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酷刑系列】借鑑捷克,國家如何防範老人之家與機構虐待?/捷克 NPM 手記

人約盟譯按:上個月,Right Plus 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人約盟)合作的專欄「權權之心」曾介紹過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酷刑不只存在歷史,更是當今社會的進行式:認識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根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OPCAT)規定,締約國應設立名為「國家防範機制」(National Preventive Mechanism,NPM)的酷刑監測單位,規律訪視所有拘禁場所(places of detention),也就是人們正在或可能遭受自由剝奪的地方。

NPM 有權在不需事前通知的情況下訪視這類機構與設施,具備自由接觸任何人員、走訪任何地點與取得任何資訊的權限,且其工作團隊應有專家(例如醫生)與有經驗的成員,才能敏銳察覺許多乍看沒有問題的蛛絲馬跡,推斷是否曾發生過各種形式的虐待。

與其他受理申訴案的機制不同,NPM 的目標並不是要調查已經發生之個案的缺失並懲罰加害者,而是著眼於未來、致力強化拘禁場所內的保護,讓所有住民能免於遭受酷刑與虐待。目前,我國立法院正在審議《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施行法》草案,其中監察院將正式新設一個酷刑防制委員會,NPM 的角色很可能將指定由監察院擔任。

捷克 NPM 自 2006 年成立以來,至今已針對各類拘禁場所執行超過 340 趟訪視行程,也讓數以千計居民受到保護。本系列中的「捷克 NPM 手記」由人約盟邀請捷克籍律師、臺灣民主基金會前博士後訪問學人崔寶維(Pavel Doubek),分享他過往在捷克 NPM 工作的實際經驗,當時任職於捷克酷刑防範小組的崔寶維,主要負責訪視監獄與社福機構。


撰文/崔寶維(Pavel Doubek) 捷克籍律師、學者,曾任職於捷克酷刑防範機制
譯文/蔡逸靜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

2014 年,捷克國家酷刑防範機制(National Preventive Mechanism, NPM)制定了一項計畫,將針對全國私立的老人之家展開規律性與系統性的訪查。由於過去很少有人檢視這些機構中的老年人生活條件與待遇,因此有必要瞭解他們是否擁有足夠的保護,能免於受到酷刑或其他形式的虐待。

在捷克,有密集照顧需求的老年人機構可分為一般的老人之家(533 所)和提供給失智者或其他精神障礙的專門機構(352 所),有些提供給障礙者的機構(205 所)也會有老年人入住。其餘有些則是未經官方登記的私設機構,確切數量難以掌握。

捷克 NPM 曾在 2006、2007、2008 和 2013 年時針對老人之家訪視過,當時鎖定的便是未向國家登記、非法提供社會照顧服務的機構,因為這些地方通常更容易發生酷刑與虐待。2014 年的系列訪視行動可說是後續追蹤計畫的一部分。

突襲訪視老人之家,遏止非人道作風

某天下午,由 4 名律師與醫學專家所組成的訪查團隊啟程來到一間老人之家。由於 NPM 的行程皆未事前公告,我們首先與機構管理者解釋我們的來意、職責與權限。僅僅幾分鐘的初步談話後,我們便開始訪視該處的建築設施,包括寢室、廁所、護理室等,並詢問居民在這裡生活的經驗,也和護士及其他員工談話、檢閱醫療紀錄等文件。

雖然從一開始與管理者的對談和正式文件上還看不出有什麼問題,接下來卻看見一幅截然不同的景象。

進入生活區域後,我們立刻觀察到照護品質低劣的種種跡象,甚至到達虐待的程度。大多數的房間都充斥著尿騷味與隨地散落的尿布,藥物和涉及個人敏感健康資訊的醫療記錄也都未受控管,我們還在一個房間看到一塊沾染血跡的地毯。

