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週報|4/27-5/10】報稅月哪些項目可扣稅、彈性育嬰留停試辦、特教生鑑定辦法修改
1. 公益動態|報稅啦!身障、長照、有小孩、租屋、捐錢能少繳多少稅
5 月是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月份,多多益善特別整理出 7 項重要的扣除額(點我看國稅局扣除額詳細規定):
1|身心障礙扣除額:如果你本人、配偶或你撫養的家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屬於《精神衛生法》第 3 條第 4 款規定的「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報稅時可以扣除 20.7 萬元。障礙者需要附上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則需附上專科醫生的診斷證明書影本。
2|長照扣除額:如果你本人、配偶或你撫養的家人,有以下 3 種情形,報稅時可以扣除 12 萬元。這項也需要附上證明,且有排富條款。
- 符合聘僱外籍看護的資格。
- 符合長照失能等級 2-8 級,並使用長照給付支付服務。
- 入住指定住宿式機構,且一年入住達 90 天。
3|5 歲以下幼兒:撫養 5 歲以下(即 2018 年以後出生)的小孩,每人可扣除 12 萬元,不過一樣有排富條款。
4|大學學費:撫養就讀大專院校的孩子,每個人最高可以扣 2.5 萬,須附上學費繳費收據影本。不過,如果已經接受政府補助,就須先把補助的錢扣掉,才能計入扣除額。
5|捐款:如果有捐錢給教育、文化、公益團體,或加入公益信託,捐款的錢也能從所得稅額中扣除,不過每人最多只能扣除綜合所得總額的 20%,且需附上捐款收據。
6|捐物:如果有捐物品給教育、文化、公益團體,或加入公益信託。購買物品的錢可以從所得稅額中扣除。每人最多只能扣除綜合所得總額的 20%,也需要附上文件,除了要有受捐贈單位給的證明文件,還要附上可以證明「買物品花了多少錢」的資料。
7|租屋租金:如果你、配偶或你撫養的對象有租屋,那麼租金也可以扣除,每戶最多扣 12 萬元,必須附上租賃契約書及付款證明影本。
- 新聞來源 1:綜合所得稅節稅手冊扣除額篇
2. 育兒|「彈性育嬰留停」試辦:不用再一次請整個月,只請一週也可以
臺灣政府雖然有明文規定公司應該提供「育嬰留停」,但仍有許多限制,民間團體長期呼籲政府規定更彈性的育嬰留停制度。
今年 5/7,勞動部表示,將從 5/9 到今年年底試辦「彈性育嬰留停」,有意願參與的公司、單位自行向勞動部申請,勞動部也公布「試辦原則」,但參與公司也可以自行給員工比原則更友善的育嬰留停措施。試辦方式與現行規定的差別如下
- 一次必須申請多久?
- 現行:一次必須請「1 個月」,但以「1 個月」為單位的申請僅限 2 次,2 次額度用完後,就必須一次請「6 個月」。
- 彈性試辦:不少於 5 日或 7 日為原則。試辦公司如果願意,也可擬訂更短的日數,或「一天」為單位。
- 要在多久前提出申請?
- 現行:至少 10 天前向公司申請。
- 彈性試辦:至少 5 天前向公司提出申請。試辦公司如果願意,也可規定少於 5 天的期限。
- 可以申請幾次?
