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能有更好的選擇嗎?」改變少年的關鍵,在哪裡?/更生少年心聲(下)
編按:2023 年 12 月 25 日中午,新北市一名 15 歲的郭姓國中生疑似為乾妹出頭,在與楊姓同學爭吵過程中持刀爆發衝突,導致楊生重傷,隔日宣告不治。
此案引起社會嘩然。輿論沸騰下,再度揭開社會安全網、死刑存廢、校園霸凌與《少年事件處理法》(少事法)過度保護未成年犯的疑慮和爭議,並有民間團體預計發起連署和遊行。
《多多益善》長年追蹤觸法少年安置與輔導議題,關注兒少主體發聲。在新北國中命案發生後約一週,2 名曾遁入幫派、受過少年司法矯正的更生青少年(現為大學生)莫莫尼和阿富,傳訊息給多多,希望分享一些想法。
以下是這場深夜時分的線上對話記錄。因內容豐富,我們只做最低限度的整理,再經過他們反覆確認後刊出,包括他們最後決定使用的名字,亦經過多次討論。
他們也在刊出前,增補了下方序言。期望大眾理解觸法青少年的文化環境與輔導矯正機制,特別是關於少事法存廢的爭議,也談及更生青少年如何復歸社會。
本系列共 3 篇,各篇重點包括——
上篇:青少年次文化中的權力、認同與社會觀
中篇:立意良善的少事法,從哪裡開始失靈?
下篇:助人工作如何協助犯錯少年,重新看見未來?
莫莫尼 & 阿富序言:
在新北國中命案發生後,我們私下有諸多討論,從案件本身到其衍生的相關議題。
我們並沒有要對事件本身進行論述,也不是要因為自己如今已經改過,而想為過去犯下的錯辯護。我們都是曾經造成傷害的人,我們也很希望這類事件能夠不要再發生,無論是加害者或是受害者,都會在往後非常長的時間裡,面對、背負著這些負面的情緒與記憶。
在新北國中命案後,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諸多討論,我們想表達感謝、擔心與期待:
感謝:因為有少事法與其相關系統配套及體制的存在,我們才有機會得以改變、重新為自己的人生定向,也才有如今的我們,並期望未來能貢獻社會。
擔心:如果這些對於少年的保護與相關配套不在的話,那些與我們相仿、有機會重生的少年們,很可能從此被漏接。
期待: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少年被保護的意義,這些法律與體制存在的需要。我們也認為少事法還不夠好,但期待在社會大眾的理解下,讓這些體制與配套能夠更加完善,從根本去處理社會問題背後的爭議,而不是直接解決引發問題的對象。
我們兩個是少數成功改變的案例,雖然僅少數,但也因為我們的存在而印證了改變是有可能的、少年是可教化的。
於是我們主動聯繫上了過往合作過的公益媒體《多多益善》,在主流媒體與輿論聲量一面倒的時候,希望能做些什麼,讓社會大眾能夠用不同的觀點來看待少年社會事件的發生。
我們在線上對談的過程中,闡述了我們對於事件發生與相關議題衍生的看法,並由多多益善記者葉靜倫如實記錄並彙整,產生了以下的文字。
礙於我們自身身分與背景,論述不免仍出於我們的視角;然而也因為我們的視角不同,期待能帶給讀者不同的觀點,來看待類似事件背後的議題。
文/更生少年莫莫尼 & 阿富 口述;多多益善記者葉靜倫 對談與編整
提問:上一篇談到許多對你們來說,沒有作用的輔導,因為整個少年司法處遇(輔導計畫)過程中充斥著矯正背景、非輔導專業的人。
但就我所知,你們如今能穩定生活、就學就業,也是因為過去遇到了難得的輔導人員,深深影響了自己。你們是在什麼情況下遇到他們,讓你們想念大學、走不同的路?
