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立委 Kolas Yotaka:我們需要的是自力更生,不再手心向上
余宛如國會辦公室於昨(8/9)晚在社企聚落舉辦「國會咖啡館.社創新思維」系列沙龍第二場,邀請到關心原住民族的「誠美社會企業」創辦人陳百棟董事長,以及民進黨籍原住民委員 Kolas Yotaka 進行 2 小時的精采對談,共同討論原住民族發展社會企業的可能性。
誠美社會企業以發展原住民藝術文化為核心,包括推展原住民當代藝術、偏鄉兒童藝文體驗、原住民創作者工作坊、支持原住民青年創業與創作等。誠美在這 2 年間轉型為社會企業、成立臺北當代藝術中心,期望讓整個社會乃至國際間都能看見臺灣原住民文化,如同他們過去舉辦的 101 山豬展,深受各界好評。
文化是什麼?Kolas Yotaka 說,文化是生活中的一切。狹義的文化包括語言、歌舞、祭典、服飾等具像化的事物,廣義的包括原住民族的幫工制度、族人之間的信賴與分享、對土地的集體權概念等,都是原住民族獨一無二的文化。
原住民文化是否能透過社會企業來加以推展?陳百棟說,誠美現在在做的事,就是致力於讓原住民朋友自己來經營當代藝術中心,推展自己文化的美。然而整體來看,如同 Kolas Yotaka 所說,原住民族對社會企業的了解還非常少,感覺還很遙遠。
社會企業對 Kolas Yotaka 來說,必須要以公益和商業模式來解決社會問題、協助特定團體或某特定類型產業,使其能自利營生。而想要達到目標,第一要有人,第二要有組織,第三要有資金。「我們最常遇到有人,但沒組織也沒錢。」Kolas Yotaka 說。
根據原民會統計,原住民族有 6 成依賴農業為生,願意從事體育和藝文類的人口只占原住民總人口的一成。而農產業又大量仰賴土地和海洋,換句話說,原住民族想要發展農業,就必須取得政府授權,等於無法脫離政府控制。在這樣的情況下,社會企業的存活空間值得深思。
需要政府和非原民團體的陪伴
也因此,政府和非原民團體的陪伴更顯重要。因為社會企業的概念在臺灣還很新,也很模糊,對 Kolas Yotaka 來說,如要再加上原住民族的元素,又會更形複雜。若沒有政府和像誠美這樣的組織從旁支持,可說是舉步維艱。
Kolas Yotaka 舉例,過去桃園復興區在每年 5 月時會產出一種不同於以往的熱帶品種水蜜桃。這種水蜜桃甜蜜可口,深受喜愛,卻因為採摘後保鮮度僅能維持 3 天,當地泰雅部落的桃農為了傾銷,過往總被盤商層層剝削,經常還沒賣出就已經負債,辛苦又貧困。
Kolas Yotaka 後來將每逢 5 月初大產的水蜜桃配合母親節,取名叫「媽媽桃」,期望建立一個新的、不被剝削的品牌。這個品牌遇見的最大挑戰,就是必須整合後山地區 50 多戶各據山頭的農家,讓他們願意認同這個品牌,勇敢的拒絕把水蜜桃再賣給盤商,轉而放進「媽媽桃」的盒子裡。
Kolas Yotaka 以政府力量介入,反覆溝通,耗費大量精力與各部落協調整合。「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是很重要的,原民部落自己都已經有內部衝突,再加上,很多政府部門的公務員,或好心想到部落裡做事的外來者,即使心存善意,也經常『有溝沒有通』,形成重重誤解與障礙。」Kolas Yotaka 說,政策能否順利推行,溝通的成效是關鍵。
「媽媽桃」後來有 6 成直銷成功,每戶農場平均增加 3 倍的收入。但 Kolas Yotaka 說,接下來又是另一個關卡,亦即政府無法永遠陪伴,必須慢慢退場,讓泰雅部落的媽媽們能自立結合,自行經營。當公部門資源逐漸抽離,這樣的組織該如何繼續下去,便是社會企業的一大課題。
Kolas Yotaka 強調,「媽媽桃」只是臺灣農產業的其中一個例子,花蓮南部的稻米、中部的箭筍、北部的火龍果等,其實都遇到一樣的盤商剝削、小農自主掙扎經營的問題。這之中還牽涉到農會系統與原民體系的儲蓄互助合作社崩盤、失能,導致農民組織無法運作,也沒有資金。
也因此,想要朝社會企業發展,人、組織、資金缺一不可。此外,經驗傳承也是重要關鍵,絕對不是找到願意做的人、找到政府、找到資金,事情就搞定了。更何況,在如今有 6 成原民生活在貧窮線之下的狀態,社會企業要能在原住民族中發展,或許還該開拓出更多的方向。例如除了農產類,和誠美這樣的藝術類,或許還有長期照護、語言、文化等類型可以發展。
「我們需要的是自力更生,不再手心向上,或『被認為』手心向上。」Kolas Yotaka 說,「我們要能在自己的土地上自由呼吸,無論是制度面或法制面都需要解放,這是我們想生存下去的吶喊。」
社會企業法何時會通過?
另一方面,被問及社會企業法何時會通過,余宛如則說,以社會企業發展最蓬勃的英國為例,他們也花了 20 多年才通過法案。臺灣現在的社會企業發展還處在非常幼期的階段,尤其過去許多組織如喜憨兒身障就業等,都已經是社會企業的雛型,現在要立法,許多組織都必須重新定位、仔細審核,倉促不得。
余宛如強調,臺灣社會企業現在極需被鼓勵,她不希望像韓國一樣很早就立法,結果扼殺了許多可能性。如同陳百棟所說,如今還有很多人對「社會企業」的概念無感,只知道企業社會責任(CSR),定義之間也分不清楚。余宛如因此表示,立法這件事,也許必須等臺灣社會企業再更成熟些,才有條件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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