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更多編輯精選文章
Yukih‧Pupuy/從兩公約國際審查,看見障礙者參與公共事務的隱形門檻
鄭婷宇/立法院資料找不到、看不懂?民間 LawTrace 立法足跡倡議實驗
讓失智者能留在城鎮裡,日本 DFC 如何把「友善」做成地方社會的日常/【創新!不是空話】專欄
【如果戰爭來臨3】戰火中的脆弱群體:烏克蘭社工接住沉默的婦女、消失的孩子、留守的高齡者
「聘移工像在挑青菜」,家庭看護全天待命但保障貧乏、長照論壇揭殘酷現實

社宅無障礙房型數量有限,卻未必優先給真正需要的身障者,不少輪椅使用者只能住進一般房,或必須自費改裝浴室、廚房與家具等,搬離時還要恢復原狀。民團呼籲,無障礙房應改善分配優先次序、增加通用設計與居住年限。

嚴重精神病人如果在家中、鄰里陷入自傷或傷人風險被強制送醫,將須透過法官和專家參審制裁訂,考量的不再只是病人或醫師的想法,還有社區和家庭能提供哪些支援。想兼顧醫療專業和人權保障,還需要時間觀察實行後的發展。

調查顯示,許多新住民早已取得身分證,甚至主要負責家庭金錢事務,卻在開戶、匯款、轉帳或使用行動銀行時遇到門檻。看不懂文件、害怕操作錯誤、臨櫃壓力與詐騙風險,讓她們常需要仰賴孩子協助⋯⋯

政府長年辦理社福委辦案,卻常把公益團體當「補助對象」而非合作夥伴,導致經費不足、付款延遲、招標時間過短,甚至完成服務仍被重罰,有的公益團體還得募款貼補成本。監察院因此糾正衛福部,要求改善制度問題。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李明洳觀察,《刑法》看的是事件最後結果,然而背後可能有結構性因素是社工看得到,法律人不一定理解的。一審判決論述對社會的影響也不斷在累積,主管機關(衛福部)面對壓力,會有改革的需求。

出養評估改由公部門主導,媒親卻更困難。流程拉長、安置資源不足,孩子在等待中錯過關鍵時機;收養家庭與後續支持也不足。民間團體提出疑慮,呼籲政府補足資源與制度設計,避免延誤程序、遺落孩子。

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指出,陳尚潔本著自身專業,不懷疑保母說法,不對其說詞進行調查,顯然沒有盡到查核、保護的義務。剴剴案已2年,除收養制度正式進入國家系統,兒福聯盟也面對財務與人力、收養業務和兒虐訓練的調整。

如果這個案子通過(被判有罪),就表示陳社工一個月訪視一次這種不是很密切性的照顧者,卻用所謂保證人角度去思考,我猜我們會有一批離職潮。因為很多做一線的都是兒少工作。

臺中市和平區地廣人稀,許多長輩有照顧需求,伯拉罕共生照顧勞動合作社因此和裕隆集團、臺中市交通局、雙崎社區發展協會合作,打造全臺鄉鎮唯一共享車站點,和幸福巴士組成交通網,也能同時載送學生,落實地方實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