莫莫尼:大概是我第一次被關、進了少輔院(註 1)之後。首先是被抽離了原本的生活環境,我又是比較喜歡想事情的人,所以在裡面想了很多。
註 1:少年輔育院(已廢除)
1962 年臺灣《少年事件處理法》(少事法)誕生,將重刑少年犯以刑法處分,其餘較輕犯則以訓誡、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處分。其中,感化教育需要進當時的少年輔育院(少輔院)進行再教育,最長不得超過 3 年。
少輔院的設立,原本希望針對觸法少年再教育,實際上多由非教育專業的教導員和警衛隊(類似成人監獄的教誨師和管理員)進行軍事化管教;院內授課則和外部公立高中職合作,由一般教師進少輔院上課,輔以技職、專長培訓。外部教師對院內管理並沒有職權可介入,院內也極度欠缺輔導資源。
2013 年桃園少輔院爆發買姓少年受虐致死案、2014 年彰化少輔院發生暴力鎮壓與凌虐事件,2 案皆遭監察院介入調查,隔年彈劾失職院方共4人。2019 年桃少輔和彰少輔分別轉型,並於 2021 年改制為如今的敦品中學和勵志中學,成為臺灣繼誠正中學、明陽中學之後,第 3、第 4 所矯正學校,少輔院正式走入歷史。
敦品中學和勵志中學如今就和誠正中學一般,主要收容較輕罪的少年犯;明陽中學則主要執行有期徒刑、收容重刑少年犯。
較輕犯定義:所犯本刑最輕 5 年以下,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為期3年的感化教育;重刑犯定義:所犯本刑最輕 5 年以上,依少事法移送「地檢署」起訴後,由少年「刑事庭」依《刑法》判決。
其實我高中時就已經覺得很無望、對未來沒有想像,我想這是一個種子。後來我在少觀所(註 2)時,剛好有個社會局的派案社工來訪視,那時候也有聊到興趣和喜歡做的事,他說我有助人的特質;
再後來進了少輔院,因為一個機緣被轉介輔導,我遇到一個好老師,在整個過程中真的有被照顧、被接住、被療癒到,因此受到很大的感動。後來我們開始討論生涯規畫時,就開始對自己有一個期許,希望有一天,能成為像他一樣的輔導老師。
註 2:少年觀護所(少觀所)
類似成人嫌犯的看守所。12-18 歲的少年觸法後,可由法官裁定前往少年觀護所暫時收容,在那裡等待案件調查與審理。收容期間最長不得超過 2 個月,或在期滿前由少年法院延長最多 1 次,但不得超過 1 個月。
再加上,我覺得自己還能讀書,所以比較能開始具體的規畫要怎麼考試、念大學。當然不是每個少年都像我們一樣,有辦法回過頭來念書。但有些少年在受過輔導處遇後,雖然沒有回到校園,還是會選擇用一些比較正當的方式過日子,例如去做房仲、做保險、做業務賣車等。
阿富:我覺得個案少年身邊存在什麼樣的助人工作者,對少年的影響真的滿大的。像莫莫尼是因為輔導老師,我是因為遇到一個社工,讓我也想成為跟她一樣的社工。
讓我很有感觸的是,我 18 歲生日時,剛開完一個生日毒趴,回到家要休息,身體還處在很亢奮的毒品作用狀態。這個社工卻突然拿著蛋糕出現,說要幫我過生日!其實那時候,對吸毒的人來說,那種剛吸完毒的狀況只能跟有吸毒的朋友分享,但我卻能讓她知道,不需要去擔心或提防,因為她壓根就沒想過要把我抓去關。
另外就是爸媽吧。他們有開始意識到我逐漸在失控,有好好的坐下來嘗試解決我的問題。雖然他們不是專業領域的人、提不出什麼具體的建議或方法,但我有看到他們的這個念頭,讓我覺得他們也有想變好,那我就想,自己能不能也試著跟他們一起變好?
