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性別|CEDAW 審查結論出爐,20 民團呼籲跨院合作、補強性別暴力防治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 5 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 7 月 17 日公布,審查委員會主席 Esther Eghobamien-Mshelia 指出,臺灣具備 AI 科技優勢,應善用優勢積極防治數位性暴力;委員 Marion Bethel 則提醒,應正視傳統文化與社會結構如何持續影響不同年齡層女性遭受的家暴與性暴力。婦女、性別、人權、障礙及法律等 20 個民間團體同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建立跨院合作機制,加速推動延宕多年的法制改革。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指出,現行法制尚未將購買「未經同意散布或販售」的成人私密性影像行為入罪,呼籲補強數位性暴力法制;現代婦女基金會資深研究員王秋嵐提醒,家暴或性侵案件即使進入調解程序,仍可能出現危及被害人安全的情況;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理事長徐書慧則指出,臺灣尚未建立產科暴力的系統性監測與申訴機制,呼籲依法承認產科暴力屬於性別暴力,並建立監測及究責制度。
CEDAW 第 5 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合影。圖/取自行政院網站
2. 性別|《人工生殖法》初審納單身女性與女同配偶,代理孕母脫鉤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7 月 16 日聯席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經表決決定僅審查不涉及代理孕母的版本。審查第 3 條時,委員再以 7 票贊成、2 票反對,通過文字調整後的行政院版條文,將適用對象擴及女性同性配偶及單身女性,並新增「接受人工生殖前,應由專業機構依子女最佳利益進行評估」,評估人員須具性別平等意識並遵守利益迴避原則。
受術對象包括夫妻或女性同性配偶 (至少一方能懷孕分娩並提供生殖細胞),以及年滿 18 歲、設籍且長期居住國內、具健康卵子並能懷孕分娩之單身女性。條文並降低捐贈年齡下限至 18 歲,男性捐贈上限由 50 歲降至 40 歲,捐贈紀錄得載明興趣、信仰等資訊,供子女知悉身世來源。
立委陳昭姿質疑,單身與女同性戀者並非不孕症患者,批評版本未納代孕;立委林淑芬則引用聯合國報告指出,代孕具侵害婦女及兒童權益特徵。
3. 性別|南聰性別事件未依法通報、涉滅證,監察院彈劾2名前主任
監察院彈劾審查會 7 月 7 日通過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前輔導主任黃法川、前學務主任郭勇佐彈劾案,並於 7 月 16 日公告彈劾案文,將兩人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南聰)性別事件發生於 2023 年 7 月,涉及南聰乙師(女教師)與已畢業轉銜至大學之甲生(男學生)間違反專業倫理的情感與性關係。
前輔導主任黃法川、前學務主任郭勇佐,兩人均涉於 2023 年知悉校內性別事件後,未於法定時限內通報,並涉嫌隱匿證據、串證及滅證,經教育部認定重大違失。彈劾案文指出,兩人 2023 年 7 月 22 日獲悉校內違反教師專業倫理之性別事件,校方卻遲至臺南市家防中心轉知後,才於 8 月 23 日完成法定通報及社政通報。
黃法川明知不得私設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機制,仍建議校長召開危機處理小組會議,事後涉嫌製作不實會議紀錄,未將學生傳訊內容提報討論,並同意部屬將學生約回校調查。郭勇佐未依法通報,先前已遭罰 15 萬元;危機會議缺席卻與他人統一說詞,其後接任校長仍未依法迴避,兼任性平會主委參與討論,導致案件處理程序出現重大瑕疵 。
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一隅。圖/取自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臉書
4. 性別|南韓推 20 項「跟蹤與交往暴力」對策,強化電子監控與被害人保護
