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酷刑系列】從酷刑到人道監禁,捷克獄中的精神障礙受刑人/捷克 NPM 手記

Link to English version

人約盟譯按:Right Plus 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人約盟)合作的專欄「權權之心」曾介紹過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酷刑不只存在歷史,更是當今社會的進行式:認識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根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OPCAT)規定,締約國應設立名為「國家防範機制」(National Preventive Mechanism,NPM)的酷刑監測單位,規律訪視所有拘禁場所(places of detention),也就是人們正在或可能遭受自由剝奪的地方。

NPM 有權在不需事前通知的情況下訪視這類機構與設施,具備自由接觸任何人員、走訪任何地點與取得任何資訊的權限,且其工作團隊應有專家(例如醫生)與有經驗的成員,才能敏銳察覺許多乍看沒有問題的蛛絲馬跡,推斷是否曾發生過各種形式的虐待。

與其他受理申訴案的機制不同,NPM 的目標並不是要調查已經發生之個案的缺失並懲罰加害者,而是著眼於未來、致力強化拘禁場所內的保護,讓所有住民能免於遭受酷刑與虐待。目前,我國立法院正在審議《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施行法》草案,其中監察院將正式新設一個酷刑防制委員會,NPM 的角色很可能將指定由監察院擔任。

捷克 NPM 自 2006 年成立以來,至今已針對各類拘禁場所執行超過 340 趟訪視行程,也讓數以千計居民受到保護。本系列中的「捷克 NPM 手記」由人約盟邀請捷克籍律師、臺灣民主基金會前博士後訪問學人崔寶維(Pavel Doubek),分享他過往在捷克 NPM 工作的實際經驗,當時任職於捷克酷刑防範小組的崔寶維,主要負責訪視監獄與社福機構。

本篇回顧捷克 NPM 訪視監獄時,看見受監獄中受監禁的弱勢精神障礙受刑人遭受一連串不人道對待,反思監禁的意義與目的,並努力促成監獄轉型的過程。


首圖/蔡逸靜(攝於嘉義獄政博物館)
撰文/崔寶維(捷克籍律師、學者,曾任職於捷克酷刑防範機制)(註 1)
譯文/蔡逸靜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

就像是影子一樣,酷刑與虐待總是緊隨著「監禁」而行。在獄中,受刑人必須接受許多非自願的管束手段,包括人身自由、隱私權、衛生條件與就醫上的種種限制,而且僅能待在獄方規定的設施場所中度過絕大多數時間。加上獄中的人口組成相當複雜,受刑人中可能有藥物成癮者、老年人、精神障礙者與慢性疾病者,這也使得不當對待的情形更容易發生──不只是因為獄方通常未能照顧到各群體的需求,不同受刑人的混合收容(如吸菸者與非吸菸者、累犯與初犯、成年人與青少年)亦容易導致衝突或霸凌。

也因此,預防監獄發生酷刑與不當對待乃是國家酷刑防範機制(National Preventive Mechanism,NPM)在《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OPCAT)中最核心的一項職責。

Photo by Emiliano Bar on Unsplash

從 2006 年成立以來,捷克 NPM 已針對監所執行 36 次訪視行動,接觸到數以千計的受刑人。捷克目前全國共有 35 所監獄,收容約 19,500 名受刑人。捷克 NPM 花了許多時間與心力,致力確保抽查的地點具備不同類型設施(註 2)的代表性、涵蓋全國各個區域,並能檢視獄中容易發生不當對待的各個領域。

NPM 經常設定的訪視主題包括:監獄環境與收容能力的評估、健康照護的提供、矯正措施與戒護手段的應用、防止受刑人遭到虐待與自殘、保護受刑人的隱私以及與外在世界的聯繫等。與許多國家一樣,捷克的監獄體系同樣面臨人滿為患、專業人力不足、受刑人就業率與工資低劣,以及監所環境惡劣的問題。

牢獄中的弱勢:精神障礙受刑人

2014 年,捷克 NPM 決定針對 5 所監獄展開一系列的訪視,並將焦點放在肢體或精神障礙受刑人的監禁待遇上,尤其是健康照護服務。最後,我們揭露了大大小小的疏失,而且在情形特別嚴重的 2 所監獄中,更蒐集到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這些問題已經達到「不當對待」的程度。(註 3)這也是我在接下來想與你們分享的──因為這不只關乎獄中的人權問題,更讓我們回頭反思「監禁」的意義與目的。

整體而言,障礙者在牢獄中的處境極度弱勢。首先,一般醫療照護在多數獄所本來就已經不足,更難奢望獄方提供全職的精神醫師與專業的復健專家。第二,障礙者在獄中經常成為其他受刑人欺負的對象,特別是當他們需要行動、衛生清潔與送藥等各種協助時。

第三,由於障礙的限制,這些受刑人往往無法參與獄方提供的矯正與再社會化活動,這卻又是法院決定受刑人是否能獲得假釋的關鍵。綜合這些因素,障礙者的身心狀況在牢獄中更加速惡化,甚至出現自殘或自殺的嘗試,使受刑人重回社會的希望顯得更加渺茫。

