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專家說半天,臺灣政府會聽嗎?兩公約國際審查再臨,民間版報告釋出

首圖/人約盟等多個團體發布國內人權狀況的報告,多位跨黨派立法委員也出席了發布記者會;何宇軒攝影

第 3 次兩公約國際審查預定在明年(2021)3 月舉行,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人約盟)日前公布由 47 個民間團體費盡心力聯合撰寫的「2020 兩公約平行報告」(影子報告)。

在審查過程中,國際專家要根據政府提供的國家報告,開出給臺灣政府的人權「診斷書」,民間報告則是要讓專家看到有別於國家報告以外的資料,以理解我國發生的人權侵害問題,不會只聽到政府的片面之詞,也成為專家們提供意見時的重要參考。

人約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這份報告是由人約盟協調 47 個在第一線耕耘人權議題的團體共同撰寫,內容都來自各團體第一手的經驗,具有相當的可信度。報告點出國內面臨的多項人權問題,範圍橫跨身心障礙者權利、原民、勞工、移工、性別、居住權、司法、科技人權等多個領域。

此外,也有越來越多的「反人權團體」會以民間團體的身分提供相關資料,而且大多都選擇不公開,所以人約盟統合各方團體匯集的第一手資料顯得更加重要,也以此讓國際專家理解,反人權團體的意見可能出現哪些問題。

人約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人約盟協調 47 個在第一線耕耘重要人權議題的團體,共同撰寫這份報告,內容都來自各團體第一手的經驗。攝影/何宇軒

人權小辭典:兩公約國際審查是什麼?

臺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無法成為國際人權公約締約國,但我國立法院自 2009 年以來,仍先後通過包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兩公約施行法)等多部施行法,向國際社會宣誓我國願意自主遵守國際人權體系相關規範的決心,同時也讓兩公約具有國內法效力。

然而,既非締約國,臺灣即無法定期將檢討國內人權狀況的「國家報告」提交給日內瓦的國際人權專家審查,因此在人約盟等民間團體推動下,建立起「臺灣模式」的人權公約報告審查機制,約每 4-5 年進行一次(前次審查為 2017 年 1 月)。

其大致流程包括,由政府針對自身人權議題撰寫「國家報告」、民間團體各自撰寫「影子(平行)報告」,由國際人權專家就國家報告進行提問、審查,並和政府及民間團體對談,最後產出「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提供我國政府作為改善的建議。(資料來源:人約盟網站

疫情中被忽略的身心障礙者

針對報告中關於身心障礙者權利的部分,臺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特別提到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的影響。「我們要考量的不是生活而已,而是如何好好存活在社會上。」 

在這次疫情中,無論是政府資訊傳播、民生物資取得或防疫措施、醫療體系,都沒有考量不同障礙需求的設計,將許多障礙者杜絕於防疫體系之外。

林君潔強調,政府應該把每個人視為防疫工作重要的一員,不能漏掉障礙者需求,才能真正對抗疫情。但政府提供的疫情訊息,並沒有無障礙格式,造成不同種類的障礙者在獲得資訊時有非常大的落差。雖然經過反映後,疾管署的記者會有附手語翻譯和相關文字,但有的部會或地方政府,就沒有提供無障礙格式。

臺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表示,政府防疫措施經常沒有考量障礙者的需求。攝影/何宇軒

此外,政府雖透過很多新科技,例如防疫 APP 或網頁來抗疫,但也沒有徵詢使用者意見並提供無障礙格式,造成視障者、智能障礙者、老人等不易操作。她希望政府在開發這些措施時,必須考慮無障礙設計,並徵詢當事人的使用經驗。

在經濟方面,林君潔表示,很多障礙者原本的收入程度就已經屬於邊緣族群,疫情讓街賣或收入不穩定的障礙者,工作權受到嚴重影響,家人照顧負擔也相對沉重。雖然有各種補助方案,但沒有傳達到真正需要服務的家庭或障礙者本身,應該透過這次疫情,重新檢討社會經濟安全制度,以免讓障礙者更加邊緣化。

