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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3 月 19 日拍板放寬外籍幫傭申請資格,自 4 月 13 日起,只要家中有 1 名未滿 12 歲兒童即可提出申請,一般案件每月須繳納就業安定費 5000 元;針對特殊及弱勢家庭,包括家有罕病、身障或發展遲緩兒童、單親家長,或育有 3 名未滿 12 歲兒童等情形,就業安定費則降至 2000 元,並享有優先審核。
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強調,此政策是為現行托育制度的「補充」,並非取代,外籍幫傭扮演家務協助的角色,有別於專業保母的教養功能,目的是協助雙薪家庭減壓,讓家長得以安心續留職場。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指出,外籍幫傭同樣有挑選照顧對象的情況,所謂弱勢優先恐流於形式,實質上仍會排擠罕病童等高需求家庭的照顧資源;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民團也於 3 月 24 日發布連署聲明,反對放寬外籍幫傭,批政府逃避公共照顧責任,推行此政策前也未做性別與人權評估,恐擴大移工剝削、加劇階級不平等。

勞動部去年底發布函釋,自今年 4 月起,雇主若聘僱同一移工年資滿 10 年,須依勞退舊制按月提撥 2-15% 工資作為退休準備金。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TIWA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勞工團體 3 月 18 日赴勞動部前舉行記者會,批評此函釋邏輯矛盾,並提出移工全面納入勞退新制、提高雇主提撥率,以及補助弱勢家庭類雇主等 3 項訴求。
勞團指出,勞退舊制的根本問題是領取門檻過高,當年正是因為勞工「看得到、吃不到」才推動新制改革。移工因定期契約性質,頻繁面臨期滿轉換雇主或遭技術性合法離職(雇主表面合法,實際上損及勞工權益)的處境,實際上幾乎無法累積足夠年資領取舊制退休金。勞團質疑,勞動部明知如此仍堅持讓移工適用舊制,形同為雇主節省成本,而非真正保障移工退休權益。
雇主團體方面,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則強調家戶雇主非企業,無力承擔額外提撥負擔,反對強制看護工納入勞保,並呼籲勞動部維持行政中立。

為強化長照服務品質並保障受照顧者安全,衛福部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並於 3 月 17 日發布,部分條文即日起生效,而主要變革將於今年 7 月 1 日正式上路。
此次修法最重要的變革,是凡因涉及詐騙、虐待或侵害受照顧者權益,遭地方政府裁處廢止認證證明者,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56 條規定,將永久不得重新申請長照人員認證。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表示,此舉旨在修補過去法規漏洞,防止有重大違規紀錄者透過重新受訓、重新領照的方式回到長照體系,守護服務對象的基本安全。
面對外界擔憂新制是否加劇長照人力短缺,吳希文強調,保障受照顧者安全是首要考量,不應以此為由妥協服務品質。
此外,新制亦針對離開職場一段時間的長照人員放寬回流門檻,原須 6 年累積 120 點繼續教育積分,新制開放以近 1 年內累積 20 點替代全部時數,鼓勵中斷服務者重返職場,兼顧品質把關與人力補充的雙重需求。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偕同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民間團體,3 月 19 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勞動部盡速推動「長期照顧安排假」,提案方向為提供 30 天 6 成薪的有薪假,供初期安排長照服務使用,以及 150 天彈性無薪假,因應後續就醫或突發狀況所需,目標是讓在職照顧者在最混亂的轉折期間得以穩住工作、避免被迫離職。
根據主計處統計,2024 年因照顧長輩而離職的勞工人數,是因照顧子女而離職人數的 2.4 倍。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指出,在職照顧者平均照顧時間長達 8 年,其中近半數表示在最初 6 個月最為混亂,凸顯制度性支持的必要。
在經費方面,家總估算以每年約 3 萬名新手照顧者為基礎,有薪假的年度支出規模約為 9 億元,相較於照顧離職造成的人才流失,民團認為這是一筆效益顯著的「留才」投資。婦女新知基金會則指出,臺灣休假天數與其他國家相比並不算多,「假太少」才是逼使照顧者離職、陷入貧困的真正根源。

監察院 3 月 18 日通過調查報告,針對花蓮縣吉安鄉 113 年虐童致死案提案糾正花蓮縣政府,並函請衛福部檢討改進。
監委葉大華、張菊芳指出,宋女與同居男友陳男 1 年內連續虐待 3 名年幼子女,造成 2 名幼童死亡。花蓮縣政府早已掌握 2 人毒品列管背景及多次虐兒通報紀錄,也已安置長子甲童,但未對藥癮家庭的複合高風險進行嚴謹評估。社政與衛政橫向聯繫亦明顯失靈,衛生局列管宋女長達 9 個月,卻未與兒保社工有效對接。
此外,乙童受虐通報期間適逢花蓮 0403 強震與清明連假,縣府延遲 5 日才受理分派,社工訪視時距通報已逾 8 日,嚴重影響幼兒傷勢的即時辨識,乙童於通報後不到 20 日再度遭虐送醫不治。丙童出生前,社工雖已獲知宋女懷孕,卻未啟動預警追蹤,且丙童出生後,花蓮縣府監測空窗長達數月,最終再釀 1 死。
監委建議衛福部研議將藥癮列管且育有 6 歲以下幼兒者納入高風險預警指標,並建立災時優先審派規範。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等民間團體,3 月 25 日偕同高中生代表在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批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自 2011 年大幅修正迄今已逾 15 年,現行制度在網路安全、數位隱私、心理健康與兒少參與權等面向嚴重滯後,呼籲衛福部儘速提出完整修法草案,進入實質立法審查。
各團體指出,兒少表意權在現行制度中流於形式,缺乏讓兒少實質參與的機制與發聲管道;心理健康支持未入法、兒少死因回溯機制僅涵蓋 6 歲以下1目前中央強制各縣市做 6 歲以下死因回溯,也就是全國 6 歲以下的兒童死亡案件,都需要做詳細的調查,以確認系統中究竟發生哪些斷點,讓孩子沒辦法長大。但有些縣市或部分民間團體訴求,在少子化之下,應將年齡擴充至 18 歲以下。,以及參與機制菁英化(能力較佳的兒少才有機會參與)等問題,都反映出制度保障與兒少實際處境之間持續擴大的落差。學生代表強調,兒少需要的不僅是社會的關心,更是制度性的回應,兒少應被視為具主體性的權利主體,而非僅是被保護的對象。
對此,衛福部社家署長周道君表示,新版修法草案已接近完成,預計於 4 月正式預告,並將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架構進行全文修正,條文將大幅增加,並涵蓋兒童表意權、網路安全等各界關注議題。

