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你又要告媽媽了喔?」在婚姻中反目的父母,該如何為了孩子合作?/《合作父母與親子會面》
編按:啟示出版社於今年 7 月出版《合作父母與親子會面:一群本土社工的看見》一書,由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團隊將工作中的行動研究和心路歷程,寫成文字紀錄、匯集成書,期望幫助面臨家庭離異風暴的大人及孩子們。
根據本書,「合作父母」意指夫妻之間在分居或離婚後,仍能支持對方在父親或母親的角色上,與子女有穩固的親子關係,是一種態度與歷程。本文選自書中第 2 章「父親的獨白:過來人的自述」,從一個經歷離婚訴訟與親子分離痛苦的父親,看見合作父母之困難,以及對家庭與關係的醒悟。
我有一個可愛的女兒,每 2 週一次可以和女兒相處。有時女兒會不情願地跟我走,因為她想上網玩遊戲,但我很感謝前妻,她協助安穩孩子的心,讓女兒能順利到我身邊來,牽起我的手並向母親道別。
羨慕嗎? 其實我跟孩子的媽一開始不是這樣的。我們歷經爭吵、埋怨、衝突、憤恨、各種民刑事訴訟── 只要可以懲罰的,我們沒有一件事沒有做過。
直到有一天孩子到我家,看著我的電腦螢幕說:「爸爸你又要告媽媽了喔」,當下我急忙把螢幕電源關掉,尷尬地說:「沒有、沒有。」那瞬間我覺察到,我才是那個趕盡殺絕的人,我沒有放過前妻,也沒有放過自己。
當焦點置於孩子身上後,我真實地回歸父親角色,心情輕鬆踏實很多,也看到前妻真的很愛女兒,而這不正是我所期盼的嗎── 讓女兒多點人愛。想當初我執著於爭一個對錯與輸贏,總想證明錯的人是前妻。可是在孩子的世界裡,她只希望父母好好愛她。
「孩子,抱歉欸,爸比到現在才明白,當時糾結於紛爭,愛妳的心也被壓縮了。」
歷史歌頌母愛的本能,那父親呢?
事到如今,我的人生旅途走到這裡了;但是還沒有到終點,終點是我闔眼的一刻嗎?我不知道。但我真的沒有料想到,原來離婚之後要看孩子、要會面交往,是一件這麼艱辛困難的事。
話說父親與孩子的關係,人們總說比不上母親與孩子間來得密切。對母親的歌功頌德,從女媧補天就開始了!在傳說故事中,媽媽會作夢,夢見有天使敲門找上她,胚胎成卵,孕育生命,孩子的皇宮是上天賦予母親的奧妙,卻也可能是一命換一命的延續。
人類學家也提出:「母愛本能」是一種精神的需要、糧食的需要、生存的需要,好似肺依附著氧氣自主呼吸,一切都是理所當然,正義而必須。而身為父親的我,永遠被提醒著:我與孩子的關係,要由孩子的媽來成全與安排。或許這是命中注定? 作為合作父母一方的父親,我的心情是極為複雜的。
結婚之後,我選擇在關係裡努力工作、掙錢養家。那幾年的天倫之樂是真實光景。然而,西蒙波娃曾說:「愛情必須是由衷而出的,以婚姻來安排和維持愛與親密,是很薄弱的。」當時,我若能參透這些哲理與意義就好了。
「可以跟妳見面,我很開心。」
令我更厭煩的是,法定婚姻關係結束了,我卻還常常陷在關係的泥淖裡受苦,越掙扎越往裡陷,恨不得每個失婚的人,都能歷經和我相同甚至更大的痛,才能讓我好過些。
這些惡劣透頂的心思我必須藉著文字表達出來,因為我並不想跟人訴說,或面對面承認這些。現實情況不允許我不放下這些心思。原諒寬恕與微笑是美德,如果我做不到這些,我就更無法與我女兒見面。
要跟女兒見面,除了前妻那一關卡,還需要法官同意與認可、社工的評估與安排,看看我是不是「正常」。所謂正常就是與平常人無異,這個道理其實我懂,但我的經歷真的與平常人無異嗎?
