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雯/為了成為臺灣人、拿到那張身分證,我們為家人姊妹上街奮戰

編按:近年 Right Plus 多多益善開啟「經驗者擴大機」書寫計畫,藉由陪伴曾經歷特殊經驗的群體,如身心障礙經驗者、照顧者等,回望過往、述說經驗。

今年是我們首度和南洋台灣姊妹會合作,邀請「姊妹們」分享她們的故事。她們來自不同國家,多數在 20 多年前因為結婚來到臺灣,「姊妹」是她們對彼此的稱呼,因為她們是彼此來到異鄉後的另一群家人,因相似的生命經歷,連結起彼此。

她們說,近幾年臺灣氛圍已經很友善,但是在 20、30 年前,她們剛來到臺灣的時候,卻歷經許多酸甜苦辣。

本文是已經來到臺灣第 21 年,來自柬埔寨的雅雯的故事。結合她自己的書寫與多多的訪談增補後,分享她成為臺灣人的歷程,還有對於離鄉背景來到臺灣建立家庭的女性,爭取身分證的過程和意義。

*本文背景提及多年前臺灣社會背景下的法律規定,這些年因為歷經修法等轉變,所以文內背景和現況可能有不同之處。

文/雅雯 撰文&口述;黃愉婷 採訪;王俞茹 採訪撰稿

我的家鄉在柬埔寨磅湛(Kampong Cham),我在 2002 年時來到臺灣。

此前我還正在讀書,雖然一直和父母吵著要繼續念書,但媽媽總會說:「不要讀了啦,結婚啦!」我想,是因為柬埔寨的文化滿傳統的,再加上當時大部分的家庭都生很多孩子(最少都有 7、8 個孩子),父母壓力大。如果孩子長大後可以趕快結婚,就能減少經濟壓力。

另一方面,如果孩子讀到較高的學歷,未來可能會一個人遠離家鄉去工作。但柬埔寨傳統家庭的父母,並不放心讓女孩子離開家鄉,除非是結婚,跟著先生走。

因此我當時在大人們的介紹下,認識了現在臺灣的先生。我們在柬埔寨登記結婚,而後再繞到越南辦理相關手續(因為柬埔寨沒有臺灣的大使館),緊接著就來到臺灣。

我的身分證明,不只是「麻煩」的問題

來臺灣沒多久後,我就懷孕生了女兒。一開始和公婆一起住在宜蘭,平時老公在臺北上班,只有我和婆婆在家,連中文都還不太會講的我,當時其實都聽不懂她說的臺語,無法溝通。直到女兒 5 個月大時,我和孩子才跟先生一起搬到臺北。

大約是在我來到臺灣的第 2 年,有一天,我收到移民署通知,告訴我可以開始準備辦身分證了。當時我的居留證再不到 1 年就要到期。

示意圖/截取自內政部移民署新住民全球新聞網

我和先生到移民署詢問辦身分證需要哪些資料,承辦人員告訴我們,要有 3 種語言(中文、柬文、英文)的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戶口名簿、護照、居留證等,還需要有 40 萬臺幣的財力證明,以及放棄原國籍證明。

我們發現這些資料必須回柬埔寨辦相關手續,再到有臺灣大使館的越南蓋章,才能夠備齊。當時我們只能花錢請朋友代辦,大約花了半年的時間,才拿到所有資料。

那時候,即便資料都準備好送到臺灣移民署,都還需要約一年的審核時間,才可能通過申請。可是沒想到,在我送交資料後的 1 個月,就接到移民署來電,說我的資料有問題,因為柬埔寨的放棄國籍證明上標註的是「中國臺灣」(China Taiwan),臺灣不認可,必須要再送一張「正確的」證明。

為了這張證明,我必須再回母國、重跑一次流程。但是我們沒有選擇,因為回去的成本太高了,只好再花錢請仲介代辦。好不容易又送件時,移民署卻又指出,因為我英文姓名和出生證明上的名字,有一個字不同,所以不接受申請,要我們再重來一次。

那時我的居留證已經快要過期,我問移民署:「如果我的居留證過期,也還沒有申請到身分證會怎麼樣?」移民署人員說:「要不就重新辦理,要不就停在這裡等待,但如果過期了被抓到,就會被送回去(母國),再也不能回來了(臺灣)。」

