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權里程碑「國家人權委員會」揭牌,多項疑議亟待監察院確立

被視為「國家的良心與軟實力」、「政府內建的除錯程式」的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在民間團體與各界積極推進 20 年後,終於今年 5 月 1 日正式成立,上週六(8/1)上午隨著第 6 屆 26 名監察委員上任,由蔡英文總統、首任主任委員陳菊、監察院前院長張博雅共同揭牌,正式運作,也揭開臺灣人權史上劃時代的新頁。

國家人權委員會除了由新任監察院長陳菊擔任主任委員,其餘 7 名指定委員為鴻義章(Upay Radiw Kanasaw)、田秋堇、紀惠容、王幼玲、王榮璋、高涌誠、葉大華,另 2 位今年度的輪值委員為蕭自佑與張菊芳,共計 10 人。(相關背景與擅長領域可見各監委介紹

蔡英文總統在揭牌典禮中,對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 3 個期許,首先是延續人權關懷,獨立、公正、有效的行使職權,成為國家的良心;其次是完善各委員會的工作與機制,建立明確的制度、強化院際溝通,促進人權工作的穩定性;最後是將國際人權標準轉譯至國內、交流學習,也讓臺灣對國際社會有所貢獻。

總統蔡英文於國家人權委員會揭牌典禮致詞。圖/監察院提供

國家人權委員會能做什麼?

「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1999 年由知名政治學者黃默、民主運動者黃文雄發動 22 個公民團體共同成立。直至去年 12 月 10 日的世界人權日,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今年 5 月 19 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終止了 10 年來的階段性任務,正式交棒給國家人權委員會。

人權委員和監察委員雖然位階相同,但職權分工不同。以監察院來說,監察委員通常站在監督行政機關的對立面,且僅能就公務人員的違法失職做個案性、被動性的事後調查與糾正。

而國家人權委員主要針對系統性、結構性的人權迫害或爭議,對行政、立法、司法部門提供諮詢與建議,與各部門之間既是監督也需合作,攜手找出體制中的問題,實踐「修復式正義」,包括許多「雖然合法但不合乎人權」的爭議(如土地迫遷等)。最重要的是,人權委員會除了針對公職人員,還可調查私部門企業所造成的人權侵害與歧視。

委員會型的國家人權機構。圖/取自人約盟國家人權機構懶人包

此外,人權委員會也是臺灣與國際接軌的重要橋樑,必須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在國內法制化、督促落實國際人權標準、提出修法建議,並應積極推動人權教育、調查酷刑、歧視與人權侵害等事件。

10 萬人身處拘禁場所,國家反酷刑機制亟待釐清

另一方面,人權委員會理應是國家防範酷刑的重要機制(National Preventive Mechanism,以下簡稱 NPM)(註 1),包括制止老人養護機構、兒少安置或特教機構、精神障礙者收容機構、移民拘留中心、法務部矯正機關或國防部禁閉室等地方可能發生的不當對待,這些拘禁或封閉式場所人數估計已超過 10 萬人國外學者也建議,臺灣應通過一部專為 NPM 設計的組織法,釐清 NPM 的運作權責。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以下簡稱「人約盟」)召集人黃嵩立表示,依據國際上普遍的模式,NPM 應該由 1-3 位人權委員負責,另行組成一個經驗豐富的多元團隊,並且有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突襲訪視各種可能發生酷刑的機構與設施,還能自由接觸相關人員、取得必要資訊。

《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的動畫短片。來源/人約盟 CAT 簡介

然而,黃嵩立指出,臺灣的 NPM 究竟要設在監察院下或人權委員會之下,未來權責為何,目前都尚待監察院內部討論,尤其人權委員會目前僅通過了《組織法》,其獨立性與具體職權究竟要以另一法源「職權行使法」或修改《監察法》的形式來確立,監院至今仍未能釐清。

對此,陳菊回應,人權委員會依據 1993 年聯合國的《巴黎原則》(註 2)設立,確實是由多元背景的委員們組成、具有保障與促進人權功能的「獨立運作單位」。而 NPM 應會從人權委員會內部來討論,各委員之間針對 NPM 也有不同的看法,她將和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研議後盡快公布。

