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週報|4/28-5/11】公安意外帶走人權學者林淑雅、《社福基本法》通過、5 年一次身心障礙調查出爐

1. 公安、人權|建商 5 年被罰 1400 萬、捷運人員無法即時煞車,吊臂意外帶走人權學者林淑雅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路的興富發建案 5/10 在頂樓施工、拆除塔吊時,吊臂意外從 31 樓高度倒下,砸中臺中捷運的軌道隔音牆,整個吊臂懸空地橫擋在捷運軌道上方,最後,行進中的捷運撞上吊臂,車廂損毀,造成乘客 1 死 10 傷。

根據臺中捷運公布的事發監視器畫面,吊臂在 12 時 27 分 04 秒時砸到軌道,當時捷運列車正停在「豐樂公園站」,讓乘客上下車。當時,站內保全察覺異狀,向站長回報,車內隨車人員也呼叫行控中心,試圖展開列車煞停程序。但最後,列車仍然離站啟動、撞上障礙物,最後列車偵測到障礙物才緊急煞停。從吊臂落下到列車撞上,約有 41 秒應變時間,臺中捷運相關應變備受討論。

臺中捷運表示,捷運屬無人駕駛系統,只在列車頭設約 2 米長的偵障桿,偵障桿碰到異物才會觸發緊急煞車。而軌道沒有設入侵偵測系統,異物如果沒有碰到軌道,就不會傳送訊號到行控中心,事發後,吊臂懸空在軌道上,所以無法及時偵測。

另一方面,保全在月臺發現異物掉落時已立即通報站長,站長查看後也隨即通報行控中心,若由行控中心控制煞車,大概需 20 秒。而隨車人員雖然可以手動煞車,但要先拿鑰匙開啟駕駛臺蓋板,才能執行手動緊急停車,但隨車人員發現後數秒,事故就發生了,來不及緊急停車。

https://www.facebook.com/cnanewstaiwan/posts/pfbid0uGVev3HxyKZbLLZ4vkPvZiFbD77qPYYvvvajVPXPrndzcuW4Rrfo8bEBgDhmuZA4l

針對吊臂掉落的齊裕營造公司,勞動部 5/11 已開罰 75 萬元,並勒令停工,臺中市政府都發局也對齊裕營造公司開罰 81 萬 。但勞動部指出,齊裕營造公司事國內 10 大建商興富發公司旗下的子公司,齊裕營造近 5 年共發生 7 件重大工安事故,先前已列管承造工地,各單位近 5 年對其工程執行勞動檢查,發現有立即危險之虞處就會要求停工,共計局部停工 56 次,共裁罰約 1400 萬元。

此外,這起意外的唯一死者是 52 歲的靜宜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淑雅。林淑雅不僅是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的委員,更曾在 2016 年至 2020 年間,擔任「國際特赦組織」的臺灣分會理事長。林淑雅對原住民、西藏與各項人權、環境議題的推動有許多貢獻,過去共事的夥伴包括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人法律協會、國際特赦組織等都感到相當悲痛、不捨。

2. 公益法規|《社福基本法》通過:將帶來哪些影響?哪些條文有爭議?

2020 年,衛福部就打算制定《社會福利基本法》,經過 3 年的討論與審議,立法院終於在今年 5/5 三讀讀通過《社福基本法》(新法條文連結)。不過,立法院審議過程中,有些條文因為立委意見不同,無法取得共識,最後表決處理,由於民進黨具有人數優勢,最後仍通過三讀。《社福基本法》通過後,有以下幾個重要的改變:

社福政策綱領: 新法第 12 條規定,政府應訂定「社福政策綱領」,並至少每 5 年檢討一次。

納入社會住宅:新法第 2 條寫出哪些屬於「社會福利事項」,除了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也明文定義「社會住宅」屬於社福事項。新法第 11 條也明定,對於有居住困難的國民,政府應該提供宜居的住宅、房租補助或津貼、租屋協助。

