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週報|9/15-10/5】個人助理 10 月起加薪、民團批評政府用移工買票、教育部將增聘 1600 名特教助理員

1. 身心障礙|個人助理加薪了:每小時補助費加 50 元、申請門檻也放寬

個人助理」是身心障礙者邁向「自立生活」的重要輔助資源,能協助障礙者生活起居、外出活動等事項。臺灣政府雖然有補助個人助理服務,但使用率極低。

根據衛福部提供給立委洪申翰的資料,以去年為例,111 年度共有 908 名身心障礙者使用個人助理服務,政府的核定時數是 33.7 萬小時,但這 908 人實際使用的時數只有 19.9 萬 小時,平均使用率只有 59%。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社家署)調查,使用率低的原因包括媒合困難、身心障礙者經濟難以負擔、家人不同意使用、因疫情減少外出而需求降低等。

今年 9/23,社家署修訂「身心障礙者個人助理服務獎助項目及基準」,10/1 已正式生效,執行期間到今年底為止。過去,個人助理服務費最高每小時補助 200 元,並設有分級排富機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收入為「最低生活費 1.5 倍以上未達 2.5 倍」者,政府補助 90%;一般戶政府則補助 70%。

新的獎助基準將補助金從每小時 200 元提升到 250 元,並新增夜間加成每小時 50 元,也新增原住民及離島地區服務每小時 40 元。此外,障礙者使用資格也放寬,外籍看護工轉換的空窗期也可以申請個人助理,即使有日間照顧資源,只要時數不重複,也能使用個人助理。

不過,在討論方案時,有身心障礙團體表示,個人助理是按月核定時數,如果當月個時數沒有用完,希望能將時數留用、移到下個月再使用,對此,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這個提案仍在討論,尚未通過。討論期間持續召開協調會的立委洪申翰也強調,很多縣市都出現個人助理短缺、培訓沒多久就離開的狀況,顯示需要努力改善的事項還有很多。

2. 特教|教育部將增加 1600 名「特教助理」:月薪 3 萬,時薪制最高加薪 20 %

「特教學生助理員」能夠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自理、上下學等服務,減輕教師的壓力,是特殊教育中重要的角色。「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特教委員會主委鍾正信解釋,目前特教助理分為 2 種,第 1 種是「月薪制」,多協助中重度障礙學生;第 2 種是「時薪制」,進行融合教育、在普通班上課的特教生大多分配到時薪制助理,有的助理甚至一天只能協助 2 小時,無法有效減輕老師的壓力。

9/27,教育部長潘文忠在廣播節目中表示,為了減輕老師的負擔,將提出「專任特教助理員計畫」,從 2024 年到 2027 年、未來 4 年將逐步增加 1600 位專任特教助理員。

國教署原民特教組組長孫旻儀補充說明這 1600 名助理員的薪資待遇:如果是「月薪制」,預計薪水不低於 3 萬元;若是時薪制,將以法定基本時薪計薪,且有經驗者將調高時薪,服務滿 1400 小時,基本時薪增加 5%,服務滿 2800 小時者,增加 10 %,最高可以增加 20%。

另外,許多特教教師在教學工作之餘,還需要負擔「心理評量人員」(心評)工作,鑑定學生是否有特教需求。潘文忠也提到,將增加資源,減少個別老師所接受的案量,精簡心評報告,提高撰寫心評報告待遇等。不過,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心評工作對特教老師形成嚴重負擔,全教總一直以來訴求的「專職心評人員」仍然是必要的方向。

圖/我要去上學_特殊教育法易讀手冊

3. 移工|要選舉了就大幅放寬移工門檻?民團:別再用「奴工制」買票

衛福部 9/12 表示,將放寬移工看護(外籍看護工)的聘用門檻,門檻放寬後,預估將有 60 萬人可申請。但 9/18,婦女新知基金會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多個團體聯合舉辦記者會,指出這次放寬門檻有長照黑箱、血汗奴工、圖利仲介等缺失,要求政府及總統候選人別為了選舉用「血汗奴工」來買票。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如今政府以「長照缺工」為理由,急著放寬移工聘雇標準,卻沒有仔細交代評估缺工是用什麼標準。覃玉蓉指出,以一天 8 小時工時、一週 40 小時工時的「合理勞動條件」來評估,和以一對一、家庭聘僱 24 小時的「奴工制」去評估,會得到完全不同的「缺工量」。她呼籲政府誠實說明長照缺工的評估標準,並說清楚政策走向為什麼會突然變成大幅開放家庭聘僱看護工?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祕書長黃姿華則說,她並不否認 24 小時的照顧需求,也不反對重障、失能者、長者應該在家享有居家服務。她反對的是,由一個家庭看護工「獨立」去滿足這個需求,當照顧者只有孤身一人,不論是家人還是移工,都無法長久承擔跟被照顧者綁在一起的身心耗竭。

