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可盼/對不起,我沒辦法善待你,因為我太久沒有善待自己
關於「一種__的社工觀點」專欄:社會工作是一種很特別的工作方式。走進別人家、認識一家大小左鄰右舍,和對方一起煩惱錢從哪裡來、吵架怎麼辦、人生目標往哪去⋯⋯只可惜,這些與人同在的時刻,社工在想什麼、工作方法是什麼,很少被記錄下來。
「一種__的社工觀點」,可能是「一種服務精障家庭的社工觀點」,或「一種來自中產階級的社工觀點」,不是什麼絕對的道理,但就是我這一路上的積累。雖然覺得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想試著整理我的經驗,也期待看到更多社工現身。
每當談到自己在做社工時,總是會得到像是「好有愛心」之類的稱讚。但被稱讚的時刻,我第一反應總想起那些被我錯過的人。他們曾在快要被生活的大浪滅頂時,向我伸出了手,但基於各樣原因,那時我沒有辦法拉住他們的手,只能看著他們被浪捲走。
他們會怎麼想這些對我的稱讚呢?他們會忿忿不平嗎?他們會露出輕蔑的表情嗎?有一些人後來聯繫到了,他們在沉入水底的掙扎中發現了自己的力量,發現不需要我也過得很好;有一些人被別的工作者或身邊的人抓住了他的手,打撈起來;也有些人可能浮浮沉沉中,最終失去了消息。
我常常想起這些人,在錯過的那一刻,那個「你不救我嗎?」的眼神。
在挫敗經驗中,理解助人工作的限制
有時候會發現這些眼神如何影響我繼續生活,繼續當著一個工作者。像是看到特別有需要的人,反而會很遲疑。因為害怕沒有辦法陪完全程,反而造成對方更大的失落和傷害。也像是更明確的知道自己不是拯救者,在這艱難的世道能做的有限、能與對方同在的時刻也有限。每個失敗當中,好像才能看見自己的限制是甚麼,自己能做到的和不能做到的。
懷揣著這些無法釋懷的經驗,但還是想繼續和人一起工作下去的話,好像要對自己更明白一些。找到一個適合的位置,可以和人工作,可以對所面對的人負責。
我剛開始工作時,對於前輩半夜去處理案主的危機狀態總是覺得很熱血和欽羨,或是我也很嚮往去社區蹲點,和一群人在一起為茶米油鹽煩惱,和社區裡不同位置的人互相協作,一起為生活找方法。
我一直覺得這樣融入生活,好像才是「落地」的工作者。我有一些工作者朋友,可以隨時調節自己的狀態,很放鬆自在的和人在一起,或是我覺得保險業的朋友也很厲害,可以隨時被客戶找到而不會覺得干擾,但是我自己真的不太行。
我下班的時候往往要花很久的時間,身體才能從緊張和快速運轉的狀態慢下來,但是如果這時候接到訊息要處理案主的狀況或其他公事,我馬上又會回到很緊蹦的狀態,即使事情一下就處理完了,可能對我來說就像是沒有休息到,反而更累。
因為明白自己是這樣的狀態,我需要明確切分上下班的界線,即使很嚮往,但可能真的做不太到時間/地點無法明確切分的工作。如果要打破這樣的界線,例如有一段時間必須處理危急狀態,那就必須要有後續休息的時間,或如果我服務的對象比較需要密集、隨時應變,那我可能同時服務的案量就要很少。
很多時刻,我沒有辦法善待服務對象,是因為我太久沒有善待自己了。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限制,覺得「再努力一點」就可以,但這樣的時刻久了,會因為疲憊逐漸失去耐性和心力,很難給對方足夠的空間,或很容易想要責怪對方不夠努力。也因為平時太累了,在對方比較危急時也沒有可以回應的能量。
理解自己的限制,找到比較符合自己狀態的社工工作,對我而言滿重要的。
留意你使用的語言,覺察隱藏的關係樣貌
服務的時間、生活的界線、案量,這是比較明確可以分辨的部分,但建立關係的型態需要更進一步的覺察。不同的隱喻塑造了不同的關係樣貌,也影響了關係的走向,而這樣的隱喻圖像,經常不知不覺在言語中洩露出來。
我在開頭使用了溺水的比喻,這也確實是我在工作前幾年心裡常浮現的畫面──在溺水的關係裡,有一個陷入困境的人,也有一個在岸上的「拯救者」。我好像不自覺得在用這樣的畫面形塑我的工作。
母親與孩子也是我常浮上心頭的意象,希望那些過去在原生家庭經驗不好的案主,可以在助人關係中重新被照顧,因此學習建立比較好的、與自己和他人的關係。在這種隱喻當中,有一個很大很有能力的拯救者/母親形象的工作者,和一個很小很脆弱的溺水的/幼兒樣貌的案主。
