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2】低薪、勞動強度高,有錢也找不到的生輔員/安置機構的照顧人力在哪裡?

承上篇:1. 有床位沒有生輔員,兒少何處去/安置機構的照顧人力在哪裡?

究其源頭,安置機構最大的困境,除了「錢」,還有「人」。

「老實說,現在就算給我足夠的錢,我也不一定找得到人啦!」小賀坦言,其安置機構地處偏遠,生輔員必須花費高昂交通成本,員工任職意願因此降低。然而這並非單一機構的困境,「很多兒少安置機構都是社會眼光裡的『嫌惡設施』,除非早期就已設置,否則近幾年新成立的機構幾乎都只能往郊區落腳,這也是社會排除的一種。」小賀說。

此外,許多安置機構都具有保護受虐、受害人的性質,庇護地點需對社會大眾保密;或者一開始購置土地時考量到收容人數與空間,因而位處偏遠,造成日後徵才困難。

「以我們機構來說,如果現在真的要想辦法符合勞基法每 12 小時輪班,就必須另外想辦法在附近為他們找宿舍,因為大多數職員都住得極遠。」小賀說。如今有些安置機構確實有辦法提供職工住宿,是「真的能安心睡覺、不受打擾、不用待命值班」的夜間住宿場所,然而這樣的機構並不多。

甚且,好不容易找到人,許多人卻是「誤打誤撞」,進來了才知道「原來生輔員是在幹嘛」。「青少年時期本來就精力旺盛,我們家園的孩子經常會飆髒話、打架,許多生輔員受不了,做沒多久就會離開,3 年通常就已經算資深。甚至有人曾跟我說:『我為什麼要來這裡被你們的孩子糟蹋?』」

小賀無奈的說,對生輔員而言,工作的成就感非常緩慢又低落。「這些孩子不可能在幾個月或 2、3 年內就突然變了一個人,他們的成長非常細微,對某些長期投入愛與付出的工作人員來說,很容易受挫。」

小賀強調,有些孩子可能從進家園到結案出去為止,看起來都不斷在打架。但仔細比較,他可能進來時 3 天打一次,出去時已經是一星期才打一次。「一般人覺得他一直打架根本沒有進步,但我們看的是他打架、飆髒話的次數變少了,這就是一種進步。」然而這樣的進步需要時間,也需要耐心。

「說真的,我們不可能替代他們的父母,誰都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我自己當父母,我的孩子背著我都會互相打架、罵髒話了,何況是一大群青少年。我氣到不行還可以呼自己孩子兩巴掌,在機構裡怎麼可能這樣對他們?」小賀強調,生輔員因此要承受極大的情緒壓力,無論怎麼被罵、被頂撞甚至被打,也不能還手,還得耐心把握機會教育與輔導,也難怪許多生輔員不斷強調,他們亟需「完整的休息時間」。

「完整休息時間」之迷思

在 3 月初的記者會後,勵馨基金會不斷強調,勵馨「要求突破 12 小時工時上限為 16 小時」是其內部生輔員的心聲調查結果。這個說法既正確也不正確。正確在於,據其內部某生輔組長的說法,其問卷調查結果「確實有 9 成以上生輔員贊成 8+8 的 16 小時工時制度」;然而,生輔員之所以會贊成這樣的制度,前提在於大環境的選項並不足夠

關鍵之一,在於如今幾乎所有的安置機構都沒有將生輔員夜間待命時間計入工時,因此便經常出現生輔員實際上連續上班 24 小時,但只給 12 小時工時薪資,或實際上班 16 小時,但只給 9 小時工時薪資的狀況,亦即中間睡眠時間悉數被扣除。

也因此,這些實際連續勞動 16-24 小時的生輔員,爭取每日工時上限 16 小時,其苦苦爭取的其實是(1)16 小時的工時薪資,和(2)完整的休息時間

爭取「16 小時的工時薪資」,原因在於「我已經上了 16 小時的班,但勞基法只給我 12 小時的錢」之錯誤認知。大多數生輔員並沒有足夠的勞動意識,沒有「勞基法是勞工最後保障」的觀念,沒有意識到自己連上 16 小時的工時才是必須鬆動的環結,也沒有意識到「12 小時」已經是將一般職工的「8 小時」工時因應職業類別彈性放寬的結果,退無可退。

