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靜盈/我的兒少代表經驗:以學習之名要求青少年表現「專業」,只是你們成人的傲慢

編按:2014 年,臺灣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明確規範 0-18 歲的兒少擁有「表意權」,每一位兒少都能用屬於自己的形式發聲,社會不僅必須正視,必要時各項法規政策也必須納入兒少的看法。

本週二,在國高中時期皆擔任兒少代表、如今已大三的黃靜盈,在我們的 Podcast 節目「善盡天良」中,以兒少代表來說話啦!青少年參與公共事務,是理所當然還是離經叛道?為題,分享了從地方到中央參與會議的經驗。本文為節目後她整理的延伸,同樣緊扣她多年來的觀察,提出衷心的建議。

撰文/黃靜盈 資深兒少代表、Right Plus 實習生
首圖/總統府 @ flickr, CC BY 2.0

我很想要趁著還有記憶時,努力盡到傳承的責任,好好描寫與梳理每一個議題的分支,在 30 學分、畢業製作與各種實習的追趕下,試圖在每一段搭公車、吃飯、無聊課堂、睡前片刻抓住一些時間,把這件事情完成。

原本記性就有待加強的我,回溯起國一進入兒少代表(以下簡稱「少代」)體系時,基本上都只剩模糊的印象,這次在 Right Plus 的 Podcast 節目「善盡天良」中談到了開會時的慘況,算是我唯一記得的東西。

圖/黃靜盈提供

因應《兒童權利公約》(CRC)與《兒童與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修法,各地方政府陸續培力 18 歲以下的「兒童及少年代表」加入「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中央兒少代表團則透過中央委託各縣市政府分別遴選 3 名有經驗的地方代表,組成「衛福部兒權小組」、「衛福部事故傷害防治小組」,以及「行政院兒權小組」。

兒少代表的任務包括搜羅兒少經驗與意見,並總結、出席兒少相關集會,並且在集會中提案,促進兒少權益。而我從國中便申請成為第一屆地方兒少代表,從高雄市政府開始參與。

高雄市政府會議室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大約可容納 60 個人左右,那時的少代還沒有正式取得出席資格,我們 20、30 人全體總是被安排在偌大會議室後方的一個小角落,與旁邊的夥伴擠在一起。不用提什麼社交距離了,根本快要比親密接觸還近,時常想彎下腰拿書包裡的東西,起身時手肘就會不小心與旁邊的人相撞;此外,底下的紅色塑膠椅也沒有靠背,我們只能無限的「靠北」。

通常「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會」(以下簡稱「兒促會」)的會議時間都是平日下午,我們一排穿著制服、原本就超不舒服的學生,匆匆趕到會議室後,得要在這種緊迫的環境下待上至少 3 小時,滿滿的人頭在眼前晃來晃去,若非坐在第一排,甚至連哪個委員正在講話都看不到,從頭到尾大概只有頒發聘書的那一刻,才能一睹高官風采(?)。

高雄兒促會通常在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會議室開會。圖/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會議主持人宣讀資料的技術極差,整本會議手冊少說都有 100 頁,他總是像上課時恍神,卻突然被老師叫起來唸課文的學生一樣,用一個極不情願、極為平淡的語氣把字句唸出來,而且他真的是「每個字」都唸出來,連「衛生福利部 1234567 號」那種數字也會跟著唸。

等他唸完後,剩下來能夠進行討論的時間超、級、少,更別說他看起來總是在狀況外,常會出現一些奇怪的斷句,使得原本就難理解的官方用語變得更難了,這種令人昏昏欲睡的會議,跟數學課真的不相上下。

相比之下,今年在衛生福利部自殺防治會議中的「旁白」倒是厲害非常多,不只充滿了抑揚頓挫,對於整個手冊的掌握度極高,明顯事前已準備好宣讀重點,並在會議當下擷取出來。針對太困難的用詞還會自行說明補充,也會依據時間進度請示主席做出調整,使我們可以比較輕鬆的跟著會議流程走,這裡給衛福部的會議主持人表揚一下(雖然他應該是不會看到啦,但拜託其他旁白多多學習嘛!)

當然,這勢必牽扯到整個公部門的風氣與負責事物多寡,我能理解地方政府的會議主持或許自己也沒空、無法撥出時間研究議題,或者他們自己其實也不太懂會議資訊在寫些什麼。但是,當成人都對議題理解困難時,又如何期待兒少在重重的課業壓力下、有限的時間內,以及不同的用語間,跟上整個會議進程呢?