- 現行:如果以「1 個月」為單位的申請,次數僅限 2 次。但如果以「6 個月」為單位申請,則沒有次數限制,只有育嬰留停長度限制,最長總計可以申請 2 年,但 2 年中只有 6 個月家長可以領取月薪的 80% 的「育嬰留停津貼」。
- 彈性試辦:以 3 次為原則。試辦公司如果願意,可以提供更多次數,甚至不限次數。
勞動部也提供誘因,鼓勵公司參加,只要參加試辦,原本應由雇主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就不必繳納。截至 5/8,已經有 64 家公、私部門單位參與試辦,有意願參與的公私部門,5 月底前都可以聯絡勞動部承辦人劉小姐,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2-8590-1219。
- 新聞來源 1:彈性育嬰假5/9起試辦 最短可只休1天
- 新聞來源 2:勞動部於113年5月7日修正「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
3. 特教|特教生鑑定辦法修改!單側聽損納入特教、視障標準也放寬
為配合去年《特殊教育法》修法,教育部 4/29 修改《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明年 8/1 施行。修改重點包括:
鑑定對象拓寬:納入還未上小學的幼兒。
放寬視覺障礙鑑定基準:過去是優眼(2 眼中視力比較好的那隻眼睛)視力值看不到 0.3 才能接受視障鑑定。修改法規後,優眼視力看不到 0.4 就能接受鑑定。
「單側聽損」學生納入聽障特教生:「單側聽損」指一隻耳朵聽力損失,另一隻耳朵仍有達到醫療上的聽力標準。過去單側聽損學生不被認定為聽障生,後來發現單側聽損學習時確實會遇到困難,因此修改法規,將單側聽損者納入聽障特教生。
重新評估以「跨教育階段」為原則:重新評估是指對於學生障礙類別鑑定的重新評估,過去除了跨教育階段(例如小學升國中、國中升高中)要重新評估,每 2 年也要重新評估一次。以小學為例,就必須在小一入學時、小二、小四、小六畢業時各做一次。新法則規定,未來重新評估以跨教育階段為原則,避免頻繁鑑定。
加強「雙殊學生」的鑑定:雙殊學生是指同時兼具「資賦優異」、「身心障礙」2 種特質的學生。新法規定,要加強身心障礙及「需要協助的資優學生」的鑑定(需要協助是指處於離島、偏遠地區,或因經濟、文化等因素需要協助),可以依據學生需求,調整鑑定程序、工具及項目。
4. 勞權|特教老師要教學又要鑑定,教育部將增加人力
去年《特殊教育法》修法,當時許多教師反應「特教鑑定」中的「心理評量」(鑑定心評)工作負擔過重。
「鑑定心評」是為了確定學生是否有特殊教育需求,以此為學生提供合適的服務。但鑑定心評主要由學校的特教教師處理,導致教師在教學之餘還得花大量的時間、精力處理鑑定心評。
教育部 4/29 發布法規,規定高中以下學校鑑定評估人員的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這次訂定的法規有「提升勞動權益」、「增加人力」 2 大方向。
提升勞動權益:有 2 個重點:第 1 是減少評估案件量,條文明定鑑定評估人員每學年評估案量以不超過 10 案為原則。第 2 是給予合理報酬,明定鑑定評估人員辦理評估時,學校應給予公假、課務排代、施測費、跨校評估費,每份評估報告給予至少 1100 元。
增加人力:除了特教教師,教育部也納入具鑑定評估人員資格的退休教師或教保員,協助案量較多或沒有評估人員的學校,減輕現職教師負荷。
- 新聞來源 1:特教心評案量多 教育部將明定每學年10案、增置人力
5. 兒少|保母虐童案後,居家托育訪視新規定:改為突襲訪視、6 種情況啟動「加強訪視」
3 月爆出的保母虐童案引發民眾對保母的關注。法規規定,保母必須登記在合格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服務中心會協助媒合收托兒童,且必須定期派員訪視保母家。
保母虐童案發生後,衛福部承諾將修改「居家托育人員(保母)訪視指引」。衛福部4/30 公告新版指引。這次修改的有 2 大重點:新增分級訪視、明訂訪視觀察重點。
新增分級訪視:舊的指引規定, 1 年內必須訪視 4 次,而且應在收托 30 天內進行第一次訪視。修改後的新指引,將訪視分為「一般訪視」和「加強訪視」2 種:「一般訪視」的規則不變;「加強訪視」則將訪視頻率提高到 1 年內訪視 6 次。
而以下 6 種情況,都會啟動「加強訪視」:
- 兒童:「全日托」或「夜托」+ 3 歲以下。
- 兒童: 「全日托」或「夜托」+有特殊需求,如發展遲緩兒童、出養童、家外安置兒童。
- 保母:長期收滿 3 名以上兒童,且經評估有照顧負荷的風險。
- 保母:經過 3 個月的訪視,訪視員發現兒童疑似受傷或疑似有照顧風險。
- 保母:托育中心評估後,被列為加強訪視對象。