我因此和家人吵了很久,因為婆婆很反對我先生一直請人辦理,她覺得花了很多冤枉錢,總會一直唸著:「那麼麻煩,乾脆就不要辦了。」

南洋台灣姊妹會 2017 年出演的戲劇作品《看・見・我・們》,其中一段獨白演出姊妹們深怕被遣返的恐懼,還有婆媳關係的衝突。圖/截取自南洋台灣姊妹會 Youtube 影片

婆婆不是真的反對我申請(身分證),只是我可以感受到,她不在乎我是不是真的還能夠繼續住在這裡。因此也會對我說:「過期就過期,反正妳就住在臺灣、在這邊有先生,警察怎麼可能會把妳抓起來?」

聽到婆婆這些話,讓我感覺很不舒服,但是又不敢去和她大吵大鬧,就把委屈吞到肚子裡,自己躲到房間裡哭。

當時的心情很亂、很無助,我知道自己的居留期限正在倒數,就會有恐懼感。我知道我的身分並不能夠永遠留在臺灣,等到過期的那天,我就是外國人了。

「不乖就把妳送回去!」天天擔心被遣返,法規讓孩子的媽媽「被消失」

那時,許多姊妹也都遇到同樣的問題,因為申請身分證過程繁複,花錢也花時間,有些姊妹的先生也不願買機票讓她回母國辦理。許多姊妹被迫面臨居留證已經過期,卻還沒能申請到身分證的「空窗期」。

這個空窗期很危險,也令人感到恐懼。如果剛好這段期間,住在母國的家人發生了什麼事情,生病或者過世了,但因為居留證過期,持有的護照沒有辦法出國,就沒有辦法即時回家。

我們也可能會在很多情況下被發現居留證過期,就會被抓、被遣返。遣返後,這一生就不能再進來臺灣了。

也因為我們害怕這樣的事情發生(被抓到後遣返),身邊的人,總是可以用這件事情恐嚇我們

例如,曾有其他姊妹的婆婆會說:「妳如果不乖,就把妳送回去(母國)」;其他人也可能會說:「妳如果不乖,我就報警抓妳」用不同的方式威脅、控制自己。這些言語暴力,會讓一個人瘋掉。

現在我在南洋台灣姊妹會,曾遇過很多長大後的新二代來找我們,說希望「找到媽媽」。因為媽媽可能在他們還小時,就因為居留證過期,而被遣返回國;或者當時因為各種原因,和爸爸離婚後就返回母國。

當時有些返回母國的媽媽,可能曾透過國際電話聯絡孩子,但因為中文不好、國際電話又貴,家人可能也不願意讓孩子接電話,就這樣斷了聯繫。

即便孩子長大後想找媽媽,但因為當時幾乎沒有留下任何資料,甚至連照片都沒有。加上媽媽所在母國的文化不同,孩子也不曉得媽媽在當地生活的姓名,因此許多人一生都再也找不到離開臺灣的媽媽。

如今也有一群青年新二代聚集在一起,藉由多元的行動,記錄屬於新二代的聲音。示意圖/取自新二代留聲機 fb 公開貼文

當時我們辦身分證還需要繳交 40 萬元的「財力證明」,這筆錢要放在先生戶頭,然後把帳本交給移民署,在成功拿到身分證為止,都不能動用。

我想,那時會有財力證明這個規定,有許多不同的用意。但我大概知道的是,這是政府為了檢驗我們是不是「假結婚」。也就是說,預設了我們至少需要有這些錢,才有能力結婚、成家、生小孩。

所以,當時在我們拿到身分證之前,移民署還會不定時派人到家裡調查,查看我們是不是真的住在居留證上的登記地址,也會觀察夫妻間的互動關係。

很多人根本沒有 40 萬,就只能去借錢。 再加上,很多姊妹的先生當時為了娶國外的姊妹,就已經借了很多錢,向親戚借的、向高利貸借的都有。

所以,當知道申請身分證還需要一筆錢時,有些先生會先去借錢,再叫姊妹們去偷偷打工、幫忙還錢(當年臺灣的外籍配偶,在領到身分證後,才能合法在臺灣工作)。如果不能幫忙還錢,有些先生就會打人,會說:「為了娶妳,我才去借錢的!」

「娶妳要花多少錢,妳要乖阿、要聽話。」這些話都可能在先生或婆婆口中聽到。有些婆婆甚至不是說「娶妳」,而是說「我買妳過來」,她認為這個婚姻是個「買賣交易」。南洋姊妹會從前在做倡議修法時,曾把這樣的故事,編成戲劇演出來。

什麼是「假結婚」?難道孩子也是假的嗎?