在某些時刻,例如面對創傷經驗被重現的案主,這或許是非常療癒的、正向的工作經驗,然而接受這個隱喻的案主,可能某個程度也同時削弱了自己的能力,覺得沒有你不行。如果工作的時間不夠長,不夠讓這個階段慢慢轉變成「成人對成人」的關係就被迫結案,或是工作者對於對方的依賴和緊抓無法負荷,無法好好回應對方,本來希望讓對方在心裡建立起比較穩定、被愛與被照顧的新關係樣貌(原生家庭的矯正性重視),反而重現了被遺棄的過往經驗(原生家庭的創傷性重演)。
工作者可以藉著留意自己使用的語言,覺察內心對對方的隱喻。例如常說案主「很可愛」、「很乖」時,內心可能就會有「成人」和「小孩」的對應狀態,也可以藉此觀察不同的隱喻如何影響關係。
在使用某種「父母/子女」的互動想像時,我一方面也覺得服務對象放下防衛變得像小朋友,很單純的信任自己,對彼此都是很正面的經驗,這樣的關係也能讓他們比較安定。但有時候這樣的關係也很令我疲憊和消耗,因為很像在顧小小孩,而對於小小孩來說,即便再理智,結案都是非常創傷的事,特別是原來支持網絡就很薄弱的案主。
當我與服務對象的關係從某種拯救/溺水的隱喻,逐漸轉變成比較平行的隱喻(例如旅伴、戰友)時,自己比較不會感到耗竭,對方也比較會展現出成人、有力量的面向,在那些工作者力有未逮的時刻,比較不會讓他產生這麼強的被丟棄、絕望的感受。
社工的理論中常常提到「案主培力」的價值,然而培力不僅只是特定的活動,也發生在關係的細節中。由於服務對象處於困境之中,平常可以使用的方式無法讓他度過難關,才需求助社工,加上社工的「專業」角色,很容易形成某種上對下的關係。社工也須學習在互動的細節裡,找出適合他的資源、引導他找回對生活的掌控和自信。
體制與空間,必須成為社會工作的後盾
我在做青少年服務的時候案量非常少,滿案也才 5 人,但我還是常常累到不行。我在想,5 案應該會讓人覺得這社工也過太爽了吧!不過如果是一個家庭有 5 個小孩,大家應該會覺得父母一定累到不行。「過太爽」和「累到不行」其實不僅是數字,而是要有多深切的關係、花費多少時間等相處質地的想像,但這些很難出現在關鍵績效指標(KPI)中,也很難在考評或成果報告中被認可。
在臺灣,如果一個家庭困境是多重複合的,例如孩子中輟離開學校、家庭有經濟需求、父母是障礙者,這個家庭可能會有非常多的社工介入。家庭除了要適應不同的工作者,面對不同的意見和協助,也由於社工案量都很大,能來家訪的時間未必真的能和家庭需要配合。
例如對社工來說,每 1、2 週一次的訪視已經算是非常密集了,但如果家庭剛好在衝突、高風險的情境下(例如孩子和父母發生衝突後離家),常常需要非常緊密跟著一段時間,如果原本點狀式的陪伴無法成為更密集(但疲憊)的投入,就很難提供家庭所需要的協助。
例如,即使孩子被勸回來,但因為孩子和父母都很受傷,社工又無法持續、連續性的關注,家庭衝突因此很快又升高,「離家」開始從偶發事件變成常態,親子關係更進一步惡化。
不是每一個服務對象都需要花費大量和長久的時間工作,但如果這個家庭的複雜性和困難需要很多時間和心力、建立關係也很困難,多人點狀性的服務就不一定適合,往往讓案主和工作者都感到很挫敗。
由於大多數的服務需要申請補助,很多時候一線社工的服務會被補助方案規格,而非被「案主需要」所形塑。很多時候,工作者如果不是犧牲自己、付出超過負荷的時間與心力來成全這些需要,就只能看著服務對象離開服務體系,無法得到幫助。如果不回頭檢視和修正不合理的方案標準,很難系統性的改善工作者對於案主的「錯待」。
身為社工,我有很多自豪的故事,有很多在工作生涯中閃閃發亮的片刻。但同時,出於經驗不足、出於對自己不夠理解、出於各種個人的、體制的原因,我也必須很難堪的承認,我也錯待過一些人,而且並不是每一位都有機會挽回。
那些令我難以忘懷的「失敗」,並不是指關係中的衝突或吵架,也不一定是服務對象喜歡自己與否,而是回顧整段關係,到底這段關係滋養了彼此,還是有一些人在經過我之後,生命沒有更豐富,反而可能留下了一些傷口。
在各種生命的苦難裡,怎麼直視難堪和抱歉,懷揣著這些,不試著廉價的安慰自己、但也不因此失去想與受苦的人相遇的初心和勇氣,繼續走下去,是我持續在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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