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臺灣的公民力量驕傲!公私部門攜手創造有利成長的支持網絡/臺灣 NGOs 發展觀察(下)

承上篇:健全非政府組織的 10 大關鍵:管理能力與實務經驗缺一不可/臺灣 NGO 發展觀察(上)

首圖/2015 年廢核大遊行。取自 Wikimedia Commons

在我 6 年的工作中,有機會參與許多有關民主與人權的國際會議與活動。我觀察到,臺灣公民社會相較於其他國家,在推動民主化的經驗上,其實有很多讓人驚豔的優點。雖然一定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我認為,我們還是要先知道自己做得好的地方在哪裡,才知道自己的定位在哪邊,進而了解我們能貢獻什麼給國際社會。 

臺灣的公民社會能有這麼棒而獨特的經驗,有賴每一個非政府組織(NGO)的努力。也因此,政府與民間更應該一起來思考,怎麼在政策與法規面上打造更友善 NGOs 的環境,讓我們的 NGOs 更有力量,並且能將更多經驗貢獻於國際,也讓臺灣在世界民主與人權遭受威權勢力侵蝕而嚴重倒退的此時,發揮更多國際影響力來守護民主人權。 

我認為臺灣公民社會非常獨特且珍貴的地方在於──

一、臺灣特色:不同領域倡議者緊密支持與連結

在臺灣的社運經驗中,最常看到的美麗風景是不同議題的 NGOs,常常願意為某一個議題一起站出來:太陽花學運的時候看到人權、環境、性別團體、公民科技以及各種議題的倡議團體發揮自己的專長進場協助;聲援冤案的場合也會看到許多單位的旗幟有彩虹的顏色,也會有同志或性別團體的聲援。

2014 年 330 反服貿遊行。Photo credit: Toomore on Visualhunt / CC BY-NC-ND

以前覺得本來就應該互相聲援,後來出去參加國際會議才發現,這並不是在每個國家都理所當然。有些國家民主發展的進程與臺灣差異很大,或是宗教族群的組成複雜程度比臺灣高很多,也可能因為他們的社運傳統不一樣,造成各個倡議團體之間,未必對彼此的議題有了解,日常的溝通也未必都像臺灣一樣緊密,各擁山頭不願彼此交流的狀況也有。 

現在回想起來,就算是民主人權範圍內的倡議,也是各個議題術業有專攻,其實不應該期待不同領域的人都應該要馬上了解對方的議題。但是臺灣的倡議團體卻對自己要求很高,大多本著對民主人權的關懷,都願意花時間去學習自己不懂的議題,之後互相支持。

平日的理念之爭雖然也不是沒有,但是在重大事件發生時,大多數不同議題的 NGOs 都能快速團結起來表達支持,並且分工合作。我在這裡看見有一種無形的公民社會資產在不同的人身上確實的累積,這是臺灣公民社會很值得珍惜且繼續保持的地方。 

二、行動迅速、倡議方式細緻,持續修正對話方法

出國開會之後,我衷心讚美臺灣人對民主人權相關事件的反應速度,與倡議的細緻度。常常參與國際會議時,看到許多組織的領導者在闡述己身理念與訴求,以及遭遇的困境,卻比較少看到能夠實際擴大民眾參與倡議與對話的方法。

我認為在某些民主狀況極差的國家,倡議團體用比較強烈的方式抵抗國家威權是有必要的,但除此之外,他們依然需要具備面對大眾的倡議策略,讓更多數的人相信他們的主張與理念,做為強力的後盾。否則會讓不民主的政府對倡議團體貼上暴力的標籤。 

2020 同志遊行現場,不同的倡議團體互相聲援。圖/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Covenants Watch

不過,隨著民主環境的發展,臺灣公民社會已經發展出許多細緻的倡議方式,在考量社會現實之下,針對不同的客群溝通。許多 NGOs 在倡議之前,還會先花功夫了解他們要對話的群眾。在全球因為極端主義猖獗、社群網站激化仇恨言論,導致民主深受重傷的情況下,事先了解對話群眾是很必要的。 

例如,許多 NGOs 發展出慢慢認識議題的溫柔方式,讓一開始對社會議題有點害怕或陌生的人有一個緩衝地帶,用輕鬆沒有壓力的方式進入議題。例如移工權益、兒少權益、性別議題團體,總共約發展出大概數十種桌遊,用輕鬆的遊戲向同溫層外的朋友介紹議題,並且讓大家可以一起參與。還有鼓勵一般大眾參與的真人圖書館、民主人權小旅行,或舉辦對於無家者的生活體驗與導覽。 