第三個原因,講白了就是怕被關。成年之後,有一次我因為毒品案,要到地檢、法院開庭,那次有被檢察官嚇到。因為開庭的環境和後續司法上的處遇,都跟少年時完全不一樣,我真的是充分意識到自己「長大了」,現在是個「成年犯」了。
後來我就搬離臺北、離開原本的生活圈,一邊等待判決結果,一邊想自己以後可以幹嘛。在那之前我都以為,自己這輩子只能當兄弟啦,不會有其他路可走。但當這一案進到判決過程時,我不得不開始思考,以後是不是要繼續過這種生活。
後來社工在結案後也一直跟我聯絡,跟我討論將來能幹嘛。那時候我做兄弟也做得滿累的,身邊也有些朋友被打死,或吸毒過量死掉,跑的跑、關的關,生活圈一塌糊塗,看不到一個正常人,唯一能討論(未來)的只有社工。
在我們圈子裡,因為我算是第一個接觸幫派的。其他朋友很多做詐騙的、吸毒的,都是我教的;我對他們這樣來來去去、進進出出(監獄)有很強烈的愧疚感。那時候社工說,如果我想試著改變這一切,甚至改變社會,可以試著去做助人工作。我想想自己的經歷或許也可以拿出來做個教材或見證,就開始準備去報考大學(社工系)。
提問:進了大學之後,會需要或想要跟過去的自己切割、隱姓埋名嗎?
阿富:原本的確有想和過去的自己切割,隱藏自己之前做的事。但我後來接受媒體採訪,那時候沒想太多、也沒要求要去識別化(遮臉、匿名),就被大家知道了。之後就這樣自然而然,帶著故事做些學習,大家好像也沒說什麼,頂多就是好奇或驚訝。
不過新北國中事件後,看了一些網路輿論和風向,就會去想像,當這些好奇和驚訝變成他們所認為的正義和攻擊時,我會面臨什麼狀態和批評?老實說真的會很怕,不太敢再讓人知道。
莫莫尼:我剛考上大學時,運氣滿好,班上的氛圍超好,沒什麼小圈圈,可以跟不同群體打成一片。我一方面很感動自己能經歷這些、重新開始生活、交到朋友,即使身上有一些刺青,也沒有誰對我有偏見,大多只是好奇。那時候會跟身邊信任的人揭露過去,希望別人能認識完整的我,也希望得到一些認同和肯定。
但後來,我因為第二條案件判決下來了,要去服刑,所以休學了一段時間。休學前有跟幾個人說,但 3 年後出獄卻發現,事情被傳得有點變樣,在我復學前就變得沸沸揚揚。所以我後來就決定不再(用本名)談自己的過去和背景了。
新北國中這件事發生後,我更慶幸自己沒再去(在系上)說這些事。否則在我們這個科系,我又有修教育學程,一定會討論這些事。我實在沒辦法想像大家在討論的時候,投注在我身上的眼光。
你根本沒辦法確定環境友不友善,就算整體看起來友善,你也沒辦法保證裡面每個人都友善。他們抱著什麼樣的心態和意圖來認識、詮釋和描述我的過去,很難釐清。
現在輿論也有在討論《少年事件處理法》(少事法)如何保護少年的身分,我認為這很重要,關係到觸法少年是不是真的能順利復歸社會。因為像「猴子」、「8+9」(pat-ka-chiòng,八家將的臺語發音)這種標籤,就是一直在那裡,讓整個社會對青少年更加排斥。就算你有心想改變,但一進入新的系統和環境,馬上又會受到排斥。
提問:前面第 1 篇有講到,跟許多人想的不同,青少年並不都是單純無瑕的一群人、因為沒有家庭支持才被幫派吸收。其實少年有自己的能動性和反作用力,會主動去尋找有共鳴、相似處境的一群人,然後一起加入能彼此照顧的群體。
這讓我想到,香港早期的街頭幫派和青少年問題也很嚴重,他們用各種方式,例如電競,或青少年喜歡的文化,去創造各種機會和「新的社群」、新的連結,讓這些青少年有地方可以去,產生正向的回饋。從犯罪預防的角度來看,你們會認為這可能是個解方嗎?
