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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你、有 NGO 盟友們的認同,以及來自多個組織夥伴的慷慨協助,才讓我們有空間做正確的選擇。

如果一個組織過得好,帶來的服務成果也會比較好的話,那將我的捐款都拿去訂飲料讓員工開心、人事費用高一點,都沒有問題,我不希望做公益是一個壓榨人的環境。

回饋品對我來說,不一定是捐款的誘因,因為不管製作、整理或寄送都需要成本,我擔心增加組織的負擔。如果不是剛好喜歡、有需要,我會請組織不用給我回饋品。

我希望組織能好好活下去,繼續往良善的地方長。這就好像談戀愛,我在乎組織如一開始般良善,如果發現組織變心,就不會再捐。

行動比捐錢的門檻高,捐錢可能只要按個按鈕就好了,但參與活動要有更高的動力和動機去了解議題,時間、地點也必須剛好可以配合,才有機會進一步參與。

最重要的是我能看到組織收到多少錢、做什麼事、過什麼樣的日子,知道組織每天有在前進,就算每天做的事看起來很平凡,也已是足夠的交代。

我也希望組織能培訓這些單親媽媽,讓單親媽媽不只是住進來這個地方,也能學習獨立、自立、自主,小孩會漸漸長大,總不能一輩子待在團體裡。

定期捐款就是長期的關係,每個月扣款是一種保持關係的提醒,提醒我有 1、2 個值得關注的朋友。

長期穩定捐款可以陪伴組織,讓員工有合理的待遇,該做、想做的事才能持續發酵,不會老是有人做一做就換人,這樣做議題很難長久、不會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