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失依兒住進成人機構:家長角色消失、缺乏發展環境、3成無語言能力
在臺灣,由於原生家庭發生變故、家長無法照顧或無力管教等原因,需要由國家想辦法「家外安置」的兒少,截至去年底(2023)共 4590 人。
這些孩子大多數被安置在專門服務兒少的機構,或由寄養家庭照顧,但以去年為例,有 176 人被安置在「成人機構」,如護理之家、身心障礙機構、長照或精神復健機構等。衛福部表示,這些兒少是因為受虐造成重大傷害或身心障礙,有高度醫療和護理照顧的需求。
立委林月琴本月 9 日在立院質詢時指出,實務上有些兒少「根本不是重症」,仍被安置在護理之家。有些最初需要重症照護,後來身體狀況好轉,卻仍未離開成人安置機構。
去年 2 月,臺灣兒童權益聯盟偕同立委吳玉琴等人召開「特殊需求兒少家外安置困境」公聽會時,也提到這些兒少在生活照顧和就學議題上,面臨機構專業知能不足、缺乏跟同儕互動機會、學生畢業後轉銜困難等議題。
監委葉大華、蘇麗瓊日前提出調查報告,揭示安置在成人機構的特殊需求兒少的困境。以下摘要 5 大重點。
1. 成人機構兒少近7成安置超過2年、4成達5年以上
根據我國《兒少權法》、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都強調「安置是照顧孩子的最後手段」,且機構安置應為短期、暫時性的過渡措施。即使不得不離家安置,也要保障兒少的發展、休閒娛樂及教育等權利。
然而,目前住在成人機構的兒少中,近 7 成安置超過 2 年,更有 4 成逾 5 年以上。此外,超過 3 成是輕度及中度障礙,代表並非所有安置兒都有高度醫療和護理照護的需求,調查中更發現一名輕度障礙的孩子,被安置在身心障礙機構長達 15 年。
報告中,宜蘭特殊教育學校表示,住在成人機構解決的只有「安置」問題,「兒少欠缺同儕,且成人機構通常對兒少特殊性認識不足,帶孩子有壓力、具挑戰。」
監委也發現,部分成人機構的人員缺乏照顧兒少的知能,甚至有不諳國語溝通的外籍照服員照顧兒少,安置環境也不足以提供孩子適切的教育、休閒活動及發展歷程必要的刺激。
一般來說,成人機構設置的目的、設施設備、專業人力與評鑑項目,並非著眼在兒少的身心需求和權益,只能做到兒少基本的生活照顧,難以擔負家長的角色與功能。像是護理之家主要提供護理和長照服務,但以兒少為主的機構則能給予生活照顧、心理及行為輔導、課業輔導、親職教育、自立生活訓練等。
此外,超過 4 成的成人機構兒少是「跨轄安置」。有專家學者指出,這會發生權責不清的問題。例如,苗栗縣政府因為轄內沒有床位,而把孩子安置在臺南的機構,但苗栗的的主責社工因距離遠、案量高,之後便難以顧及孩子;而臺南市府則可能因為這是苗栗縣主責的孩子,而忽略給予足夠的關注和資源,最後雙方都沒辦法充分掌握孩子的狀況。
實際上,衛福部自 2021 年起,已將成人機構的安置兒少列入系統追蹤,但因為社工作業疏漏、系統機制不完善等原因,導致資訊有落差,不少兒少長期在機構安置,卻未被列在名單內。
監委呼籲,行政院應督促衛福部及地方政府,全面檢視安置在成人機構的兒少受照顧狀況,積極研擬改善對策,針對兒少的安置狀態和人數,也應研議解決對策。
2. 成人機構無力擔負家長角色,跟學校「親師合作」窒礙難行
截至去年 5 月,安置在成人機構的在學兒少共 166 人,大多數是就讀特教學校或一般學校的特教班。然而,成人機構的功能、人力配置及輪班型態,難以發揮兒少機構的教養功能,親師合作也受到阻礙。
例如,機構與學生的聯絡窗口不穩定。聯絡簿是親師溝通的重要管道,但班導主要聯絡的是機構社工,簽聯絡簿的卻是輪值的夜間照顧人員,加上每週輪班人員不同,導致溝通上容易有落差。此外,學生在機構的主要照顧者,不一定是他的主責社工,可能是機構內的照服員,但學生在校遇到突發狀況時,可能因為資訊傳遞不暢通,造成延誤處理。
並且,由於機構人力或能力有限,難以有效輔導兒少的課業和學習。或當孩子在校做職能治療時,治療師可能會指導他們怎麼依序且有效率的完成一件事、陪伴他們反覆練習,然而孩子回機構後,專業人員早已下班、照顧人員又採輪班制,難以延續課堂上的教學及訓練成果。
報告中,受訪的特教學校直指,這些兒少被安置在成人機構確實「不適宜」,因為機構人力難以發揮「家長」的親職角色與教養功能、侵害兒童教育權。有專家學者則認為,家長的角色因此消失,缺乏那個能以家長立場替孩子爭取教育資源的人,加劇孩子的弱勢處境。