不過,新法有部分內容,還是與社福工作者的期待有些落差。

社會福利內涵:新法第 8 條提到「社會福利服務的內涵」,通過的條文是「社會福利服務,應以人為本、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這條在審議階段就有許多爭議,最早的條文只有「家庭為中心、社區為基礎」,讓許多社福工作者擔心,未來政策將無法照顧到「個人」,之後增加了「以人為本」,但仍沒有刪去「以家庭為中心」。

婦女團體與無家者團體仍然對「以家庭為中心」有些擔憂。婦女團體擔心「以家庭為中心」的社福服務會讓許多受暴婦女無法得到幫助。芒草心慈善協會祕書長李盈姿則表示,現在家庭型態多元,單人、單親、無家者都是以「個人」為單位的生活型態,許多人因為過去因為家庭的的限制無法得到協助,如今新法仍然預設「以家庭為單位」給予支持,部分弱勢也可能因此無法得到協助。

經費來源:3 年前舉辦法案公聽會時,曾有社福工作者認為,很多社福服務明明是法定內容,政府卻用不穩定的「補助」、「獎助」來執行,當時就有人並建議《社福基本法》應確保法定服務都必須以公務預算執行。但新法 14 條仍然規定,「政府可以結合民間資源,以委託、特約、補助、獎勵等多元方式提供服務」。對經費穩定有幫助的法條,主要只在於新法規定,社福標案發包前,需找使用者、社會福利事業討論案件設計是否符合需求。

人力久任:人員流動率高、過勞低薪、薪資回捐是社福界長期的問題。不過,新法只在 20 條強調,政府應「充實社會福利專業人力」。並在 25 條要求社福事業的雇主應該「建立友善安全工作環境,並遵行相關法令規定」,至於是什麼法令,法條並未明文列舉,只在「說明欄」中提到,雇主應該「嚴格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針對薪資回捐的問題。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蘇昭如在法案通過後表示,之後將修訂《社會救助法》,以符合《社福基本法》的規定。

2020 年《社會福利基本法》草案公聽會現場。攝影/何宇軒

3. 身心障礙|5 年一次身心障礙調查:失智增加 4 成、45 到 65 歲經濟壓力最大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11 條規定,政府至少每 5 年應該辦理一次「身心障礙生活狀況調查」,衛福部最新「110 年調查報告」在今年 5/8 出爐。調查顯示,臺灣身心障礙人口突破 120 萬,相當於每 20 人中就有一位是障礙者。

如果與上一次 105 年度的調查相比,110 年底我國身心障礙人口新增 3 萬 3557 人,其中認知症(俗稱「失智症」)增幅最多,增幅高達 39.8 %,累積增加 1 萬 9544 人;再來是慢性精神病人增加 8057 人、多重障礙者增加 7719 人。

照顧者方面,約 4 成障礙者可以獨立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43.1%),另外近 6 成(56.9%)則需他人協助。在需要協助的障礙者中,近 7 成(69.5%)障礙者由家人照顧。在家庭照顧者中,又有近 6 成照顧者為女性家屬,明顯高於男性。而 65 歲以上「老老相顧」也占 32% ,且有增加趨勢。另外,家庭照顧者中,有 5 成照顧者沒有就業,另 5 成照顧者則不得不面對就業、照顧兩頭燒。

照顧費用方面,有 25.77% 障礙者表示自己每月需額外負擔照顧服務費,每月平均支出 4689 元。各障別中以植物人照顧開銷最高,每月 2 萬 1545 元;認知症第 2,每月 1 萬 4362 元。而將障礙者送往養護機構也無法減清經濟壓力,養護機構每月平均支出 2 萬 4063 元。

細看障礙者家中收支狀況,18.8% 表示「收支足夠,也有點結餘」、45.2% 表示「大約剛剛好」、36% 表示「不敷實際需要」。其中 45 到 65 歲民眾最容易感到入不敷出,占比逾 4 成(40.9%)。而在各障礙別中,舊制的「植物人」、「平衡機能障礙者」、「多重障礙者」,以及新制「跨 2 類別以上」、「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的障礙者,最容易感覺到經濟壓力。

