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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週報|08/11-08/24】兒托法監管雲引發正反論戰、桃園少年之家執行長涉侵占公款及性侵、立院通過 600 億災後重建補助 12 縣市

1. 兒少|《兒托法》監管雲引正反論戰,家屬籲保全證據、教團憂侵權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 8 月 18 日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其中備受矚目的「托育監管雲」條文引發正反討論。支持方認為有助證據保全,反對方則質疑可能侵犯兒童隱私權與托育人員勞權。

行政院版草案第 30 條規定,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將影音資料保存至少 30 日並上傳至地方主管機關建置的網路系統。被害家屬團體強力支持此項修法,並強調監管雲目的在於證據保全,並非即時監控,調閱影像須經授權程序。

然而,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等教保團體提出反對聲浪,總會長蔣叔融認為兒童影像上傳雲端違反兒童權利公約,對教保員而言則構成勞權侵犯。教保團體擔心缺乏相關配套措施可能導致兒童隱私外流等問題。

朝野立委對政院版本方向多表支持,但在資料保存天數、中央補助地方建置系統等細節仍存分歧。由於未達共識,相關條文保留協商,預計 8 月 20 日繼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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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擬修法將托育機構監視畫面上傳地方主管機關。示意圖/臺南市政府

2. 兒少|桃園少年之家執行長涉侵占千萬公款及性侵院生員工,檢方起訴求重刑

桃園市某私立少年之家張姓執行長等 4 人涉嫌侵占公款近千萬元,並對院生及員工性侵,桃園地檢署日前起訴,建請法院判處張姓執行長有期徒刑 21 年。

53 歲的張姓執行長曾為黑幫份子,因吸毒兩度入監,後透過宗教戒毒成功轉型,2001 年與妻子成立少年之家,收容迷途少年,並於 2017 年晉升為牧師。其浪子回頭的故事曾獲媒體大幅報導,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及現任市長張善政均曾公開讚揚其付出。

然而,檢方調查發現,張姓執行長私下成立樂團公司,以少年之家名義接受演出邀約及販售商品,誤導民眾以為善款歸屬機構。自 2017 年起至今年 2 月,共侵占 841 萬餘元。此外,他還挪用機構款項支付家庭日本旅遊費用、子女學雜費等個人開支,總計侵占近千萬元。

張姓執行長亦利用職務便利,以刮痧為名對 2 名院生強制猥褻,並以治療子宮肌瘤為藉口對女員工性侵。目前張姓執行長夫婦仍在羈押中,檢方已查扣相關帳戶資金 700 餘萬元。

3. 性別|伴侶盟發起連署,要求撤銷跨性別者性別變更手術規定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8 月 13 日發起公眾連署,要求內政部撤銷 2008 年函釋中「跨性別者變更性別須摘除原生理性器官」的規定。該連署已獲得人權、性別等多個領域近百團體響應。

目前跨性別者若要變更法定性別,須檢附 2 位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書及「原生理性別性器官摘除手術完成診斷證明書」。伴侶盟律師許秀雯指出,臺灣法院已有 7 個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認定,跨性別者可免手術變更性別,顯示現行規定違法。國際人權專家亦多次提醒,2014 年 CEDAW 公約及 2016 年、2022 年兩公約結論性意見均認為手術非性別變更必要條件。

臺大外文系教授張小虹批評,國家不應強制跨性別者為符合社會對性別的刻板印象而接受手術。民間司改會法律政策部主任呂政諺則痛批,內政部面對多項司法判決仍不修正函釋,形同「權力傲慢」。

內政部回應表示,性別變更議題影響範圍既深且廣,攸關重大公共利益,政府正朝法制化方向研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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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包呈現目前性別變更手術規定的影響、發起公眾連署的訴求。圖/取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FB

