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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一份研究報告指出,每收養一名兒童,至少能為被收養者、家庭與社會創造 130 萬英鎊的價值。比起寄養與機構安置,收養對政府的長期成本更低,因為被收養兒少的表現通常較好,也能節省對公共服務及資源的負擔。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李明洳觀察,《刑法》看的是事件最後結果,然而背後可能有結構性因素是社工看得到,法律人不一定理解的。一審判決論述對社會的影響也不斷在累積,主管機關(衛福部)面對壓力,會有改革的需求。

出養評估改由公部門主導,媒親卻更困難。流程拉長、安置資源不足,孩子在等待中錯過關鍵時機;收養家庭與後續支持也不足。民間團體提出疑慮,呼籲政府補足資源與制度設計,避免延誤程序、遺落孩子。

我看見社會可能缺乏理解兒少安置工作內容和限制,就自行建構出「你們該如何做」的標準來檢視,這種「無法被理解,卻承擔高度責任」的狀態,將影響照顧人力、服務轉向保守。我們是否真的在建構一個能長期照顧孩子的體系?

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指出,陳尚潔本著自身專業,不懷疑保母說法,不對其說詞進行調查,顯然沒有盡到查核、保護的義務。剴剴案已2年,除收養制度正式進入國家系統,兒福聯盟也面對財務與人力、收養業務和兒虐訓練的調整。

如果這個案子通過(被判有罪),就表示陳社工一個月訪視一次這種不是很密切性的照顧者,卻用所謂保證人角度去思考,我猜我們會有一批離職潮。因為很多做一線的都是兒少工作。

6 歲那年,我從臺灣飛到美國,帶著好奇也帶著害怕。我拚命學英文、模仿同學,想證明自己屬於這裡。可是在融入新文化的過程中,我逐漸感到疏離,排斥我的亞裔背景,也對父母產生憤怒,因為我始終不知道,我究竟是誰⋯⋯

When I was six, I flew from Taiwan to the United States, carrying both curiosity and fear. I worked hard to learn English and imitate my classmates, trying to prove that I belonged. But as I tried to adapt to a new culture, I gradually felt a growing sense of alienation. I began to reject my Asian identity and even felt anger toward my parents, because I never truly knew who I was…

我有好多想問的問題,送養我的原因是什麼?我小時候是什麼樣子?我有兄弟姊妹嗎?當我獨自搭上轉往臺灣的班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歸屬感。闊別了 15 年見到親生母親,和外公外婆一起用餐,我只能說是真正療癒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