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玩 1】一萬個小孩搶一座鞦韆?發動遍地開花的遊戲革命,讓孩子及早被社會溫柔承接
編按:本專題由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與關注社會工作發展的蘆葦女力部分支持,Right Plus 多多益善獨立完成報導。
入冬後的屏東陽光依舊溫煦,早晨縱有些許涼意,也擊退不了國境之南的熱情,假日早上 8、9 點,慢慢走往有著「森林圖書館」之稱的屏東縣立圖書館,草地上一大群孩子響亮的嘻笑玩鬧聲早已不絕於耳。
「哇,你成功了!我們剛剛準備的時候怎麼樣都沒辦法拉出大泡泡呢!」一個 9 歲的男孩雙手拿起綁著棉線的木棍,在裝滿泡泡水的大臉盆裡攪動一番後,抬起雙手、順著風向拉出了一個偌大的透明泡泡,吸引了小朋友羨慕的目光,也讓一旁準備遊具的屏東縣政府社工們讚嘆。
「我不是小時候了,我已經長大了。」草坪另一邊的 3 歲小男孩將爸爸用木棍、奶粉罐與膠帶製作而成的過矮高蹺拋諸一旁,撇下這句話便轉身尋找其他遊戲;「我想要做腳可以踩在上面的翹翹板。」另一位男孩隨後撿起奶粉罐與木棍,動手實踐起自己的遊玩想像。
自由遊戲:拿掉規則與框限,更需要練習與引導
這是 12 月 19 日由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社工科邀集 7 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家庭中心」)合辦的「大手牽小手,作伙來𨑨迌/兒童遊戲權親子共融活動」,作伙(tsò hué)源於臺語「一起」之意,𨑨迌(tshit thô)則表示「遊玩」,而活動欲強調的「自由」、「共融」元素於此也可見一斑。
活動圍繞著圖書館周圍進行,結合了草地、樹木、磨石子座椅、地磚等現有地景,以報紙、紙箱、畫紙、顏料、大大小小的球、麻布袋、呼拉圈、繩索等「鬆散素材」,創造出 14 個「自由遊戲」區域,每一個區域都有 2-3 位家庭中心的社工擔任「孩子王」(play leader),引領孩子們進入遊戲中,一起互動。
自由遊戲的精神,簡而言之就是「沒有遊戲規則」。懂得玩、負責陪玩的孩子王先運用鬆散素材建立出初步的遊戲架構,也許是紙箱堆疊而成的隧道、繩索纏繞樹幹而成的迷宮,又或是攤放在草地上的空白畫布等。
而孩子王則必須事先設想遊玩的方式與路徑,向孩子們發出邀請,並且在遊戲過程中隨時歡迎孩子們進入遊戲、改變遊戲、創造遊戲,甚至破壞遊戲規則、重組遊戲,更可以適時邀請年齡較大的孩子成為「小小孩子王」,一起引導幼齡孩子進入遊戲。
「這是我參加過遊戲樣式最多、規模也最大的遊戲活動。」從高雄遠道而來的沈小姐獨自一打三,開車載著孩子們來玩,而說起對「自由遊戲」的看法,她一邊安撫哭鬧的 2 歲多小女兒,一邊流利應答:「我不會限制孩子們怎麼玩,自由遊戲滿好的。」
沈小姐擔任國小導師至今 15 年,現年 11 歲與 8 歲的兒子們還小時,她就常常帶著他們參加各式各樣的親子活動,也會帶著孩子們到特色/共融公園「放電」,近幾年他們也曾參與高雄的兒童街道遊戲,她笑著說,玩是需要練習的,她自己的孩子已經被訓練得對「玩」非常上手:「小孩子就是要從玩開始長大,而且他們得花很多時間玩。」
自由遊戲說來容易,似乎是把素材準備好、放在那裡,就可以開始玩,而且有很多玩法,「但是你跟孩子說『去啊』、『玩啊』,他會愣在那裡,不知道要做什麼。」身為孩子王培力工作坊的講師,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特公盟)召集人兼理事長林亞玫說:「所有的創新,都是從『模仿』開始的。」
這恰恰是「孩子王」的重要定位,孩子王必須邀請、示範、陪伴,放下身段和孩子們玩在一起,甚至詢問孩子想要怎麼玩、理解孩子的玩法,「那些初始的遊戲結構,並不是死板板的『作品』,孩子王也不是做完設計就退場,反而必須接受遊戲能被改變,甚至邀請孩子成為遊戲夥伴,如此一來,關係就建立起來了。」林亞玫坦言這並非易事,自己也是慢慢累積經驗後,才理出方法。
