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者的距離-司法篇 2】一個深刻的法官無法處理貧窮,但能讓犯罪不再蔓延
首圖/取自 Judicial Yuan 司法院影音
編按:「關係者的距離」是 Right Plus 多多益善與「貧窮人的台北」合作的特輯。從去年的「貧窮人的台北系列報導」到今年初的「制度傷人」專題,我們持續關注貧窮的結構性成因,與貧窮者的多元樣貌。
今年的主題,是針對貧窮者身邊的「重要關係人」展開系列訪談。我們前後訪問了 15 人,包括老師、里長、警察與法官,每人深談 2.5 至 5.5 小時。每個受訪者雖不足以作為其自身職類的全體代表,仍可從中窺見跨領域的普遍思維。
這些重要關係人所做的決定與付出的努力,經常左右貧困者的人生── 如果家庭出狀況的孩子能遇到一個用心的老師,無依的長者能遇到願意協助的里長、精神障礙者能遇上懂得寬待的警察、貧弱的犯罪者能遇到願意在體制中理解他的法官,一切很可能變得不一樣。
重要關係人需要理解貧窮,也需要被社會理解。因為同理心的養成與行動的空間,都需要公眾支持。他們眼中的貧窮樣態也很不同,那使他們做出來的決定經常無法被眾人接受。但難以解釋的行動與真實的心聲,往往才是對話的起點。
(本專題由「貧窮人的台北」部分支持,Right Plus 獨立報導。所有內容皆經受訪者確認並未曲解原意,文中個案也已適當去識別化。如有雷同,純屬眾生百態)
「我試著在職權範圍內當個溫暖的人,因為我們其實可以做得更多。但要做到溫暖,常需要自我提醒,它並沒有刻在我的骨子裡。」──刑事庭法官陳欽賢
每個人生命中都經歷過幾個老師、接觸過幾個里長或參與過里內事務,就算再奉公守法,也可能遇過幾個警察。但許多人一輩子,很可能都沒看過法官。
儘管 20 年來,司法界貪汙問題已大幅改善,但「恐龍法官」、「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標籤,始終跟著這群面目模糊的社會菁英。大眾對法官的想像倚賴刻板印象,覺得「庭上」永遠高高在上,相信小老百姓只要「好好生活」、「好好做人」就不會需要見到判官。
法官代表體制、詮釋體制,擁有判人生死的駭人權力,卻如此不受社會理解。僅管判官們都知道,人和犯罪的距離並不遙遠,人會進入爭議也沒有想像中難。然而單從法官的工作內容來看,確實難以稱得上「親民」,再加上長年以來司法界「法官不語」(註)的傳統,有意無意又拉開了社會距離。
經歷過刑庭、民庭與重大金融專庭的鄭昱仁,法官生涯正邁向第 13 年。2018 年起,鄭昱仁調派司法院社會對話小組,推動司法界與社會溝通,頗受好評。但他也坦言,「社會對話」不只是讓民眾更認識法官,許多法官也在對話過程中第一次發現,「原來以前這樣說話沒人聽得懂」。
註:法官不語
依據法官《法官倫理規範》第 17 條第 1 項,法官對於所負責或即將負責的案件,不得公開發表可能影響判決或程序的言論。
體制的理解,讓憤怒不再蔓延
司法界需要「對話」與「被理解」,與此同時,老經驗的法官們也開始領悟到「體制對犯罪者的理解」有多重要,如同陳欽賢所說:「人和人的理解,是善意的來源」。
身為刑事庭法官,陳欽賢 20 多年來面對殺人放火、偷拐搶騙的各式犯罪者,逐漸意識到法官的態度無意中影響深遠。這指的並非什麼高深的表態,而是法官在開庭時是否「好好看著人說話」,是否能「說別人聽得懂的話」、「聽懂別人說的話」,以及是否能「寫別人看得懂的判決」。
「以前我在花蓮服務,很多貧窮的原住民認罪率都很高,對法官來說也很輕鬆。」陳欽賢說:「直到幾年後我才發現,其實不少人出於緊張和專業語言的隔闔,開庭時根本從頭到尾不知道法庭上在幹嘛,也聽不懂我在說什麼,你問他們什麼都只會說『是是是』,而我只覺得案子很好結,回想起來滿後悔。」
事實上,許多底層犯罪者、貧困者與受害者都有來自體制的不愉快經驗。他們要不是曾躲藏逃避被抓,就是長年打滾於遊戲規則中、和各個政府單位交手,或者自身的知識與資訊能力不足以掌握體制的邏輯,也沒有能力和體制對話。即使是遭逢飛來橫禍的無辜受害者,也可能在被迫進入冰冷的司法體系後,遭到二度重創。
