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昀/向外交手的過程,醫療總是在那裡
編按:Right Plus 多多益善期許自己的存在能有3種意義:堅守媒體價值、累積產業知識、擴大經驗者的聲音。其中,經驗者的聲音幾乎是最具挑戰的。
那些平時被定義為「弱勢」的經驗者或倖存者,在各種邊緣甚至受壓迫的場域中,早已習慣了安靜退縮,即使勇敢開口,也難以翻越眾聲嘈雜。而對多多來說,則近乎一種類社工的陪伴,比一般作者更需要理解、需要接近,必要時甚至毀棄重生,讓書寫一次次歸零。
這次由精神失序者李昀開啟的【遺失名字的人】,從瘋狂者的角度梳理自己與生命交手的過程。我們祈願文字的力量能在這裡一次次拉近彼此、成為包容歧異的起點。
從接觸醫院的第一天起,住院就成為某種吸引人好奇,卻同時令人害怕的事情。我曾被第一個醫院的醫師威脅要送住院,但他最後卻沒這麼做。如此,竟使我感到有些悵然若失。原來自己的痛苦還不到住院的等級,原來我只是無病呻吟。
醫院很像闖關遊戲,門診、急診、住診,有太多可以體驗,彷彿資歷越多的人,他的痛苦就越合理。其他的宣稱,或是參加任何團體,都無法獲取這樣被認可的能力。
哪裡可以容身?只有醫院全年無休歡迎我
第一次住院,是大學系主任帶我去的,當時我連續幾天自殘上百刀,她問我要不要去住院,我說,這樣子也無法回家呢,然後就跟她一起搭車前去了。
在家裡,我沒有自己的房間與隱私空間,廁所也不能鎖,所以連發瘋的場域都沒有。雖然當時還有大學這個可以前往的空間,但並沒有屬於我的位置。
要到哪裡去?哪裡可以容身?想來想去只剩下醫院,只有醫院全年無休的歡迎著我。
雖然當時憂鬱且無法講話,但我仍理智的用簡訊取消未來幾週忙碌的活動,包含和朋友 Y 合開的《割腕的誘惑》讀書會。我收到 Y 即刻回的簡訊,她問我在哪個醫院,說要來找我。後來我一路急診到 11 點多,系主任才被師丈載走,然後 Y 就在我關的保護室安靜看書、陪我整夜,直到針劑使我睡著。
隔天早上,我被推去檢查,其實我可以自己下來走,但醫院不准。所以我只好尷尬的讓早上出現的父親跟 Y 來推床。照心電圖的時候,對方拉開我的上衣,並不顧父親跟 Y 還在旁邊,我的裸體就這樣被看光,似乎醫院對於隱私一事並不在意,我的身體從這裡開始變成公共的場域。
之後,我被送入有雙層隔門的病房,沒收了許多違禁品,如塑膠袋、鞋帶、牙線棒、咖啡因飲料等瑣碎雜物,這些都被禁止攜帶,原因是可用來自殺和方便管理。
病房四處都是監視器,浴室是共用的,每間房也有許多病人,各有各的狀況。在溼冷及鐵窗釘死的精神病院中,大多數的時間都在「等待」,等待熱水開的時間、等醫師偶爾來的那幾分鐘、等出院的日子。
每天的日子都無聊到我甚至願意參加用乓乓球投水桶、填字比賽等空虛活動,然後用參加活動 10 次集滿的點數,換一包衛生紙。
但也許正是這種無聊的空間,能使同住的病友悶到願意互相聊天。那次我大概住到第 3 天,就有隔壁房間的人來找我聊天。她問我為何進來,我舉起手上的傷疤,然後她也拉開蓋住手腕傷痕的外套,笑著聳了聳肩。
有些事如此五味雜陳,但是經歷過的人,就是不需多說也能理解。
在醫院被剝奪自由,好過在外面被歧視、沒工作
在醫院,是我第一次長時間不住在家裡,而有自己的床位與空間。雖然是團體生活,但至少我可以躲在床上保全自己。
大學的時候,父親監控我填志願,他要我把北部以外的學校刪除,大吼著不讓我填寫我想要去讀的公立大學,即便他並沒有負擔我任何學費。
後來低填的私立大學,除了使我負債之外,從家中通勤至學校還需花費近 4 小時的時間。大一下我受不了想用假日打工的薪水去申請宿舍,但未滿 20 歲的我,無論如何哀求或是對罵,都無法獲得監護人的簽名。後來我放棄了,放棄掙脫,放棄改善被通勤塞滿而與同學疏離的大學生活。
醫院的本質是暴力沒錯,例如我因為各種原因幾乎 2 天進一次上鎖的單人保護室,四肢被捆綁在床,且要接受打針。但比起急診室的訕笑與粗暴,至少精神科的人不那麼惡意,也至少不會人身攻擊。
所以我很快就適應了住院生活,這裡使無路可去的我有了歸宿,這往往在我出院後的一些懦弱時刻會呼喚著我。醫院不會拒絕精神病人,反而是鼓勵病人認真治療。於是這裡就是烏托邦了,不會有人阻止我吃藥或用一堆民俗療法,不會有人拒認我發瘋的事實,也不需要面對社會的困難。
對我來說,機構剝奪自由是事實,但有同儕談話、相對好的照顧,與屬於自己的小空間,至少對我來說是好的。因為這樣的條件比我家裡好太多了,在家我只能被監視與軟禁,可這裡有恆溫空調使我不再受季節之苦,也歡迎我的瘋狂,雖然會遇到暴力對待而感到委屈,但都比外頭的無來由的惡意好上許多。
所以當人們討論障礙者回歸社區時,我都不知道社區的吸引力在哪裡?被歧視、沒工作、連住的地方都沒有,那人要怎麼活?