4. 性別|監察院批南投國小前校長性侵案後續處理缺失,呼籲全面究責

南投縣某國小前校長劉育成在 34 年教學生涯中,涉嫌性侵、性騷擾多名女學生,造成近 40 名學生受害。該案經南投地院重判 15 年 8 個月,目前進入二審程序。

監察院 8 月 14 日發出新聞稿指出,劉育成犯案期間,多位教育人員及校長早已接獲學生投訴,卻未依法通報處理,甚至涉及長期包庇。監察院於去年 3 月糾正南投縣政府後,至今仍未見全面究責。部分違失人員在得知將被懲處後申請退休獲准,而明知情況卻未通報的 2 位校長,僅分別被記 1 大過及 2 小過處分。

監察委員痛批,主管機關的輕忽態度,讓受害學生承受二度傷害。教育部國教署長彭富源、南投縣府相關人員已被要求到監察院接受質問。監察院強調,這不僅是個案問題,更反映出校園保護機制的根本缺陷,呼籲權責機關「欠全體被害學生一個道歉」,並應建立更完善的通報與究責機制,避免悲劇重演。

5. 性別|全球慰安婦紀念日,婦援會呼籲將慰安婦歷史納入課綱、設立婦女人權博物館

8 月 14 日全球慰安婦紀念日,婦女救援基金會於「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舉行記者會,公布臺籍慰安婦議題網路問卷調查結果,並呼籲政府將慰安婦歷史納入 108 課綱正式條目,同時設立國家級婦女人權博物館。

該調查共蒐集 814 份有效問卷,結果顯示 98.4% 受訪者知道臺灣曾有慰安婦歷史,64.9% 進一步了解「慰安婦」被稱為「戰時軍事性奴隸」。民眾對慰安婦歷史認知來源中,學校歷史教科書占 71%,較 2022 年調查大幅提升,顯見學校教育的重要。但調查仍發現 27% 民眾誤認為慰安婦是「自願前往」,凸顯歷史教育仍待加強。

婦援會董事長蔡恩強調,若教科書僅呈現零星片段,無法讓學生真正理解這段歷史的背景與意涵,因此倡議應將慰安婦議題納入課綱主題內容,而非僅止於說明欄。

前立委尤美女呼籲設立國家級婦女人權博物館,她認為博物館能完整呈現史料文物,讓民眾親身感受戰爭殘酷,思考以和平方式解決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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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援會附設的「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呈現阿嬤們的生命故事。圖/取自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網站

6. 災變|立法院三讀通過 600 億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擴及 12 縣市並加碼補助淹水災戶

立法院會 8 月 15 日三讀通過《丹娜絲颱風及 728 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預算規模從行政院版的 560 億元增加至 600 億元,適用範圍擴及苗栗以南及花東共 12 個縣市,為風災重創的中南部地區挹注重建資源。

該條例明定專款專用,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擔任主管機關,各相關部會負責預算編列與推動。復原重建項目涵蓋 9 大面向,包含農業設施、水利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自來水及瓦斯設施、家園與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環境衛生復原,以及社會復原與產業促進等。

立法院也通過附帶決議,針對淹水災戶提供額外救助。淹水達 50 公分以上住戶,除依既有《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發放救助,每戶可再獲得 2 萬元補助;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每戶補助提高至 3 萬元。

朝野立委強調,重建過程須秉持從速原則,確保受災民眾儘速恢復正常生活,並要求中央補助地方經費應依補助目的支用,不得移作他用。

7. 移工|監院糾正勞動部及嘉義、基隆,揭犯罪雇主仍能聘僱移工、仲介包庇作惡雇主

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紀惠容調查發現移工保護制度存在嚴重漏洞,監察院 8 月 20 日通過糾正勞動部、嘉義縣政府及基隆市政府案。

調查揭露 2 起重大疏失案件。移工甲女遭違法仲介至嘉義縣從事照顧工作,上工首日即遭雇主家屬性侵,仲介知情後未依法通報,反協調甲女以 10 萬元和解,甲女身心嚴重受創。調查指出,嘉義縣政府早於 2022 年 3 月知悉此案,卻延宕至 2024 年 8 月才完成對仲介公司裁罰,整整拖延 2 年 2 個月。

