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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 3 月 6 日表示,《性騷擾防治法》自 2023 年修正施行至今屆滿 2 年,延長申訴時效、簡化申訴流程並新增權勢性騷類型。衛福部統計,修法後申訴案件成長約 45%,2025 年全年共受理 3656 件申訴案,成立案件 2396 件;裁罰方面,一般性騷開罰 1527 件,權勢性騷開罰 22 件。修法後設有保護專章,至今累計提供保護扶助逾 1 萬次,其中以諮詢協談為最大宗。
在被害人之中,女性占比高達 9 成,未滿 30 歲者達 6 成,其中 18-30 歲占比最高,顯示年輕女性承受最高風險。騷擾樣態也出現轉變,肢體騷擾比例由 44% 下降至 37%,言語騷擾則由 14% 攀升至 22%。律師林育苡指出,言語性騷擾常見形式包括開黃腔、以性別外型取笑,以及針對性取向的歧視性言語。
此外,最主要的性騷發生地點為公共場所及大眾運輸,合計占比 57.3%。
現代婦女基金會於 3 月 5 日公布「職場性騷擾防治,員工有感嗎?」問卷調查結果,雖有逾 7 成受訪者表示公司已設置申訴管道與辦法,但有高達 46% 認為公司實際防治態度普通甚至消極,且僅 4 成認為公司辦理的教育訓練對提升知能有幫助,近 3 成填答者從未接受過相關課程。
調查也指出,32.8% 的受訪者曾遭遇職場性騷擾,其中 86.8% 為女性。然而,實際向公司反映或申訴者僅占 4 成,申訴者中更有 54.8% 認為公司未妥善處理,常見問題包括調查程序有瑕疵、主管態度消極甚至包庇行為人,以及處理過程忽略受害人需求等,恐造成二度傷害。
現代婦女基金會建議,應「升級因應能力與防治行動」及「升級督輔導與主動調查」,相關教育訓練時數至少 1 小時,課程設計應貼近職業特性,並要求公司主管與處理人員每年定期受訓,也呼籲地方勞政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應主動協助檢視程序品質,勞動部也應細化統計數據,涵蓋權勢性騷等樣態。

雲林地方法院於 3 月 4 日宣判,一名吳姓兼職攝影師自 2016-2024 年間,透過社群媒體、交友軟體及 Cosplay 攝影活動結識未成年少女,以「互惠拍攝」或「付費拍攝」為誘因約拍,再以金錢引誘、勸說乃至強迫方式對被害人實施性侵害並拍攝性影像,受害者多達 30 人,其中多數案發時未滿 14 歲或介於 14-16 歲之間。
案件於 2024 年 11 月間因 1 名女國中生在家屬陪同下報案而曝光,檢警隨後持搜索票查扣嫌犯電腦主機、行動硬碟等設備。經數位鑑識,發現吳男依拍攝對象與日期整理出 944 個資料夾,其中 436 個資料夾內含有性交或猥褻影像,影片總數多達 6817 部。
法院審酌吳男犯案時間長達 8 年、受害人數眾多、且部分被害人年齡極小,認定其行為對兒少身心發展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等 56 項罪名,合計判處 214 年 9 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 21 年。
憲法法庭於 3 月 2 日召開不公開說明會,審查民國 94 年修法前刑法第 80 條關於追訴權時效的規定是否違憲。本次說明會共有 8 名大法官全數出席,並有超過 6 名提問。
本案起因於 1 名女子在民國 85-88 年間未滿 14 歲時,遭堂哥性侵及猥褻,於 110 年 12 月提告後,士林地檢署及士林地方法院均以追訴時效已於 108 年屆滿為由,分別作出不起訴處分及駁回裁定。女子隨後聲請憲法審查,主張相關規定違反平等原則、訴訟權及性別平等保障。憲法法庭目前共受理 10 件聲請案併案審理。
根據法務部統計,民國 95-115 年 1 月間,共有 1224 人因性侵案件提告,卻因時效問題遭司法拒於門外,平均每年逾 60 人。
說明會後,台灣光寰協會及律師團呼籲憲法法庭開啟公開言詞辯論,並要求儘速通過行政院已送審的修法草案,草案中明定性侵害犯罪成立日至被害人滿 20 歲前所經過的期間,不計入追訴時效。
新北市土城區 1 名李姓圍棋教師,因對 12 名兒童強制猥褻,去年 3 月遭法院判決有期徒刑 22 年。監察院隨後啟動調查,並於今年 3 月 4 日糾正新北市政府,指其在加害人社區監控、橫向聯繫及受害兒童保護等面向均有嚴重缺失。
李男曾有猥褻未滿 14 歲兒少的前科,103 年出獄後應列管至 110 年。然而,107 年新北市評估小組決議治療結案時,未將「與男童獨處為再犯危險因子」等資訊橫向提供警察機關,形成監控斷點。李男於 108 年起違法開設圍棋補習班,警方自 110 年 3 月後更無任何查訪紀錄,導致其自同年 4 月起持續對學童犯案,直至家長報案才曝光。
監委指出,新北市性侵害防治中心與校方事發逾 1 個月後才討論輔導分工,嚴重延宕。此外,被害兒童家長報案時遭錯誤指引,需輾轉往返派出所、醫院與婦幼隊,歷時 13 小時始完成筆錄,未落實減少重複陳述的保護機制。
新北市府表示尊重糾正意見,並將持續精進相關防治流程。
行政院於 3 月 5 日通過衛福部提出的「強化青(少)年照顧者支持措施」,針對 25 歲以下、在學且家中未聘僱看護、同時承擔家庭主要照顧責任的青少年,依需求專案列冊,整合社福、教育與勞動 3 大體系,提供全面支持。
此案源於行政院去年 12 月青年諮詢委員會議中,青諮委員林彥廷建議政府正視青年照顧者處境,行政團隊隨後研擬具體方案。在照顧支持面向,將依實際需求評估,提供機構公費安置補助或長照社區式服務,減輕青少年的直接照顧壓力;在就學支持面向,將於校園建立辨識與支持網絡,並提供經濟不利學生的獎助學金、學雜費減免及就學協助;在就業支持面向,則規畫強化技能訓練、職涯發展輔導及各項就業協助。
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衛福部應結合教育部、勞動部,與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協力合作,主動找到「被漏接」的年輕人,納入專案並給予支持。他也要求建立學校與在地社福、心衛及就業輔導系統的跨域聯繫機制,確實陪伴承受壓力的青少年。