始終有生存焦慮的我,經由病友告知,才知道我是可以辦身心障礙證明減免住院費用的,可是我的主治醫師從未提到。於是我只好硬著頭皮去問主治醫師,他才勉強遞出申請。而順利拿到證明後,我懸一輩子的心才真的安穩下來。因為我知道,當我再度失能或是破產時,至少我可以去慢性療養院住,而不會露宿街頭。
即便住院有諸多好處,傷害也是大的。第一次住院後,我甚至忘了怎麼搭公車,整個人的節奏與外界產生了不和諧感。
在醫院一切按表操課,不用思考或是安排,腦子也漸漸變得平板。但是一回到節奏快速的城市裡,像是行走在人多的捷運站,那種步伐的節奏、手機打字的靈活度、呼吸外界空氣的氣味等種種細節,都會提醒著我,自己是一個正在適應社會的人,而這原本是簡單又理所當然的能力。
自願住院,卻不能自願出院
我住院多次,多到我都記不清楚次數。前幾次我都在對抗某種醫療將我視為「病人」而非「人」的扁平化處置,許多新仇舊恨,且大多不是精神科病房的錯,但我當時認為醫療都是一樣的可惡,所以忙著報復。
但我的報復也僅能在自己身上實踐,除了有一次太憤怒丟折椅進護理站,我所能做的微弱抵抗,只有找各種尚未被搜出的尖銳物品來自殘而已。這個遊戲使我有活著的感覺,也同時讓護理人員傷透了腦筋。
後來我變得有名起來,也變成了醫院裡的麻煩人物。有次我在急診,原本要被轉去病房收治,但醫院因為不明原因不願意收治(即便網路資料上寫著有病床,但我就算說穿是醫護騙人,也不會改變這個決定),導致我被轉送其他醫院。
某次住院我扯開縫線,就被要求要家人 24 小時看護,不然就要簽署「病人若在醫院死亡,醫院也不負責」的切結書。我還記得我抵死不讓家人看護我,要求趕來的父親簽署切結書時,他複雜的表情。
有幾次我被綁著進入保護室,無論是向進來查看的保全,或是之後自己走去護理站說:「我要出院。」但都無人理會。荒謬的是自願住院的我並不能自願出院,除了需要家人同意來接出院外,醫院還會以治療為由把我攔下來。
我從而知道,我做為一個人的意志行使權,已經沒有效用。
也或許是我後來真的過於失控,或是黑名單解除,之後幾次當我想逃時,還是有被收治住院。但後來自己也慢慢沒有動力,不敢再在醫院做什麼了。
心靈死去的我,因此在醫院反而變成「認真治療」、「進步」的病人,而醫護人員也對我改觀、對我好。我才發現,符合醫院想像中積極治療、配合、好照顧的病人,才會獲得好的住院經驗。
但可以好的話,哪還需要住院呢?
因為有這些複雜的心情,每當我想像「機構」時,總不全抱著全面社區化的希望。
基本上,臺灣的社區不可能提供便宜的居住條件(康復之家很貴),也很難有同儕和工作者的支持照顧,更不可能接納瘋狂。
我知道剝奪自由是令人痛苦的,尤其關越久越與世界斷聯,但(現在的)社區真的沒有比較快樂。
我認為需要重新思考社區,它的內涵至少需要包含醫院的這些優點,否則我們只會不斷在醫院與疾病的旋轉門流連忘返。
延伸閱讀:
1. Right Plus 專欄【李昀:遺失名字的人】
2. 王婉諭專欄/臺灣的社區精神照護出了什麼問題?
3. 回應王婉諭:社會安全只是低標,精神病人需要更多「在社區生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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