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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 8 月 14 日作成 115 年憲判字第 6 號判決,宣告 94 年修正前的《刑法》第 80 條部分追訴權時效規定,在適用於兒少遭強制性交、強制猥褻、權勢性交、乘機猥褻及拍攝性影像等特定性犯罪的範圍內違憲。憲法法庭認為,舊制未考量兒少性犯罪被害人可能因年齡、權力不對等、創傷等因素延後揭露受害經驗,過度限制其請求國家追訴犯罪的權利,因此牴觸憲法保障,相關規定自判決公告日起失效。
本案涉及 11 名聲請人所涉及的 13 件案件,憲法法庭全數廢棄並發回各管轄法院重新裁判;法院重新審理時,應參照今年 7 月 22 日公布的《刑法》第 80 條第 3 項,兒少被害人在滿 20 歲前的期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
憲法法庭指出,此次立院修法並未納入拍攝兒少性影像之性剝削犯罪追訴期,相關機關仍應通盤檢討修正。本案由 5 名大法官參與評議,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 3 名大法官則未參與評議,另行發布法律意見書,主張舊法並未違憲,且已完成的追訴權時效不應因後續修法而重新恢復。
勵馨基金會 8 月 11 日公布 100 名受暴婦幼租屋需求調查,65% 受訪者需照顧平均 1.8 名子女,6 成背負平均 42.2 萬元債務;受訪者平均月收入約 27759 元,月支出 27949 元,收支幾乎沒有餘裕。其中,平均每月房租 9741 元,占所得 35.3%,高出自認可負擔金額 38%。
副執行長王淑芬指出,依內政部統計,受暴婦女入住社會住宅比例僅約 0.5%,租金補貼核定比例僅約 1.1%,形成「有需求卻申請不到、租得起也未必租得到」的困境;行政院 7 月更將全臺社宅興辦目標從 13 萬戶砍至 3 萬戶,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呼籲政府收回成命、持續擴充供給。
勵馨基金會自 2019 年起於林口結合社宅資源,推動住宅、就業與托育三合一服務;執行長王玥好提出 3 項倡議:完善受暴婦幼居住支持制度、建立創傷知情就業支持計畫、打造延長托育及夜間托育等多元托育體系,呼籲政府從「救援」走向「重建」,避免受暴婦幼因居住不穩定而重新陷入困境。

衛福部嘉南療養院一般精神科主任沈正哲 8 月 13 日於臉書公開指出,院內今年 6 月及 7 月接連發生 2 起病患生命徵象不穩的緊急事件,因外包救護車延誤逾契約規範時間送醫。
6 月一名住院病患晚餐時食物梗塞,血氧一度降至 44%,緊急插管後因院內缺乏處理生命徵象不穩的內外科量能,須轉送綜合醫院,外包救護車卻等了 65 分鐘才抵達;7 月另名病患突然倒地、血氧血壓下降,救護車也花了 27 分鐘才到院,都超出契約規定的 25 分鐘。
沈正哲表示,首起事件後院方僅召開醫療糾紛關懷會議,未針對延誤原因檢討,經他強烈反映才於數日後召開臨時會議;他質疑,過去同仁曾因撥打 119 遭衛生局關切,呼籲釐清精神科專科醫院緊急狀況能否直接撥打 119,已透過部長信箱正式陳情。衛福部主祕劉玉娟表示高度重視,預計 8 月 17 日派員前往了解,將檢視救護車契約、評估院方自設救護車的可行性,並與地方消防、衛生單位討論緊急送醫的合作機制。
立法院 8 月 14 日三讀通過 115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將總統府國務機要費 3000 萬元減列 1000 萬元、凍結 2000 萬元,並要求總統需公布之前已通過的 5 項法律案1《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案、《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讓法案生效,且須經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同意後才可動支,目前實際可動支的額度為零。此舉影響總統府原本預計要向全臺 37 家庇護工場預訂的 1.5 萬盒中秋禮盒採購案,因為依預算法金額不得辦理流用,恐讓訂單生變。
國務機要費自民國 38 年度開始編列,自 103 年度起維持現行每年 3000 萬元規模,11 年來都不曾遭刪凍,直到去年首度遭全數刪凍,今年再度遭刪凍。
愛肯樂活工場業務行銷卓佳怡表示,中秋節是庇護工場的旺季,去年國務機要費遭刪凍時該工場訂單已被砍半,今年再生變數,最擔心身心障礙者工作權益受損,工場也強調不會將訂單損失轉嫁予庇護性就業者。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則批評,解凍條件與經費用途沒有直接關聯,形同以預算權作為政治工具,呼籲立院預算監督應回歸經費用途本身。

