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跑不行!失聯移工人數翻倍,監院 300 頁調查列臺灣 10 大根源

臺灣開放引進外籍移工迄今 30 多年,在臺移工人數逐年攀升,截至今年 7 月底已達 74.2 萬人,已成為國內常態的補充性勞動力。無論是在家中或照護機構裡的「社福移工」,還是從事製造業、農業、漁業等的「產業移工」,都已是臺灣社會不可或缺的角色。

然而,隨著大量人力引進,移工失聯(被迫逃逸或自行離職)的情況日益嚴重,許多人轉入地下勞動市場求生存 。去年(2022)新增的失聯移工人數創下新高,達到 4.1 萬人,幾乎是前年的 2 倍。根據最新統計,目前仍在臺的失聯移工已經超過 8.3 萬人。

所謂的失聯移工,在法規定義中指的是無故連續曠職 3 天、失去聯繫等情形,經雇主通報後即為失聯。移工被認定失聯後,原先的聘僱許可跟居留許可都要廢除,並且若被找到,會被送進收容所、強制遣返回國。

這群從印尼、越南等地離鄉背井、來臺掙錢築夢的移工們,為何要冒著被抓的風險逃跑或離開,流落異國街頭、四處打黑工?

監察委員王美玉、趙永清、王幼玲、紀惠容,日前透過訪談 33 位失聯移工、人力仲介業者、民間團體(NGO)等,結合文獻分析與專家學者諮詢,針對移工失聯的原因和改善建議,發布近 300 頁的調查報告。本文摘錄其重點如下。

1. 臺灣缺工嚴重導致黑市活躍,「非法賺得比較多」

調查報告顯示,近年臺灣面臨高齡化、少子化、民眾就業意願改變等變化,國內基層勞動力缺工問題日益嚴峻,各大產業(農業、製造業、營建業)和家庭(長期照護),對於移工的需求和依賴有增無減。

許多移工都在訪談中提到,「非法工作賺得比合法多」,通常能領日薪,每日少則臺幣 1500 元至 2000 元,多則 3000 元,每個月的收入可超過 4 萬元,高於臺灣基本工資。政府部門人員和移工來源國的仲介業者,甚至不諱言地說:「移工失聯後可輕易找到工作。」

也因此,有些移工為了多賺錢,不惜淪為失聯移工,再加上部分產業雇主飽受缺工所苦,許多既辛苦又危險的工作,就算開出高薪也找不到臺灣人做,因此冒險轉向非法僱用,促成黑工市場更加活躍氾濫,也讓不肖仲介有機可趁,誘騙移工失聯。

不少產業雇主非法僱用移工,從事辛苦危險的工作。示意圖/by 柯金源 on 數位島嶼

監委指出,此類移工失聯問題不僅涉及移工政策,背後更牽涉整體產業轉型的升級困境,以及勞動力供需失衡等課題。例如,近年移工來源國經濟崛起,以臺灣引進人數占比較多的越南為例,許多企業會在當地設廠,對勞工來說,薪資雖然較臺灣少,但不用繳仲介費,因此越來越多人選擇留在越南。

此外,亞洲鄰近國家(日本、韓國、新加坡)也在陸續爭相搶工,相比之下因為工作條件較佳、仲介費較低,臺灣逐漸不再是移工到海外工作的首選。若政府各部門若未能因應產業需求和缺工問題,恐怕難防國內黑市更加蓬勃。

2. 來臺仲介費高昂,非法工作還債成誘因

多數移工往往要支付鉅額的仲介費才能出國工作,這種現象在越南移工身上尤其嚴重。他們常被仲介要求支付美金 4500 元至 8000 元不等的費用(約新臺幣 14.4 萬至 25.6 萬),遠超過越南政府規範的標準。

然而,為了來臺實現淘金夢,或為了緩解母國家庭的經濟壓力,加上仲介以高額加班費招攬、用不正確的資訊吸引,許多移工便向銀行貸款、向仲介借錢,甚至不惜抵押房屋借款,導致清償欠款成為移工來臺工作之後的首要之務。