製作/Right Plus

青少年必須先學會大人的「專業用語」,意見才能被採納?

除了會議中會遇到許多困難,書寫提案單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提案單通常得寫得「很文言文」,使用大量公文行書用語,而且有固定格式,包括案名、案由與說明,才會被政府採納。

試想一下,若以我在節目中也提到的「營養午餐供應委員會應納入學生代表」為例,當你國一時,會如何表達它的案由?通常對於國一學生來說,語氣多半如此──

我們發現,學校的營養午餐供應委員會沒有學生在裡面,可是學生才是主要吃午餐的人。我們很希望能夠和老師們一起決定午餐吃什麼,請委員們討論看看,是不是可以讓學生代表也進去委員會?

但是,這種話語一進到正式的提案單書寫階段,就得被迫改為──

鑒於學生健康與自主權發展,因應學校衛生法未將學生代表納入午餐供應委員會一事,提請討論。

這樣的語氣,可能連許多成人都寫不出來,卻要求剛剛學習表達、發聲的兒少跟進。齊頭式平等帶來的後果,是縮減兒少討論提案的時間與空間,同時增加兒少參與公共事務的負擔!

成人一味的期待兒少能夠表現得像是一個「成人」,並以「成長」、「學習」與「練習」等美名來包裝,實質上去掉這些華麗用語後,只是成人的一種傲慢罷了。我不只聽過一次其他代表提及,當寫出「專業」用語的提案單時會受到稱讚,相反的,當使用不那麼完整的用語時,提案就會被打槍、被退回。

弔詭的是,我們一方面期待越來越多元的兒少參與公共事務,另一方面,卻又把參與門檻設立得越來越高,最後往往只有高社經背景、年紀較大的兒少才能順利進入兒促會,這樣的制度,完全偏離《兒童權利公約》(CRC)內兒少表意權的初衷,大人們卻還引以為傲,覺得自己讓兒少走進市政府、行政院、衛福部就是一大成就,高官們總喜歡在各個記者會中拿出來說嘴。

影片/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以兒少為主體鼓勵表達:發聲不分年齡,更不拘形式

我們能否試圖回到兒少主體性,真正建立一個對兒少友善的制度呢?

這幾年的經驗中,我認為放寬提案形式確實有必要存在。就積極面來說,放寬形式是促進兒少更深度參與提案的方法,也能展現出政府願意與他們站在更平等的位置,聆聽兒少的聲音。國際上,在兒權公約的國家審查報告中,從未要求兒少以不合年紀的方式表意,反而在報告格式中明列兒少表意的「呈現方式不拘」,不管是照片、影片、漫畫還是視覺化圖像等,都是可被接受的範圍。

回顧臺灣 2017 年的 CRC 首次審查,審查報告雖沒有出現影片,卻以平易近人的語句書寫並搭配生動的照片,少了所謂專業、高深的詞彙,整篇報告的易懂性大幅提升。如此一來,大人們比較不會誤解兒少的意思,兒少間也可以輕易理解彼此的想法,溝通才不會因為社會資本或年齡差距而出現鴻溝。

就消極面而言,我曾聽某縣市的少代在兒促會上,針對「去除制服上的性別標籤」做出提案,整體案子的立意良善,剛好是探討性別友善與性別刻板印象的學習時機。然而,會議上卻因為某律師背景的成人委員,不斷質疑提案引用的法條,而花費了許多時間在討論法理適用性,鮮少真正討論提案本身。

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圖/總統府 @ flickr, CC BY 2.0

少代們當然很樂意成人委員們給予意見,使我們的提案更臻完備;使用貼切的公約與法規佐證,也能大幅增加提案說服力,我們並非拒絕專業建議,也很願意廣納各方意見,重新修改提案的表達用語。但是,為了一、兩句話沒有寫好,就認為這個提案不值得、不完備,在會議時間有限之下,幾乎全盤駁回,如此一來,真的會錯失許多改變社會的契機。

友善兒少的概念絕對不僅止於「開放兒少參與會議」,我們進一步要思考的是如何「降低兒少的參與門檻」,前面提及的放寬提案書寫方式即為一例。

此外,成人委員的應對態度也是左右兒少表達的關鍵,無論地方的兒促會或中央的兒權會,都是一般兒少沒有接觸過的場合,在權力與經驗不對等的情況下,兒少的參與非常需要好好被支持與被鼓勵。

