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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近年《Right Plus 多多益善》持續經營「經驗者擴大機」書寫計畫,邀請各種生命經驗者回望過去、書寫自己,讓這些原本常被社會忽略的處境,得以被更多人理解與看見。
這篇文章,由今年 32 歲的女性小美口述、多多特約記者郭昭君訪問、整理和撰文,多多編輯亦陪同訪問。小美從小生活不穩定,未成年時經歷 2 次懷孕與出養,曾接受天主教福利會(約納家園)的支持與協助。
文章細膩呈現她在貧困、缺乏支持、精神崩潰邊緣下,仍努力為孩子做出選擇的歷程。面對旁人用「狠心」來評斷她出養的決定,小美記錄下她內心的掙扎、和那份不被理解卻真實存在的愛── 即使無法留下孩子,她仍想要以自己的方式給孩子好的生活。
撰文/小美口述;編整/郭昭君 特約記者
我是小美,今年 32 歲,曾出養 2 個孩子。
我來自單親家庭,從小被阿嬤扶養長大。直到阿嬤去世,我跟著職業是駕駛的爸爸生活。爸爸收入不穩定,房租繳不出來,我們被房東趕出去,晚上就睡在車上。
後來,有好心的親戚收留我。然而日子一久,親戚對我有些閒語,我在那裡壓力很大,就逃到同學家住。
那時我 14 歲、沒有去上學,同學大我幾歲的哥哥說想跟我在一起,我們就交往了。某天我去學校被老師抓到,老師問了我的狀況,就通報社會局,我也就被帶到育幼院安置。
我那時不知道我懷孕了。我只知道,月經來表示長大,它很久沒來,我卻不懂為什麼,沒有人教我這些事,身體也沒有什麼懷孕的徵兆,我想應該沒這麼倒楣吧。
但是我有把這件事寫在日記本上,育幼院老師看到了,某天我上課上到一半時,社工和老師突然跑來說要帶我去醫院,一檢查才發現,我已經懷孕 5 個月了。
因為懷孕,我被轉移到天主教福利會的約納家園,那是個安置未婚媽媽的地方。到那之後,我終於正常吃三餐,肚子就大了起來、漸漸藏不住,一個月後就向學校請了長假。
在約納家園的生活很自由,不像之前的育幼院要過按表操課、緊密的團體生活,這裡還有許多跟我一樣的未婚媽媽,讓我放鬆不少,媽媽們也很樂於跟我分享懷孕的歷程。
得知懷孕,我其實很開心,我完全無法想像肚子裡有個新生命。我跟社工說我不要讀書了,我要工作、趕快賺錢養小孩。
孩子的爸也很開心,他那時有在打工,他說孩子生下來,他能養我們。那時的我們就是 2 個很天真的小孩,覺得有手有腳就能養孩子。
那時,長期陪伴我的社工拋出了很多現實問題,例如我們的收入能不能付孩子的奶粉錢、未來教育費等。我們越聽越覺得害怕、動搖,但我們那時不想管這麼多,覺得先賺錢再說。
2008 年孩子出生,是個女孩。孩子的爸家裡重男輕女,他們不要這個女孩。此外,我爸爸也不喜歡我男友。雙方家長都不支持我們在一起,所以我沒名沒分,對方家長也不讓我搬去他家住。
我沒地方可以住,於是,我自己租房子,開始半工半讀的生活,並把剛出生的孩子託付給約納家園照顧。我想著要趕快存錢,把孩子接出來。後來發現,扣掉房租,根本存不了什麼錢,甚至後來還因為繳不起學費休學,但全職打工也沒能有多的錢養孩子。
孩子 1 歲時,我 16 歲,還是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接回孩子,同時也還在念書。家園也說,有越來越多新生兒進來,擔心資源有限,想幫我找尋最適合孩子安心長大的方式,問我是否考慮出養,我才決定照社工的建議出養孩子。
我從小因為單親被霸凌,不相信臺灣的教育制度,我也怕孩子在臺灣,我會想去見他,所以我選擇跨國出養1跨國出養
由臺灣機構和國外機構合作,為孩子找到適合的國外收養家庭。早年臺灣收出養制度不明確,為孩子「選擇國內或國外收養家庭」的規範也比較模糊。
如今的法規則強調「國內收養優先」。2012 年,臺灣依循《海牙國際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其中要求出養必須有其必要性,並實踐「國內收養」優先原則,且跨國出養需要經過嚴格的評估和審查,以確保孩子的福祉。(參考:出養必要性評估,當初是誰做了那個決定?)
