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者的距離-司法篇 3】兒少貧窮何解?成年人若為孩子學會合作,將不必再和犯罪集團搶人
編按:「關係者的距離」是 Right Plus 多多益善與「貧窮人的台北」合作的特輯。從去年的「貧窮人的台北系列報導」到今年初的「制度傷人」專題,我們持續關注貧窮的結構性成因,與貧窮者的多元樣貌。
今年的主題,是針對貧窮者身邊的「重要關係人」展開系列訪談。我們前後訪問了 15 人,包括老師、里長、警察與法官,每人深談 2.5 至 5.5 小時。每個受訪者雖不足以作為其自身職類的全體代表,仍可從中窺見跨領域的普遍思維。
這些重要關係人所做的決定與付出的努力,經常左右貧困者的人生── 如果家庭出狀況的孩子能遇到一個用心的老師,無依的長者能遇到願意協助的里長、精神障礙者能遇上懂得寬待的警察、貧弱的犯罪者能遇到願意在體制中理解他的法官,一切很可能變得不一樣。
重要關係人需要理解貧窮,也需要被社會理解。因為同理心的養成與行動的空間,都需要公眾支持。他們眼中的貧窮樣態也很不同,那使他們做出來的決定經常無法被眾人接受。但難以解釋的行動與真實的心聲,往往才是對話的起點。
(本專題由「貧窮人的台北」部分支持,Right Plus 獨立報導。所有內容皆經受訪者確認並未曲解原意,文中個案也已適當去識別化。如有雷同,純屬眾生百態)
「讓貧弱的孩子找到新的生存方式,才能真正停止觸法行為。這也是我們跟犯罪集團的搶人大戰。」──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
少年法庭和家事法庭,在冰冷的司法系統中獨樹一格,特別是觸法少年案。臺灣每年有超過 2 萬名未成年孩子們流浪、飢餓、偷竊、打架、觸法、非法打工、被安置(住進庇護機構),甚至性侵與被性侵。這些孩子背後,多出自失功能的家庭,他們身上背負的諸多議題中,貧窮是影響深遠且會在代間世襲的巨大陰影。
當然,貧窮也不足以道盡他們面對的一切── 未成年的孩子就算不缺錢,也不見得有能力照顧自己,更不見得能夠明辨是非、免於觸法。許多情緒議題、外顯行為,以及財務自理和生活能力的缺乏(如查找交通工具、維持個人衛生、求職工作等),都不是有錢就能解決。
需要幫助的人,需要先被理解
國際上從 60 年代末開始推展「少年轉向」(diversion)概念,將觸犯輕罪的少年從司法審判轉向行政保護,讓觸法少年能留在家庭和社區,接受輔導改善偏差行為,也以此避免所謂「壞小孩」的負面標籤。臺灣從 1997 年開始銜接了這個概念,決定性的修正了《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法庭從此被賦予截然不同的意義。
觸法少年的轉向,宣誓了一個社會將犯錯的孩子視為「需要幫助的人」,而非該予以懲罰的人。這使得所有進入這個體系的孩子都需要經過調查而後理解,理解而後裁定,裁定而後保護,且這個「保護」的意義不只在於「愛護」,還包括「矯正」。
少年「調查官」(調查少年背景)與「保護官」(執行輔導計畫)因此應運而生。現任桃園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的王以凡解釋,少年調查官需要進行審前調查,包括閱卷(警方移送書、筆錄、案件資訊等)、家訪(家庭環境、經濟狀況、教養方式等)、搜集資訊(學校輔導記錄、在校成績、出缺勤及獎懲紀錄等)與調查性的會談。
調查官將報告交給少年法庭開庭,決定處分後,再由保護官接續執行裁定後的保護處分與輔導計畫。
「調查制度是我們跟民事庭和刑事庭最不一樣的地方。」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超過 26 年的法官生涯經歷刑事、民事、家事和高等法院。她指出,透過社會調查確認孩子的行為,能夠找到他們觸法的真正原因,並尋求援助資源和管道。家事庭的調查官也在離婚、監護宣告、子女提告棄養等家事案件中,肩負同樣的任務。
調查的目的在於全面性的理解觸法行為背後的根源,尤其在少年身上,可惡與可憐經常是一體兩面。「之前我去少觀所訪視,裡面有個孩子說他在那裡很滿足,因為他原本跟著奶奶拾荒,經常餓肚子。現在在少觀所,反而覺得『每天都有飯吃就很好了。』」謝靜慧說:「當時印象很深刻,想說怎麼有孩子被關起來,還覺得每天有飯吃就很棒了?」