「小時候做錯事被老師處罰,如果老師知道我為什麼做錯事,會比較甘願被罰。同樣的,犯罪的人不見得都希望獲得輕判,卻可能希望自己做錯事的原因能被聽見、被聽懂。」陳欽賢強調,一個被理解的人,比較不會憤怒,而不憤怒的人,比較不會再犯。
法官生涯來到第 17 年的高等法院法官吳勇毅,也解釋了他對於「理解」的理解:「我們在衡量刑度時,法律會授權我們一個刑度的空間,這是個無法迴避的人治空間。它取決於法官對犯罪目的、動機、手段、素行(前科)等的綜合判斷。這也是我們的工作無法由機器取代,必須戒慎恐懼的地方。」
吳勇毅指出,人治的空間就是法律專業結合人情理解的迴旋空間。例如,有時候犯錯的人雖然悔過,卻未必擔得起懲罰。「有些人因為經濟困難而觸法,你還要他去繳罰金給國庫,這不是逼使他再去犯罪嗎?比較好的做法是叫他去做勞動服務、定期跟觀護人報到,也避免他跟社會脫節。」
吳勇毅試著解釋這個對法官來說理所當然、社會大眾卻未必能輕易接受的重點:「每個人,尤其是初犯或有悔意的人,都很需要這樣的原諒。沒有原諒,司法只會變得面目可憎,剩下消極究責的意義── 只要求一個人對他過去犯的錯負責,卻無法確保他將來不會再犯。」
他也提及,這幾年熱烈討論的「修復式正義」,也是一種試著讓加害人有機會透過程序去彌補的和解制度。和解是雙方的讓步,和解制度讓兩造可以彈性多元的取得共識。「這也是一種原諒。」吳勇毅說:「原諒能避免再犯,讓做錯事的人有復歸社會的可能。」
當個深刻的法官,就是專業的體現
這些從體制釋出的理解與原諒,與其說是「同理心」,用陳欽賢的話來說,更接近是「當個深刻的法官」。「說真的,我能幫什麼呢?我擁有的就是司法權,人民需要的幫助卻多半來自行政權。而且法律的規定和法官的倫理,都要求法官要跟兩造當事人保持距離,我們沒辦法像律師那麼接地氣啊!假如我辦一個黑道的案子,卻跟黑道走得很近,妳還會相信我的判決嗎?」
「但如果我們能當個深刻的法官,了解人性、對社會有觀察,就能對判決與犯罪預防更有幫助。」聽起來並非出於個人的社會關懷,依舊是專業上的考量?「當然,」他秒答:「妳當記者不也一樣嗎?如果沒有專業、空有關懷,妳只是個哲學家,不是深刻的記者。」
陳欽賢的同期死黨、27 年歷練的行政法院法官楊得君,平日對底層社會的觀察距離退得極遠,常被陳欽賢虧說是「貴族菁英式的冷漠」。但她認為正是這種冷漠讓她不會濫情,知道如何解決問題。
行政法庭作為國家行政體系與冰冷規範的修正指引,能夠重拾保障人性尊嚴的初衷、讓多元價值在法庭上衝撞出火花並復歸和平,是她心中最理想的公共辯論場。
身為捍衛公平正義的法官,楊得君桌上擺的卻是一個不平的天秤,需要另加砝碼才能取得平衡。她說:「天秤不會理所當然的平,就像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它不一定是偏見,但是主觀的。主觀是否實現了客觀的價值,需要持續檢視。」
比起濟弱扶貧,更關注程序正義
事實上,法官的確不如許多人所想,是在高牆與雞蛋之間,永遠「站在雞蛋那一方」。或者說,對法官來說,比起濟弱扶貧,更重要的是「程序正義」,例如為弱勢者指定義務律師、尋求公正審判所需的資源。至於「協助」處理個人生命困境,如同維繫體制的警察一樣,某方面來說直接與其專業訓練衝突。
無論是身為執法者或權力的掌控者,人在體制中能做的終究有限。陳欽賢坦言,這是他有時感到無力的原因。鄭昱仁也直言,很多時候犯罪者/被害者需要的是心理與生活重建,不是司法協助,例如長期被債務纏身、失業的貧困者,或精神出狀況的流浪者,「你發現太多問題無能為力,或你試過了但總行不通,最後慢慢就冷漠了。」
這或許也是法官和警察的不同。平日鐵面的警察一旦出於情理上的關懷而私下出手相助,即使只是買個便當給貧弱的嫌犯吃,都讓人感受到執法者人性面的溫暖。但法官要是做了相同的事,只會讓人質疑他平日的判決是否還可信賴。因為人們對法官的期待,除了鐵面還要無私,除了判決書裡的公平,還要求日常行為上的公正。
老百姓對法官懷著這種「包青天式」的想像,背後或許挾著妒惡如仇或恐懼受害的寄託,甚至出於追求純良社會的烏托邦祈願。但無論是哪一種,大眾的情感都更直覺傾向於受害者的眼淚。然而,社會弱勢之所以身為弱勢,便在於只要國家公共服務無法有效介入,單單依循多數人的想像甚至市場邏輯時,弱勢者總會優先被犧牲。