當時,我還沒有認識「南洋台灣姊妹會」。但因為臺灣的柬埔寨姊妹,在申請身分證時遇到這些問題,會去問自己身邊認識的其他姊妹。一個問一個的過程,就把大家串聯起來。發現大家最初的問題都是,移民署不認可柬埔寨的放棄國籍證明文件。

有些姊妹的先生比較關心自己太太遇到的狀況,會積極的去幫忙請教議員、立委。所以我們才會在 2007 年時,和相關的民間團體、立委一起推動、幫忙讓大家團結起來,發起連署活動。

2007 年時,在臺灣的柬埔寨姊妹們參與抗爭行動的新聞畫面。攝/林秉儀;取自 TVBS 新聞網
2007 年時,在臺灣的柬埔寨姊妹們,帶著孩子一起參與抗爭行動的新聞畫面。攝/林秉儀;取自 TVBS 新聞網

除了連署,我們還一起進行抗爭行動。我還記得是個持續 2、3 天的行動,我們一起約好時間在臺北火車站集合,雖然我們連路都不太認得,但到了集合地點,就會聽見熟悉的姊妹們的聲音,然後有姊妹舉著牌子,帶著大家一起走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前。

很多姊妹還牽著小孩、抱著小孩一起去,有些姊妹的先生比較貼心,也會跟著去,變成全家人一起出動。我們一起拿著布條、喊出口號,告訴政府我們的訴求是什麼。

記者拿著麥克風問我:妳為什麼來抗議?妳想要做什麼?我還記得當時回答的一字一句:「因為我想要辦身分證。不過當我送資料給移民署時,他們說文件有瑕疵,判定我的文件是假的。但是,你們真的因此就認為、就要判定我是『假結婚』嗎?」

「你們所謂的『假結婚』,是一個女生來到臺灣和一個男生登記結婚,然後去做其他的事情嗎?如果是假的,那我的孩子是怎麼生出來的?孩子也是假的嗎?」

「現在我的居留證已經過期,如果我在路上被警察攔到,就會把我送回去,那我的家庭不就沒有了嗎?因為不可能讓我帶著小孩回去,在臺灣的小孩會沒有媽媽、先生沒有老婆,這樣家庭不是破碎了嗎?」當時一起去抗爭的姊妹們都哭了。

雖然站出來講訴求時,我其實是在恐慌當中,因為我的居留證早已過期。但當時臺灣的法律,確實把我們弄成一個破碎的家庭。所以如果那時候不去抗爭、講出來的話,我們也都是即將被送回去的人。

後來,我們成功促成臺灣政府以特殊案例的方式,讓我們通過了身分證申請。

成為臺灣的一分子,讓這裡變得更友善

今天,柬埔寨的姊妹還是需要拿到政府能認可的放棄國籍證明,才能辦臺灣身分證。但因為柬埔寨支持一中政策,原本的問題還在。不過,申請「永久居留證」的條件已經逐年放寬許多。

雅雯今年也在南洋台灣姊妹會的 Podcast 節目【移?老娘開新房】,分享過去的經歷。圖/擷取自南洋台灣姊妹會 Youtube

我覺得臺灣社會已經好很多了。從前姊妹們遇到問題時,政府和社會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並不重視。但現在政府各局處、許多的民間團體,都一直會關心和幫忙這些事情。

過去參與身分證抗爭的那段經驗,也讓我後來認識了「南洋台灣姊妹會」。還記得有一次和同鄉姊妹到華興街玩、參加潑水節活動時再次遇到他們,當時交換了名片和電話,正式認識彼此,我好高興。

之後,我就開始參與姊妹會的相關活動、母語課程、通譯課程等。當我們聊到「身分證」話題時,都會笑著說:「有阿有阿,我記得當年抗爭時,有在現場看到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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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雅雯在臺灣參加活動的日常;取自孫雅雯老師柬埔寨語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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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出生,熱愛海洋和貓,喜歡親近友善又創新的朋友,但也支持必須不友善才能往前衝的人、願意理解因為太辛苦而無法友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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