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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故事的照片:服藥、幻聽、住院、想家,和疾病和平共處/蓮心康家成果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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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婷宇/立法院資料找不到、看不懂?民間 LawTrace 立法足跡倡議實驗

安置業務除了中央規畫政策主軸之外,還高度仰賴地方政府規畫、資源配置與管理督導。既然政治力可以要求「快點安置」,那政治力當然也可以用來增加真正接得住孩子的量能。那些民意代表知道安置之後需要什麼嗎?

就是因為孩子並不是我們「親生」的,所以面對這樣一個真實的生命,更是要謹慎。出養機構的提問、要求不是不信任,是希望雙方都是奔赴幸福的路上而不後悔。於是我們就把這些都當成如同懷胎 10 月的身心不適感。

自立不代表凡事都要自己完成,而是能在適切協助下,參與生活中的各項決定。即使當事人尚未充分理解有哪些選項,也不能因此就否定他的選擇權:「自我決策是一種權利,而不是能力的問題。」

這些作品不是為了證明精神障礙者「其實很厲害」。展覽主辦人蔡長勳說他更傾向將展覽稱為「照片故事展」而不是「攝影展」,因為無論是工作、學習、吃藥後的疲倦、幻聽、住院、想家,住民想說的生活經驗,都可以成為作品。

《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規定,未滿 18 歲的國民開立「台灣未來帳戶」與「兒少成長津貼專戶」。衛福部尚未完成這一版本的預算估算,且可能涉及《財政紀律法》爭議。

我理解臺灣當前對於安樂死法制化的討論,反映出在超高齡社會下,大家對於臨終品質與生命尊嚴的重視。但我認為,在將安樂死法制化之前,政策制定者應先普及照顧資源、津貼、安寧療護和生命教育。

投入社會工作、兒少安置數十年的徐瑜分享,陳綢兒少家園這幾年推動自律王計畫,讓孩子自己規畫暑假要做什麼、選擇想參與的活動,也練習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

身心障礙者的需求在各種公共參與的場合,都應能落實「個別化的需求」及「合理調整」。若人權機制希望真正落實平等參與,就要使不同身體條件的人,都能有實質參與的可能,這才是真正落實公約所追求的平等精神和社會保障。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 5 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 7 月 17 日公布。婦女、性別、人權、障礙及法律等 20 個民間團體同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建立跨院合作機制,加速推動延宕多年的法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