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3】夜間待命「陪孩子睡覺」,究竟算不算工時?/安置機構的照顧人力在哪裡?
承上篇:2. 低薪、勞動強度高,有錢也找不到的生輔員/安置機構的照顧人力在哪裡?
許多安置機構的生輔員之所以不認為 16 小時的跨夜工時該被鬆動,實則是因為照顧工作的陪伴性質,不允許其「多想」。
「其實我們大部分都自願留下來過夜,因為晚上就寢前的時間往往是最忙碌的,除了帶夜間活動,許多談心與情感交流也都在此時發生。既然真心想留下來上 16 小時班,當然希望勞基法也能將夜間計入工時。」勵馨基金會某中心另一生輔員說。
這或許就是勵馨基金會在記者會中所強調的「依附關係」──孩子無法適應不斷變換的面孔,且每個生輔員處理事情的方法不同,交班時必須鉅細靡遺的交待值班時所發生的每一件大小事。這件事在許多安置機構中同樣造成困擾。
依附關係毀壞與否,沒有共識
「我們很多孩子必須花好幾月才會開口跟你說一句話,要得到他們的信任真的非常困難。頻繁的輪班會導致非常高的溝通成本,與孩子的關係也不易維持。」小賀說:「安置機構必須同時處理孩子的生理、心理、教育、發展,處理他過去的未竟事宜,協助他安排未來,以及他的此時此刻。我們對一個孩子的處遇經常是 7、8 條線同時在走,頻繁的交班讓我們很錯亂,訊息在傳遞過程中非常容易錯漏。我們已經用盡任何方法,包括開會、Line、交班本子,如此還是會有訊息漏掉。」
某一少年安置機構生輔員則在單獨且匿名受訪時表示:「我自己會希望維持原本的班表。因為拆成 12 小時之後,如果持續很多天都排到夜班,其實跟孩子的相處並沒有多少時間。在安置機構,每過 1、2 天孩子發生的事就會非常多、變化很大,交班都要花很多時間去溝通。如果連續好幾天都輪夜班,對孩子的情況掌握會很斷裂。」
然而,這樣的依附關係是無法被克服的嗎?
無論是小賀及其生輔員、勵馨基金會的 4 個生輔員、某大型公益組織之少女安置中心生輔員,還是芥菜種會,目前為止所有的受訪者都表示,「只要人力足夠」,每 12 小時輪一班的情況並非不可,「只是沒有試過」。
沒有人真正知道執行起來會如何,關於收容兒少的依附關係究竟是否受到傷害,其實無法達成共識。因為別說各機構安置收容情況不同,即使在同一機構,兒少的個別差異性也非常大,生輔員的性格特質和做法也不同,有些生輔員樂見勞動條件改善,相信依附關係影響不大,有些則無法想像新制輪班究竟會發生什麼事。有些生輔員則說,過去他們也是連續上班,如今換成 12 小時班,剛開始大家也都很反彈,現在適應後倒也就習慣了。
夜間待命究竟是否該計入工時?
那麼,關鍵除了人力不足,另一重點顯然在於跨夜值班究竟算不算工時?
生輔員夜間身處勞動現場,與其他輪夜班之職務類型不同。例如,2 年前臺灣社會激烈爭辯、同樣在爭取合理勞動權益的護理人員,其輪班會分成白班、小夜班、大夜班 3 班制,但護理人員值夜班時是真的完全「清醒」著在處理事務,安置機構的生輔員卻是「在睡眠中待命」。
一來生輔員已經「連續上班」8、9 小時,其精神和體力狀態不可能撐過整夜,二來也找不到人來輪值夜班。夜間工時的計算因此成為勞資雙方的衝突來源之一,彼此對於究竟是在「待命」還是「睡覺」有著明顯的認知差異。
「沒有人願意違法,但是安置機構生輔員夜間究竟算不算工時,現在連政府社政部門都搞不清楚,即使是公辦民營的機構也一樣。」吳小萍說:「就連最近一次縣市政府偕同勞動部代表解釋時,依然表示夜間睡覺不需要計入工時。」
機構經營者認為生輔員夜間是在「睡覺」,許多生輔員卻表示自己夜間並沒有辦法安眠。「許多孩子都會有情緒問題,要起來陪伴;有的孩子則會趁夜逃走,要起來處理;有的個案則會在半夜緊急需要安置入住,我們也得起來準備床位和相關用品。而且我們夜間經常一個人要對 20 幾個孩子,根本無法好好睡覺。」幾個安置機構生輔員異口同聲表示。
現行多數安置機構所能做的,就是在生輔員夜間必須起來處理事情時,予以額外的工作津貼,然而「睡覺」到底睡得好不好,終究成為各說各話。
「對我來說,如果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這個生輔員需要負責任,那他就是在待命,需要計入工時。」小賀說:「但老實說,即使知道這一點,我也無法做到合法。因為說來說去,我就是找不到人來輪夜班!」
「社會的發展走到了現在,我們終於知道這個問題該認真討論。如果政府告訴我夜間確實該算工時,又不能超過 12 小時工時上限,那我們當然想做出新的排班表。」吳小萍說:「但我要再重覆一次那個老問題:人到底在哪裡?」
接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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