也有一些 NGOs 會更細緻的去思考他們要對話的對象所抱持的立場,先找尋彼此相近的地方,盡量以對方的語言展開對話。例如同志團體從父母長輩的視角去製作婚姻平權影片,嘗試從上一代的視角,去向更多長輩解釋婚姻平權其實沒什麼可怕;還有為了對抗假新聞,主動發起街聊的行動山棧花,以及先對長輩有所了解,再設計媒體識讀課程的假新聞清潔劑團隊等。 

另外有一些公民社會的組織,像是 g0v 的公民科技社群,在太陽花學運以及許多重要時刻,為了解決問題而發展出許多便於操作的網路平臺或系統,讓許多平日為生活奔忙的公民,還是可以透過網路貢獻社會,也讓不習慣出現在現場或大聲吶喊的公民,提供另一種公共參與的方式。 

這些都是很細緻且「主動接觸社運圈之外他者」的經驗,展現的是臺灣的公民社會不只想著要講述自己的理念,也體貼別人的處境,思考「到底為什麼別人有需要聽我說」,而不是「我做的事很重要,所以大家必須聽我說」。

「假新聞清潔劑」的媒體識讀課程深入社區。圖/假新聞清潔劑 FakenewsCleaner

讓大多數的公民可以一起前進,而不是少數幾個人帶頭。這種媲美公關廣告界會思考對話客群的敏銳度,與倡議方式的創意和多樣性,在對抗中國與威權政體操作的假訊息時更成為最佳利器,這是很多國家看不到的事情。 

這些經驗、教材、桌遊,如果有人能好好彙整編輯成案例學習的系列教材,英文化之後,一定可以是國際民主人權倡議的重要資產。若只有中文版也好,可以作為亞洲華文社群的參考教材,讓使用華文的公民社會有更多民主工具可使用,也可發展成 Podcast 或網路媒體。 

三、建立友善 NGOs 的政策環境與支持網絡

但是,要讓臺灣的 NGOs 貢獻更多民主的力量,還必須在國內建立友善 NGOs 的政策與環境。2017 年開始,政府著手修正各種非營利組織的法規,走出戒嚴思維的家父長式管制,但除此之外還能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促進社會建立 NGOs 的支持系統。

姑且不論 NGOs 存在的重要性之一,是在填補政府所無法涵蓋的服務或功能,作為面臨中國威權勢力威脅的臺灣,我們比任何國家都還需要盡力維持一個健全活潑的公民社會。對此我也有幾個建議──

1. 建立「以使用者為中心」的法規與資訊整合網

想要將 NGOs 相關法規越修越好,牽涉到許多部會的配合與更專業的討論。在這裡我的最低要求,僅是「確保相關法規可以讓 NGO,或想成立 NGO 的人方便搜尋,也易於理解,進而協助 NGOs 守法」。 

Photo by Artem Page on Unsplash

現在,把自己想像成一個想要成立 NGO 卻完全沒有經驗的人。點開內政部合作與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網站,第一個反應應該會是點右下「申請與籌組團體」,然後點「社會團體」,點進去會看到「申請書說明」、「註冊」、「登入申請作業」3 個欄位。但是到這一頁,網頁上還沒出現一個整體申請流程的簡圖,讓申請者先了解所有的過程。

然後我打開「申請書說明」閱讀,第 3 頁說要先去「全國性人民團體資訊管理系統」登錄資料,卻沒有說怎麼登錄,給的網址也是籌備處首頁的網址。最後重回網站首頁點進「表單下載」,才找到一堆寫得很詳細清楚的申請流程,和全國性人民團體資訊管理系統電腦系統使用手冊。

到這裡這才知道,一開始應該先點選成立社會團體頁面中的「註冊」按鈕、申請帳號並登錄,而非如「申請書說明」第 3 頁所說,回到網站首頁點選「申請與籌組團體」。 

上面只是一個例子,我覺得許多政府部會網站明明都做了超棒的使用說明書和 QA,卻沒有以使用者的邏輯去呈現,浪費了公務員的努力。解決方法應該是讓公部門有資源做使用者體驗改善,如果預算不夠,也許不一定要重金聘請專業設計師,只要請幾位一般民眾或 NGO 工作者來幫忙使用、提供意見,就能改善很多。 

解決完成立與登記的問題,接下來一定會開始煩惱財會、稅務、雇傭、保險要怎麼辦?你一定很希望有一個網站可以一次告訴你所有相關法規。其實內政部合作與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的網站下方,已經有放自然人憑證、中央法規資料庫、環境教育申請系統等連結,但是這些連結在你真正開始申請或進行 NGO 業務之前,你不會知道為什麼需要用到它們。