「醫生看病徵,警察看秩序,法官看行為事實,壞事不等於壞人。許多事大眾自己覺得有理,但人權不是看人數多寡來決定的,甚至需要透過正當程序與資訊透明來節制多數暴力,並以此產生社會對人權底線的共識。」鄭昱仁強調:「價值本就來就未必是多數人會認同的,但如果都要用多數決,司法就交由民意審判就好了。」
事實上,犯罪者聽來就是「做錯事的人」,一般人光要理解都不容易,遑論原諒。然而,法官們卻因為明白犯罪一點也不遙遠,貧弱者尤其容易觸法或受害,因此能掌握合理的人治空間,甚至以法律實踐接納與包容。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些被常民百姓戲稱活在象牙塔的法官們,或許比芸芸眾生更理解人深陷在情境中的脆弱面。
看見多元價值,讓階級流動、讓社會改變
想要成為一個深刻的法官,「青天們」需要什麼樣的支持?因為過往常被訕笑、失去社會信任,讓人以為他們最需要的應是被社會理解。然而多數法官如同醫生,僅管社會地位高、薪水高、知識水平高,但在過勞、壓力與驚人的時間貧窮下,幾乎「忙到沒時間在乎社會輿論」。
「我們已經很習慣面對那些批評了,那是我們反省的力量,可以拿來自我檢視。但理解是雙向的嘛,基本上如果問心無愧、對得起良心……我們其實也沒力氣多想,實在太忙了啦!」吳勇毅笑說。陳欽賢的答案則如同此次專題中很多受訪者一再提到的:「減輕我們的工作量,就能讓每個人更有餘裕了啦!」他還補刀,說太在意外界觀點的法官,基本上(專業可信度)已「去掉一半」了。
楊得君則在最後做了重要的提醒:「每個人都需要社會連結,我們需要找到自己的歸屬、希望有人能承接情感,所以尋找同溫層是種生物本能。但人要能突破同溫層去思考、每個人要能在自己的職權上多想一點,就必須看見並理解多元的價值。如果喪失多元價值,階級只會愈來愈僵固,那要改變就實在太難了。」(接下篇)
延伸【2020 貧窮人的台北】:
1. 【關係者的距離-司法篇 1】讀書考試中狀元,判官們與貧窮最遙遠的距離
2. 【關係者的距離-司法篇 3】兒少貧窮何解?成年人若為孩子學會合作,將不必再和犯罪集團搶人
3. 【關係者的距離-里長篇 1】「住山莊的歧視住別墅的,住別墅的歧視住大樓的」小區裡的日常,是大社會的縮影
4. 【關係者的距離-里長篇 2】「破門救人很帥,但誰來付鎖匠錢?」從強制送醫到開鎖救人,小里長的大承擔
5. 【關係者的距離-警察篇 1】人民保母眼中的窮人:你選的,或社會選擇了你
6. 【關係者的距離-警察篇 2】「執勤的時候我只能當警察,當不了社工。」維護治安與同理心衝突嗎?
7. 【關係者的距離-老師篇 1】教育不只在課本裡,貧窮不只在餐桌上
8. 【關係者的距離-老師篇 2】誰是教育「豬隊友」?貧困家長也需要協助,但老師的後盾在哪裡?
【2020 貧窮人的台北】活動資訊
║ 展覽 ║ 缺席者的發聲練習
脆弱家庭,非行少年,都市原住民,精神疾病經驗者,無家者,酒店工作者,街賣者,今日,缺席的人們開始摸索如何說自己的故事,用自己的方式。
◆ 免費入場
◆ 展期:2020/10/23(五)–11/05(四)
◆ 時間:平日 13:00-20:00、假日 11:00-20:00(週一休館)
◆ 地點:剝皮寮歷史街區(臺北市萬華區康定路 175 號)
◆ 更多活動資訊請上【2020 貧窮人的台北】官網查詢
║ 系列講座 ║
10/28(三)《非典型產業:酒店公關 x 民意代表》
10/30(五)《教育現場:輔導老師 x 社區社工》
11/03(二)《司法對話:司法官 x 非行少年、負債者、勞動者》
11/04(三)《面對執法:警察 x 街賣者、無家者、精神疾病經驗者》
◆ 時間:19:00-21:00
◆ 地點:南機再生聚落(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 364 巷 22 弄地下室)
◆ 費用:每一場次均為 200 元
◆ 馬上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