「幾天之後我開庭,發現他是當事人,為了女孩子爭風吃醋而把人刺死了。」她感嘆,雖然照顧系統的缺乏和生活困境不一定和犯罪有關,但她意外看到了一個人很不同的面向。
外型果斷剛強的王以凡,投入觸法少年服務將近 25 年,同樣看過無數孩子的落魄,也看過他們的兇狠:「青少年時期沒有太多閱歷,大腦也還沒發展完成,偏偏語言又很直線、膽子又大,經常搞不清楚界限,很多孩子的殘忍都很可怕。」
兒少貧窮,讓人生加速惡化的啟動器
在家庭功能與學校相關機制都無法掌握孩子是否會再犯的情況下,少年法庭如果認定孩子的「需保護性」較高、裁定「保護管束」,孩子便可能需要定期來找王以凡報到。
出身公務員家庭的王以凡,父母雖不富裕,但收入穩定且全心教養。她自陳自己從沒窮過,但自從做了少年業務後,經常在想的都是如何讓這些 14-21 歲不等的孩子脫貧,她對貧窮的看法也有完整的描繪──
「貧窮會影響孩子的學習,輟學、低學習成就、無法進入高等教育。這些條件不高的孩子多半只能找計時薪的工作,例如速食店、加油站、物流站、工地等,這些地方往往需要長時間久站、出賣勞力和體力。」
「因為下了班很累,常常只想塞一堆不健康的垃圾食物,不用等到中年,身體就會四處病痛,快速消耗健康。人在日夜耗損之下也不會想存錢,一拿到錢只想放鬆享樂,毫無積蓄。等真的到了中年,哪天一生病就無法上工,收入斷了首先就失去住房,接著就開始流浪。」
這些滑坡般的人生不是王以凡的腦補,而是她數十年經驗中常見的路徑:「這種人生就是環環相扣,絕對不能鬆卸一分一毫,出了事也沒有能支應的朋友,立刻陷入貧窮。」她揮揮手說:「那些以前當老闆、現在變街友的大起大落故事當然還是有,但現實中更多的是這種事。」
此外,近幾年智能不足或精神障礙的孩子逐漸攀升,有些少年在被家人遺棄前,甚至「被當成動物一樣養」,即使進入保護系統也無法有效協助,最後往往長期流浪,且難以避免觸法、躲不過監禁的下場。
在少年處分裡,每月按時報到的保護處分如果起不了作用,可以發「勸導書」。勸導書被戲稱為保護官的「咆哮信」,集滿(?)2 張咆哮信,會被送到少年觀護所觀察 5 天,再不行,或許還可送矯正學校(過去俗稱的感化院)。「但是這些障礙孩子,你就算送他進感化又有什麼用?進去了反而更糟!」王以凡感到很無奈。
有些孩子則是被安置在機構,但機構講求的是團體生活,照顧不可能細緻。尤其如今面臨少子女化,每個孩子都被當成寶,在機構長大的孩子更難以和一般家庭的孩子相比,各方面的挫敗都很深。
「在機構裡每天照表操課,什麼事都被規畫好,零用錢也很少,生活刺激相較於一般家庭,實在差太多。且大多數孩子都沒有規畫金錢的觀念,理財能力極差,偏偏這又是他們離開機構獨自生存後,首當其衝要面對的事。」
王以凡舉例:「我手上有個孩子,從小手足就離散、爸媽也沒在照顧。他小學開始就住在機構,直到 18 歲上了大學,帶著機構幫他存下來的 20 多萬出去自立,結果短短 3 個月就把存款全花光!」
從來不曾獨立生活、學習調配開支的孩子瞬間把錢花光,王以凡當然明白這不是孩子的錯,但此時對錯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少年的自立人生不過短短 3 個月,便已形同在走綱索:「哪怕一個事故、一點風險,即使只是場擦撞車禍,只要經濟一轉不過來,他首先就會中斷學業,再下一步就是失去套房(租屋處)。」
她還提及,有個少女甚至因為獨自在租屋處燒炭,雖然自殺未遂被救回來,卻因為破壞了租房而被房東提告,最後年紀輕輕就負債超過百萬,「我幾乎可以想像得到她最後會發生什麼事。」
謝靜慧進一步指出,貧窮不只是許多青少年觸法的關鍵,還極可能導致他們無法回歸正軌。「有的少年被判了保護管束,必須定期跟保護官報到,但因為沒錢,只好偷車來報到。你問他吃飯了沒,他還跟你說沒錢吃飯。沒錢吃飯卻得偷車來保護管束,這不是很奇怪嗎?」
「或者我們的毒品戒癮其實需要不少自付額,很多少年連自付額都付不起,談什麼戒癮。還有的少年接受廚師職業訓練,卻連廚師服都買不起。」
經濟困頓也常讓青少年發展出低落的自我價值、在人際關係中退縮,同樣影響到輔導計畫。例如因為不想麻煩別人,或沒有信心能完成長達 4 個月到半年的職業訓練,而無法進行生活調整。
成年人必須為孩子學會合作,一起把事情做對