孩子在國內尋找不到適合的收養家庭,才能進行跨國出養程序。因為跨國收養的孩子到了國外生活,往往必須面對文化適應、種族差異、身分認同等問題,比起國內出養更具挑戰性。(參考資料:勵馨基金會)。
出養孩子後,我瞬間失去生活目標,極度低落。我無法上班,每天只能躺在床上,睜著眼睛發呆,感覺跟外界斷了聯繫。因為沒有外出工作,繳不出房租,後來逼不得已搬去孩子爸家住一段時間。
3 年後,我又懷孕了。那時我一樣在外面租房子,就讀高中二年級。因為有了第一次的經驗,很快的我就知道自己懷孕了。這次,孩子的爸依舊很開心,希望我生下來,但我說我不想。
為了生第一個孩子,我國中休學過一年了,這幾年努力半工半讀,好不容易再一年就能高中畢業,而且我想起了第一個孩子被我送出去的傷痛,我不想要這個孩子。
但是,某天我做了一個夢。我夢到一個小弟弟跑來,一直喊我媽媽,他說他要來當我兒子。我去醫院檢查,發現這次真的是男孩。孩子的爸說這是命中注定,我想好吧還是生下來,就又和以前一樣暫停打工,住回約納備孕。
這一次,我爸依舊反對我跟孩子的爸結婚,也一直叫我不要跟他在一起。因為我爸居無定所,性情暴躁,會罵人、摔東西,還會跟我拿錢。我跟他說,除了那個男生,沒有人願意對我好。我不想再過到處被趕來趕去的生活,我寧願跟著孩子的爸,也不要跟著他。
於是,我和孩子的爸像真正的夫妻那樣,住在他家裡。我想著,等到我成年,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去登記結婚了。但是在兒子一歲多的時候,孩子的爸外遇了,還把外遇對象帶回家。
我打給協助過我的社工,說我要帶孩子去死。社工不斷安撫我的情緒,我冷靜之後,趁著孩子的爸去上班,收拾行李,抱著孩子離開那個家。
兒子被送往寄養家庭,每個月才能見一次面,我則是住進了社工申請的宿舍。我依舊滿腦子想著賺錢,想趕快把孩子接回身邊。
但是孩子不在身邊,讓我好痛苦。我過得渾渾噩噩,也一直做噩夢。常常一回神,才發現時間已經莫名的過了好幾天,我有沒有去上班,我也不知道。
這種狀況一個月可能會發生好幾次,所以我工作都做不久。我聽社工的建議去看醫生,但吃完精神科藥物後,我腦袋幾乎無法運作,情況並沒有改善。
就這樣,我持續在經濟、工作、住所和精神狀態都不穩定的情況下,拖了好幾年,也沒辦法把孩子接回身邊一起生活。社工告訴我,我兒子越來越大,希望我能把他接回去,但又因為我的狀況,沒辦法把孩子交給我。
期間,社工再度詢問我出養孩子的意願。我一直求他再給我一點時間。送走第一胎已經夠痛苦了,第二胎是我手把手餵養的,感情更深,我沒有辦法送走他,兒子也說他只想跟我在一起。我一直問社工有沒有其他辦法,但總是沒有好答案。
拖到兒子 6 歲時,社工對我下「最後通牒」,他表示寄養家庭有照顧的年限,如果我沒接走,孩子再來可能會被送到育幼院。
我想著我的狀況這麼不穩定,兒子跟著我也是吃苦,不僅想要的玩具買不起,可能連上學都沒辦法。
我告訴兒子,因為我沒能力照顧他,我要送他到國外,要很久很久,我才能再見到他。我反覆告訴他,我並不是要拋棄他,而是希望他能過得更好。兒子似懂非懂的聽著,沒有說話。
出養女兒時,即便我說過出養經過專業合法的流程,我身邊的朋友、同事,甚至孩子的爸知道之後,都很不能理解。他們說:「為什麼我能這麽狠心,把孩子隨便送給不認識的人?」
再出養兒子時,我身邊批評的聲音更大了。許多人不了解過程,聽到我要送走他,就說我瘋了。他們說孩子這麼大了,會認人、會說話,我還把他送出去,我怎麼捨得。