南洋台灣姊妹會於 3 月 18 日在衛生福利部前召開記者會,批評臺灣長照制度長期將未取得身分證的新住民排除在外,卻透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開放白領外籍人士及具特殊貢獻者使用長照服務,形成明顯的差別待遇。
姊妹會祕書長陳雪慧直指,制度的核心問題不在國籍,而在於「誰被選擇納入、誰被選擇排除」,並批評這是「階級歧視」。
衛福部長石崇良回應,長照資源基於財務有限性與權利義務對等,以本國籍民眾為優先,並表示將了解新住民在入籍上是否遭遇困難。
姊妹會認為此回應錯置問題焦點,刻意迴避白領外籍人士未入籍即可使用長照的事實。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教授夏曉鵑也指出,婚姻移民長年承擔家庭照顧與生育責任,對臺灣社會的貢獻不應被忽視。
姊妹會也指出,將照顧責任轉嫁給家庭,實際上也是在加重新住民子女的負擔。記者會提出 3 項訴求:長期居住的新住民應納入長照服務對象、停止以身分資格設置排除門檻,以及衛福部應提出具體改革時程。

行政院會 3 月 19 日通過「獨居老人關懷服務計畫」,今年起至明年將動用特別預算 62.5 億元,督導各縣市政府擴大推動獨居老人服務,預計 2 年內完成約 70 萬名獨居長者的實地訪查。
獨居老人關懷服務計畫聚焦於「雙擴大、雙新增」 4 大面向。在擴大部分,今年將優先完成 75 歲以上獨居老人的訪查工作,並擴大補助 7 萬名長者安裝固定式或穿戴式緊急救援裝置,補助對象也從原先的經濟弱勢戶延伸至一般戶獨居老人。
在新增部分,計畫也納入送餐服務,透過親自交付送餐與現場確認,即時掌握獨居長者的身心狀況,並依需求分級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生活協助及就醫陪伴等。衛福部預估,整體關懷支持與送餐對象可由現行 7 萬人增加至 35 萬人。
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衛福部應結合內政部與各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加強訪查人員的風險辨識訓練,確保獨居長者在接受訪視時感受到溫暖與安心。
監察院於 3 月 20 日通過調查報告,直指衛生福利部社福人員勞動申訴及溝通平臺效能低落,要求衛福部、嘉義縣政府及臺東縣政府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調查發現,該平臺自 107 年建置以來,明定申訴案件應於 60 日內辦結,不過在 113 年度受理的 27 件申訴案中,逾半數(17 案)逾期未結,部分案件處理期間長達 346 日、377 日及 642 日,遠超合理行政期限。
衛福部雖以爭議複雜、涉及多主管機關為由辯稱合理,但監委指出,延宕案件均非該部定義中的困難案件,延誤主因實為嘉義縣、臺東縣地方社政機關回復遲緩,以及衛福部內部作業流程緩慢所致。
監委亦指出,該平臺目前在實質功能上與現有勞政申訴管道差異有限,核心價值應在於將查處結果與政府補助審查、委託評選機制相互連結,形成制度性的警示與篩選功能。然而,衛福部迄今尚未建立此一連結機制,導致部分單位縱使屢遭申訴,仍可持續承接政府委託或領取補助,申訴制度形同虛設。
勞動部 3 月 25 日修正發布「全國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及職業傷病通報者補助實施要點」,透過制度優化與補助結構調整,鼓勵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更積極投入職業傷病的診治與通報工作,期望讓職災勞工能及早被發現,並即時獲得診斷、諮詢與轉介等完整支持。
此次修正涵蓋 3 項重點。在門診補助方面,將原本每週最多補助 2 診次,調整為每月最高補助 10 診次,賦予網絡醫院更大的排診彈性,有助提升整體服務量能;在績效獎勵方面,原本採單一級別補助 12 萬元的方式,改依職業傷病通報件數給予分級補助,最高可達 36 萬元,藉此激勵醫院主動發掘潛在職業傷病個案,提升通報率。
此外,新增「個案管理服務費補助」項目,符合特定求診人次、復工追蹤率及通報件數門檻的醫院,可額外獲得最高 48 萬元補助,並鼓勵醫院增聘專兼任人力投入個案管理,提供勞工更連續、完整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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