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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業務除了中央規畫政策主軸之外,還高度仰賴地方政府規畫、資源配置與管理督導。既然政治力可以要求「快點安置」,那政治力當然也可以用來增加真正接得住孩子的量能。那些民意代表知道安置之後需要什麼嗎?

就是因為孩子並不是我們「親生」的,所以面對這樣一個真實的生命,更是要謹慎。出養機構的提問、要求不是不信任,是希望雙方都是奔赴幸福的路上而不後悔。於是我們就把這些都當成如同懷胎 10 月的身心不適感。

自立不代表凡事都要自己完成,而是能在適切協助下,參與生活中的各項決定。即使當事人尚未充分理解有哪些選項,也不能因此就否定他的選擇權:「自我決策是一種權利,而不是能力的問題。」

BSN 的案例提醒我們,要讓死亡成為可以談論的事,需要設計出居民能夠安心分享、有人承接情緒,也能把故事轉化為行動的場域,並且在生命末期前,就要創造空間讓人練習談愛、談照顧、談失去,也談自己想如何被記得。

傷友團體回應,即使政府強調沒有住院天數限制,實務上患者仍常常在需要急性醫療時,就被要求出院。若病況還不穩定就出院,後續出現問題,仍得往返醫院、掛不同科別就醫,反而可能耗費更多醫療資源。

我理解臺灣當前對於安樂死法制化的討論,反映出在超高齡社會下,大家對於臨終品質與生命尊嚴的重視。但我認為,在將安樂死法制化之前,政策制定者應先普及照顧資源、津貼、安寧療護和生命教育。

我知道,不管怎麼努力,有些人還是認為我沒有資格當媽媽。我原本不願意將這些故事寫出來讓大家知道,但是為了紀念小寶寶,也為了想讓大家知道:雖然我是智能障礙者,我願意付出我所有的愛還有努力,去學習當一位媽媽。

以前的我忙餐飲業,累積太多壓力生病了。生病後我希望我家人能為自已過得快樂,不要總擔心我。因為個助會陪我做想做的事,我也發現我成長的嘉義有好多支持身障者的課程、資源。我開始規畫旅行,想帶身障朋友一起出去玩!

從公開咖啡聚會、地方工作參與到穿越社區街道的接力行動,DFC 以建立各地失智友善城鎮據點、串聯地方行動為目標,希望失智者不被簡化為照顧服務的對象,而能繼續作為地方生活的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