民團的新聞稿也提到,每個人的長照需求、自理能力與復原可能性隨時在變化,理想上,應該由「公共長照體系」盡可能掌握這些變化,隨時調整調度各種專業資源協作,透過「多對多」的照顧服務,讓每個人得到最適切的照顧,才能讓有限的長照資源得到最大的運用。

最後,民團提出 3 項訴求:

  1. 提供實際評估資料,依此規畫整體長照人力政策:政府應該提羹長照供需的詳細、實際評估資料,以此為基礎,構思長照人力培育、留任的整體規畫。
  2. 改善移工勞權:政府應該逐步廢除家庭聘僱、一對一、24 小時無休的外籍看護制度,承諾移工的薪資與勞動條件不再與臺灣勞工脫鉤,並規畫移工全數轉由長照單位聘僱,以「多對多」的協作方式提供長照服務。
  3. 別再把照顧責任丟給民眾或移工,以「公共照顧制度」提供長照服務:政府不應該再倚賴市場、圖利仲介、將照顧責任丟給孤立無援的民眾與家庭。政府必須主動提出未來長照服務發展藍圖,不論民眾的經濟狀況、家庭組成、照顧需求為何,都應該要被公共照顧制度好好承接。
圖/婦女新知基金會

4. 身心障礙|別再用補助便宜行事!庇護工場月薪不到 9000,每年不到 45 人轉銜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權法》)明文規定,勞工主管機關應該設立庇護工場,提供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此外,臺灣進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審查時,國際審查委員也建議,庇護工場屬於「庇護性」服務,最重要的還是轉銜到一般職場,應該逐步使庇護工場「退場」。

雖然有《身權法》的明文規範,以及國際審查的明確意見。但 9/20 監察院委員發布一份報告指出,臺灣庇護工場無論員工薪資、獲利營收、轉銜成效都不理想,勞動部卻沒有積極面對。

薪資方面,庇護員工薪資篇低,有 6 成員工月薪在 9000 元以下。近 5 年來,員工的薪資成長幅度只有 5.6%,相較於此,2018 年到 2021 年 4 年間,臺灣基本工資就從 2.2 萬元調高到 2.4 萬元,調幅達 9%,庇護工場的薪資成長遠低於一般職場的基本工資調幅。此外,就業服務員流動率也很高,超過 5 成的就業服務員年資不到 3 年。

營收方面,庇護工場因為需要對庇護員工提供技能培訓、社會適應等生活照顧,以致營收獲利有限,而多依賴政府補助。

轉銜方面,庇護工場的目標應是將庇護員工「轉銜」到一般職場,然而,庇護工場背負自負盈虧的壓力,如果將能力較佳的員工轉出,勢必影響產能,而家長也會擔心,轉出後如果無法適應一般職場,將難以再轉回庇護工場。監察委員指出,庇護工場的「轉銜政策目標」與「實際運作」有衝突,以致近 5 年來總共只有 224 人轉銜,平均每年只有 45 人轉銜。

監察委員表示,庇護工場的政策與狀況充滿問題,但勞動部身為主管機關,長期以來都不能對症下藥,總以「補助」的方式消極回應,勞動部難辭其咎。監察委員要求,勞動部加強與民間團體溝通,積極確立庇護工場轉型退場的願景、目標,制訂系統性策略、行動計畫及具體時程,並修改相關法律,以維護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

5. 勞權|工廠爆炸死了 4 名消防員,為什麼消防、環保、勞動、經濟部門都管不到明揚?

9/22,位於屏東科技園區內的「明揚國際公司」廠房,發生化學物外洩事件,導致火災、爆炸,造成 4 名消防員、5 名員工死亡。《關鍵評論網》指出,火災警報響起到爆炸中間歷時 30 分鐘,工廠不但沒有在第一時間疏散員工,也無法幫助消防員充分掌握廠內化學物質。

其實,2018 年桃園敬鵬工廠大火後,2019 年《消防法》修法,就規定工廠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也要指派專人到現場協助救災,方便消防員擬定救災策略。但「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消促會)表示,消防署雖有要求廠商資訊,卻始終缺乏強制力。