同婚過後,周邊多法應逐步到位

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祕書長蔡瑩芝則針對性平部分表示,同婚通過後,還是有很多不平等的規定需要修正,例如跨國同婚,若對方國家沒有承認同性婚姻,兩人在臺灣也不能登記結婚。雖然國家報告有提到要研議修法,但對於時間規畫與研議方向都沒有說明。

蔡瑩芝也指出,目前同性配偶無法共同收養沒有血緣的子女,也無法收養另一方的子女,這剝奪了收養兒童與同志雙親建立關係的權利。此外,目前也無法讓同性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

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祕書長蔡瑩芝表示,同婚通過後,還是有很多不平等的規定需要修正。攝影/何宇軒

在性平教育方面,蔡瑩芝表示,雖然已經有《性別平等教育法》,但仍有反同團體以家長名義不斷干涉多元性別教育、審查性教育教材內容,干涉教學自主,導致教師不敢教,負責把關的國家教育研究院卻沒有負擔起應有的責任。這不但影響教師與學生的受教權利,也會讓同志學生在校園中遭受更加不友善的對待。

蔡瑩芝也提到,除了性教育或愛滋教育,也更要看見重度障礙者也有「性權」。現在的重度障礙者如果有性需求,協助的人沒有任何管道可依循,障礙者的需求普遍沒有被看見。國家應該要正視身心障礙者的親密關係與性需求,落實性工作合法、建立性專區。

不可輕忽的新興議題:數位性暴力與科技人權

而對於因科技發展而興起的科技與人權議題,台灣人權促進會臺灣網路透明報告專員周冠汝表示,現行政府向網路平臺、社群網站、APP 業者調取網路使用者個資的規範不足,有很多機關即使不是犯罪偵查機關,也會用公文向業者調取民眾資料。

在法律不完善的情況下,公文要由誰審核?在當事人不知情的狀況下,有哪些配套措施?台權會希望建置相關的統計機制,並定期公布。

台灣人權促進會臺灣網路透明報告專員周冠汝表示,政府向網路業者調取個資的規範並不完備。攝影/何宇軒

數位性暴力方面,周冠汝也提到,目前臺灣較常見的型態是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與性勒索,她在報告中建議,應採用聯合國特別報告員針對女性及兒童線上性暴力提出的措施,例如審判不公開,以及緊急下架性私密影片等明確保護當事人的救濟措施。

老問題每年重談、政府無動於衷,民間喪失信心

關於公約審查的期程,黃怡碧表示,按照原來規畫,兩公約國際審查原訂在 2021 年 3 月 21 日舉行,為期 5 天,但因為 10 位審查委員分別來自丹麥、泰國等不同國家,各地疫情狀況不一,再加上各團體希望能面對面與國際審查委員溝通,以免對話效果打折,所以也不希望採視訊方式,因此有可能會延期到 8、9 月。

黃怡碧也提出了今年令她感到憂心的觀察。她表示,相較於上一次審查有 80 個團體參與撰寫影子報告,這次減少到 47 個,其中即有團體對公約審查是否能實際促成人權變革失去信心。

黃怡碧說,這次提出的幾乎都不是新議題,而是往年已會一再被提出來討論的。撰寫報告的成本與門檻對各團體又很高,往往要花很多心力撰寫、國際專家也接受了,但政府卻仍不改。

這導致各團體每年都在談重複類似的議題,也讓民間團體對這套臺灣獨創的珍貴人權審查機制,以及政府改善的信心感到不值得,她鄭重呼籲政府應該正視這種情況。


延伸參考與閱讀:
1. 國內各民間團體撰寫之平行報告清單
2. 人約盟報告全文
3. 【人權星期三】疫情中的障礙隔離:戴不了口罩、在輪椅上過夜、收不到防疫資訊、在全景監控中如廁更衣
4. 【人權星期三】20 年來重大人權進展,國家人權委員會能做些什麼?
5. Right Plus 專欄【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權權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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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宇軒
何宇軒

Right Plus 特約記者。走過主流媒體與獨立媒體,也曾在 NGO 與國會助理間游走,盼能從全面的角度,在報導中呈現政策與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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