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輔法上路十年,三級輔導制度接不住複雜個案、匆促結案、諮商要等一個月

臺灣青少年自殺死亡率 20 年來持續攀升,15-24 歲的自殺通報逐年增加,各級學校通報的學生自傷人次更以倍數成長,使得年輕學子的心理健康議題浮上檯面。但教育現場難以消化日漸複雜的輔導需求,大學生在校登記諮商,更可能要等上將近 1 個月,無法適時獲得支持等,都是實務上的困境。

與協助學生身心狀態息息相關的《學生輔導法》,近期修法進度也備受社會關注。《學輔法》立法第 10 年,當初臺灣還因此被視為亞洲最早制定學生輔導專法的國家,迄今不曾再調整。

隨著各界陸續呼籲修法,各黨立委提出修法版本,針對專輔人力和輔導人力師生比等提出修正。教育部去年(2023)3 月也將修正草案送進行政院審查,但送入立院的時程仍未定。

對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前召開公聽會,邀集學校教師、專家學者、教育團體等代表,針對現行輔導困境跟修法提出觀察與建議,但其中未見兒少代表團體。

《學輔法》修法公聽會,未見兒少代表團體。圖/截自立法院議事轉播

怕輔導做太好引來更多個案?「校長不支持一切免談」

2014 年起,臺灣校園推動「三級輔導制度」(註),第一級是學校老師、第二級是學校輔導室的專任輔導老師、第三級的主責是各縣市的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輔諮中心)。各級之間強調「包含」的概念,也就是各級老師要彼此合作、共享資源、一起關心個案學生,但實際上往往很難落實。

「在教學現場,如果校長不重視輔導工作,其餘都不用再談。」高雄市立鳳林國民中學專任教師李雅文直言,初級輔導應由校長領軍,否則三級輔導只會淪為口號。

李雅文指出,有些校長甚至擔心輔導工作做出口碑後,可能吸引更多需要高強度輔導的學生,導致其他家長群體抗議或乾脆帶孩子轉學,因此寧可讓輔導室被邊緣化,不只無法順利推動輔導工作,當學生出事,輔導室仍會成為被究責的對象。

另一種情況是,當校長、主任或老師等人對輔導工作不熟悉,也容易對背後的成效產生「過度的期待」,認為單純透過輔導就能改變學生、徹底解決校園暴力問題,這是錯誤的迷思。臺北市政府心理健康暨自殺防治委員會委員羅惠群強調,「輔導制度只是支持學生的其中一環」,校園中的學務制度和特教系統等,全都責無旁貸。

修法方面,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林上能呼籲,條文中應寫明,學校教師有責任主動跟介入性輔導(專輔教師)共同討論學生輔導措施,也強烈建議法條中應加入學務行政人員、特教老師等角色的職掌。

立法委員陳培瑜也提醒,現行條文針對學校人員,雖有明訂輔導知能的研習時數規範,但過去十幾年來,在學生身上的議題越來越複雜,原先的方式不一定能協助大人準備好面對孩子的困境,未來也應提供更足夠的增能課程,提升相關人員的輔導意識。

議題複雜、人力不足、小校共聘,學生被迅速結案加重輔導困難

專輔人力嚴重不足是各界共識。李雅文指出,專輔教師不只是原先要協助的憂鬱、躁鬱、家暴、創傷等精神官能類型個案,還需支援情緒障礙、自閉等特教學生的心理教育任務,再加上非行少年的校安事件、性平案、霸凌案等,繁多複雜的類型都讓輔導現場的人力非常吃緊。

李雅文表示,曾有新聞提到,去年校園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高達 27511 件,較前年成長了 6 成。而每個案件背後,都包含行為人/被行為人 2 個以上的輔導個案,讓她質問:「大家都期待能淡化管教措施,但強化輔導介入後,專業輔導人力足夠嗎?」

依照現行的專輔人力,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何俊彥分析,全臺分別有超過 7 成的國小、將近 6 成的國中,全校都只有 1 名專輔教師。每人要負責學生的諮詢、個別諮商及小團體輔導等措施,其中還包括複雜個案,人力明顯不足。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何俊彥於公聽會發言。圖/截自立法院議事轉播

在教學現場中,許多班級數在 12 班以下的小校,或每年級僅有 1-6 班的國小,也可能採取 2-3 校合併、共聘一名專輔教師的模式。對此,何俊彥代表全教總表示反對,也提出 3 點擔憂。