此外,消防、環保、勞動、經濟 4 個政府部門管理方式如多頭馬車,讓明揚國際這樣的中小型工廠落入 3 不管地帶。消防局方面,消防局雖然會列管「易燃、易爆」的公共危險物品和可燃性高壓氣體,但只有製造、儲存、處理達管制量 30 倍以上的工廠,才會被列管。明揚國際公司就不再列管名單內。

而環保局管轄 300 多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但也要達到一定管制量以上的工廠,環保局才會要求提出緊急應變計畫和相關人員訓練。明揚國際公司也不再關注名單內。

此外,勞動部依法將工作場所的危險程度分為 4 個等級,確保製程安全、稽核管理及緊急應變計畫。不過,明揚國際位於於屏東科技園區內,勞動部授權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自己做勞檢,勞動部門無法插手。但經濟部的思維和績效都不在職業安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是否有人具備職安專業、能確實檢查,令人存疑。

長期關注消防員權益的消促會也在 9/23 召開記者會,提出 3 點訴求:

  1. 開放消防人員組工會:消防人員因為屬於公務員,而無法依法組織工會。但是消防員殉職案例居高不下,消促會要求政府開放消防員組織工會,基層消防團體才能和政府對等協商。
  2. 開放消防員適用《職安法》:相較於勞工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公務人員的職安規範只有殘缺的《防護辦法》,希望消防員全面適用《職安法》。
  3. 補足防災量能:臺灣消防人力長期不足,消促會呼籲中央政府提出具體計畫,補助地方防災量能與消防人力。
圖/總統府 @ Flickr CC BY 2.0

6. 貧窮|貧窮政策民意調查:17% 民眾自認貧窮,政府願意認定的卻只有 3%

由多家社福團體共同組成的「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社救盟)9/25 舉辦記者會,發布「臺灣貧窮政策民意調查」。在臺灣,政府正式承認的「貧窮」與「接近貧窮」人口只有 2.6%。但社救盟的調查發現,全臺約有 9% 的民眾認為自己處於貧窮狀態,且 5 年內無法脫貧。另外有 7.8% 的民眾認為自己接近貧窮,只要一遇到突發危機就會落入貧窮。民調共計有 16.8% 的貧窮與近貧率,與政府認定的貧窮、近貧比例有著巨大落差。

調查也顯示,76% 的人擔心自己的收入難以負擔愈來愈高的物價與生活成本,其中 40.9% 的受訪者表達了「強烈的擔憂」。擔憂的原因包括:

  • 收入增加的速度趕不上生活成本增加(42%)
  • 收入和生活成本增加的速度差不多,但沒有多餘的錢備用(37.9%)
  • 收入減少,生活更加困難(18%)

社救盟認為,臺灣的「虛擬收入制度」、「戶籍限制」和「過度嚴苛的事前審查」是政府貧窮率與人民感受落差這麼大的主要原因,社救盟也提出以下 3 點呼籲:

  1. 廢除「虛擬收入」規定:「虛擬收入制度」預設沒有收入的人「應該要有基本工資或行業平均經常性薪資」,這個制度設立至今 60 年來,使無數貧困人民無法獲得低收入戶補助。
  2. 放寬申請低收入戶的「戶籍限制」:現行法規規定,戶籍地必須跟居住地一致才能申請社會救助。這樣的規定排除了大多數無家者、無法入籍的租屋族,與 28 萬已在臺建立家庭但尚未取得國籍的新住民,讓他們無法申請低收入戶。
  3. 低收入戶審查應優先採「信任原則」: 政府應採「信任原則」審查低收入戶申請案件,搭配事後檢舉與調查等防弊方式,取代現行過度嚴苛的事前審查。
圖/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

7. 兒少|行政院將修法:沒有養父母也 OK,社福機構可為「無國籍孩子」申請國籍

臺灣有許多由移工生下的小孩無法取得國籍,也無法享有基本的權益。根據《報導者》2016 年的報導,2004 年到 2016 年,約有 7929 名非本國籍的新生兒在臺灣出生,其中有約 1/4 沒辦法取得合法居留權。這些無國籍新生兒,如果被通報到各縣市社會局,社會局會依《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介入、協助安置。2015 年全臺就有 50 名無國籍的移工孩子需要被安置。

最理想的情況是,小孩沒有出生證明且父母資料不詳,那麼小孩可當棄嬰處理,由臺灣人領養後,依照《國籍法》規定,養父、養母可以代為申請歸化,讓孩子擁有臺灣國籍。但是《報導者》指出,實際情況通常是母親在醫院生產後離開,留下資料只有國籍可考,其餘姓名、電話、地址都是假資料,那麼小孩就會被視為「非法停留的外國人」,需等待專勤隊尋獲生母後一同遣返。

