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照管中心便會將這個案件照會給大安區的 A 單位,A 單位個管師必須再到陳婆婆家中進行家訪,說明長照資源的細節,並了解個案實際的照護需求,為陳婆婆量身擬定照護計畫,調配適合的照護處方,包括各種居家復能、輔具購買、交通接送等服務,並派案給提供服務的 B、C 級單位。
A 級單位個管師案量超載,影響服務、背離初衷
然而,因為申請長照的需求者越來越多,長照服務供不應求,各縣市收到服務申請後,評估完便必須盡快派案給 A 單位,導致 A 單位個管師應接不暇,「許多 A 單位只能派經驗不足的新人擔任個管師。」於長照服務基金會擔任居家服務組組長、不願具名的 Stacy 也說,原本個管師應經過 7 小時的訓練與考核,然而因為需求太多,緩不濟急,許多單位新進的個管師等不到中央開的訓練課程就必須先上路服務,等開課後再補上課程。
個管師在如此巨大的壓力之下,往往只能虛應故事,變成照顧計畫的擬定與派案者,「猶如機器人一般的擬計畫,遑論為個案設計個別化的照護計畫。」黎世宏說。而原先長照 2.0 賦予 A 單位開發區域性 B、C 級長照單位與資源的任務,也因此無暇也無人力履行。
AB 半條龍,長照 4 包錢拿好拿滿?
黎世宏觀察到「全臺長照單位都在用力搶下 A 級資格」,為什麼?根據長照 2.0,原本 A 單位必須協助個案媒合 B、C 級服務,並把關「長照 4 包錢」(註)的應用。
以陳婆婆為例,個管師得在每月 15460 元的額度內,為陳婆婆媒合居服單位,安排協助沐浴、洗頭、陪同就醫等居家服務。實際上,這也代表 A 單位掌握了個案的去向,如能將個案「媒合」到與 A 單位隸屬於同一個機構旗下的 B 單位,便能確保自家 B 單位拿到補助款,「拿下 A 單位的成立資格,就像是掌握了『長照提款機』。」黎世宏說,這對營運成本將近 9 成仰賴補助款的 B 級單位而言,是一筆穩定而豐足的收入,民間團體戲稱此現象為「AB 半條龍」。
「你能想像,若 A、B 隸屬同單位,A 自然得獨厚自家單位,在家訪的時候向個案與家屬說之以理、動之以情,讓他們傾向選擇自家 B 單位。」黎世宏更坦言,多數 A 單位會將「好服務」的個案優先派給自家 B 單位,其餘與 A 單位不熟悉、沒有「好關係」的 B 單位只能收到一些較不容易服務的個案,如失能程度較嚴重、對服務要求較多,或甚至曾經與機構發生爭執的對象。
不過,另一方面,城鄉差距也造成長照資源分配失衡。在都會區,因為有長照需求的個案量較多,補助款相對也較為充足,各家單位因此爭相搶下成立 A 單位的資格,「但是在偏鄉區域,可能根本沒有任何單位進駐,當地的衛生所甚至要擔負起 A 單位的責任。」Stacy 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