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者回應醫者:承認生物精神醫療的不足與人的複雜性,才是真正的人道

編按:《鏡傳媒》在 9 月初刊出了 3 篇關於醫學生縱火的深度報導【醫學生為何縱火】,之後我們刊出了醫師陳和謙的文章:「醫者回應『醫學生為何縱火』:承認精障者的病理性,才是真正的人道」,希望在本站長久累積的精神障礙人權與社會性視角之餘,提供醫者的角度以豐富討論廣度。
這些天,文章激起熱烈的反饋,許多支持、增補、反駁、延伸與紓發的觀點我們都已細讀,欣喜於對話的開展。本篇則為失序者聯盟成員林昭生,從病者的角度提供回饋。
事實上,無論是最開始的深度報導、後面醫者的提醒到本篇病者的回應,細讀可見並不完全衝突,其中沒有人堅持「只」有病理性或社會性。只是面對人類還未知全貌的領域與生理心理社會複雜的協同機轉,漫長的對話無法在幾篇文章裡完成。
無論如何,我們都拿著不同的拼圖片,試圖讓受苦的靈魂有更多的安身。Right Plus 期望每個觀點都是一種思想上的增補與拓展,而非抵消與相殺。我們也會一如以往,持續關注身心障礙議題的發展。
文/林昭生 失序者聯盟成員、《精神病手記》作者
看完「醫者回應「醫學生為何縱火」:承認精障者的病理性,才是真正的人道」後,我相信作者想了很多。身為一個醫者,第一個想的是病患有無接受治療,還是會被誤導而中斷治療。
這是一個好的提醒,因為在尚未有明朗的治療方法前,精神科藥物也許是最簡便省錢、適合現代化生活的方法。
可惜的是,作者身為醫者,思考的出發點是「病人」而不是「人」,這與他所指稱的社會觀點有種奇妙的錯身,因為後者想的是社會如何將「人」形塑為「病人」。兩者其實並未在爭點上有所交集。
我觀察,其實醫者和社會學家都沒有反對生物醫療,也就是以藥物作為一種治療形式,只是對於所謂「疾病」的有無與成因有所出入。
心理社會的討論,是對長年主流生理論點的反動
作者表示,思覺失調具有生理成因,但許多關注人文社會觀點的人都知道,現今主流的精神病人在「生理-心理-社會」模式(Bio-Psycho-Social Model)中,至少在臺灣,往往只談了生理,心理社會的討論是近年才逐漸開始。
至於主流的「素質-壓力理論」(diathesis-stress theory)中的「素質」,所提到的也不只是基因遺傳,還包括早年生活條件與其他器質性因素。因為精神疾病的成因多元而複雜,不能站在唯獨「生理照護就會好」的基準上來看。
思覺失調的首次發病,目前研究傾向是先具有如上所說的發病素質,再因短程與長程壓力所引發,但之後的再發病,則絕大部分源自於壓力。
這也是為何近幾年許多人努力拆解家庭與社會的壓力鍋,試圖創造沒有任何人被遺落的平等社會。或至少,減低社會的歧視來減低壓力導致發病的可能。

而事實上,作者文中提及的主要分類,亦即精神官能症(neurosis)與精神病(psychosis),並不能一刀切。例如我有躁鬱也有幻聽狀況,在醫學診斷上也有所謂的「情感性思覺失調」診斷。由此可見每個人的殊異性可能比診斷來得多元,嚴重精神官能症者的痛苦與失序情況,很可能也不亞於精神病者。
此外,「嚴重」憂鬱與躁鬱也屬於精神病的範疇,所以特別把思覺失調作為一個族群,是否是特殊化思覺失調在醫療領域中的險境?
但另一方面,我也可以理解這樣的區分。因為思覺失調確實是療養院需求最多、在醫療觀點下最容易功能退化的一群,且患者因為幻聽、妄想等讓人很難溝通與相處的症狀,常在家庭與醫院間流轉。這也是為何醫者很擔心病人不吃藥,因為不吃藥有發病的風險。但這個論點沒說出來的是,就算吃藥了,一旦遭遇壓力,還是可能會發病。
醫療作為其中一種療法的守門員,確實必須落實。但其他那些無法控制的社會因子,還是必須努力在社會中倡議。
是醫學對應出病人,還是社會定義出失序?