「我沒有打過孩子,孩子怎麼會這麼怕我? 多半是媽媽影響造成的。」
「我一直很努力在改了,孩子還是這麼怕我,莫非是媽媽居中作梗?」
「我想見孩子,我想跟她解釋,世界不是她媽媽說的那樣!」
透過大量的閱讀、練習、會談,困難與掙扎之後慷慨赴義,去赴女兒的約(會面)。鐵漢柔情的我幫女兒倒水,也幫自己倒水,有時女兒會慢慢喝,有時她會喝得比較急,女兒會睜著大大圓圓的眼睛說「謝謝」,而我總說「不用謝」,忍住沒說的是:「可以跟妳見面,我很開心,是我要跟妳說謝謝。」
我幫女兒準備茶葉蛋的時候,女兒會嘟著嘴巴說「我不要吃蛋黃」;女兒怕燙,空氣中有蛋香,女兒忍不住湊過來,而我說出口的是「慢慢來」,忍住沒說的是:「妳不喜歡吃蛋黃,跟我一樣,爸爸也不喜歡吃蛋黃。」
我最喜歡的還是在等候女兒從樓下要來會面室的那一刻。我把會面空間佈置成為小小的兒童樂園,紅花花的帳棚是女兒的祕密基地,五顏六色的積木是為她搭建的華麗城堡,聲光玩具的音符是她未來婚禮上的背景音樂,大大的球池等候她大駕光臨……
我想,能在這裡團圓,就足夠了。
心碎的聲音,會被聽見嗎?
我在合作父母的實踐中,領略如彩虹光譜般漸層的親子關係,實情是既痛又苦。我衷心盼望有一天,可以自在地問候女兒「妳好嗎?」而不用擔心她為了誰,或為了我而敷衍式地應付一聲「好」。盼望我也可以自在地接受女兒的回應,相信她是「真正的好」或「真的不好」。
我還記得女兒第一次來法院的那天下午,我和前妻被法官請出法庭,女兒被社工帶進法庭,低著頭沒有看我一眼。
這跟平常的她很不一樣,平常的她會張大眼睛分享學校生活:老師要她們練習養昆蟲,等一會兒想去寵物店看兔兔,同學會比賽誰的昆蟲最厲害,她總是蹦蹦跳跳、雀躍地迫不及待要出發。女兒轉頭叫「爸爸快點!」的笑容,紅紅的臉龐像夕陽一般無限美好,髮縫間透出光澤一閃一閃照亮著我。女兒亮眼的外貌,只要存在就讓我感到驕傲。
第一次來法院的那天下午,她卻低頭擦身而過。倏地,法官幽幽地問我:「女兒只同意證詞給媽媽看,她說她只想要媽媽,未來還是需要媽媽的陪伴,才可以跟爸爸出門。你有什麼意見嗎?」說完,書記官也打完字。
嗡嗡嗡,現場只剩下中央空調的低鳴聲,3 秒、5 秒、15 秒,我害怕心碎的聲音被聽見。我找不到話語,只能點點頭取代說話。全都輸了! 女兒對媽媽輸誠,我和前妻雙雙是最大的輸家。
別讓孩子為你出征或輸誠,會面是為了期待下一次相見
在婚姻中同住時,父母兩人之間還有一些互相信任的基礎,還有不同的機會可以讓孩子知道爸爸很愛她。但父母吵架或冷戰時,孩子難免會在自己最愛的人(父母)面前說著不同的話,甚至言不由衷,試圖讓父母舒服些,或表示自己對父親或母親的忠誠。
我曾經很有信心:我親愛的孩子可以在父母的愛裡平安成長。但分居與離婚後,我和前妻的關係改變了,我也無法與孩子天天見面,遑論分享孩子同儕、課業、補習、生活上的多采多姿。究竟還有沒有一個時刻,能容我這個老頭與她共享一頓飯? 如今這已是一種奢侈的盼望。
接著我面臨著許許多多的實際及心境上的困難,最大的困難就是女兒與我的關係無解。開始時,我執著一定要見面,我關注著我的失去,坦白說那段日子並不好過,而我目前也還在經歷情緒交錯濃淡的幽微與掙扎,但某次家事服務中心的社工告訴我:「會面的重點,是讓孩子期待下一次與你見面。」
經驗孩子表情的翻轉與情緒的流動,啟動我學習「合作父母」這件事。練習去說、練習約定,還要去履行。我也體認到孩子是一個獨特的、獨立的個體,想跟她互動來往,我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太多了。我需要放下自己的情緒和失落,學會為人父母的親職知識,才能連結與女兒的關係,有什麼理由不學? 這些東西並非與生俱來,要學習才會。
成為共親職的爸爸和媽媽,不再同住一個屋簷下,關係漸漸改變,確實很難讓人產生信任,也許甚至會發現自己很難不恨對方。但至少,不要讓孩子代替自己承受成人世界的情緒,別讓孩子必須為你發聲、為你指責、為你出征,這些對孩子來說都太沉重了。
我寫這篇沒有什麼崇高的理念,做人很難,身為父母更難,要跟冷漠或懷恨的對方合作尤其難。只有想著「就多讓一個人來愛孩子吧」,我的心就寬了,情也釋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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