4. 環保|《環境部組織法》三讀通過:討論超過 20 年,卻沒整合「自然資源治理」

立法院 5/9 三讀通過《環境部組織法》,「環保署」將升格為「環境部」,主責氣候變遷、資源循環等工作。《環境資訊中心》報導,呼籲環境相關政府部門改造的聲音,其實從 2000 年代前後就出現,至今已經討論超過 20 年,今年才終於實現。

環境部下將設「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環境管理署」、「化學物質管理署」及「國家環境研究院」,四署一院的組織法草案也一併三讀通過。未來,各單位負責的事務如下:

  • 氣候變遷署: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調適工作
  • 資源循環署:廢棄物源頭減量、循環利用、清除處理
  • 化學物質管理署:毒化災預防及應變,並管理化學物質
  • 環境管理署:環境執法、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
  • 國家環境研究院:環境研究、檢測、認證機構管理、人員培訓

不過,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發布聲明指出,過去民間長期倡議將「自然資源水土林治理」整合進同一個機關,但如今環保署直接升格為環境部,造成環境部只管污染防治與碳排放,水土林的治理仍然分散在各個部會(例如農委會林務局、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地球公民表示,各種公共工程(例如河溪整治)與環境保護的衝突、再生能源與生態保育、農漁林產業發展的衝突等重大課題,政府必須說明該由誰主責,目前各個部會各行其事的現況,又該怎麼突破。

針對「自然資源水土林治理」這方面,《環境部組織法》的相關內容只有附帶決議(立法時同時寫下的「備註」,通常記載配套措施),要求行政院成立「自然資源整合治理小組」,在政院層級分工、合作。

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調適未來將由「環境部」主責。示意圖/Photo by Yi Chun Chen on Unsplash

5. 原住民|臺中一中「烯環鈉」事件還沒完!校方道歉後,霸凌還在持續

臺中一中 4/29 舉辦園遊會,但卻有班級學生以「烯環鈉」作為擺攤主題,諧音為閩南語的「死番仔」,甚至將菜單取名為「芒番了」、「彩虹橋」、「出草的味道」等,充滿對原住民的歧視。相關攤位文宣被廣發到社群平臺,引發討論。

5/3,臺中一中校長林隆諺公開道歉,也代該班學生發表道歉聲明。林隆諺說,該篇文宣為二年級學生 4/28 在 IG 上發布,校方在 4/28 下午 5:28 發現後認定不妥,聯繫導師,隨即告知學生並要求下架,該班學生立即於下午 5:33 下架,且未在 4/29 校慶期間展示歧視性文宣。

學生的聲明除了向全國原住民族朋友及社會大眾表示歉意外,也向全校原住民學生、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致歉;並強調未來一定更加謹言慎行。林隆諺表示,該校基於學生自主,向來尊重學生自主設計園遊會主題,該班學生誤以為這樣的設計可以吸引目光,事件發生後,全班學生對此感到懊悔。林隆諺表示,發生這樣的事件,願意承擔所有教育責任。

林隆諺提到,臺中一中原住民學生共 76 人,事件發生後,校方 4/30 已在學校原住民學生群組發出撫慰訊息,今早也有實體聚會,了解有無輔導需求,截至目前為止沒有原住民學生反映。林隆諺提到,目前除該班完成輔導外,也在全校宣導相關觀念,未來預計在 1 個月內邀原住民相關專家學者到校,對教師上課,讓教師協助學生對民族歷史有更多認識。

但原住民立委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表示,烯環鈉事件後,又引發一波臺面下的霸凌。臺中一中有原住民同學被拉到 line 群組加以嘲諷,學生退出後又被強邀加入。另外還有原住民家長指出,有個跨校的群組直接把他孩子的相片貼出並標註羞辱字眼。對此,臺中市教育局表示,臺中一中案學校已成立霸凌防制小組展開調查,若有人違反相關規範,必定依規定處理。