莫莫尼:我自己是在更生少年關懷協會去年辦的一系列活動中,才認識阿富和其他 2 個少年少女,可以聚在一起。在這之前我其實都滿孤獨的。在我過去的生活圈裡面,那些朋友沒辦法理解我為什麼想去讀大學、想要走回正常的路。
即使我現在進了大學、有了不同的生活圈、交到一些朋友,現在的朋友也沒辦法完全理解我的過去,或為了保護自己,我也不太會揭露。但接觸到協會之後,我們 4 個人比較要好,對生活有了比較多的共鳴。
所以我覺得,建立一個圈子、一個新的社群,真的會有效。這是一個方向,只是在臺灣似乎還是很困難。
提問:以預防的角度來說,有人相信青少年需要「學習多元的觀點和解決問題的方式」。例如,有些人可能從小學到的方式只有暴力,或各種嚇阻行為;但如果他們有機會學習其他表達情緒的方法,或解決問題的方式,會比較有辦法改變行為本身。你們認同嗎?
莫莫尼:這確實是個滿好的切入點。就像我跟阿富有一集 Podcast 節目在討論,家庭是我們出生之後最早接觸到的社會環境,如果家長沒有給我們比較好的學習楷模,總是用暴力或情緒化來處理事情,我們也很難學會用不同的方式面對衝突或解決問題。
因為家庭模式是會在世代間複製的。如果可以讓我們知道面對衝突還有別的手段,我想會很有幫助。
提問:但前面提到的同儕壓力,例如必須在群體中證明自己很強、或為朋友出頭,似乎是青少年階段很難掙脫的事。
其實人會互相比較、在別人面前突顯自己很厲害,在每個人成長過程都可能發生。但似乎在次文化中,你們會需要用更強的手段去表達。這是否也有什麼可能的解方?
莫莫尼:我認為這可以談到,關於責任和選擇。這是我在明陽(矯正學校,見註 3)時,一個輔導老師給我的觀點。也就是說,少年們能不能意識到他所做的選擇,背後的動機和目的是什麼?
註 3:少年矯正學校
1996 年新竹少年監獄暴動,震驚全臺。之後在檢討軍事化管教弊端與勞動剝削、「少年宜教不宜罰」的各方聲浪中,促成 1999 年臺灣誠正中學、明陽中學 2 所少年矯正學校的誕生(原新竹少年監獄受刑人後來全數移監至明陽中學)。
矯正學校依《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施行,隸屬於法務部矯正署、受教育部國教署指導,並編制有輔導教師、社工師、心理師等相關人員和輔導資源。一方面進行少年生活管理與戒護,一方面施行國民基本教育和新課綱。
演變至今,全臺目前共有 4 所矯正學校。其中 3 所是施行感化教育、收容較輕犯少年的桃園敦品中學、新竹誠正中學、彰化勵志中學;第4所則是施行有期徒刑、收容重刑少年犯的高雄明陽中學。
較輕犯定義:所犯本刑最輕 5 年以下,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為期 3 年的感化教育;重刑犯定義:所犯本刑最輕 5 年以上,依少事法移送「地檢署」起訴後,由少年「刑事庭」依《刑法》判決。
好比我後來慢慢透過反思、整理自己的成長脈絡,才意識到自卑跟了我很長一段時間,我一直在追求優越,試著彌補心裡的這個真空。可是我選擇了錯誤的方式,或用一個對社會來說不正當的方式,來達到這個目的。
在同樣的動機和目的下,我們能否協助青少年看到更多的選擇?或讓他們意識到每個選擇背後伴隨而來的責任、風險和代價,然後在清楚個人目的和渴望之後,學會用不同的方式去滿足。
提問:意思像是,如果我意識到我渴望在群體中得到認同,並且有更多選擇和機會,能用其他的做法贏得大家的認同,我就可以不必選擇暴力?
莫莫尼:對,這是我想說的。如果青少年已經清楚意識到這些內心的期待,也知道自己是為了這些期待去做選擇、並且了解背後的責任和代價,卻還是做出同樣的選擇……那,這也是他個人該負的責任。無論從社會上和法律上來說,都是他的應報。
【更生少年心聲】系列訪談紀錄:
1上篇:「從沒想過帶刀這麼嚴重」犯罪少年背後,逞兇鬥狠的次文化與社會孤立
2中篇:「從來沒有人告訴我,究竟錯在哪裡」少年矯正,矯正了什麼?
3下篇:「我還能有更好的選擇嗎?」改變少年的關鍵,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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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示意圖/取自法務部臺北少觀所 fb 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