南韓法務部、性平等家族部、大檢察廳與警察廳 7 月 13 日聯合公布「跟蹤與交往暴力因應強化方案」,涵蓋法制強化、機關協力、被害人支援與暴力認知改善 4 大領域,共 20 項措施。此方案源於今年 3 月南陽州跟蹤殺人案等案件,加害人雖配戴電子腳鐐,警方仍未及時阻止悲劇,顯現各公務機關間資訊未共享的缺失。
新措施包括本月 6 日起,法務部與警方對電子監控對象啟動共同應對機制,加害人接近被害人時,警方與觀護人將同步出動;12 月起,電子監控定位系統將與警察報案系統即時連線,加害人進入被害人 1 公里內即自動示警。2027 年 4 月起,被害人可不經警方或檢方,直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韓國婦女團體與學者則指出,多數措施屬於既有政策延伸,未觸及根本問題。韓國性暴力諮商所倡議人員強調,跟蹤行為往往涉及權力與控制,不宜簡化為精神疾病問題,呼籲全面將家庭暴力處罰法修定為親密關係犯罪處罰法。另有學者指出,僅提供加害人動線資訊,恐加深被害人恐懼,而非帶來安全感。
5. 兒少|兒少性侵害追訴權時效修法三讀,滿 20 歲前不計入追訴權時效
立法院 7 月 7 日三讀通過《刑法》第 80 條修正案,明定從性侵害犯罪發生到被害人滿 20 歲前,不計入追訴權時效,亦即追訴權時效從被害人滿 20 歲後才開始計算。
行政院、司法院提案指出,性侵害犯罪具隱密性,被害人受害時身心尚未成熟,常因創傷、法律知識不足或與加害人權力不對等,未能及時尋求救濟,一旦追訴期屆滿,即無從追究加害人責任。立法院同時修正《刑法施行法》,明定新法施行前,追訴權時效已進行但尚未完成的案件,一律適用修正後規定。
立法院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法務部參照澳洲等國經驗,研議《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及《國家賠償法》修法,6 個月內提出進度報告;並建請司法院就兒少性侵案件研議審理指引,3 個月內專案報告,另因性侵害案件在通報、起訴與定罪之間存在明顯落差,也呼籲司法院會同相關機關檢討證據法則,1 年內提出改革報告。
法務部統計,2015-2024 年間,因追訴權時效屆滿而無法起訴的性侵害案件共 248 件,且逐年攀升。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針對本次修法的記者會。圖/取自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網站
6. 兒少|基隆市府認定「名人幼兒園」涉及集體虐童,約 20 名幼兒受害、設立許可遭廢止
基隆市七堵區「名人幼兒園」爆發教保人員集體不當對待幼童事件,市府調查認定屬集體虐童案,約有 20 名幼兒受害。市府 7 月 8 日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廢止該園設立許可。
負責人林賢章除無照任教、帶頭違法外,並長期縱容教保人員不當對待行為,加計先前裁罰,總計裁處 84 萬元,經檢方指示以 20 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教保員林佳靜、劉可婕情節重大,公布姓名並各罰 40 萬元,終身不得再任教保員;另 2 名教保員情節較輕,各罰 6 萬元。
轉學安置方面,市府祕書長謝孝昆表示,扣除大班畢業生,58 名幼兒中已有 57 位完成轉學安置,僅 1 位持續由教育處聯繫協助,並派駐退休園長入校陪伴,維持停辦前過渡期間的照顧與受教品質。輔導方面,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已啟動一對一個別化輔導,預計進行 12 次諮商並視適應狀況調整,同時提供家長支持諮詢,協助家庭度過轉銜期。
7. 身心障礙|全國一、二審法院啟用無障礙服務臺,障盟呼籲落實有效司法近用
司法院 7 月 6 日於臺灣高等法院舉行全國一、二審法院「無障礙服務臺」啟用儀式。代理院長謝銘洋表示,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不僅要提供司法近用,更要確保「有效」近用;身心障者進入法院常在資訊取得、溝通表達與空間移動上面臨挑戰。
司法院近年編訂《身心障礙者近用司法指引》,於北中南舉辦 4 場教育訓練,逾 300 位司法同仁參訓,並邀請視障、聽障與肢體障礙者,實地測試臺灣高等法院等 8 所法院設施與流程。新服務臺增設放大鏡、耳機、擴音設備、點字版及 NVDA 螢幕報讀軟體,並提供免抽號碼牌、優先辦理服務。