明訂訪視觀察重點:舊的指引針比較重視「硬體」,新的指引則納入「實際照護狀況」。新指引明定訪視觀察重點,包括「環境安全」、「照顧品質」與「辨識不當對待風險」,如身高、體重不符生長發展、兒童經常受傷、穿著不合身、穿著不合時令等。
此外,訪視員必須在「不預約」的狀況下訪視,多次訪視也須安排在「不同時段」,且訪視時必須親自見到兒童、與兒童互動。如果無法親見收托兒童,必須盡速與家長聯繫,並排定再訪,若兒童行蹤不明,要立即通報地方主管機關。
- 新聞來源 1:保母訪視新指引生效 增加訪視次數 須親見收托童
- 新聞來源 2:保母訪視指引公告 增訪視次數、身心狀況列觀察重點
- 新聞重點 3:防虐童案重演 衛福部修訂居家托育訪視指引明列觀察重點
6. 勞權|一名訪視員負責 60 名保母,臺北市將為訪視員加薪
因應保母虐童案,衛福部訂定新版的「保母訪視指引」,訪視頻率最高 1 年 6 次,訪視時要觀察的重點也增加。臺北市不少基層訪視員反彈,多位議員也關注訪視員權益。
臺北市議員趙怡翔說,基層訪視員認為工作量高、行政作業多,希望增加人力與待遇,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工作,也建議參考國際案例,訂合理的保母與訪視員比例。
議員柳采葳說,澳洲訪視員與保母比例是 1:20,臺灣一名訪視員卻要負責 60 名保母。此外,臺北市人力平均下來雖然符合 1:60 的規定,但是細看各區,會發現南港區每名訪視員平均需要訪視 68 名保母、松山區 63 名保母、內湖區 61 名保母,人力不足。
臺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說,訪視員大多是幼保系或社工系,但相較於幼保系、社工系常見的出路(例如公辦民營托嬰機構、社工員等),訪視員的起薪確實比較低。目前訪視員的薪資約 3.4 萬,未來會以社工起薪 37765 元為參考目標,幫訪視員調薪。而訪視員調薪經費將動用臺北市市長預備金,目前正在簽文,希望 7 月能為訪視員加薪。
- 新聞來源 1:訪視頻率增 北市保母訪視員擬調薪
- 新聞來源 2:北市保母50到69歲占64% 喘息服務7月上路
7. 原住民|行政院、立法院都動起來,原住民身分證將能單列羅馬拼音族名
原住民的傳統名字有著重要的文化內涵,羅馬拼音也是原住民語的正式文字,不少原住民希望身分證上能以「羅馬拼音的族語名字」呈現。但《姓名條例》第 2 條規定,戶籍登記時必須「取中文姓名」,原住民因此不能在身分證上單獨只列羅馬拼音的族語名字(單列族名)。
臺灣原住民名字依法可以怎麼呈現?
目前原住民的正式名字依法只有 4 種呈現方式:
1. 取漢人名字。例如「戴志強」。
2. 傳統名字以漢字音譯字呈現。例如「亞榮隆・撒可努」。
3. 漢人名字+傳統名字的羅馬拼音。例如「戴志強」,且在身分證姓名欄中並列「Sakinu Yalonglong」。
4. 傳統名字的漢字拼音+傳統名字羅馬拼音。例如「亞榮隆・撒可努」,且在身分證姓名欄中並列「Sakinu Yalonglong」。
依照現行法規,沒有辦法在身分證上只列傳統名字的羅馬拼音「Sakinu Yalonglong」。
今年 3/28,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會)曾向行政院簡報,認為單列族名有助於原住民族多元文化,行政院因此在會上決定推動單列族名。
主管《姓名條例》的內政部預計會與原民會共同發布一份函釋,解決單列族名的問題。4/1,原民會表示,最快在 5/20 蔡英文總統卸任前,就能透過函釋讓原住民單列族名全國通用。
除了行政院決議推動單列族名,4/19,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鄭天財 Sra Kacaw、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人也共同提案修改《姓名條例》,修法草案將讓原住民得以單列族名,並已在 5/2 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一讀,若是三讀通過,也將從法律的層級讓原住民可以單列族名。
- 相關報導 1:身分證單列族名現轉機 最快520前全國通用
8. 長照|長照殺人判決分析:4 成是爸媽照顧孩子、近 6 成照顧超過 10 年
近年長照殺人事件頻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2023 年完成「家庭照顧者殺人」判決書分析,分析了 1999 年到 2022 年間 26 份長照殺人判決書,今年 4/24 進行研究成果發表。
以照顧身分分類,研究顯示,父母照顧重度失能子女占比最高,占 42%,重度身心障礙者的生理老化速度比一般人快,如果父母是主要照顧者,就需面對「雙重老化」的壓力。