Photo by Denny Müller on Unsplash

在突襲式的訪視行動中,NPM 的律師與醫學專家透過訪問受刑人、獄所人員與官員及檢視醫療紀錄與療程等方式,成功蒐集到大量證據,並且在該 2 所監獄中發現有一些具有嚴重精神障礙的受刑人竟被監禁在一般的牢房裡,獄方也未提供任何精神衛生照護與治療方案。

他們幾乎整天都被獨自鎖在簡陋的小房間,時間長達數月之久。雖然獄所人員曾經試要改善,然而因為受刑人的侵略行為與合作意願低落,最後獄方仍只能繼續單獨監禁這些受刑人,使其遠離任何個人或群體活動,也無法獲得精神醫生或其他專家所提供的完整治療。

經過審慎評估,NPM 的領導者(即捷克監察使)發布了訪查結果報告,認為考量到受刑人障礙的嚴重程度,未提供任何治療、長期隔離拘禁,並使其幾乎無法與獄方人員聯繫的待遇已經構成了不當對待。除了適用《歐洲人權公約第 3 條關於禁止酷刑的規定,NPM 也援引歐洲人權法院在過去相關案件之判例法所發展出的最低標準(註 4),其中之一即是:若未能提供精神障礙受刑人「適當待遇」(appropriate treatment),不得將其單獨拘禁

改革目標:朝向「人道」的監禁

雖然這一系列訪視主要凸顯的是精神障礙受刑人的處境,但 NPM 所揭露的顯然不僅是個別監獄設施的問題,而是捷克整個監獄體系共通的困境。因此,NPM 決定投入「如何將新觀念引進監獄體系設計」的社會辯論,嘗試從系統性的觀點來處理這個議題。所謂新的觀念指的正是「人道」精神:以對待人的方式來對待每一位受刑人,尊重其生而為人的尊嚴與權利。

Photo by Giorgio Trovato on Unsplash

NPM 也在另一份特別報告中彙整過去訪視監獄的主要發現,並向捷克法務部與獄政總局提出一整套的改革建議,更善用 2014 年訪視工作時獲得的知識與經驗,針對專門收容不同障礙受刑人的監獄進行後續訪查。於 2017 至 2018 年間,NPM 也首度查訪了作為監獄與精神醫院之中介點、收容患有精神疾病之罪犯的預防性拘留設施。我們將在之後的故事中為各位介紹此一類型的拘禁場所。

即便我們仍不敢說捷克全國的障礙受刑人都已能獲得適當照護,然而 NPM 的努力確實為社會大眾開啟了窺見矯正設施內部情形的一道門,並且蒐集到令人信服的可靠資訊,讓這場辯論與社會改革能夠自始發生。


延伸閱讀:
1. 【反酷刑系列】借鑑捷克,國家如何防範老人之家與機構虐待?/捷克 NPM 手記
2. 酷刑不只存在歷史,更是當今社會的進行式:認識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3. 2019 國際反酷刑日「人權星期三」活動直播影片(請看 0:41:55-1:25:00)
4. 崔寶維:〈反酷刑︰監察院的新任務〉
5. 崔寶維:〈監院防範酷刑,可借鏡歐洲〉
6. 人約盟「國家人權機構資料館」:〈讓國家人權機構擔任預防酷刑的「國家防範機制」?〉


註 1:本文為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向捷克籍律師、臺灣民主基金會前博士後訪問學人崔寶維(Pavel Doubek)邀稿系列文章,原文初稿為英文,經本聯盟蔡逸靜研究員譯為中文。人約盟專欄:「國家酷刑防範機制的旅行手記」(NPM Travelbook)

註 2:這些訪視也涵蓋了捷克 4 大類型的獄所:(1)開放式/最低防衛型監獄、(2)半開放式/中等防衛型監獄、(3)封閉式/高等防衛型監獄,以及(4)最高防衛型監獄。

註 3: 必須注意的是,是否構成酷刑或不當對待皆須以個案情況來認定。因此, NPM 團隊必須要有能力進行個案的分析,才能夠判斷某一待遇是否適當、又是否逾越了。

註 4:參見 Rivière v. France、Slawomir Musiał v. Poland、G. v. France 等案例。由於歐洲人權法院的判例對捷克具有國內法效力,因此援用其判例法的 NPM 建議較容易獲得政府部門的接受。

這篇不能只有我看到
Right Plus 編輯部
Right Plus 編輯部

2019 年 6 月出生,熱愛海洋和貓,喜歡親近友善又創新的朋友,但也支持必須不友善才能往前衝的人、願意理解因為太辛苦而無法友善的人。

每天都想為世界增加一點正能量,但也無懼直視深淵。努力用文字紀錄社會百態,持續在正確、正常與右翼的 Right 之外,尋找 Plus 的思考與選擇。

文章: 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