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1. 工黨議員張超雄:當權者若不懸崖勒馬,將會永無寧日/反逃犯條例香港直擊
(主圖取自社工復興運動 Reclaiming Social Work Movement 粉專)
香港特區政府從今年 2 月起準備強修《逃犯條例》,意外開啟民間與民主派長達 4 個多月的抗爭。《逃犯條例》若修法通過,香港人只要觸犯中國刑法,皆可被強迫引渡至內地受審。「根據中國刑法,中國人在世界『任何地方』犯了罪,只要受害的是中國公民,都視同在中國犯罪。換句話說,你在香港網路上發一則貼文讓北京感到威脅,他們也能將你視作嫌疑犯引渡。」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說。
既然在尚未定罪、還是「嫌」犯的情況下就能引渡,其觸法的解釋空間就顯得異常寬鬆,只要當局認定你「可能」有什麼「嫌疑」,都可以要求(命令)香港政府引渡。且考量到中國獨裁政府治下的司法系統,鮮少人對其引渡後能得到的公正審判懷抱信心。
雪上加霜的是,此條例還有追溯期。中國刑法中不少罪刑追溯期是 7 年,但張超雄強調:「如果這罪刑已在調查或審理中而你逃避了,那就是無限期追溯。」因此,許多香港人害怕「我 10 年前到過內地,如果他要說我當時觸法也不是不可能。」確是其來有自。
張超雄指出,從北京政府長期監禁、抓補異議人士聲名狼藉的過往來看,人民的恐懼自有道理,但問題的核心在於「這是賦予北京可以抓捕任何人的權力」。
「他們當然不會抓所有人,只會抓一小群人,但只要它有這個權力,整個社會就會活在恐懼之中。以後做什麼、說什麼都要萬分小心。」張超雄補充:「此外,我們也不能肯定自己一生都不會去內地,就算不在內地,也無法肯定在香港做的事不會被羅織罪名。」
條例一旦通過,維權工作者易遭引渡
張超雄曾任教於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後轉戰政界擔任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現則為工黨立法會議員。他長期致力於香港社會福利發展,在體制內推動多項倡議與行政監督,包括受刑人權、私營養老院管理及身心障礙機構改革、阻止裁減低收入補助、抵制政府針對社福界的整筆過撥款制度等。
張超雄的憂心並非空穴來風。在香港體制分類中近 30 種界別裡,他投入多年的社會福利界約莫跟商業界一樣,是《逃犯條例》若通過後極易被抓捕的幾個高危險群。「我們有愈來愈多從事社會工作的朋友很頻繁要去內地工作,尤其許多人會去擔任督導,教他們如何管理機構,以及個案研究和社區組織方法等,這些都不是一次性或短暫的交流,而是系統性的、長期的教育。」
「內地也有些人本來就在為勞工或底層工人爭權、爭取工商賠償或工作保障,這些都牽涉到當權者和基層之間的衝突,其實就是維權工作。香港人進去內地協助這些工作,在《逃犯條例》的定義中,是很可能被引渡的。」張超雄說。
民主被一點一滴奪走,猶如溫水煮青蛙
當然,香港人要被「送中」,需要香港特區政府同意。但自 97 後到現在,香港人對政府的信心已經飛快流失。
「具體的差別不是一天就發生的,一切都是溫水煮青蛙。」社工復興運動成員鄧寶山說:「當年香港人面對 97 大限,很多人想像回歸第 2 天醒來就是世界末日,其實不是,權利和自由是被一點一點奪走的。例如選舉,以前任何人都可以參選,現在你的政治主張會決定你能不能選。」
鄧寶山指出,參選人連在臉書上的貼文和留言都可能被拿來檢視,而且還不是由法院裁定、剝奪參選權,而是一個選舉事務處的行政主任就能輕易判定你「不擁護基本法」而禁止參選,「你不同意他的主張可以不選他,但你怎麼可以不讓他參選?」鄧寶山忿忿說。
「 2003 年特區政府想要強推國家安全法(基本法 23 條,引發 50 萬港人上街抵制)、2014 年雨傘運動爭取真普選未竟全功,到 2016 年很多民主派議員被 DQ(Disqualify,即褫奪議員資格)……」鄧寶山細數 20 多年來香港如滑波般流失的公民實權,感嘆中共即使承諾 97 回歸後一國兩制將持續 50 年,但香港維繫民主素質的選舉早已名存實亡。
愈發窘迫的現實,與落在生活中的恐懼