很快的,我們發現這裡的居民多為重度障礙者,其中一些人具有精神障礙,機構卻未提供適當的精神照護。該棟建築也沒有電梯,使得無法行動與使用助行器的長者無法自由離開到屋外呼吸新鮮空氣。我們也從一些護理文件中找出長者經常跌倒或其他的受傷記錄。

Photo by Utsman Media on Unsplash

除此之外,由於夜班值勤人員的筆記提到,有居民不斷敲門尖叫要離開,訪查團隊也懷疑該機構似乎會將一些居民整晚鎖在房裡,即便這樣的做法違反本人意願。為了確認這項指控,我們決定在夜間進行監視,並在同一天晚上再度訪查該機構。令我們震驚的是,總共有 12 人被鎖在他們的房間裡,包括具有精神障礙、需要持續關照的老人家。

更糟的是,除了坐在大廳的接待員,這間老人之家竟整晚都沒有任何一位醫生、護士或照護人員駐守。也就是說,那些飽受疾患困擾的弱勢年長者只能徹夜被關在上鎖的房間裡,沒辦法獲得任何幫助。後續的訪查還揭發了關於營養不良、衛生條件與健康照護等方面的虐待。(註)最後,捷克 NPM 將這些調查結果與建議詳盡寫進訪視報告中,其中最主要的建議即是要求該機構取得合法執照,否則即應停止營運。

將訪視報告發送給該機構管理者後,捷克 NPM 也要求對方說明預計採取的改善措施與具體時程。然而這項建議最終並未獲得機構管理者採納,雙方無法展開建設性的對話,這個案子也就轉交至檢察單位啟動相關程序。捷克 NPM 則向社會大眾公開這份報告的內容,以告誡長者與家屬務必慎選照護機構。

Photo by Toa Heftiba on Unsplash

值得慶幸的是,我們的行動協助遏止了該機構的非人道作風。除了公布該機構的訪視結果,我們也召開記者會,發表訪視老人機構的完整觀察,這些報告引起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廣泛討論老年人在社福機構的權利與待遇,NPM 也將這份報告發送給相關團體,以及與社會照顧機構銜接的醫療院所等,並引導相關法律與政策做結構性的改變。

例如,在 NPM 的建議之下,捷克政府命令勞動與社會事務部(Ministry of Labour and Social Affairs)部長採取措施,確保老年人與障礙者享有可取得的社會服務。捷克政府也接受了有關未登記之私設機構的改善建議,包括修法強化檢方在這類機關中的調查權限,以確保年長者不會再遭受虐待。


延伸閱讀:
1. 酷刑不只存在歷史,更是當今社會的進行式:認識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2. 2019 國際反酷刑日「人權星期三」活動直播影片(請看 0:41:55-1:25:00)
3. 崔寶維:〈反酷刑︰監察院的新任務〉
4. 崔寶維:〈監院防範酷刑,可借鏡歐洲〉
5. 人約盟「國家人權機構資料館」:〈讓國家人權機構擔任預防酷刑的「國家防範機制」?〉


臺灣的相關法規與數據(人約盟整理提供):
1. 《老人福利法》(2015 年最新修正)
2.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2012 年最新修正)
3. 衛福部老人長期照顧、安養機構概況統計
4. 衛福部 106 老人狀況調查老人福利機構 / 評鑑專區
5.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機構專區
6. 林羿妘社工師:〈老人遭受家庭暴力之成因、相關法律與資源彙整與摘要〉


註:捷克 NPM 用來評斷照護品質優劣的標準,並非單純依據國內相關法規,更多是參照歐洲防止酷刑委員會(European Committee for the Prevention of Torture, CPT)的標準與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n Human Rights, ECtHR)的判例法。評估過程亦須將環境脈絡納入考量,而捷克監察使本人也經常與 NPM 團隊討論關於「品質低劣」之照顧服務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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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 Plus 編輯部
Right Plus 編輯部

2019 年 6 月出生,熱愛海洋和貓,喜歡親近友善又創新的朋友,但也支持必須不友善才能往前衝的人、願意理解因為太辛苦而無法友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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