勞動部於 3 月 5 日正式發布「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試辦作業要點」,試辦期至 2027 年底止。凡僱用 3 名以上身心障礙員工的企業,只要提出職場支持計畫並經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核定,每年最高可獲 30 萬元補助。
職場支持計畫涵蓋建立友善進用機制、提供共融職場環境、設置職場工作教練、推動職涯發展及落實職場合理調整等項目。其中,新制特別強調「職場合理調整」,鼓勵企業將相關理念與具體作法納入人事規章或工作規則,完成制度建置並通過審查者最高可申請 8 萬元補助;若企業針對個別員工完成職場合理調整,每完成 1 名個案可再獲 1 萬元補助。
此外,勞動部亦推出「群組進用」獎勵機制,雇主若在同一職場新進用 1 名以上身障者與現職身障員工協同工作,並提供 2 項以上支持措施,每新聘 1 人每月可獲 1.3 萬元獎勵金,最長 12 個月、每人上限 15.6 萬元,且此獎勵不計入 30 萬元年度補助額度,屬於額外加碼。

行政院於 3 月 12 日通過衛福部規畫的「六大社福津貼調增方案」,將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兒童及就學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以及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等 6 項津貼,全面調升 23.5%,預計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所需新增經費由中央全額負擔,預估受益人數達 89 萬人。
本次調增幅度納入現行依「韌性條例」加發的生活補助金額,統一調整後調幅達 23.5%。其中,弱勢兒少生活補助因原給付金額偏低,此次特別加強照顧,統一調高至每月至少 5000元,預計受惠兒少逾 11.9 萬人。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調整後,每月最高可領至 25168 元,增加近 3800 元。
此外,現行每 4 年定期調整的規定,將增加每 2 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進行期中檢討的機制,當 CPI 成長率達 3% 即啟動調整,以確保補助金額能更即時反映物價與生活成本的變動。

勞動部 3 月 4 日宣布,將投入 1.424 億元推動「企托 333 政府來幫忙」企業托育補助新制,預計 5 月 1 日正式上路。新制針對現行補助規定進行多項鬆綁與加碼,盼協助企業打造更友善的育兒職場環境。
在育兒補貼補助方面,新制最大調整是取消員工子女須送托至托兒服務機構的限制,改為不論子女由親友或保母照顧,雇主發放育兒補貼均可向勞動部申請補助。補貼金額也由每人每年最高 4000 元調升至 1 萬元,並依企業規模未滿 100 人企業補助 7 成、100 至 499 人補助 6 成、500 人以上維持 5 成,以對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給予更多支持。
此外,新制新增補助企業托兒設施的營運費及人事費用,同時放寬設備補助由每 3 年 1 次改為每 2 年 1 次,並取消 250 人以上企業設置逾 6 年後不再補助的限制。無論企業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每年補助上限均提高至 100 萬元。

行政院 3 月 5 日拍板通過「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114-116年)」,投入 50 億元特別預算,針對全國屋齡 30 年以上的 4-6 樓公寓及 6 樓以下透天住宅,在不拆除、不重建的前提下進行修繕補助,預計 5 月起受理申請,實施期間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計畫採「先室外、後室內」的申請順序,室外補助項目涵蓋外牆整修、屋頂防水隔熱、公共管線更新、增設電梯與無障礙設施等 8 項,申請者須至少選擇其中 3 項,方可進一步申請室內居家安全優化補助,包括扶手設置、防滑改善及防墜設施等,室內補助上限為每戶 20 萬元。若住戶中有 65 歲以上長者或弱勢群體,補助金額可加碼至每戶 30 萬元。
計畫同時整合跨部會資源,包括經濟部增設太陽光電補助、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以及衛福部針對失能等級 2 以上對象提供的輔具及居家無障礙改善補助。修繕費用由申請者自行負擔約 35%,補助比例以實際費用 65% 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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