然而,當移工發現來臺後收入不如預期、加班受到景氣影響時有時無,失聯、遁入黑工市場就成為移工另謀出路的選擇,因為薪資更高、轉換工作也容易。有些人躲過查緝後,非法工作 6 到 10 個月即可還清仲介費和貸款。

監委呼籲行政院,應督促勞動部及相關部會,與現有的移工來源國協商對策,包括降低移工來臺前的經濟負擔,或協助臺灣雇主能不必透過仲介、直聘選工等。

世界最大的產業聯盟「負責任商業聯盟」(RBA)也力推「零付費政策」(Zero Placement Fee),意思是移工的仲介費、訓練費、機票等費用,以及入國後的一切費用,全都由雇主支付。監委認為這已是國際間的勞動趨勢,臺灣政府也應重視我國的人權形象。

2019 年的移工大遊行,訴求廢除移工需透過私人仲介聘僱的制度。圖/by 隆隆;取自 FB 公開貼文

3. 待遇差、條件苛、工作危險,不跑不行

移工來臺,多從事一般勞工不願從事的 3K 工作(辛苦、骯髒、危險),許多雇主平常願意開高薪招募本國勞工,等遲遲招不到人、必須引進移工時,卻只願意提供基本工資,甚至以低廉的薪資和惡劣的待遇聘用黑工。

移工進入工作後,遇到的問題也百百種。例如超時加班、沒有加班費、薪資被苛扣、仲介巧立名目超收費用、雇主強制統一住宿卻要求自付膳宿費,或工作環境有安全風險,雇主卻未提供防護設備、發生職災時也未給予補償等。

針對不適用《勞基法》的家庭看護工,更能看到不合理的狀況。例如工時長、薪資低、常被辱罵、幾乎全年無休、休息起居要跟照顧對象同房、睡眠空間極其狹窄、沒收手機和護照、要求獨力承擔照顧責任或從事其他家務等。

另外,由於聘僱過程資訊不透明,許多移工訪談時都提到「來臺前並不知道自己要從事的工作」、「實際工作內容和當初說的不同」等類似經驗。

4. 不能自己換工作、換老闆,還被違法收取「買工費」

失聯對移工而言,不一定是薪資所得不如預期,也可能是常被雇主或同事投以輕視目光、質疑工作能力或被言語威脅,形成心理壓力,種種原因皆讓移工產生離開雇主的念頭。

在臺灣,移工依法不能自由換工作或換老闆,除非碰到雇主死亡等特殊狀況。即使遭受不當對待,也難以取得有力的證據。就算幸運進入轉換機制,但程序繁雜且冗長,還得透過仲介公司進行,這些都惡化了移工的不利地位。

再者,當契約期滿或雇主不續聘時,移工若沒辦法在 60 天內找到新工作,就必須離境回國。這對於身處異鄉的移工來說,可謂障礙重重,因為找工作又必須依賴仲介,有些仲介態度不積極,甚至趁機向移工違法收取 2-9 萬元臺幣的「買工費」,用金錢換工作。

示意圖/取自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網頁

許多背負債務和母國家庭經濟重擔的移工若不想返國,往往被迫選擇失聯。勞動部雖然建立了「移工轉換雇主平臺」,但成效不彰。今年 7 月初查詢時,平臺顯示共有 8559 筆人才(移工)資料,但登錄尋才的雇主資料只有 437 筆,而且點進去也沒有聯絡方式。

對此,監委要求勞動部應正視現行轉換工作的機制問題、進行修法,轉換雇主的相關資訊也要公開透明,並應研議透過現有的直接聘僱中心、就業服務站等資源,協助移工與雇主媒合,弱化仲介對移工的權力關係。

像是,母國仲介表示工作跟船有關,讓移工誤解為要從事遠洋漁撈,來到臺灣卻發現是水產養殖工作。既不符合期待、能力也無法勝任,依法還不能自行轉換工作,只好選擇失聯。

監委強調,國家應正視移工來臺工作的起薪標準,依照各行各業的特性、確保移工享有合理公平的待遇;也應介入家庭看護工和雇主簽約的程序,訂定勞動契約範本,提升看護工權益。