在我第 1、2 屆的任期內,時常看到成人委員們在會議上滑手機,甚至還有人直接閉目養神;到了第 4 屆處理營養午餐委員會納入少代的提案時,我們主要訴求明明是納入學生代表,卻發生成人委員們在我們發言時不認真聆聽,最後提出的意見根本牛頭不對馬嘴。整個討論過程反而糾結於營養午餐是否要降低免洗餐具的使用量,以及減少提供非基改食品,使認真準備提案的我們感到非常失落。

也因此,當我們談論「友善兒少」的措施時,不只是改變白紙黑字等形式上的規範,還必須將措施建立於彼此的互相尊重之上。

製作/Right Plus

降低兒少參與公共事務的門檻,才是真正「友善兒少」

當然,光是互相尊重與放寬提案方式,兒少也不見得就能很輕易的參與各種會議。在一場正式會議召開前,我們需要先搞懂很多事,像是「報告案」和「討論案」有什麼差別?「出席」和「列席」哪裡不一樣?「列管」和「除管」又是什麼?會議流程如何進行?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發言?提案中對應到的各主責機關是誰?各個部會間的上下層級關係是什麼?

這些問題往往牽涉到整個政府體系,想更動絕對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因此目前最需要的是培力工作者並適當介入。例如兒福聯盟在中央少代開會前,會先仔細說明會議流程,並且全盤性的導讀該次會議資料,幫助少代在會議當下進入狀況;而高雄市則會請一位成人委員,在兒少月會時到場說明開會時可能會遇到的狀況,以及建議的應對措施,這些對於兒少參與正式會議都十分有幫助。

前面雖提及少代在政府會議中存有許多阻礙,但是願意主動釋出善意的成人委員也越來越多,包括接受兒少代表事前與委員召開討論會議,並在會議上達到聯盟支持的效果,大幅降低政府機關以專業用語呼嚨的可能性。

也有一些成人委員雖然未與我們明確結盟,但也會在會議上直接附議並大力支持,甚至補上他們背景知識中相關的論點,強化提案的力度;也有許多委員們,願意在會議中公開表揚兒少的提案,或是在結束後私下給予我們肯定。

圖/總統府 @ flickr, CC BY 2.0

在會議之外,培力兒少的主責單位也開始有了些改變。越來越多縣市願意提供兒少代表與會車馬費、補助住宿費用,減輕兒少的經濟負擔與時間壓力;高雄則在會議時間上做出調整,盡量將培力課程與少代月會安排在同一天,避免兒少花費太多心力在通勤。

此外,培力課程的講師也會盡量選擇貼近兒少風格、使用兒少用語的夥伴,讓兒少能夠更加投入課程;在兒少需要搜集資料時,也能提供許多資訊上的建議,促使我們能夠把提案做得更有深度。

讓兒少在表達過程中,累積正向經驗

這些改變絕非一蹴可及,而是大家慢慢摸索、調整與爭取而成,不但能充分增權兒少,使兒少在表意路上能夠累積正向經驗,也能讓少代們更願意參與公共事務、表達自己的想法,特別值得給予肯定。

回到最初,真正應該被評價的不是提案技巧本身,而是案件內容是否能夠促成社會往更好的方向改變,過度糾結於文字表達、法條適用反而本末倒置,使得許多很值得討論的提案因此受阻。另一方面,以兒少為主體的思維也需要好好放入目前制度中重新檢視,友善兒少的概念不能只流於規範與形式,更應該包含支持系統與互相尊重的態度。

「每個人身上都有個太陽,重點是如何讓它發光」,很多時候,並不是兒少真的不會表達、不會溝通,而是從來沒有好好提供培力與場域,讓他們得以用自己最舒適的樣子發揮。(接下篇


善盡天良【眾聲相 EP2】兒少代表來說話啦!青少年參與公共事務,是理所當然還是離經叛道?


延伸兒少表意與權利:
1. 黃靜盈/我的兒少代表經驗 2:「說好了要開會,卻把我們關在學校考試」公假給半套,青少年公共參與的菁英化與自我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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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靜盈
黃靜盈

本為社工系,輔修法律,對於倡議工作有莫名的熱情,雖然周遭的人從不覺得自己「很社工」,奇妙的是自己對於社工卻具有無比強烈的認同。

相信社工不是只有又累又幹的樣貌,肯定還有一些富有創意的、好笑好玩的、令人興奮與期待的事可做,因此創辦「社工蝦米」團隊,記錄這些美好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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