地方修法進行討論,盼中央與地方同步調整制度。國土署呼籲 6 都積極跟進修法,共同擴充社宅供給量能。依國土署統計,截至今年 7 月底,全國社會住宅推動量達 24 萬 3406 戶,今年 9 縣市可釋出約千戶婚育宅,未來 3 年將再釋出 1 萬戶。

南港區小彎社會住宅。圖/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
南港區小彎社會住宅。圖/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

邀請你捐款支持

這篇報導由《Right Plus 多多益善》獨立採訪/編輯製作,作為臺灣唯一專注探討社福公益的媒體,我們期待報導深入呈現脆弱者的聲音、剖析社會制度的漏洞、傳遞做公益的知識與方法。

今年,我們年度經費需求是 600 萬,用於工作者薪資、報導與採訪支出等,然而目前還有約 111 萬元的缺口。我們會持續努力,也希望誠摯邀請讀者的支持,你的支持可以穩健我們的非營利新聞工作,讓多多益善繼續為公眾提供多元視角的內容。

除了線上信用卡捐款,我們也提供「行動支付」的選項,邀請點選以下最適合你、最方便的方式支持我們 👇(點選圖示即可進入捐款頁面)
 

藍字橫式
1.多多益善線上捐款頁

Unnamed
2.街口支付捐款

Line Payh W238 N
3. Line Pay 捐款(可以 Line Point 折抵)
這篇不能只有我看到
沈嘉偉
沈嘉偉

和島嶼上的人事物,一起探索社會工作的可能性,試著在多變的新聞報導裡,追尋未知的世界。

文章: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