5. 離開也不怕沒工作,仲介與社群網絡推波助瀾

調查也發現,社群媒體、人際網絡對於移工選擇失聯,有推波助瀾的影響和效果。許多移工失聯後在朋友或 LINE 群組的介紹下,都能輕易在臺灣四處移動、找到工作。

其中,對越南籍移工而言,人際網絡關係更是關鍵。越南籍移工失聯狀況嚴重,去年的失聯比率(註)高達 14.22%,相較於整體移工失聯發生率(5.96%),以及其他國的移工失聯率(印尼 2.26%、菲律賓 0.35%、泰國 1.4%),明顯高出許多。

其中一個原因,是越南仲介近年會外包業務給經營網絡或社群媒體的「牛頭」,只要他們找到人就能抽成費用,進而形成綿密的網絡。網絡中的每個人都能分到一點錢,費用不斷加疊上去,讓移工被收取更高的仲介費,形成更大的債務壓力。

台灣移工聯盟(MENT),特別選訂今年 9/4(臺灣「鬼門開」傳統習俗期間),至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控訴勞私人仲介制度,讓移工深陷被剝削的處境。圖/by coolloud on flickr @ CC BY-NC-ND 2.0

有些牛頭甚至會鼓勵移工逃跑,因為移工失聯後只要替他們介紹或牽線工作,牛頭就有機會分到一點好處。另外在臺灣,也有許多越南新住民會擔任媒介,讓移工在失聯後順利找到新工作。

訪談中,也有專家學者、越南政府人員提到:「根據調查,越南移工在失聯後 1 週內就可以找到工作」、「越南是農村,傳統的人際、地域關係,形塑了越南移工待人處事的價值觀,當在臺灣工作遇到困難或難題時,從人際網絡獲得的訊息,就會成為他們評價事情、做決定的標準」。

註:依照移民署的計算方式,移工失聯比率(%)為「失聯的移工人數」除以「當年度各月底在臺的平均移工人數」× 100%。

6. 政府開放來臺工作卻不要求語言能力,溝通不良導致衝突頻生

針對來臺移工,臺灣政府和日本、韓國、新加坡的做法不同,並未要求移工的語言能力。越南雖有舉辦華語文訓練等課程,但監院過去的調查提到,多數人來臺時仍無法進行簡單的溝通。

語言溝通不良造成的障礙和問題,在家庭看護工身上最明顯,容易在照顧過程中產生誤會和衝突,甚至因照護不良危及被照顧者的健康。也因為不諳中文,在工作遭遇挫折時,移工常無法直接跟雇主或被照顧者溝通,必須仰賴仲介,若仲介難以即時居中協調,就會促使移工失聯。

報告中,幾位移工自述選擇失聯的理由:「阿嬤講話我都聽不懂,阿嬤就很生氣」、「雇主夫妻為了什麼原因吵架我聽不懂,感到很焦慮」、「我不知道姐姐(被照顧者)為什麼會生氣丟東西,姐姐的家人都不告訴我」。

面對語言溝通問題的移工,有些會在非營利組織開設的中文班學習。示意圖/取自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網頁

7. 1955 諮詢申訴專線效果不彰,移工孤立求助無門

原則上,移工遭遇問題、發生爭議或不當對待時,可以向 1955 專線提出諮詢或申訴,但許多移工常反映申訴沒有效果。例如,有移工致電反映雇主未確實給付薪資,專線人員卻回答「沒辦法處理」。

監院點出 1955 專線的幾個問題,包括:未能理解移工面臨的困難、無法提供有用的建議,甚至經常給出錯誤資訊等。

負面的求助經驗在移工之間口耳相傳,導致更多人不信任 1955 專線。也有 NGO 在調查中指出,臺灣目前缺乏對移工的心理支持和關懷措施,無法協助預防或解決個人工作表現上的相關因素,這些孤立與挫折,都會影響移工在遇到問題時寧願逃跑、選擇失聯。

8. 政府隱身、仲介獨大,缺乏管理衍生不肖業者

調查指出,臺灣在引進移工到後續管理的過程中,實務上雇主十分仰賴仲介,而政府也坐視雇主和仲介形成緊密的市場供需關係,導致移工遇到不肖仲介或尋求仲介協助時,往往遭到漠視或求助無門,只好逃跑。