到底是醫學對應出病人,還是社會秩序定義出失序的人?這才是醫界和社會學者主要爭論的問題。
人類歷史上,可能幾千年來都有人失序,但不一定都被當成精神「病人」,也不一定都要接受唯一的生物性治療。是從近 200、300 年前安置底層居民的收容院出現,才開始發展精神醫療,而藥物更是 1950 年代後的產物。
然而,這些我們目前所知的方法,都無法根除精神疾病。精神疾病如今常被視為慢性疾病,要每天吃藥,並承受發胖、錐體外症候群 EPS(帕金森氏症狀、不自主運動等)或整天昏昏沉沉等痛苦。
同時,還要面對許多不適用的資訊推廣,例如針對所謂的腦生病,常只把重點放在如何避免壓力與發病,而不是發展腦部復健的方法與衛教,反而讓人陷入對未來的絕望中。

另外就是老問題── 不管是生理還是社會,在「同樣情況」下,有人就是沒發病啊?然而,真的有「同樣情況」的存在嗎?人沒有完全一樣的體質,也沒有完全一樣的情境。我們對思覺失調的爭論,真的不該繼續在這些爭議中打轉,而必須試著理解:人到底在面對什麼。
為什麼需要發展另類詮釋「失序」的知能,是因為看見了人在秩序社會中的受苦,與其所遭逢的文化脈絡,所以知道精神疾病遠遠不只是腦子生病,還和所處的社會有關。
人文社會試圖從一個人的受苦,援引更多體系來安放人的苦痛,這並不是要強調人的脆弱(事實上,這反而是許多基因論者比較強調的),而是有多元的取徑讓受苦的靈魂得以選擇與安身。
在成因和分類之餘,能否看到人的真實處境?
對我來說,「人的對待」是更基礎但核心的問題。在那一大堆的論述背後,我們真正要看的是,一個人如何對待他的服務對象和周遭的人。而我重申,醫療的對待也是一種對待,大家知道一個人很苦,不代表就會叫他不要看醫生,也不會因為知道社會結構而阻止他尋找治療的可能。
但衝突的是我前面所說,這究竟是人的病還是社會的病?例如文中舉殺人為例,那天生會殺人的體質存在嗎?這是很考驗信念的問題。
多數的醫學理論從來沒有打算聆聽人的痛苦,而是把人當成「問題」來「處理」,這是生物醫學的邏輯。精神醫學則把人用「症狀」分類、快速處置,沒有時間和條件來聆聽受苦者的聲音,只在乎症狀的消解。這對於一個一輩子抱著委屈痛苦的人來說,是一個期待的錯接。

就我本身而言,初碰到醫療時,診斷告訴我這一路以來不是我的問題,是腦子生病了,這確實是一個救贖的時刻。
但之後排山倒海而來的,是因為生病所以「不可以有壓力」、因為生病而被標籤、因為是精神病人所以被認為很難搞等,再加上在精神科急性病房的約束、關保護室的對待等,其實讓我非常痛苦。
我知道這些都是不得不,精神科沒有太多條件善待人,但可不可以不要對我暴力?可不可以在暴力壓制或綑綁我之前,至少讓我明白原因?
在我的生命中,有醫療幫到我的部分,也有造成創傷的部分。我因為吃藥胖了 40 公斤,每天還有嗜睡導致被迫翹課,這些經驗讓我很難說藥物很好。就業後,我被雇主發現精神病而不被錄取,家人因為家中有精神病人而被嘲笑、又因為自我認同為「病人」覺得自己很糟、很沒希望、這所有的一切,也不是生物精神醫療可以解決的事。
人生有人生的問題,許多問題都是醫療沒有辦法管的,所以醫者也不需要承擔這個位置,更不需要緊抓著已知。若每個人都能面對經驗,抱持開放,轉動對「病人」的想像,或許就能看到疾病背後,那個「人」所面對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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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惜的是,作者身為醫者,思考的出發點是「病人」而不是「人」…」
「多數的醫學理論從來沒有打算聆聽人的痛苦,而是把人當成「問題」來「處理」,這是生物醫學的邏輯。精神醫學則把人用「症狀」分類、快速處置,沒有時間和條件來聆聽受苦者的聲音,只在乎症狀的消解。這對於一個一輩子抱著委屈痛苦的人來說,是一個期待的錯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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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思覺失調具有生理成因,但許多關注人文社會觀點的人都知道,現今主流的精神病人在「生理-心理-社會」模式(Bio-Psycho-Social Model)中,至少在臺灣,往往只談了生理,心理社會的討論是近年才逐漸開始。」