反而是外交部的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為了因應國際非政府組織(INGO)來臺設點,而做了成立社團法人的流程樹狀圖,把財會、稅務、雇傭、保險、勸募、招募志工、投標等政府規定都用一個網頁包含進去,基本上臺灣人想成立社團法人之前,看這張就很清楚全貌。如果這些部會能互相合作,彼此從使用者的角度整合,應該會讓後面想成立社團法人的人省力很多,也可以節省彼此的時間。 

其實要改善這些事情沒有很難,就是找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人作為使用者,把網站看一次,再問他看得懂嗎?關鍵在於執行者的資源與經驗有限,並且需要長官帶領,進行跨部會的資源協調與資訊整合。 

2. 迫切需要資訊安全、財會、組織管理等輔導與支持網絡

法規寫得再清楚,還是一種有閱讀門檻的文字,尤其 NGOs 相關法令更缺少統一的彙整網頁。如果有資源,政府還可以提供想成立 NGOs 的人,或 NGOs 本身關於團體立案、法人登記、會計稅務等各式法規的輔導諮詢,或是提供資源舉辦相關的組織經營管理、網路倡議經營、會計諮詢課程等,幫助 NGOs 打好基礎。

這些任務不一定要由中央政府來進行,地方政府也可以扮演很好的角色。桃園市政府非營利發展中心就是滿好的示範,不但定期開設 NPOs 財務會計、社群網站經營的教學工作坊,網站上還有 NPO 會計財稅手冊等資源,供大家免費下載。 

現在有些 NGOs 與社會企業也有提供非常好的公共財或優惠協助,政府也可以參考他們的成果,共同合作建立促進 NGOs 發展的生態系,或是整合這些不同專長的團體資訊,讓 NGOs 便於搜尋。這些非常棒的組織舉例如下,但也歡迎大家補充── 

3. 盤點政府對 NGOs 的方案支持,如何能更符合需要

隨著臺灣民主的發展,NGOs 會扮演更多支持民主與人權發展的重要角色,任務也會越來越多元,所以是時候開始檢視政府目前對 NGOs 的補助方式或規定,是不是符合需要。

臺灣應該思考能有一筆專門給 NGOs 進行「研究計畫」的補助。過去在威權時代,因為政府無法溝通,又常以行使國家暴力為威脅,NGOs 需要比較多直接的手段來達成訴求。如今隨著民主發展,公民社會漸漸變成政策攻防,議題會越來越細,越來越專業,文場上的監督比武場多,也因此需要花更多時間做研究,才能和有資源做研究的政府站在同樣充分的資訊水平。

但是,NGOs 處理日常事務大多已經耗盡人力資源疲於奔命,也就更需要資源去雇人,或委託學術單位做研究。此外,相較於美國或歐洲,臺灣也確實缺乏一個獨立的 NGOs 或智庫(先不算政治人物創設或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持續性的出版臺灣民主人權狀況的指標或相關研究,或是進行獨立議題的政策建議。 

此外,有些政府部門或贊助單位,會限制 NGOs 不得申請「人事費」補助。我可以理解人事費在會計稽核上比較難以防弊,像是以補助經費雇用的人,實際上從事跟計畫不相關的事情,或是覺得人事費是 NGO 應該要自行募款籌措的經費,不想讓 NGOs 養成依賴政府或單位補助的習慣。

但是,國內很多 NGOs 規模都不大,尤其是專注在民主倡議的 NGO,一個人必須身兼很多職,很多計畫都非常需要人事費。雇用一個人除了為了完成專案,還能因此把專案經驗傳承下來。

如果補助「人事費」會擔心會計稽核與 NGOs 依賴補助的問題,其實可以設下一些條款,降低這些疑慮與會計稽核風險,例如限定補助短期計畫人員、限定人事費占整體補助經費的額度,或要求核銷時提供詳實可信的工作紀錄等。 

雖然上述只是我的個人觀察,尚不夠全面,但希望拋磚引玉,讓政府與民間能共同思考,未來如何能攜手建立對 NGOs 友善的環境,讓政府跟 NGOs 建立更健康的互動關係,也成為讓臺灣民主持續貢獻國際社會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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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載於作者臉書第 12 篇,Right Plus 獲授權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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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薇
小薇

學生時代關懷各種社會運動,之後在政黨與財團法人工作共 6 年,參與多次國際會議後,重新發現臺灣民主的可貴,每天都想要知道更多臺灣公民社會的創新故事。在意不被看見卻值得被感謝與珍惜的事,喜歡打破任何理所當然的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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