部分惡劣的仲介甚至會利用外籍漁工對臺灣環境生疏,不熟悉法令和語言等弱勢處境,故意將合法引進的移工通報失聯,再轉換給其他雇主,使移工在沒有法令保護、債務壓力或害怕被遣返之下,遭到勞動剝削。更有雇主與仲介聯手,讓仲介任意派遣、調動移工到其他多處工作場所。

多名專家學者和 NGO 皆指出,在移工管理方面,相較於日、韓政府會直接介入處理,臺灣卻多由仲介主導。建議勞動部應積極介入/分擔移工輔導與管理的責任,並應檢討現行的仲介評鑑制度與業者進入產業的門檻,以及針對惡劣仲介的淘汰機制。

9. 自由是人權也是渴望、寧願逃躲換一個家

根據勞動部統計,介於 25-44 歲的在臺移工占了 8 成左右,這些移工正處於成家、育齡的階段。監院去年的調查中,就提到臺灣有一群失聯、非法的移工,隱身在農村或山裡落腳扎根,組成家庭、孕育下一代。他們既與鄰近的年邁農民相互依存,也同時背負著失去醫療保障、躲藏查緝等巨大的壓力。

渴望家庭團聚因此成為移工在經濟之外,選擇失聯的另一個原因。許多移工來臺後必須住在宿舍,家庭看護工更得 24 小時住在雇主家中,生活不僅受到管制、也缺乏自由,難以兼顧家人。

示意圖/取自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網頁

有失聯移工在受訪時便表示,「非法工作比較自由,自由對我們而言很重要」、「覺得宿舍不好住、很臭,管理人員也很凶,想到外面和太太一起住,但仲介不同意」。也有女性移工在懷孕後決定失聯,換取家庭生活。

更有學者在報告裡直言,從這個角度來說,就算大幅開放引進合法移工,仍無法有效改善移工失聯問題:「移工失聯後,可以跟老公、老婆生活在一起,可以生育子女、跟同鄉聚會,既自由又滿足人性需求,這是很大的拉力(吸引力)。」

10. 離開原雇主才是失聯的本質,各部會應通力合作改善根本問題

移工失聯的原因相當多元複雜。有 NGO 在調查中指出,移工發生失聯的本質是「離開原雇主」。社會必須先從移工在臺合法工作的環境、勞動條件和薪資待遇等處境,討論移工失聯的原因,而不是全部歸責於移工個人的問題。

勞動部回應,今年有和勞資學政各界代表討論移工政策,也有協助產業及家庭雇主留用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截至 6 月底止,核發許可已破 1 萬人。移工政策會持續檢討,協助補實人力。

監察院除了多次點名勞動部,也呼籲行政院應參考相關的國際人權標準,依產業類別特性訂定可遵循的明確準則,結合多元的手段要求企業遵守。行政院也應督促有關部會保障移工自由選擇住居所的權利,並正視家庭看護工每週至少 1 天的休息日權利。

內政部移民署也應加強對非法雇主和仲介的查處、持續提升查緝技巧和蒐證的完整度,確實打擊剝削失聯移工的黑工市場;警政署也應整合其他部會資源、有效宣導,以預防移工轉而落入犯罪。



延伸看見在臺移工:
1. 當漁工登上一艘沒網路的漁船:失聯逾1年、在船上受虐,再返航已妻離子散
2. 當臨時居所成為永久惡夢:貨櫃、夾層、船板、陽臺、半地下屋裡的無家人生
3. 一起釋放照顧壓力!讓家事移工擁有生活與自我,與家庭共創雙贏
4. 善用長照資源釋放移工壓力,家庭照顧不必單打獨鬥


2019 年的移工大遊行,訴求廢除移工需透過私人仲介聘僱的制度。圖/by 隆隆;取自 FB 公開貼文

這篇不能只有我看到
曾玉婷
曾玉婷

Right Plus 記者,文字工作者。喜歡書寫和音樂。志向是真誠對待生活中的每個枝微末節。最近經常會想起:「這是人們會說起的一年,這是人們說起就沉默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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