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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書

臺北地方法院庭,拍攝於 4 月 16 日當天,法官宣判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過失致死罪有期徒刑 2 年。攝/葉靜倫

解讀剴剴案社工判決書:除了保證人地位和3大爭議點,還可以如何理解司法語言?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李明洳觀察,《刑法》看的是事件最後結果,然而背後可能有結構性因素是社工看得到,法律人不一定理解的。一審判決論述對社會的影響也不斷在累積,主管機關(衛福部)面對壓力,會有改革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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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23 被起訴過失致死與偽造文書罪的陳尚潔社工,出席一審開庭,臺北地方法院庭外有許多人在抗議。攝/葉靜倫

剴剴案社工一審攻防,檢方要求從重量刑、律師呼籲社安網不該成卸責大賽

一審辯論焦點集中社工陳尚潔的過失,以及是否該注意兒虐跡象而未注意。辯護律師反駁檢方部分關於「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指控;檢察官則指出就算並非故意,依然有過失。陳尚潔也透過最後發言,說出想對關心此案的人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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