澎湖有線電視 8 月 7 日報導,澎湖縣議員許育愷於議會指出,湖西鄉某家庭多名兒少疑似未受適當照顧,該家庭育有 13 名子女,8 名未滿 15 歲的未成年手足由剛成年的兄姊代為打工扶養。他也質疑父母未充分負起照顧責任,以及相關社福補助款使用情形有待釐清。
澎湖縣政府將此案列為重大兒少保護案件,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逐一確認每名兒少的實際照顧者、居住環境、飲食、就學與健康狀況,並分別評估風險;衛生局也派醫護人員到場進行健康評估,初步未發現明顯健康異常。社會處長周柏雅表示,已聯繫孩童父母要求返家接受調查、負起責任,將要求提出教養計畫,並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個案研討會。
許育愷 8 月 10 日表示,母親已自臺灣本島返家,父親則仍無消息;社會處初步未執行緊急安置,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理事長徐瑜則呼籲,地方政府應優先提供住屋、就學、物資等預防性與支持性協助,強制安置屬於社會安全網的最後防線,若家長不配合訪查,應會同警方介入,並及早準備充足的安置床位以因應後續需求。
屏東縣一名 3 個月大女嬰 8 月 3 日開始到當地一家私立托嬰中心托育,5 日午睡後被發現出現發紺、失去生命跡象等情形,送醫時已無心跳,經搶救後仍於 8 日不治。縣府社會處獲報後,第一時間啟動行政調查及重大兒童保護機制,指派社工全程陪伴家屬,協助驗傷、訴訟及兒少保護等事宜,並尊重家屬意願保護其隱私。
社會處初步調查認為,事發時負責輪值的托育人員在照顧幼童午睡期間,可能涉及照顧疏失;縣府已將相關資料送交檢方,警方也進行證據保全。該托嬰中心 94 年合法立案,核定收托 89 人,現收托 87 人,托育人員與收托兒童比例為 1:4 ,過去無違規紀錄,最近 2 次評鑑均為優等。
縣府強調,托育人員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第 1 項,將處 6 萬元以上 60 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托嬰中心若涉兒少法第 83 條,最高可處 60 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情節重大者得命停辦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7 月 1 日公布「社會福利服務採購溝通協商指引」,盼建立政府與民間對等協商機制,卻遭社福團體批評名不副實。台灣社會福利總盟 8 月 3 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衛福部撤回指引。
總盟祕書長孫一信指出,指引明訂「協商會議結果僅供參考」,主管機關可不採納,也未規範由誰啟動協商、意見未被採納時如何說明、協商無結論後續如何處理,更缺乏調解與仲裁機制。孫一信還提及,機關委託社會福利廠商評選計費辦法第 11 條是目前社福採購經費計算的重要規範,但此次指引全文並未提及。理事長陳節如則要求,指引應盡速下架,並於年底前訂出真正能對等協商的實施辦法。
對此,社家署長周道君回應,指引以對等協商權為前提,歷經 8-9 個月專家會議與地方試辦,並非倉促訂定;原訂 8 月 4 日的研習活動已暫緩,若協商達成共識,將依共識執行,也會保留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彈性。社家署表示,未來將籌組輔導團追蹤地方執行情形,並研議更明確的經費編列標準,供社福單位參考。

行政院會 8 月 6 日通過內政部的《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將「海嘯」及「堰塞湖災害」增列為法定天然災害項目,並明定海嘯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堰塞湖為農業部,確保權責明確。此次修法是檢討近年多起重大災害應變經驗,包括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以及丹娜絲、樺加沙颱風等事件後提出。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修法核心理念是「專業導向、專人負責、專職防災」,盼打破過往防救災業務散見各計畫、缺乏具體執行力的困境。
草案並調整災害應變機制,現行依災害別分別處理,改由指定專責機關統籌辦理重大災害防救任務,加速關鍵決策,預防與復原重建則仍由各權責機關負責。此外,草案另規畫各公務機關設置「災防長」,負責推動及督導防救災業務;若完成立法,各級政府及公共事業也須配置相關專職人員,並增訂鄉鎮市區及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應設置防災協作中心,可運用一般替代役協助辦理疏散撤離、避難收容處所開設運作及物資發放等工作。

臺大醫院工會、臺大癌醫工會 8 月 10 日召開記者會,控訴醫事人員為維持執業執照所需的繼續教育積分課程,多次遭醫院以「非雇主指派」或「線上課程」為由,拒絕將課程列入工時,也不給公假,形成勞工的隱形工時。
工會祕書長邱宇弘指出,醫師、護理師及各類治療師取得證照後仍須持續進修,平均每 6 年須完成 120 點積分才能更新執照;一名加護病房護理師現身說法,表示自己利用休假受訓後,還須整理教材、替同事授課,文書工作繁瑣卻不被承認為工時。
工會表示,勞動部去年 10 月、衛福部今年 2 月已相繼發布函釋,若醫事人員參加的是與工作業務相關的在職訓練,原則上應納入工作時間或給予公假,不應僅因課程採線上方式就排除。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回應,此類爭議屬勞動法規範疇,個案可向地方勞動局申訴,並引述衛福部函文主張權益。
臺大醫院發言人陳彥元則表示,相關訴求仍在討論階段。臺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認為,若課程經院方指派或核准,應給予公假,未經核准的個人自主進修則不應強制認列。
英國政府 8 月 6 日宣布投入 3.43 億英鎊(約臺幣 148.58 億元),於英格蘭增設最多 159 處精神健康設施,包括 100 個社區精神健康中心及 59 個精神健康急診部門,是近年最大規模的精神健康服務改革,首波設施在今年秋季啟用。
社區心理健康中心將提供無須轉介、可直接到場尋求協助的服務,部分利用圖書館、銀行等社區據點改建而成,設計風格避免醫療化的外觀,並與家庭醫師、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協作,連結住房與就業支持;急診部門設於現行的急診旁,與救護車及警方協作,提供快速的評估轉介,使英格蘭專責精神健康急診部門由目前的 23 處增加至 82 處,超過半數的新增設施由既有的場地改建而成。
英國政府指出,近年心理健康服務需求增加,兒少求助需求上升尤其明顯。英格蘭國民保健署統計顯示,截至今年 5 月底,英格蘭約有 236 萬人正處於心理健康服務流程中,包括等待後續安排、接受評估或持續接受服務者,較一年前增加逾 25 萬人。多個心理健康團體對新政策表示歡迎,皇家精神科醫學院則提醒,新服務須建立在既有經驗之上,避免重複評估與服務銜接不良,且應優先照顧重症精神病患的需求,並確保服務擴張的同時,仍能維持照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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