身心障礙聯盟理事長張朝翔則建議,法院應改善老舊建築動線,並停止使用「愛心服務」一詞,強調身心障礙者與一般民眾同享法定權益,不應被視為施捨對象。他並提出,開庭程序宜依障礙類型提供口述影像、圖片說明,給予心理社會障礙者充分休息時間,並逐步建立公益辯護及輔佐人陪同開庭等支持機制。
司法院「無障礙服務臺」啟用儀式。圖/取自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臉書
8. 身心障礙|社工涉盜領身障安置個案 58 萬元,新北地檢署依法起訴
新北地檢署於 7 月 9 日起訴葉姓社工涉嫌盜領安置個案逾 58 萬元。葉姓女子自民國 111 年 2 月 25 日起,任職桃園某社福協會擔任社工,112 年 7 月起受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委託,負責照顧安置於新北板橋的身心障礙吳姓個案,工作內容包括代為保管吳女的金融機構存摺及金融卡。
起訴書指控,葉女利用職務上代管財物之便,未經吳女同意,自 113 年 2 月至 114 年 3 月間,多次持提款卡在自動提款機盜領帳戶現金,並將款項據為己有,前後合計盜領新臺幣 58.7 萬元。葉女於 114 年 5 月離職,吳女其後重新申辦存摺及金融卡時,才發現帳戶存款短少,隨即報警處理。新北地檢署介入偵辦後,葉女於偵訊過程中坦承犯行。
檢方調查認定,以《刑法》「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和業務侵占等罪嫌提起公訴 ,全案後續仍待法院審理、判決 。
9. 人權|立院將安樂死公投案逕付二讀,引發生命自主與醫療倫理爭議
立法院 7 月 14 日在藍白席次優勢下,將民眾黨團所提安樂死公投案、國民黨團所提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逕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安樂死公投以 57 票贊成、48 票反對通過,後續交付黨團協商。主文詢問民眾是否同意政府將安樂死法制化,在保障生命自主權的前提下,讓「罹患難以治癒之疾病」與「承受難以忍受痛苦」者,於制度配套規範下,依自主意志進行安樂死。
民眾黨立委邱慧洳指出,現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僅適用末期病人,《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範圍也只包括不可逆的昏迷、植物人等狀態,仍有許多罹病無法治癒者無法尋求合法的善終管道。立委劉書彬則說,相關修法草案過去 9 年未獲排入委員會審查,因此改以公投方式,讓民意直接表達。
反對意見方面,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認為,生命權議題涉及醫療倫理與刑事責任,不宜以公投決定,應回歸國會逐條審議。衛福部與法務部先前於公聽會回應,現階段將以安寧療護與病主法持續強化善終選擇,安樂死議題仍待社會凝聚共識,且《刑法》第 275 條現仍明定禁止協助自殺。
民眾黨「生命自主 尊嚴善終 為自己投下關鍵一票」記者會。圖/翻攝自民眾之聲網路直播
10. 貧窮|法國調查揭貧窮人口遭累積性歧視,就業、住房與醫療皆受阻
法國權利捍衛官(Défenseur des droits) 7 月 9 日公布「近用權利」系列調查最終卷,聚焦於處境不穩定者所遭遇的歧視與權利限制。調查由民調機構 Ipsos 於 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 月間完成,訪問逾 5000 人,比較最容易陷入經濟與社會不穩定處境的 10% 受訪者與其餘人口的處境差異。
結果顯示,處境不穩定者僅 1/4 有工作,低於其餘人口的 1/2;29% 表示求職時曾遭受歧視,約為其餘人口的 3 倍。住房方面,僅 10% 擁有自有住宅,其餘人口則為 61%;在租屋過程中,29% 表示遭遇歧視,遠高於其餘人口的 8%。 健康方面,近半數自評健康不佳,36% 是經過認定的身心障礙者。
在公部門互動上,貧窮者福利遭縮減或中止、就醫受到差別待遇、報案遭拒等情形都明顯偏高;61% 的受訪者表示,在超過 2 個生活領域中遭遇歧視,其他人口則為 35%。權利捍衛官呼籲政府整合就業、住房、醫療與權利近用政策,避免分頭處理,並保障貧窮者能夠獲得在地陪伴服務。
這篇雙週報是《多多益善》每 2 週一期的公益新聞摘要,我們投入大量的時間、搜集國內外新聞,並從中討論、篩選、撰寫出 10 大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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