鄧寶山投入社會服務超過 10 年,曾從事勞工服務及倡議,之後在香港支援發展中國家的救災及社區工作,現則投入香港居住權倡議,尤其重視近年來引起多方關注的劏房現象(指租戶們蝸居在 1 坪上下極小空間中求存的景象)。
「這些人為什麼被迫住在這麼差的環境裡?仔細想想就知道這還是回歸到普選制度。香港奉行行政主導體制,行政長官不是一人一票民選而出,根本不需要回應民意,只要滿足 1200 名選委的意願就好,其中包括財團及親中建制派力量。政府為了保障地產開發商與資本家的利益,導致房價失控也沒人管。」鄧寶山愈講愈激動:「我們不斷爭取恢復租務管制,但政府無動於衷,如今很多人的居住環境都沒有保障,租戶被業主迫遷、租金疊加,無從反抗,這是很實際的制度壓迫。」
鄧寶山指出,經濟困難的人口增加,社會危機一觸即發,壓迫愈大反抗也愈大。然而,在香港獨特的處境下,市民被長久灌輸奉公守法的社會秩序觀念,自力更生成為主流意識形態,消磨底層人民的反抗意志。當人墜入三餐不繼的牢籠中,現實生活的壓力也令他們更難以被動員組織,也沒有意願參與爭權和各種倡議行動。如果再加上言論自由與人身安全的打壓,即使是了解問題、極欲挑戰政府制度的社工也會因恐懼而自我審查。
與此同時,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理事張貴豪對《逃犯條例》的危機意識也感同身受。張貴豪從事社工 5 年,服務的都是各種被教育體制邊緣化的青少年,這些青少年平時根本不關注社會議題,但一天到晚跑去內地玩。「我的單位就在香港北區,跟大陸的深圳只有一條河的距離!這些青少年基本上每個週末都跑去深圳喝酒、上舞廳。612 暴力衝突前,在他們的認知裡,中國是個很快樂的國度,很繁華很好玩。」
在張貴豪的理解中,自己和這群一天到晚往內地跑的青少年因此同樣成為《逃犯條例》的高危險群。一方面,想要探究青少年困境的根源,自然必須檢討教育與社會保障制度,然而在他眼中,港臺跟中國對公理正義、人權、人身自由與言論自由的標準有根本上的不同,且極權政府也是不容挑戰的。
另一方面,服務內容也會因此受限。「有時候我們為了跟青少年建立關係,並且引導他們思考議題,會在 IG 上做些好玩的東西,例如改國歌、罵領導等。這些事在條例通過之後根本不可能做,前幾天我同事要發這類東西前,竟然開始擔心人身安全,這是我們第一次非常真實的感受到,那種落在生活細節中的恐懼。」
香港人的覺醒,街頭與議會裡應外合
「拜託,其實每個人都知道這條例不是為了什麼司法人權、臺灣引渡嘛!」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社總)總幹事許麗明撇嘴說:「條例只是為了打壓一些人,而社工就是這群人之一,因為我們的工作就是在為人爭權。條例一旦通過,社工就無法真的幫助到這些受服務者。」
在香港 20 年來選舉制度崩壞後,當年放下教職走進議會的張超雄,現在還相信從體制內改革的社會發展路線嗎?畢竟在如今的香港立法會中,民主派無論在席次與議事規則上都被壓制得體無完膚。
「當然中央如果堅持要通過條例,那是一定能過的,它的權力很大。」張超雄重申:「但就是在這樣的景況下,進入體制才更加重要。立法會(立法院)始終是唯一一個當權者必須面對人民質問的地方,不是嗎?你在街頭是找不到官員的,他們很少會出席民間活動,只會出去參加典禮。」張超雄強調,立法會是這種局勢下的重要戰場,人民(民代)不只可以在這裡強迫當權者回應,還可以設定要推動的議題,透過媒體報導引起討論。
「當然,光靠立法會裡的佈局是不夠的,民間必須裡應外合。」張超雄笑說:「就像這次,我們其實也沒想到會有超過百萬人出來,612 這天也很驚人,這些年輕人全都是自發的,沒有人特別組織,他們早上 7 點就來了,這可不是年輕人平常起床的時間啊!我們說的可是幾萬人啊!」
「我們知道香港人已經有了一種覺醒,經過 612 的暴力衝突,這種覺醒與意志只會更堅強。所以我覺得一切還是很有希望的。」張超雄最後正色表示:「我希望北京與香港特區政府要懂得懸崖勒馬。因為在這種覺醒之下,以後條例就算真的還是硬過,當權者也必將──」他一個字一個字的說:「永、無、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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