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週報|12/10-12/16】12/18 去公投、「司法社工學會」成立、少年觀護所收容人霸凌性侵
1. 公投|關係到環保、能源、食安、國際地位,12/18 去公投!
12/18 是全國性公民投票的日子,這次的 4 項公投內容涵蓋環境保護、能源政策、食品安全、國際地位,也將影響下一次公投的施行方式。多多益善也幫你整理出 4 項公投內容:(點進連結也有詳細的說明唷!)
- 第 17 案|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 第 18 案|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之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
- 第 19 案|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 第 20 案|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即北起觀音溪出海口,南至新屋溪出海口之海岸,及由上述海岸最低潮線往外平行延伸五公里之海域)
此外,中選會也發布了適合身心障礙朋友、閱讀障礙者的「易讀版投票指南」。
12/18 早上 8 點~下午 4 點,記得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去投票,把握屬於人民的權利。
- 相關文章:1218 公投藻礁保不保?這ㄧ次,我們可以投得不一樣
- 新聞來源:中選會
2. 社福資源|讓社工學習法律知識,「臺灣司法社工學會」成立
近年來,許多重大社會事件都涉及司法議題,擁有法律知識、理解司法程序成為社會工作者的重要能力。為了提供社工更多「司法保護工作」的專業,臺灣大學社工系主任吳慧菁成立了「臺灣司法社工學會」,並在 12/12 舉行學會大會。
吳慧菁表示,學會成立的目的是希望提供一個平臺,讓臺灣的助人工作者有機會學習法律知識,也希望透過這個平臺,讓法律、警政、心理、犯罪、衛政等不同領域的人才有機會交流、交換經驗。
3. 人權|服刑前還要先工作?大法官宣布「強制工作」違憲,即刻失效
12/10,司法院公布了釋字第 812 號解釋,廢除了受刑人「強制工作」的規定。
過去,臺灣法律訂有「強制工作」的規定。為了讓犯人出獄後,不要再回到黑道、詐騙集團等組織犯罪,也為了培養他們勤勞工作的習慣,如果犯人符合某些條件(例如詐騙、慣竊等),法官就可以命令犯人,在原本的刑期「之外」,到特定的技能訓練所工作 3 年,這樣的規定,就叫作「強制工作」。
不過,司法院大法官認為,這些犯人已經要服有期徒刑,在刑期以外,卻還要透過「強制工作」額外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違反《憲法》第 8 條,也不符合比例原則。另外,臺灣還有一種類似的規定,是在刑期內的「技能訓練」,「技能訓練」和「強制工作」的工作差不多,難以「區隔」這兩者的差別,因此「強制工作」的規定也不符合「區隔原則」。
為此,大法官宣布強制工作違憲,有關強制工作的法條(《刑法》90-1 條、90-2 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3-1 條、5-1 條、《組織犯罪條例》 3-3 條)從 12/10 開始即刻失效。
4. 社會安全網|鄉民正義比保護令還有用?監察院調查彰化家暴案
12/4,彰化縣鹿港鎮一名王姓女子指控丈夫粘姓男子虐待她,也虐待她與前夫生的兒子。由於警方沒有介入,最後,王姓女子找上網紅「正義哥」協助,憤怒的網友也肉搜出粘姓男子的資料,王姓女子才有機會向鹿港警方報案,警方也才將粘姓男子移送法辦。
12/9,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表示,將對這起案件進行調查。2名監察委員指出,王姓女子雖然已聲請保護令,粘姓男子卻仍持續施暴。王姓女子曾經表示,由於丈夫家族勢力龐大,鄰居就算知道她和兒子受虐也沒人敢出面檢舉。
此外,王姓女子曾好幾次到醫院驗傷,也在去年 7 月向鹿港分局洪堀派出所報案,但警察到場後,在現場停留約 5 分鐘就離去。另外,王姓女子也曾自行向彰化縣警察局長求救,地方派出所卻抱怨他們「越級投訴」。
葉大華、紀惠容表示,洪堀派出所員警受理王女報案後,有沒有依法通報社政單位?王女多次向警察局求救,相關人員有沒有延遲處理或不當包庇?醫院、男童的學校、社政單位有沒有積極瞭解王姓母子受虐情形,提供後續處遇服務?另外,彰化縣政府社會安全網有沒有發揮作用?這些問題都有必要深入調查。
- 新聞來源 1:彰化縣王姓母子長期遭家暴及凌虐,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申請自動調查
- 新聞來源 2:男猛踹男童頭引公憤遭「肉搜」 鹿港警拘提法辦
5. 人權|然後他就死掉了!緬甸記者紀錄罷工,被捕 4 天後就死亡
10/9,緬甸軍政府在西北部實皆省一座村莊逮捕了 11 位村民,還開槍射殺、焚燒屍體,緬甸軍人的行為引起民眾憤怒,緬甸民眾因而在 12/10 在緬甸最大城市仰光發起一場「無聲罷工」,這是當地近幾個月以來最大型的反軍政府示威活動。