監委表示,多年來,地方教育和社政主管機關與機構之間欠缺協調溝通機制,資訊傳達也有落差,未能掌握教育現場的困境,造成機構第一線照顧人員和校方必須自行設法協調和解決,教育部和衛福部積應極督導改善。
3. 缺乏兒少發展環境,1/3 成人機構安置兒不具備語言能力
報告顯示,安置在成人機構的特殊需求兒少,高達 1/3 不具備語言能力。特教學校更反映目前語言治療人力與資源明顯不足,幾乎是以兼任為主,專任為少數。並且,成人機構的環境更難以維持兒少在校的語言治療服務跟訓練成效。
例如,新北特殊教育學校提到,學校提供的語言治療重心在「溝通」,協助學生以自身的語言和認知,建立一套溝通模式來表達想法、進行社交互動,通常會利用各種科技輔具,也教導學童發展手勢動作、表情變化等非語言行為。
然而,要將語言應用在生活中,需要整個環境共同配合,包括照顧者的積極互動和訓練。但安置兒少的成人機構,常因為人力限制,較難完整引導、陪伴孩子學習。
監委也強調,衛福部雖然透過社安網第二期計畫經費,補助成人機構導入語言治療等專業資源,但去年跟前年卻僅有 3 間機構申請,呼籲教育部和衛福部正視問題。
4. 畢業離校、轉換安置、踏入職場,多重挑戰讓就業更艱難
報告提到,部分安置在成人機構的兒少,雖擁有國民基本教育學歷,卻缺乏相應的「學力」,甚至欠缺基本的生活自理和溝通能力,導致成年後難以順利銜接就業。
有特教學校表示,因特教學生多為中度、重度或極重度智能障礙,且常伴隨多重障礙或肢體障礙,學校的評量內容和標準會有相應的調整。加上修業年限限制,這些兒少雖有學歷,但僅代表完成各階段教育,不一定具備相應的能力表現。
針對就業困難,特教學校人員表示,一般職場要求的工作效力、成效、體力和獨立作業能力,對特教生而言往往很難輕易達到。即使尋找庇護工場,也因為流動率低、機會有限。
此外,當學生向勞工局等單位申請職管員、協助就業轉銜時,有些職管員得知學生曾待過機構,還可能以家庭支持不足、學生狀態不穩定為由,判定不適合就業,導致後續服務無法展開,等同被標記為「就業失敗」。
甚至有些機構擔心兒少外出就業有危險,將人留在機構,反而導致他們離開學校後,因缺乏持續學習或練習,基本能力迅速退化,陷入無法自立的惡性循環。
更有特教學校的實務工作者指出,部分安置兒在成年後,則會被要求轉換安置處所,讓「畢業離開學校、踏入職場、轉換安置機構」等多重變動同時發生。必須要教育、社政與勞政部門共同合作,才能解決問題。
監委也呼籲,教育部、勞動部和衛福部應密切合作,盤點資源連結狀況,並檢討現行就業輔導體系,針對此類兒少的就業轉銜配套措施,是否有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中的「合理調整」。
5. 衛福部多項經費補助乏人問津、需求評估小組運作不如預期
衛福部針對成人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安置兒,雖提出多項補助計畫,但實際申請者卻寥寥無幾。2022 年,衛福部透過第二期社安網經費,提出「特殊需求或身心障礙兒少照顧計畫」,補助成人機構為兒少提供語言治療、職能治療和心理諮商等支持。然而,2 年來僅有 3 家申請。
有專家學者分析,這筆經費需由機構向縣市政府申請,再經政府單位向衛福部提出。機構一旦獲得補助,就必須被追蹤跟管理,加上縣市政府因行政流程繁複,未必會積極協助機構爭取補助,都會影響申請的意願。
而今年 5 月底,衛福部也修正計畫規定,要求各地方政府先行檢視安置兒少的照顧需求、盤點縣市資源是否充足,針對不足的部分再申請補助。
此外,另一個「兒童及少年安置服務品質精進計畫」,則補助機構工作人員的心理諮商及專業知能訓練支持,幫助他們應對安置兒身上的複雜議題,但過去 2 年也都僅有 1 家機構申請補助。
實際上,衛福部自去年起,也補助各縣市組成跨專業評估小組,為安置兒少及機構評估需求,連結早療、特教、精神醫療及職能治療等各方資源,並給予機構人員相關指導。然而,只有約半數成人機構的安置兒曾被納入評估,且多數仍由單一主責社工自行評估,缺乏全面性的團隊檢視。
綜上所述,監委要求衛福部檢討經費挹注狀況,以及檢視評估小組實際運作情形、定期檢視團隊是否能發揮作用、確實給予指導和引進相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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