此外,有 40% 的被照顧者無法順利溝通,也沒有生活自理能力;73% 的照顧者同時患有身心疾病或處於身心狀態不佳;有 58% 的被告,照顧被害人超過 10 年。研究表明,大部分照顧者走上絕路,是因為身心長期承受巨大壓力。
報告也指出,因為殺人罪的法定刑高,大部分加害人難以達到緩刑門檻,平均刑期為 4 年 10 月。法務部表示,目前正研擬修法,新增「長照殺人罪」,希望讓長照殺人加害者能達到緩刑門檻。
不過,身心障礙聯盟(障盟)表示,政府應該加強照顧資源公共化,讓障礙者能夠獨立生活,也必須讓照顧者知道有其他照顧的方式及管道。障盟表示,若修法讓長照殺人減刑,可能讓身心障礙者恣意被剝奪生命。
- 新聞來源 1:長照悲歌7成3照顧者面臨「內憂外患」 法務部研擬免關
- 新聞來源 2:長照悲歌定讞判決分析:4成案件為父母殺害子女 平均判刑4年10月
9. 原住民|從傳統領域抗議開始駐紮超過 7 年,「原轉小教室」 5/20 將拔營
1995 年,《原住民族基本法》(《原基法》)公布,法條中規定如果有人要對「原住民族土地」進行開發、利用、學術研究等,都必須先與原住民部落討論、取得部落同意。而法條中明文規定「原住民族土地」包括「原住民族保留地」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簡稱「傳統領域」)。
原住民族保留地的定義與規定在《原基法》通過前就已公布,而傳統領域則指有關原住民族文化、傳統習慣的土地,包括祖靈聖地、傳統祭儀土地、獵區、墾耕區等。不過政府遲遲不公布劃設傳統領域的詳細法規,相關規定因此一直無法實施。
直到 2017 年 2/14,原民會終於在《原基法》公布 22 年後,公告了〈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規定了哪些土地可以劃為傳統領域。但規定卻違反原運團體長年的期待,明文規定只有「公有土地」可以劃設為傳統領域,「私有土地」被排除。
原住民族運動者 Panai Kusui(巴奈·庫穗,以下簡稱「巴奈」 )、Istanda Husungan Nabu(依斯坦達・霍松安.那布,以下簡稱「那布」)、Mayaw Biho(馬耀・比吼)等人不滿原民會的規定,2017 年 2/23 開始,駐紮在凱達格蘭大道抗議。
當年 6/2,抗議者被驅離到 228 公園,但巴奈、那布仍長時間居住在 228 公園帳逢,持續抗議,並舉辦「原轉小教室」講座推廣原住民議題。當地也成為許多都市原住民青年的聚集地,被稱為「凱道部落」,成為原住民運動史的重要地景。
今年 5/5,原轉小教室團隊宣布,228 公園的帳篷將於今年 520 總統交接後拔營。長達 7 年的「凱道部落」行動將劃下句點。5/7 團隊舉辦了「在路上的朋友派對」,以歌曲、詩、談話,分享過去的經歷,並歡送巴奈、那布回家。
- 新聞來源 1:紮營凱道、228公園抗議近2700天 原轉小教室宣布520拔營
- 新聞來源 2:「凱道部落」將於520作結 週日辦派對重聚
10. 人權|加薩戰爭打了 1 年多,最近為何引發美國大學抗議潮?
去年 3/7,巴勒斯坦武裝組織「哈瑪斯」(Hamas)突襲以色列南部,殺害 1200 人,以色列則對哈瑪斯控制的加薩走廊發起報復行動,造成 3.4 萬人死亡。
戰爭開打以來,美國大學持續有零星抗議,要求美國政府停止對以色列的軍援,並要求校方停止與以色列公司的商業合作。部分抗議者使用了反猶口號,也使校內的猶太裔師生感到不安。
4/17,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哥大)校長決定報警,哥大校區紮營的 100 多名親巴勒斯坦抗議者在 4/18 突然被捕,這是自 1960 年代越戰抗議以來,哥大校園第一次發生大規模逮捕事件。哥大抗議者被捕後,抗議活動迅速升溫:一週內,全美各地大學都發生大規模抗議與逮捕行動。
非營利新聞組織《訴求》(The Appeal)報導,警方除了與抗議者爆發肢體衝突,甚至有部分警察使用武器:有警察在哥大室內大廳開槍、維吉尼亞聯邦大學則有警察施放催淚瓦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也有警方對抗議者射擊橡膠子彈。截至臺灣時間 5/12,美國約 40 個行政區發生大規模逮埔,2900 名抗議者被捕。
- 新聞來源 1:WE TRACKED 2,900 PRO-PALESTINIAN CAMPUS ARRESTS. HERE’S HOW PROSECUTORS ARE RESPONDING.
- 新聞來源 2:加薩戰爭掀美多所大學抗議潮 前因後果一次看
- 新聞來源 3:美國大學抗議:從警方突襲哥倫比亞大學到席捲全美的校園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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