誠然,勞基法的薪資概念並非以小時計算,但生輔員在缺乏勞動意識的情況下,面對不斷被勞檢而開罰的機構所釋出的壓力,許多負責排班表的生輔員所考量的「解套」方法非常單純而直線。多數生輔員也沒有餘力想像此例一開,將牽連多少其他職工(如社工),並且冒出多少妖魔鬼怪的機構,將依此變相剝削勞工。

事實上,不只生輔員,大多數安置機構經營者長年以來也缺乏勞動意識。當機構因為突如其來的勞檢而被開罰時,幾十年來從未將夜間工時計入生輔員薪資的各機構大吃一驚,無論是機構方還是生輔員,都自然而然覺得這「突然冒出來的」勞基法「不合常理」,遂起而要求修法。

至於「爭取完整的休息時間」,也是同樣雞生蛋、蛋生雞之下的結果。正因為無論薪資單上怎麼說,自己已經連續上班 16-24 小時,如前所述,許多安置機構生輔員情緒勞動強度非常高,在這種連續上班的情況下,任誰都會需要「完整的休息時間」來好好休息。試想如果每天僅值班 8-12 小時,連續休息 24-48 小時的需求還會如此迫切嗎?

更糟的是,在原本就已經不足額的人力之下,機構方為了符合勞基法 12 小時工時上限所端出來的班表,就變成以「現有人力」來排雙倍人力的班,其班與班之間的碎裂與密集,可想而知。

在這種情況下對生輔員做心聲調查,選項即變調為「維持現狀可連休 2-3 天,並且將工時薪資從 12 調成 16 小時」,亦或「每班 12 小時,但需密集輪班,且休息時間斷裂」,相比之下其「心聲」昭然若揭,實則卻像在壞掉的麵包與石頭之間,被迫選擇了壞麵包來止飢。

「我在網路上看到很多社工反彈,我覺得他們誤會了我們的想法。」勵馨基金會某不願具名的生輔員表示:「當初會有那樣的想法,是因為機構一直以來都沒有計入夜間工時。一旦現在(自 106 年 4 月起)開始計入夜間工時,我們自然不會再要求突破工時。我知道有些單位真的剝削,所以員工反彈很大,在這樣的立場之下,我可以理解他們會在意這件事。」

勵馨基金會某安置中心生輔組長拿出 106 年 4 月的班表,強調經過上月衝突過後,其中心已經開始執行 12 小時輪班制。但另一中心也負責排班表的生輔組長則表示:「現實情況是,如果人力不增加,依現有人力,只是讓輪班變得高度密集、休息時間斷裂,讓大家更疲憊而已。我們已經連督導和社工都被迫排進去支援了,有時候還得要求志工來協助,不知道該怎麼辦。」

小賀則無奈的說:「我跟政府說,既然情勢如此,那不如你告訴我們到底要怎麼排班,我們就依你的模板來調整。但目前只有臺北市政府給得出模板,其他都給不出。最後我的主管機關即便想幫我,現實上也只能放棄,還說『沒關係啦,反正現在所有機構都達不到這個標準,勞檢大不了我就罰你最低 3 萬元就好了。』」


接下篇:
3. 夜間待命「陪孩子睡覺」,究竟算不算工時?/安置機構的照顧人力在哪裡?
4. 勞資無法團結,性侵、暴力與過勞何時止息/安置機構的照顧人力在哪裡?


本文原刊載於公益交流站,於此收錄於原作者作品集中。

這篇不能只有我看到
葉靜倫
葉靜倫

Right Plus 創辦人 & 總編輯。曾任出版社資深編輯、NGO 雜工、NPOst 主編,對書寫斤斤計較但錯字很多。除了文字沒有其他技能。

想當特務卻當了 10 年編輯,想養獅子卻養了一隻貓。相信智慧比外貌還重要,但離不開放大片。最喜歡善良的朋友,聰明的情人,以及各種溫柔的對待。

文章: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