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性暴力高達 21 種卻「無法可管」,民團訴求專法防止小玉挖面再發生

刑法目的只在「究責」,如果要針對數位性暴力「防制」,應該從前端宣導、究責到事後的被害人保護都包含進去。
Read more把好事做對 把對的事做好
刑法目的只在「究責」,如果要針對數位性暴力「防制」,應該從前端宣導、究責到事後的被害人保護都包含進去。
Read more屏東傷人案再次凸顯社會安全網中的嚴重問題,除了醫院與返家之外,中間轉銜機制、離院前的評估,都相當缺乏。
Read more衛福部必須同時了解地方政府在維護社工權益上遇到什麼困難?並正視為何民間單位無法配合制度的改變?
Read more「天龍房屋」實體「店面」,以反諷式的假房仲店面展示民眾對居住議題的心聲。
Read more「出外靠朋友」是國家人權機構網絡存在的最大意義,結盟並產生實質合作才是人權運動更理想的路徑。
Read more社會住宅如何使人民安居,在至多只有 6 至 12 年的居住時間,社會福利服務的導入將是關鍵課題。
Read more住宅部門在追求「數量」的同時,社政部門也必須積極介入「分配」,並承擔人與服務質量的工作。
Read more臺灣社宅仍在數量發展初期,必須堅持「弱勢住得起」核心價值,否則高昂的租金反而排除真正需要社宅的群體。
Read more民眾與憲法產生連結的方法,要從關心政治做起。
Read more監察院現行被動接受陳情的方式需要徹底改造,必須「把門打得更開」且具備人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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