另一案的移工乙女受僱基隆市某家庭,該雇主過去因強制性交罪判刑定讞並遭通緝,卻仍能於通緝期間合法聘僱移工乙女,基隆市政府更承認未進行實地訪視。

監委批評勞動部對不良雇主管制存在重大缺陷,僅以「經起訴、緩起訴或一審有罪判決」為管制前提,沒有建立主動監控司法案件進度的機制,致使犯罪雇主可在司法程序中持續聘僱移工。此外,勞動部允許雇主事後補報聘僱,形成「試工」陋習,嚴重損害移工權益。

8. 青年|立院初審《青年基本法》,年齡定義與 18 歲公民權爭論無結果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8 月 14 日初審完成《青年基本法》草案,旨在落實「青年主流化」政策,以青年為主體通盤考量各項政策措施。然而,針對青年年齡定義、18 歲公民權等議題,朝野立委意見分歧,最終將相關條文保留送院會協商。

行政院版草案將青年定義為 18 歲以上 35 歲以下國民,但民眾黨主張下修至 16 歲,國民黨立委葛如鈞則建議上修至 45 歲,最終因無共識而保留。

20250825 青年基本法草案
行政院羅列《青年基本法》5 大重點,以青年為主體考量政策制定。圖/取自行政院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更提案增訂條文,賦予年滿 18 歲國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引發朝野對於 18 歲公民權應透過修憲或立法完成的辯論。

初審通過的條文包含政府應每 4 年擬訂青年政策白皮書、設置青年事務專責單位,以及行政院設置青年事務發展會報,其中青年代表不得低於委員總數 1/2。此外,法案也明定政府應訂定青年居住政策、落實居住正義,並提供友善育兒環境及生育教養支持系統。

9. 心理健康|教育部推教師每年3日身心調適假,教師團體批仍併入事假、自付代課費

教育部 8 月 12 日預告修正《教師請假規則》,新增教師每學年 3 日身心調適假,可按小時申請,學校不得拒絕或給予不利處分。此舉旨在建構友善校園職場環境,鼓勵教師重視心理健康,及早察覺心理不適並尋求紓壓方式。

然而,草案規定身心調適假須「併入事假」計算,與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 7 日才按日扣薪,且未超過仍需教師自付代課費,引發教師團體強烈反彈。桃園、臺中、南投、嘉義等 5 縣市教師會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均批評,指出高中職學生的身心調適假並未併入其他假別,教師版本卻仍受限於現行 7 日事假的框架。

教育部回應表示,草案仍在公告徵詢意見階段,將透過各方討論讓修正內容更周全。部方強調須平衡不同職域人員的給假權益,在維持總請假天數的前提下進行調整,並以「預防保健」概念設計身心調適假,盼降低後續心理疾病的風險。

10. 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證明跨縣市補換發服務啟用,改善行動不便者困境

過去身心障礙證明遺失或毀損時,身障者必須返回戶籍地才能申請補發,對行動不便的身障朋友造成極大困擾。經過立委劉建國、林月琴、王正旭等人推動,衛福部社家署與各地方政府協調溝通並調整系統後,自 8 月 18 日起正式開放跨縣市補換發身心障礙證明服務。

立委劉建國指出,當健保卡可透過網路申請補發、身分證也能在非戶籍地辦理時,身障證明卻仍受地域限制,對最需要照顧的行動不便族群顯然不夠友善。

立委王正旭表示,許多需要終身障礙證明的病患,因法規要求換發而造成本人及家屬極大不便,跨縣市換發確實是改善生活困境的重要措施。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副祕書長莊棋銘肯定政府從善如流的政策調整,同時期盼立委持續督促政府落實身障者平權,推動已 18 年未修訂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儘速完成修法。

250825 身心障礙證明 跨縣市補換發
日後若身心障礙證明遺失或毀損,可以「跨縣市」補換發。圖/取自王正旭 FB 公開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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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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