多年來在刑事庭見過大風大浪的法官陳欽賢,此次受訪時曾提及,約莫 20 年前,他曾在花蓮辦少年案,辦了快 2 年,當時碰到的觸法少年 8 成以上都和家庭貧窮有關:「這就是我不想再辦少年案的原因,太沉重了,孩子讓我心痛。」
雖然當時的輔導資源其實不如現在多,問題在於即使到了今日,大部分的青少年依舊不善於表達,也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協助。調保官因此不只需要了解各種行為背後真正的問題,還得替他們媒合相關救助資源,「其實就是司法社工的概念。」謝靜慧說:「我們可以協助他們擁有更多的選擇。」
「有時候孩子加入幫派,只為了領那一天 500 塊的錢。如果他來到法院後能和我們建立關係、和社會產生正向連結,或申請到生活津貼、房租補助、職業訓練等,就不必去當車手。」她頓了頓說:「讓他們找到新的生存方式,才能真正停止觸法行為。這也是我們跟犯罪集團的搶人大戰。」
被問及少年司法需要的支持,謝靜慧和王以凡異口同聲強調,最需要的是「行政部門的幫忙」,包括社會(福利)、教育、衛生等行政權的多方協力,因為「少年處遇不能只靠司法裁定」,各種社區服務資源必須共同承接,這也才是最開始「少年轉向」的初衷。
不過,人人皆知跨部會、跨領域、跨專業的合作永遠最難,更別提許多家庭失功能的孩子從小在體制中打滾,處處充滿防備。但看似冷靜的王以凡,(不知為何)內心的熱情卻彷彿永遠燒不盡。
「這是我們最後(青少年時期)能幫上忙的時候了!」她像是在回答內心詰問般喃喃說:「未來的成長得由他們自己決定。我只希望能在每個孩子結案前,在他們腦袋裡留下一些有用的工具。」什麼是有用的工具?或者說,什麼是所謂「成功」、可以結案的輔導?她給了我一個極為呼應貧富主題與階級差異的回應──
「例如教會他們不要老是用直球對決的憤怒與情緒處理事情,能夠學會菁英孩子的圓滑、對不同人戴不同面具,擁有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社會生存技巧。」
延伸看關係者的距離:
1. 【關係者的距離-司法篇 1】讀書考試中狀元,判官們與貧窮最遙遠的距離
2. 【關係者的距離-司法篇 2】一個深刻的法官無法處理貧窮,但能讓犯罪不再蔓延
3. 【關係者的距離-里長篇 1】「住山莊的歧視住別墅的,住別墅的歧視住大樓的」小區裡的日常,是大社會的縮影
4. 【關係者的距離-里長篇 2】「破門救人很帥,但誰來付鎖匠錢?」從強制送醫到開鎖救人,小里長的大承擔
5. 【關係者的距離-警察篇 1】人民保母眼中的窮人:你選的,或社會選擇了你
6. 【關係者的距離-警察篇 2】「執勤的時候我只能當警察,當不了社工。」維護治安與同理心衝突嗎?
7. 【關係者的距離-老師篇 1】教育不只在課本裡,貧窮不只在餐桌上
8. 【關係者的距離-老師篇 2】誰是教育「豬隊友」?貧困家長也需要協助,但老師的後盾在哪裡?
【2020 貧窮人的台北】活動資訊
║ 展覽 ║ 缺席者的發聲練習
脆弱家庭,非行少年,都市原住民,精神疾病經驗者,無家者,酒店工作者,街賣者,今日,缺席的人們開始摸索如何說自己的故事,用自己的方式。
◆ 免費入場
◆ 展期:2020/10/23(五)–11/05(四)
◆ 時間:平日 13:00-20:00、假日 11:00-20:00(週一休館)
◆ 地點:剝皮寮歷史街區(臺北市萬華區康定路 175 號)
◆ 更多活動資訊請上【2020 貧窮人的台北】官網查詢
║ 系列講座 ║
10/28(三)《非典型產業:酒店公關 x 民意代表》
10/30(五)《教育現場:輔導老師 x 社區社工》
11/03(二)《司法對話:司法官 x 非行少年、負債者、勞動者》
11/04(三)《面對執法:警察 x 街賣者、無家者、精神疾病經驗者》
◆ 時間:19:00-21:00
◆ 地點:南機再生聚落(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 364 巷 22 弄地下室)
◆ 費用:每一場次均為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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