「這也是為何近幾年許多人努力拆解家庭與社會的壓力鍋,試圖創造沒有任何人被遺落的平等社會。或至少,減低社會的歧視來減低壓力導致發病的可能。 」
「醫療作為其中一種療法的守門員,確實必須落實。但其他那些無法控制的社會因子,還是必須努力在社會中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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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對我來說,「人的對待」是更基礎但核心的問題。在那一大堆的論述背後,我們真正要看的是,一個人如何對待他的服務對象和周遭的人。而我重申,醫療的對待也是一種對待…」
「我知道這些都是不得不,精神科沒有太多條件善待人,但可不可以不要對我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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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回應試著說明,為何此篇文章令醫者們無奈。
由上引述的1.可知,作者期待醫者將「病人」當「人」,聆聽「人的痛苦」。但為何醫者需要去聆聽病者關於「人的痛苦」?當一個人因為生病來到診間,醫病關係因此成立,醫者的責任在於聆聽病者的「病苦」,病者的責任在於將自己的症狀與主觀之感受不適,說明清楚。它本來就是一個問題解決的歷程。如果一個醫生,仔細聆聽並依其專業已經竭盡所能的對於每一項能夠對付的病苦給予幫助及治療,那便完成責任。
就像每個人平日生活去看感冒頭痛一樣,沒有人會去診間訴說這個感冒頭痛是如何的讓我的人生受苦,感冒太輕了,但如同各種慢性疾病甚至癌症,這些病痛造成的人生受苦難道會輕嗎?醫者解決病苦,為何要被投以其他人生期待?而要被說成錯接。這在精神病者身上或許有其脈絡可尋,但就看在一般大眾眼裡,精神科醫生已經是聆聽最多人生的科別,而精神疾病者為何需要有這麼大的不同而仍然不滿?
接著2.部分,作者看重精神病的「心理社會」因素,認為其如同生理因素一樣重要。作者敘述這些,似乎要說明醫者不應忽視除了生理因素之外的因素,也是在對應自己所言:應把病苦放回人生脈絡上,進行整體而全面的觀察理解。但就如同上述所言,這不是醫生的責任與能力範圍,目前醫療系統也無能提供全面對應的照顧。而作者本身也說「必須在社會中努力倡議」,沒錯,這是對於「社會」而不應是於對「醫者」。
再者,「心理社會」因素顯然複雜度更高於「生理」,生理因素人類多有相似之處,但心理社會的情況,每個病者各自獨特,實作上不論是期待醫者或是社會,實際可以產生幫助的具體方法為何,社會整體需要和能夠投入多少資源?這不是因為藥物簡便,而是其他太過困難。
3.部分作者提出種種自身在醫療處遇上的不適經驗,作者感覺到暴力,那究竟是醫療的人為過失或是情況下的不得不?這應是有事件病歷可以確實檢討的。但文章內容並沒有詳加述明完整的經過,令人無從回應。
就一個旁觀者所見,社會處處階級,以及對於精神病者的種種不寬容,醫院其實是一個最平等的地方,每一個人來到這裡,就是病者。哪怕一個人再有錢地位再高,在醫者眼裡都是病者。而生病要受的苦,也一樣都不會少。
醫療又豈能盡如人意?生理疾病或精神疾病難道不相同?因為治療而伴隨的疼痛受苦是一個面向,醫療幫助有其極限性是另一個面向,誰說吃藥就一定有效,開刀就一定成功,急救一定能捥回生命,醫生又不是神,也不是上帝。因此,把精神疾病放回整個醫療體系,它有多處讓人失望,但難道不是處處都讓人失望?但失望不是都一直與希望共存?
引述原文:「人生有人生的問題,這是醫療沒有辦法管的,所以醫者也不需要承擔這個位置,更不需要緊抓著已知。若每個人都能面對經驗,抱持開放,轉動對「病人」的想像,或許就能看到疾病背後,那個「人」所面對的處境。」
用作者最後的話語做為結尾,如果人生有人生的問題,是醫療沒法管的,而醫者也不需要承擔這個位置,那麼病者就不適合對於醫者投以期待,要求其看見「人」所面臨的處境。相對的,若病者期待自己被看見身為「人」的處境,是否也同樣願意看見醫者身為「人」的處境? 看見醫者身為人,一生對於醫治病苦投入的時間與熱情,如何的努力但仍可能遭遇束手無策之種種挫折。病者之病與其人生相伴,而醫者的人生不就是被滿滿的病者纏繞其上,終其一生?如果說醫者有什麼樣的地位或權力,那也都是因之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