6. 人權|2023 新聞自由指數:臺灣上升 3 名,但政治影響、媒體搶快仍是隱憂

5/3 是世界新聞自由日,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法語縮寫 RSF)發布《2023 新聞自由指數》(World Press Freedom Index)報告。臺灣在 180 個國家、地區中排名第 35,比去年上升 3 名。在新聞自由指數的 5 個等級中,屬於第 2 等級的「狀況尚可」,是少數達到這個等級的亞洲國家,比日本(第 68)、南韓(第 47)還要好。在新聞自由的細項指標中,臺灣的「採訪安全性」分數尤其高,以 92.06 分高居全球第 13 名。

但無國界記者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édric Alviani)提醒,臺灣的新聞自由仍有一些隱憂。首先,臺灣政治兩極化的情況依舊存在,媒體時常因為因政治立場不同而扭曲事實;此外,臺灣媒體為了搶快,第一線記者常常沒有足夠時間查證,編輯臺也沒有做好把關。艾瑋昂表示,根據路透社調查,臺灣民眾對媒體的信任度只有 27%,位列亞太地區後端。

新聞自由指數分為 5 個等級,由最好到最差分別是:
・好(Good)
・狀況尚可(Satisfactory)
・有問題的(Problematic)
・艱難(Difficult)
・嚴重(very serious)

香港的新聞自由排名曾在全球名列前茅,但 2012 年習近平上任後,香港排名不斷下滑。2019 年反送中運動後,中國加強對香港的控制、大肆逮捕新聞工作者,也讓香港的新聞自由指數備受關注。2022 年,香港新聞自由排名跌到 148 名,變成第 4 等級的「艱難」,而今年香港排名比去年上升 8 名,來到第 140。但艾瑋昂說明,香港排名回升是正常浮動,不代表香港新聞自由有進步,在香港,媒體工作者稍有不慎就可能踩紅線、觸犯「港版國安法」,新聞工作者人人自危。

對於全球新聞自由發展,艾瑋昂也表達擔憂。首先,極權國家如中國的排屢創新低,今年位在倒數第 2,只高過北韓。除了極權國家,艾瑋昂也點出 AI 發展對新聞自由造成挑戰,「有了AI,現在要產出一篇假新聞,或出假的新聞照片,已經變得非常容易。」他提醒各國政府必須積極因應。

2019 年反送中運動後,中國加強對香港的控制,也讓香港的新聞自由指數備受關注。圖/Photo by Semyon Borisov on Unsplash

7. 城鄉空間|提高行人路權:「不禮讓行人」罰鍰提高、大執法取締超過 4 萬件

為了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交通部今年 3/31 宣布提高好幾項罰則。汽車不禮讓行人,小型車與大型車罰鍰從 2000 元、2800 元,一律提高為 3600 元。另外,行經沒有號誌的路口,如果沒有依標誌、標線「停車再開」,罰鍰也從現行的 600 元起跳,提高到機車 1200 元、小型車 1500元、大型車 1800 元。

警政署也從 5/1 起開始執行「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重點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5/8,警政署公布首週執法成效,總共取締 4 萬 1690 件違規,開罰金額超過 4000 萬元。

警政署也解釋,「不禮讓行人」的取締基準,是車輛車頭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 1 個車道寬(約 3 公尺)以內,即可取締。

8. 身心障礙|交通部「專用車牌」好難用?申請了還是很難停身心障礙車位

依法規,公用停車場必須有一定比例的「身心障礙車位」,供身心障礙者免費停車。而交通部與衛福部為方便身心障礙者停車、也方便停車場人員查核,分別核發了「專用車牌」與「專用停車證」。前者就是車牌,但加註了身心障礙的標示;後者則是一張證明卡,可放在擋風玻璃前供查核。