當時,仰光街頭空無一人,原本應該營業的商店也緊閉大門,雖然沒有任何激烈的抗議,然而,前往當地紀錄罷工情景的自由攝影記者梭乃(Soe Naing)卻在現場被軍方逮補,並被帶到仰光的軍事審訊中心。接著,梭乃的家屬 12/14 就突然接到他已經過世、被火化的消息。
今年 2 月,緬甸軍政府掌權以來,拘留了大量的示威者,而梭乃是第一位在拘留期間死亡的記者。《美聯社》的調查報導以及獲釋拘留者的證詞都指出:相關人士被逮捕後往往遭遇緬甸軍方酷刑。緬甸援助政治犯協會(AAPP)則指出:「這一次(今年 2 月政變後),軍隊在審訊中心和監獄裡所實施的酷刑是有史以來最嚴重的。」
6. 人權|少年觀護所性侵:老大想看「實體 A 片」,要求小弟性侵身障室友
法務部矯正署的臺北少年觀護所近期發生性侵霸凌事件,觀護所人員發現,一名有身心障礙資格的少年(以 A 男代稱)身體多處瘀青,肛門也出現輕微紅腫,觀護所人員調閱監視器,發現 A 男在去年 6 月遭到同寢的藍姓少年性霸凌。
藍男因為年齡較長,又有體型優勢,在寢室內權力較大,室友曾男、張男、賴男、A 男都畏懼他,常聽從他的要求。去年 6 月,藍男向室友說想看性交動作,接著要求曾男、張男、賴男以陰莖性侵 A 男肛門,讓他「觀賞」。
其中賴男、曾男透過肛交、口交性侵得逞,而張男沒有插入,虛應藍男的要求,但藍男不滿足,走到兩人身旁,對張男、A 男暴力相向,強力要求兩人性交,整起性侵霸凌事件持續一個小時。近日,經過管理員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此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藍姓少年。
7. 勞權|如果需要扶養沒有工作的父母,失業給付可以領更多
根據《就業保險法》19-1 條規定,勞工失業時,可以向政府要求「失業給付」和「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而給付和津貼的金額會按照「勞工需要撫養多少人」做調整。
最基本的給付和津貼是「勞工離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60%」,但如果勞工在請領給付或津貼的期間,需要扶養沒有工作的配偶、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子女,那麼每扶養 1 人可以加給 10%,最多加到 20%。
12/14,立法院修改《就業保險法》,將「無工作收入之父母」納入受扶養眷屬範圍。未來公告實施後,失業勞工如果需要扶養「無工作收入之父母」,同樣可以加給 10%。
8. 身心障礙|透過運動重拾信心,屏東成立第一支政府支持的輪椅壘球隊
屏東縣第一支「身心障礙輪椅壘球隊」在 12/13 成立,由一群熱愛運動的脊髓損傷傷友組成,命名為「脊時出擊」,也是國內第一支由地方政府支持的輪椅壘球隊。
對傷友而言,輪椅壘球隊能成立,有非常特殊的意義。脊時出擊隊員黃俞榕說,他原本就非常喜歡壘球,多年前,他因為車禍導致下半身癱瘓,由於沒辦法承受親友「有沒有好一點」的問候,他幾乎無法出門,在家蹲了 3 年。後來,他在家人的鼓勵下,重新嘗試壘球,不論是奮力擲球或是用力揮棒,都讓他信心大增,他也因為壘球,多了不少與人群接觸的機會。
透過屏東縣政府及屏東縣畢嘉士基金會的協助,「脊時出擊」募集到 100 萬元,購買了 7 臺專業的運動輪椅,讓選手能更安全的打球,也讓他們能更心無旁騖地從事這項意義非凡的運動。
9. 綠能、弱勢|推動能源經濟,不能忘記底層勞工
世界各國為了對抗全球暖化,正努力推動「綠色經濟」。但有專家指出,印尼、菲律賓等亞洲國家,因為有大量的「非正規勞工」,如果沒有適當的配套,綠色經濟可能危及這些勞工的權益。
「非正規勞工」指的是沒有社會保障的臨時工或打工族,亞太各國的非正規勞工數量,占總勞動力的 68%,涵蓋的產業遍及工業及農業。
以印度、印尼為例,這些國家的煤炭開採業仍然非常盛行,許多當地社群以煤礦維生,但隨著世界各國加速放棄化石燃料,這些工作也將跟著消失。
此外,菲律賓也有類似的例子。菲律賓有一種廣泛流行的交通工具叫「吉普尼」(jeepney),因為價格便宜,「吉普尼」一直以來都是貧窮民眾重要的交通工具。當菲律賓政府為了推動對環境更友善的大眾交通工具,想要淘汰吉普尼,卻引發菲律賓數十萬名吉普尼司機和乘客的反彈。
世界各國已經在對抗氣候變遷上展現決心,但如何在推動綠色轉型時,兼顧非正規勞工等弱勢族群的生計,適當的引導這些勞工轉型、賦予他們「以永續工作維生」的能力,將是未來氣候變遷領域的重大議題。
10. 弱勢|勵馨基金會:三級警戒期間,弱勢家庭面臨 3 種困境
12/13,勵馨基金會舉辦公益記者會,分享近期對於弱勢家庭觀察。今年 5 月臺灣進入疫情三級警戒,在疫情衝擊下,勵馨服務的弱勢家庭中,有 6 成經濟生活受到影響,申請「急難救助金」最多的縣市依序為新北、新竹及苗栗。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與第一線諮詢員黃玉華說, 5 月疫情爆發後,弱勢家庭面臨 3 種困境。首先,小孩缺乏遠距教學設備,需要勵馨協助;其次,他們的經濟收入也受影響,弱勢婦女在找工作時都以第一線服務業為主,而服務業剛好是疫情期間受創最重的產業;第三則是心靈不穩定,社工又因為疫情,只能透過視訊、電話訪問,能提供的心靈支持很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