首先,何俊彥指出,每間學校的文化和作息不同,加上許多學校位於偏遠地區,交通不便,都可能導致三級輔導運作困難。此外,也難以建立長期穩定的陪伴關係,進而影響師生互信。更擔心若許多縣市採取共聘模式,現行許多專輔教師就必須超額調校,甚至被迫資遣。

新北市安溪國中輔導主任吳俊叡也表示不同意共聘制度,但期待增加彈性調整人力的空間,若是僅以學校人數、班級數來衡量專輔教師的配置人數,可能無法全面考量到學校的樣態。例如有些學校的情緒障礙學生較多,或家庭弱勢學生較多等,都需要更多的輔導量能,希望往後能透過跨校支援等方式來調配。

人力不足連帶也影響學生的輔導品質。全教總專業發展中心執行長葉蕙芬以心理師、社工師等輔導人力為例,提到許多人身兼數校的輔導工作,必須四處奔波,常迫於工作量龐大的無奈,每 2-3 個月就必須結案再接新案。

葉蕙芬說,若孩子的問題沒被好好解決,卻被匆促結案,反而會使孩子更加敏感不安,也會加重後續的輔導困難。她呼籲政府正視實務困難,提高專輔人力。

三級輔導責任大卻只是「任務編組」,流動率高、淪為轉職跳板

各縣市的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主要面向議題更複雜、超出校內輔導資源能協助、有深入輔導需求的學生(包括高中、國中及國小),提供心理評估、輔導諮商、醫療轉介、資源連結等服務,是作為輔導網絡的重要樞紐。

然而,輔諮中心缺乏明確的組織規程,且各縣市做法不一致。在立委柯志恩或范雲等人提出的草案版本中,也都指出因為尚未「法制化」,導致輔諮中心主任無專業背景、行政支援不足、專業輔導人力流動率高等困境。

臺灣諮商心理學會副祕書長許哲修提到,學生之所以進入第三級輔導,通常是已在校內經過許多處理後,才到輔諮中心尋求更多協助。但實務上常看見,許多來輔諮中心擔任專輔人員的心理師或社工師才剛畢業,就要進來接手複雜議題的學生,以至於中心內部常有人員調動,難跟校內輔導有良好的銜接及合作。

此外,現行輔諮中心的定位是「任務編組」,代表專輔人員明明承擔重責,卻受限於約聘人員的限制,從薪資待遇到相關制度都缺乏誘因。立委林月琴舉例,專輔人員起薪最高約 44000 元,跟其他像是依《教師法》正式聘雇的專輔教師相比,起薪天花板就差了快 1 萬元。

林月琴呼籲,當政府對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有高度期待,那相關人員的薪資待遇也應同步提升,積極營造一個讓資深專輔人員能適才適所的勞動環境,避免專輔人員的職缺淪為學校專輔教師、公職社工師,或未來自行開業等工作的跳板。

立委林月琴呼籲改善專輔勞動條件。圖/林月琴 Yueh-Chin fb 粉專

教育部:人力補充已設期程、輔諮中心法制化困難、共聘並非常態、其餘待討論

針對專輔教師的人力不足,教育部學務特教司長吳林輝回應,因為涉及人才培育時間的問題,預計國中在 114 學年度、國小在 116 學年度補足人力配置。

至於,許多人提到的輔諮中心法制化,吳林輝表示有困難,要納入正式編制會碰到許多法規限制,「正式化跟任務編組各有優缺點」,不一定法制化就比較好。

例如,教育部在書面報告中提及,現行任務編組的優勢,在於資源及人力運作較有彈性,且各地方政府輔諮中心既然不是正式機關,就比較不需處理龐雜的行政業務,可以專注於輔導工作。

對於輔諮中心在各縣市的運作落差,吳林輝則表示有深刻感受,期望能吸收各縣市的優點,整合出一套全國能通用的方式,由中央偕同地方,制定輔諮中心的相關辦法。

關於專輔人員的低薪,吳林輝坦言確實會造成人力流失,但制度調整未必要用修法來處理,今後會進一步討論如何解決。

在專輔教師的共聘問題上,吳林輝則指出,小校的專輔人力遲遲難以到位,才會採取合併共聘的方式。但這是招募困難時不得以採取的特殊做法,常態性來說仍會以專任輔導設置為優先。

當教文委員會召委柯志恩問到,何時能將草案送進立法院?吳林輝表示,現已準備將草案排進行政院會審查,審完就能送立院,但涉及院會議程安排,確切時間仍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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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玉婷
曾玉婷

Right Plus 記者,文字工作者。喜歡書寫和音樂。志向是真誠對待生活中的每個枝微末節。最近經常會想起:「這是人們會說起的一年,這是人們說起就沉默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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