陳菊也補充,重大的人權議題,日後將在人權委員會中由 10 位委員共同討論,至於各領域人權是否將有明確的委員領導負責,如選定兒童委員、婦女保護委員等,還需要時間與委員們商議。

圖/取自人約盟國家人權機構懶人包

註 1:1984 年,聯合國通過的《禁止酷刑公約》(CAT),依據其《任擇議定書》(OPCAT)規定,締約國應成立監督並防範酷刑的國家機制(National Preventive Mechanism,NPM)。參考:酷刑不只存在歷史,更是當今社會的進行式:認識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註 2:1991 年,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串連下,各國從事人權工作的部分國家機構在巴黎首度召開國際研討會,會後共同擬定了《關於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地位之原則》(The Principles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National Institutions for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此原則亦通稱為《巴黎原則》,作為各國國家人權機構(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NHRIs )所遵從的國際標準。在 1990-2010 年間,人權機構在世界各國迅速增加,短短 20 年間以倍速驚人成長,如今已超過上百個國家設有人權機構(參考人約盟 NHRIs 簡介)。

陳菊:盼成末代監察院長,隨時接受各界檢驗

陳菊根據民進黨《黨員入黨辦法》第 7 條,已於上月註銷黨籍、宣稱退出所有民進黨職務,全心擔任監察院長。目前從缺的監院副院長人選尚待蔡英文總統提名,祕書長則由現任副祕書長劉文仕代理

針對外界民調顯示,半數以上民眾對監察院人事案不滿意,陳菊自陳自己 19 歲開始參與臺灣民主運動,從體制外的社會運動到體制內超過 26 年的公職歲月,爭取促進臺灣民主已逾半世紀。

她表示,如今出任監察院長與人權委員會主委,不僅是回歸自己從政的初衷,也是她「人生最後的公職」、「最後階段的責任」,強調監察院與人權委員會隨時做好準備,接受各界檢驗。

新任監察院長兼主任委員陳菊。圖/監察院提供

近 20 年來,臺灣持續討論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從五權憲政邁向三權分立。陳菊因此曾於上月送交立法院的書面聲明中,期許自己是「末代監察院長」,並於此次記者會中重申,立法機關與社會大眾若對此達到共識,她必定予以尊重。

但她也強調,未來就算監察院不再,不等於國家不再行使監察權,人權委員會便是監院轉型的起點。蔡英文總統亦聲明,立法院將會成立修憲委員會,無論體制如何變動,都不忘人權保障。

陳菊與 26 位新任監委今日(8/3)將赴總統府宣誓就職,之後在監察院召開第一次院會,並選出 7 個常設委員會召集委員。

她最後承諾將帶領監察院更符合現代民主精神、加強與社會溝通、完善人權委員會各項職權與制度,並且以超然、多元、有效率的行動,系統性的監督國內人權狀況,並持續為弱勢發聲,確保社會公平正義,落實臺灣「人權立國」的理念。


延伸了解人權科普:
1.【人權星期三】國家的良心與軟實力、政府內建的除錯程式——國家人權委員會誕生
2. 酷刑不只存在歷史,更是當今社會的進行式:認識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3.【反酷刑系列】超過十萬人身處拘禁場所,臺灣亟待建立國家酷刑防範機制/捷克 NPM 手記
4.【反酷刑系列】捷克律師發表跨國比較研究:臺灣監察院改革,真能履行新職責嗎?

延伸活動推薦:
8/5 人權星期三@國家人權委員會如何行使調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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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靜倫
葉靜倫

Right Plus 創辦人 & 總編輯。曾任出版社資深編輯、NGO 雜工、NPOst 主編,對書寫斤斤計較但錯字很多。除了文字沒有其他技能。

想當特務卻當了 10 年編輯,想養獅子卻養了一隻貓。相信智慧比外貌還重要,但離不開放大片。最喜歡善良的朋友,聰明的情人,以及各種溫柔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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