「要讓孩子懂得玩,沒有那麼容易。」沈小姐認為,自由遊戲運用唾手可得的素材創造遊戲,任何空間都可以發生,但也因為這樣,才顯得「人」的重要性:「你要孩子創造遊戲、遊具的話,憑空想像是不可能的,一定要有人帶、有人引導,而且你要給他們時間。」沈小姐說。
玩才是童年日常,兒童才是遊戲主體
在高雄長大的沈小姐回憶,小時候放學吆喝一聲,街坊鄰居的孩子一下子就紛紛出來街道、院子玩耍,有時跳格子、有時用泥巴玩煮菜遊戲、有時捉迷藏、有時角色扮演,不亦樂乎,「但現在已經沒什麼空間可以玩,何況社區組成樣態不像以往單純,感覺不太安全。」沈小姐說。
都市化漸漸搶奪街道與空地,使得孩子能玩樂的空間越來越少,有的話也非常狹隘、單調,界線與規範更是越來越多。像是公園社區常見的三原色罐頭遊具呆板而制式,根本不符合孩子身體發展需求,而豎立在遊具旁的標語總是寫著「這個不行」、「那個禁止」,以安全為名限制了孩子探索與冒險的機會。
如此只求「有」而不求「好」的結果,就是「外面的世界」越來越不好玩,孩子們只好留在家裡,或由家長帶往消費型的遊樂場打發時間。
更別提少子化使得孩子的玩伴減少,家長也對孩子投入更多關注,許多孩子更連玩的時間都沒有。長期身處教育現場的沈小姐坦言,現在的小學生課業壓力很大:「他們的課程非常多元,主科以外還要上閩南語課、電腦課、才藝課,孩子學得多,負擔也重。」
最後,孩子們在家庭、學校、補習班與才藝班輪流接受照料與關愛,再努力繳出一張張成績單,不管是公共空間還是私領域,都遺忘了「玩」才是童年的日常,兒童主體也漸漸隱形。
讓更多孩子被社會溫柔承接
「2015 年,臺北市有 32 萬名兒童,但只有 30 組鞦韆,坐上鞦韆你就是『萬人之王』,但是後面還有很多人在等,你可能盪個 3-5 分鐘就要下來。」林亞玫說到城市遊戲空間的稀缺頻頻搖頭,「這不單單是臺北市的狀況,而是整個臺灣的縮影。」
5 年前,林亞玫家裡附近公園的磨石子大象溜滑梯無預警被拆除,她撥打市民專線詢問原因,對方回應「因為不符合安全法規」,且同一個地方未來預計換上三原色塑膠遊具,林亞玫感嘆:「生活中的遊戲空間已經所剩不多,給你的又都不好玩。」
為了讓孩子們的童年有地方可以盡情玩耍,林亞玫號召有共識的人連署、到市府陳情抗議,後來更召集成立特公盟,以捍衛「兒童遊戲權」(註)為目標,走上遊戲場革命的第一線。
如今,5 年晃眼一過,這群總被政府視為「愛生氣的媽媽們」,不僅成功擋下磨石子溜滑梯的拆除計畫,更走遍全臺,參與特色公園改造、辦理兒童參與式工作坊、宣揚「自己的公園自己顧」理念,近年更從硬體設備走向軟體經營,籌辦「孩子王培力工作坊」,企圖將自由遊戲的概念深植人心,讓遊戲的範疇不僅停留在遊戲場,更要讓遊戲遍地開花,打造隨處都可以遊戲的城市。
「我們說的『玩』,就是『玩』,無所事事的玩,不求目的、沒有結果。」林亞玫強調,玩是本能,是孩子認識世界的管道,也是抒發情緒的方法:「而遊戲則為孩子撐出玩的空間。」
「如果我們不讓孩子出現在所有人的面前,我們就會越來越『愁子』,唯有讓孩子越早融入社會,才能及早被這個社會溫柔的接住。」
兒權小辭典:什麼是「兒童遊戲權」?
《兒童權益公約》(CRC)第 31 條明確揭示「兒童有權享有休息和閒暇,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而且締約國「應尊重、促進兒童充分參加文化和藝術生活的權利,並應鼓勵提供從事文化、藝術、娛樂和休閒活動的適當和均等的機會」。
臺灣雖非聯合國公約締約國,然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已於 2014 年上路,正式將 CRC 內國法化,各項政策應以 CRC 為指標改善,尊重兒童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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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Right Plus 攝影;林俐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