如果十幾年來一直沒有找到生母,那麼孩子就只能以直維持「無國籍」的狀況。而這些無國籍小孩,還沒成年前,因為《兒少法》,還能有社福單位的照顧、安置,但成年後,政府庇護消失,將被迫面臨殘酷的生存問題。

近日,內政部打算修改《國籍法》,這次修法除了讓優秀的外國人士歸化更方便,在「無國籍兒少」方面,也將修法,原本只有養父、養母代為申請歸化,如果修法順利,未來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只要是小孩的監護人,就能代為申請歸化、取得臺灣國籍,讓他們享有醫療照顧、就學等權益。

行政院院會 9/21 通過內政部擬訂的《國籍法》修法草案,不過法條還需經過立法院討論、三讀才能正式通過。

8. 弱勢|弱勢青少年中,「家長工作不穩定者」創 14 年新高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以下簡稱「台少盟」)從 2010 年起開辦「教育助學計畫」,幫助經濟困難的在學青少年完成學業。但從今年的計畫中,台少盟發現,申請的青少年裡有高達 74% 的家庭背景為「雙親非穩定就業」,跟去年相比上升 5%,也創下教育助學計畫開辦以來、14 年來的新高。台少盟認為,這顯見疫情後,弱勢境遇家庭經濟還未復甦。

台少盟也說,今年各地的逆風據點也反映,更常遇到為了打工而休學的青少年。過去,尋求職涯規畫協助的大多是 15 歲至 18 歲,但近年來越來越多 13 歲到 15 歲的青少年開始尋求職涯協助,顯示更年輕的青少年,也開始需要負擔經濟重擔。

台少盟說,據衛福部去年資料,針對 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少年的預算從 2017 年起減少,甚至在地方政府兒少預算中佔比不到 1%。台少盟呼籲,政府若要打造兒少健全發展的環境,應加強投注資源,從現在就開始重視、推展青少年權利,期待未來能有更多支持,幫助這些提前步入社會,背負家計的青少年。

圖/台少盟

9. 身心障礙|父親離家多年沒養小孩,被安置卻要小孩付錢?衛福部提出新措施

新北市一名周姓民眾的父親長年離家,2015 年這名父親燒炭、意圖自殺,地方政府社福機關介入後,依據《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的規定,以「身心障礙陷於緊急危難」的理由,進行「職權安置」,將這名父親安置在私立社福機構。2017 年,社福機關找到周姓民眾,依法要求他支付安置費用。

但周姓民眾認為,父親離家多年,並沒有扶養他們,成長過程都靠母親獨力扶養,現在大學也是自己半工半讀,要他為父親支付高額的安置費,並不合理。過去,周姓民眾早就與姐姐一起向法院聲請減輕扶養責任,但他們那時因為還沒成年,聲請被駁回。成年後,周姓民眾再次提出聲請,卻因為審理時間長達 1 年多,法院審理期間產生的安置費,還是得由周姓民眾負擔。

之後,監察院著手調查這起案件。今年 9/20,監察院提出報告指出,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老人照顧方面,當老人有緊急危難或生命危險,地方社福機關必須依《老人福利法》安置老人,並找扶養義務人出面處理。但《老人福利法》在 2020 年就修法,老人如果沒有盡扶養義務,扶養義務人只要在「社福機關認定後」,就可以不用負擔安置費用,也不用再跑法院,花大量的時間、精力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在監察委員的督促下,衛福部擬定了一份新的原則,原則中規定,身心障礙者被安置在社福機構後,若被安置者曾對扶養義務人施暴,或未盡扶養義務等,扶養義務人可不用支付安置費用。

10. 共融|臺北市製作風災、火災、地震共融防災指引

為了提供身心障礙者更全面的防災支援,臺北市政府與「臺北市多愛公益協會」合作,設計一系列「共融防災指引」。9/23 舉辦成果發表會。共融防災指引涵蓋風災、地震、火災三種指引,並依據心智障礙、指體障礙、聽覺障礙和視覺障礙等不同障別,提供不同的資訊傳遞方式,例如針對視障者錄製語音指引檔案、聽障者則製作手語影片。

社會局表示,臺北市透過多愛公益協會製作共融防災指引,也感謝各方合作,包括各障別代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及北市消防局,為指引編製貢獻智慧。

這篇不能只有我看到
李修慧
李修慧

曾任「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採訪記者,專長原住民、性別、勞動權益報導;「每天為你讀一首詩」小編。目前就讀於東華大學華文所創作組,臉書專頁 Poem4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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