我嘗試解釋,說我怎麼可能捨得,我試過(扶養照顧他)但就是沒辦法,出養總比把他留在我身邊吃不飽好。但人們仍然會說,是我不夠努力在找藉口,我應該好好把孩子拉拔長大。
支持我的,除了一位從小到大一起長大的朋友,就只有在福利會認識的未婚媽媽們了。我們都經歷過艱難的掙扎,無論最終是出養或留養,我們的選擇都能被包容。即使許多媽媽把孩子留在身邊,她們也可以理解我把小孩送出去的心情。
但是我還是很痛苦。以前,我總想著要給兒子一個家,出養兒子之後,我不知道未來還能做什麼,一直計畫要離開這個世界。
後來,我遇到我現在的先生,他總是陪著我,說不希望我走。在他身邊的我,掙扎著、掙扎著,有一天突然就釋懷了。
我覺得我跟孩子大概就是親子緣薄吧,我就這樣好好生活,搞不好哪天他們回來了,還有機會像先生帶著我那樣,帶他們去環島,畢竟以前我只知道要帶他們去遊樂園。
姊姊現在比較大了,在她的養母過世之後,她就開始想要去了解自己的原生家庭,她有自己寄過一次照片回來,我們才有了更直接的聯繫。在這之前,我不敢打擾她的生活,不敢寫信給我女兒。
兒子在被送走 4 年後,因為他的養父母想再領養一個臺灣孩子,便帶著兒子回到臺灣。我們也因此在福利會的協助下,安排了見面。
那時,我聽說兒子因為被松鼠咬傷,到醫院打破傷風,我想起以前兒子也曾因為招惹我養的老鼠被咬傷,哈哈大笑了起來。協助會面的翻譯員跟養父母和兒子講起我的反應,本來因為養母很擔憂而感到緊張的兒子,也放鬆了下來。
和兒子見面那天是我的生日。一開始兒子比較安靜,我們好像沒那麼熟的感覺。我們聊到他在國外的生活,知道他們社區有很多東方臉孔的孩子,養父母帶他到處遊玩,也讓他上中文課,我聽得很開心。
只是後來,我講到我結婚了,未來可能有小孩,兒子看起來有些情緒。他說:「為什麼我不行?」意思是說,我後來生的小孩可以留下來,他卻不行。
我當下很想哭,我跟兒子一直道歉,說我當時真的沒辦法照顧他。我不是不愛他,是真的希望他過得好。兒子問我:「妳現在還有飯吃嗎?」我回說有,現在吃得飽了,我說你看我身材看不出來嗎?兒子才笑出來。
或許因為這一路走來的辛苦,我希望能藉助我的經驗,讓其他人知道:如果因為未婚懷孕而感到慌亂,其實可以有個好的方向,像是尋求友善管道協助,不要造成原本可能避免的悲劇。例如我有朋友遇到類似問題,我就告訴他能找哪些組織求助。
我也想對出養孩子的未婚媽媽說,照著妳覺得認為對孩子好的決定去做就好,因為這種事情本來就沒有分對錯。妳要相信自己的直覺,相信妳當下會做那個選擇,一定有自己的道理。
我知道,努力做出抉擇的我們,都是有愛的媽媽,是努力為孩子負責任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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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收錄於《多多益善》的「經驗者擴大機」專欄,這個專欄的文章,是經過寫作者對生命經驗的回顧、編輯在寫作過程的陪伴與培力,才得以完成。
以書寫為自己發聲、道出脆弱與勇敢的經驗並不容易,所以我們往往需要花費超乎想像的時間與心力,才得以完成每一篇文章。
《多多益善》持續努力和經驗者一起慢慢練習,因為深信這些故事值得等待,也為了讓這些故事有機會被你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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