「雲林縣復健青年協進會」總幹事林金順表示,即使申請了交通部的「專用車牌」,到公有停車場申請免費停車仍然相當麻煩。因為服務臺人員大多只知道衛福部核發的「專用停車證」,不了解專用車牌,經常要花很多時間才能透過車牌成功申請免費停車。

林金順說,專用車牌與其他車牌最大的差別有 2 個地方,第一是在車牌號碼的上方,有一個身心障礙示意圖,示意圖大約 50 元硬幣大小;第 2 個則是在車牌號碼後面,加上 CF 的字樣。但示意圖尺寸太小,常常被忽略,許多人也不明白 CF 標示的意義,乍看就跟其他車牌沒有兩樣。

林金順建議專用車牌應該加大身心障礙圖示,或是改用其他顏色,讓人一看就知。他也提到,目前協進會障友有 9 成以上都是選擇衛福部的「專用停車證」。不過專用車牌有個好處,就是申請後可永久使用,專用停車證則須每 5 年更換 1 次,由於專用車牌與專用停車證只能擇一申請,呼籲障友們考量自身情況與實用性後再作決定。

Photo by AbsolutVision on Unsplash

9. 身心障礙|心智障礙常不小心觸犯《跟騷法》,社福單位邀警察分享怎麼預防

「天使心家族社福基金會」臺中服務處日前邀請臺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參加身心障礙者的家長敘心會,由警方向身心障礙家長分享家暴、性騷擾、跟蹤騷擾、數位性別暴力等觀念,也宣導如何防範性別觸法事件發生,同時呼籲家長教導孩子小心網路交友。

天使心社福基金會社工陳欣妏表示,在她擔任社工的 12 年間,曾接觸過「妨害性自主」案件,隨著《跟蹤騷擾法》實施,她發現法規中的某些犯罪行為,與心智障礙者的人際互動的行為類似,即使他們只是想和人互動、並無惡意,卻也可能構成跟蹤騷擾的行為。

陳欣妏表示,邀請警方來分享,是希望家長有機會了解《跟騷法》,了解法令後,家長就能檢視自己的孩子與他人互動時是不是有可以調整的地方,也希望家長給予事前的知識與引導,達到預防效果。另一方面,心智障礙者與家長一旦遇到跟蹤騷擾的爭議,無論是被害或加害,只要牽扯到警方或法律都會讓他們很緊張,透過這次分享,也讓家長知道怎麼解決。

10. 弱勢|物價漲、補助也要漲!新北市弱勢學生午餐、早餐券調高面額

為減輕弱勢學生的負擔,新北市長期實施「幸福晨飽早餐補助計畫」和「國中小低收入戶學生寒暑假午餐券」2 項計畫。前者針對弱勢的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在學期間週一至週五的上課日,都能領到早餐補助與午餐補助;後者在寒暑假非上課日期間,提供便利商店午餐券給就讀新北市國中小的低收入戶學生。

目前「幸福晨飽計畫」補助每人早餐 33 元、午餐 50 元,但近年物價上漲,去年就有議員批評早餐券、午餐券面額凍漲 了 13 年,沒有隨物價調整,擔心學生吃不飽。新北市教育局 5/3 表示,下學期(112 年 8 月起)會將早餐提高到 40 元、午餐調高至 60 元,漲幅約 21%。而「國中小低收入戶學生寒暑假午餐券」下學期也將自 50 元調為 60 元。


如果您也喜歡「公益雙週報」,請捐款支持我們。在資訊爆炸的時代,希望這份「公益雙週報」能繼續刊出,為您省下挑新聞的時間與精力,讓您能把時間與精神花在更有意義的公益事務上。

這篇不能只有我看到
李修慧
李修慧

曾任「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採訪記者,專長原住民、性別、勞動權益報導;「每天為你讀一首詩」小編。目前就讀於東華大學華文所創作組,臉書專頁 Poem4life。

文章: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